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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沦和他的女人们(第2页)

秋月向沐沦讲述了自己的经历。秋月的老公在大学时苦追了秋月四年才得到她的芳心,毕业后,秋月嫁给他,生下一女,秋月自己开了一家门诊,老公却因做生意欠了钱逃跑了。可是不久,因为老公的出卖,债主找到了秋月,多次逼迫秋月还债,秋月对老公心存怨恨,多次和债主接触后就和债主同居起来。但长此以往,终究不是长久之计,秋月离开了那个债主,和老公离了婚,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秋月先后开过按摩院、气功班,但都没赚到钱,只好涌入了打工者的行列,这才遇到了沐沦。

沐沦很同情理解秋月,和秋月过上了同居生活。沐沦认为,既然和秋月发生了性关系,应该给她一个交待,一个归宿,应该和春花作个了结,因此沐沦找春花离婚,两人再次对薄公堂。

在法庭上,春花胡搅蛮缠,法庭是讲理的地方,法官见春花和父母三人攻击沐沦一个人很气愤,多次制止他们。春花很多无理的要求都被法官一一驳回,最后春花的父亲使出了杀手锏,逼迫沐沦还钱。沐沦说:“虽然我已经还上一千多块钱了,但我不能让春花白嫁我一回,以前还的不算了,我除了再还你们一万五以外,再给春花五千。”春花的父亲限沐沦在一个月内还清。沐沦再次陷入了窘地。

退庭后,法官找到沐沦问:“小伙子,你还认识我吗?”

沐沦仔细想了想,摇摇头,不好意思地说:“不认识。”

法官笑着说:“你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你给我搬过家,那次你给我搬家时小心翼翼地,特别稳重,对家具特别爱护,所以给我的印象很深,一看就知道你是个老实人。”

经法官提醒,沐沦恍惚记得有那么回事,那一定是蹬车时的事,有时给人搬家、运货之类的。想不到,这也能遇上贵人,做人还是多做好事才好。

可是债还是要还的,不然春花的父亲就要起诉他,到哪去找两万块钱呢?沐沦焦虑万分。就在一个月限期的最后一天里,秋月的父亲拿出一万五千元借给沐沦,让沐沦去还债。又一次的雪中送炭,使沐沦再一次感激涕零。

沐沦在和秋月结婚之前带着秋月去见吴彤,这是吴彤曾经说过的,当沐沦有心上人时带来给她看看。秋月没有进屋,沐沦把情况向吴彤简单描述一遍,吴彤很不放心地问:“你现在受到伤害,一定很想找个港湾养伤,她比你大那么多,你很缺少母爱,现在感觉不到差距,一旦你的伤养好之后,你还是青壮年,而她已经老了,你会不会嫌弃她?”

“不会,”沐沦斩钉截铁地回答“我非常喜欢她,她对我特别温柔,和春花截然相反,她每次‘沐沦、沐沦’地叫我,我心里特别的舒服。”吴彤听他这么说,也无话可说了。

沐沦和春花的婚姻彻底结束了,春花和沐沦婚姻及春花以前的事情都成为秘密了。

(四)

秋月提议,因为两人都没有钱,所以不想摆酒席请任何朋友,请亲人吃顿饭就算是举行婚礼了,等什么时候有了钱什么时候再大办酒席。沐沦尊重她的意见,两人登了记,请了姐姐、姐夫们在饭店吃了顿饭,就算是宣布结婚了。沐沦和秋月及孩子一起开始了新的生活。

秋月的女儿明珠已经八岁了,聪明可爱,沐沦待她胜过亲生孩子。沐沦发现,亲生的儿子虽然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但从小离开自己,感觉很陌生,没有什么感情,与明珠一起生活,反而越来越喜欢这个孩子,就像自己亲生的一般。明珠回奶奶家和姥姥家时,亲人都很担心继父会对她不好,但小孩子不会撒谎,亲人们知道沐沦那样疼爱明珠都称赞明珠好福气,秋月有眼力。

婚后的秋月比较内向,不像春花那样爱说话,对沐沦有不满的地方表达得很婉转,说过几次,沐沦不听,秋月便不再说了,沐沦很喜欢她不爱唠叨的性格。

这时的沐沦已经不和朋友一起做生意了,把房子租出去,另外租楼房住,自己在家做买卖,供一家三口生计。秋月找了两家公司当业务员,没跑出效益,没领到工资,又嫌赚钱慢就干起了传销。明珠除了上学外,秋月又给她上了一个培训班,这些开销全部由沐沦一人负担。

在沐沦的观念里,挣钱养家是男人的事,女人可以不工作,想工作随意,秋月认为沐沦不关心她。秋月搞传销,沐沦不喜欢,但她乐意就不阻止。不论秋月白天还是晚上出去,和谁吃饭,都不提前告诉沐沦,沐沦开始生气,后来也不管了。沐沦做什么事也不和秋月商量,沐沦出去,尤其是会女顾客,秋月十分不满。有女顾客来家找沐沦,聊得时间长了,秋月不是摔东西就是打孩子,从不直接表达看法。

沐沦年轻,精力旺盛,每晚都想过夫妻生活,秋月年龄大,身体不是很好,但沐沦要求只好成全他。沐沦发现别看秋月身材好,外表很性感,但实际上每次过夫妻生活时都像块木头,即使有反应也很微小。秋月没有采取避孕措施,沐沦又不喜欢带避孕套,秋月看沐沦那么辛苦怕伤了身体便主动去医院带了避孕环,沐沦很感动。新鲜感消褪后,沐沦也不那么常要求过夫妻生活了。

在沐沦的眼里,秋月与春花不同,春花是个很俗气、刁蛮、任性的女人,秋月很高雅,温柔大方,说话很婉转,沐沦和她说话也不敢直来直去。

虽然春花曾强烈反对沐沦喝酒,但没有制止住,而秋月也很反对沐沦喝酒,又反对沐沦和那些朋友交往,在她眼里,沐沦的那些朋友都是小毛孩子,没有什么事业,要接触就接触大人物。沐沦都依了她,和朋友断绝了来往,也不喝酒了。

和秋月结婚后,沐沦的收入比和春花一起生活时有了很大的提高,秋月搞传销要用电话,沐沦给她买了部小灵通,那时小灵通刚刚流行,花了一千多元,秋月用了时间不长就给弄丢了,沐沦只好又给她买了一部。搞传销要自己买物品,沐沦又给她出了一千多元。秋月需要自行车,沐沦又花了四百多元和一百五十元,给秋月和孩子各买一台。秋月经常感冒,输液,沐沦出钱给她治病,照顾她。

别看秋月从来没赚到钱,但交际面很广,经常和有钱人来往,虽然沐沦收入比以前大有提高,但和他们在一起相比还是很渺小,好在岳父对沐沦还是那么和蔼可亲。

直到有一天,有个顾客打来电话,秋月接了,一口回绝,转念又问多少钱,这些都被刚走到身边的沐沦听到了,沐沦心里对秋月的印象大打折扣。沐沦是率性而为的人,平时劝解别人很理性,但做事很感性,沐沦的细微变化渐渐被秋月察觉到了。

沐沦的收入不固定,每次得到钱都交给秋月保管。这天,岳父的生日来到了,沐沦想岳父对自己那么照顾,最少得给二百块元吧,但秋月说没钱。沐沦很奇怪,两个月内亲手交给秋月四千块钱,没看干什么怎么会没钱呢?而且连儿子的生活费也没有了。沐沦向秋月询问,秋月给他一一列数,但怎么算也有一千多元对不上帐,沐沦很生气,只好拿了一百元去了岳父家。酒席上,沐沦喝高了,拿岳父当亲生父亲一样说话没有顾及,就把秋月管钱管丢的事告诉了岳父,秋月知道后非常生气。

春花又起诉沐沦。春花已经嫁人了,对方是个未婚青年,春花望子成龙心切,给孩子上了四个辅导班,嫌沐沦给的生活费太少。沐沦想现在的钱的确太不禁花,为了孩子,就同意每月给孩子180元生活费。

沐沦的收入不稳定,多收入时钱不知去向,除了平时的生活费,秋月搞传销非常费钱,明珠又要交学费,又要上培训班,儿子还要生活费,全部的担子都压在沐沦的肩上,面对压力,沐沦负重前行。

一天,沐沦要出去,秋月不许,两人吵了起来,沐沦气得冲出门去,秋月在后面大喊:“你要是走了就别再回来!”沐沦头也不回地走了,可是没走多远,沐沦冷静下来,感觉有些不妥,想想还是回去了,可是敲门却没人开门,沐沦火冒三丈,想想这一年多来对她们娘俩哪里不好?秋月没往家拿过一分钱还那么败家从来没说过她什么,对明珠胜过亲生儿子,她们竟然这样对我,沐沦越想越生气。

敲了很长时间,秋月终于开了门,沐沦气势汹汹地进了屋,质问她:“你凭什么不给我开门?”秋月不甘势弱:“谁让你出去的?你出去就不给你开!”沐沦气得举手作要打她的架势,秋月见了,不但不怕,反而更盛气凌人地说:“你还想打我?我看你敢!”这句话更激怒了沐沦,沐沦最听不得有人和他叫板,心想:打就打,有什么不敢的,难道我还怕你不成?随手给了她一个嘴巴。秋月惊呆了,她连做梦都没有想到沐沦会打她。秋月哭了,认为是沐沦欺负她,以强欺弱,欺负她娘家没人。其实沐沦没有想那么多,就是一时气愤。

(五)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为什么早已臭名昭著,还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为什么有关部门下诸般气力打击,它的影子仍时时出现?正是因为组成者抓住了一些人急功近利、自以为是、好逸恶劳、投机侥幸的心理,才使传销屡禁不止。不能否认,搞传销的确有赚钱的,但必竟是少数,而他们所赚的钱,恰恰是那些赔钱人的血汗钱,而这些人都是自己的亲友,所以说赚的钱也是坑人的钱。但很多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想赚钱必须具备几大条件:一,有上乘的思维,超强驾驭语言的能力,能把不了解的东西说得不容置疑;二、有超强的自信心和耐心,拿出比求爱的还要多的死皮赖脸、穷追猛打的精神;三、有广泛的社交能力,交际面要广;四、周围富者多,如果只具备以上三种能力,但周围的人都是穷人等于徒劳,他们想买你的产品都没钱买。可是大多数参预传销的人都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认为自己是那少数赚钱者其中的份子。秋月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秋月一直没有赚到钱,但她有着同样急功近利、敢于投机的心理和超强的自信心。她把宝压在沐沦身上,就是认为沐沦奇货可居,初识沐沦是在沐沦当老板的时候,而她身为一个雇员,她认为沐沦很有潜能,将来一定能发大财,如果当时沐沦仍然蹬祥子车,恐怕她就不会那么大胆疯狂地追求了。秋月本是性冷淡,那么用心良苦的动用美人计正是她的敢于投机的心理。但是,经过两年的夫妻生活,她发现沐沦缺点越来越多,渐渐掩盖了他的优点,而自己韶华渐逝,必须尽快找到下一个港口。

沐沦以为时过境迁,秋月的气慢慢会消退的,可是几个月后,沐沦的气消了,秋月却提出了离婚。这几个月里,秋月反复斟酌,结婚近两年的时间,对沐沦已经有了更多的了解,沐沦任性,做事一意独行,又不会体贴人,虽然他能养家,但水平仅限于此,自己眼瞅着就要奔四十的人了,没有时间继续等待了,如果想过更好的生活就得趁早换人。沐沦见秋月心意已决,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自知强扭的瓜不甜,也不勉强,大家好聚好散。沐沦心里不服,他不知道自己对她们娘俩那么好,怎么就换不来她的心。秋月不想激怒沐沦,语气婉转地说:“你很有才,将来会有很好的发展,我相信你,但你认为对我很好,却不是我想要的那种,所以我感觉不到,我也是一心一意地和你过日子的,当初嫁给你也是想白头到老的,谁也没想到会弄成这个样子,可能是我们性格不合适,还是分开吧,谁也别耽误谁。”

沐沦见状,心里难过,想了想,说:“也许我们无缘吧,你们娘俩跟着我也没享福,我挺对不住你们的,是我没本事,你们也没有去处,不如你们留下来,我走吧,我一个人,怎么样都能混口饭吃,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不方便,房子就给你吧。”

沐沦和秋月经过详谈,决定协议离婚,房子给了秋月,当初秋月结婚时搬来了电视和煤气罐,沐沦也有,所以沐沦带走自己的电视和煤气罐,还有简单的行李,就这样离婚了。

沐沦的姐姐们听说沐沦离婚了,又是一个人这么寒酸地从家里出来,都为沐沦抱不平,责怪沐沦太傻,她只是个半路老婆怎么能把房子给她呢,但沐沦认为,当初是秋月的父亲借给自己一万五仟元解的围,现在凭自己的收入根本还不上,所以给秋月房子也是理所应当的,但姐姐们还是不依不饶,毕竟当初她们花了一万六仟元呢。

办理离婚手续时,房产评估所对房子做了评估,沐沦和秋月当时谁也拿不出钱,只有等房子拆迁时才能结算。

(六)

沐沦离开了家,一个人在郊区租了一处平房,自己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做买卖难免结识异性,有些女人除了生意以外,还很喜欢和沐沦聊天,沐沦很健谈,又没有其他事做,很乐意和她们聊天,王莲犹为突出。

王莲和沐沦年龄差不多,虽是个三十出头的已婚女人,但体态轻盈,眼含秋水,算不上美人却也不丑。王莲非常喜欢和沐沦聊天,从工作到家庭有聊不完的话题,有时聊到很晚,沐沦又是单身,王莲索性请他一起吃饭。饭后,王莲意犹未尽,和沐沦边聊边散步不知不觉到了沐沦的家。

既然来到家门,沐沦便请王莲进屋坐坐。沐沦的小屋不但简陋而且一片狼藉,王莲见状撇起了嘴,自言自语似的念叨:“想不到一个满腹经纶的人家里竟然这么杂乱不堪。”沐沦淡然一笑,满不在乎地说:“你以为呢,单身男人就是这样。”王莲向沐沦抛去一个媚眼,沐沦心领神会,顺势拉住了王莲的手,王莲没有反抗,沐沦进一步搂住了她的肩,王莲顺势倒在他的怀里。沐沦经历了两次婚姻,对女人已经看淡了,他发现女人都是假矜持,实际上比男人内心更骚动,既然已经送货上门,岂有不要之理?沐沦想罢,抱起王莲放在床上,快速解下自己的衣服,这时王莲也把自己的衣服脱掉了,下面早已“水漫金山”了,两个赤裸的身体缠绕在一起沐沦发现王莲与春花、秋月差异太大了,王莲是真正的投入,而且饥渴难耐,相比之下,秋月像是个性冷淡。从此,王莲便成了沐沦的情人,隔三岔五地去沐沦家和他幽会。

一天晚上,王莲又去沐沦家想和他幽会,意外地发现,沐沦的小屋里还有一个陌生女人,看那女人的神情,她已经和沐沦很熟了,她的亲热劲加上沐沦的躲躲闪闪,王莲很快就明白了,沐沦已经另有新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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