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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好像全世界就我一个人不知道高兴该怎么写一样。
胸口更闷了些。该死,她挡着落辉了。
“诶——你原来是在看……”小米一个机灵,扑棱起来的猫一样抓到了我的眼神,“你在看落辉?!”
“嘘——!”我连忙示意她闭上嘴。
她张大了嘴,不可思议的模样,眼睛里闪着光。“你、你喜欢落辉?”
“别闹!”
“你喜欢落辉!你喜欢落辉!”
她一下子腾到了走廊上,麻雀似的欢腾起来:
“梦神喜欢落辉!梦神喜欢落辉!”
几十双眼睛刷刷地朝我望过来,发觉了惊天的秘密般。我的脸烧得更烫了,血也要沸腾起来,不敢抬头一下。
“你……叫‘梦神’?”
“……!”
我猛地抬起头。他,那个名叫落辉的男孩儿,现在就在我眼前。恍惚之间,瞳孔似乎也散得更大了,一切开始模糊起来。我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与他面见过,而这一次,连胸腔都开始悸动。
他忽然笑了,那是我见过的最美好的笑靥;温柔又暖意,仿佛是三月初春站在长满了不足小指长度的芊芊嫩绿之间、忽然散开的云层后洒下的光芒,那样自然又惬意地亲吻你的脸庞。
“姓‘梦’的人,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呢。”
落辉挠了挠头,又笑了笑。
“你好,我叫落辉。”
“你……你好。”
原来,他从来没有注意到过我的存在吗?这么想着,我忽然有种难以言表的失落,就像一直以来呆呆盯着的东西一下子不见了,所有人都告诉你它其实没有存在过——大抵,就是这种感觉。
恍惚之间,他早已从我身边离开,就像他来的时候那样和缓与轻盈。我知道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男生,那是他最好的兄弟们,欢声笑语,畅言无阻,一切都美好得像是他们剪短了头发而出露的美好的额头。
这从来都不是第一次。于是我永远羡慕男孩儿,永远都会希望我是个男孩儿。这样,我可以像他们一样无时无刻不靠拢在落辉身边,一起打篮球,将手臂挽在彼此的肩膀上一起行走着。白衬衣一样地被汗水打脏,我们的脸上有一样的笑容。累了的时候,我们一起躺在草地上;草丝扰得皮肤细细地瘙痒,一转头便是你美好的容颜占满我能够看到的整个世界。
我一直,都喜欢着落辉吧。
“喂,梦神,上课啦!”小米拽着我的胳膊,我一副摇不醒的样子。“别做白日梦啦!”
2.我,想成为你
想成为男孩儿,不想成为男人。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你再说一遍呢?”
“我说了,我要和你离婚!”
人到中年的洛智勇,大腹便便的身姿,连两边脸上的赘肉都多得开始向下垂。一双深陷在眼窝里的小眼睛,从里面透出的是利剑般的目光。他迟疑地盯着面前这个歇斯底里的、名叫骆寒梅的女人,仿佛是在可笑和可恨之间游离着,却最终还是狂怒了起来:
“你再说一遍呢?!”
“我说了,我要和你离婚!!!”
于是洛智勇操起了桌上的酒瓶,不知道砸到了什么地方才激起那样可怕的碎裂声。我连忙拉紧了门,不敢再打开一点缝来窥探,因为我害怕溅到墙上的并不是绿色的玻璃渣,而是红色的血。
“放你妈的屁——老子今天教你怎么做女人!”
尖叫混合着钝物相撞的声音回响在外面的厅室里,好像剧烈得将要撕碎这个不过几十平方米的包分配的小套间。从那一路的震动听来,我知道他们究竟是如何地撕打着,而最终一定是柔弱的女人被制服。我捂住自己的嘴,竭尽了一切的力量不让自己哭泣时的哽咽发出来,然而身体却只能跟着每一次涌起的激动颤抖着,将我从靠在门上站立的姿态抖得坐到了地上。泪腺在这一刻失了控,它要让我脱水致死,因为那咸咸的液体已经几乎要将我的一张脸从上到下地洗刷一遍。那件从学校归来后还没有换下的白衬衣,它已经被浸得紧紧地贴上了我的胸脯,粘连着一些凌乱的头发。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样汹涌的情感,好像洛智勇的每一拳都直接打在了我的心上,好像骆寒梅的每一次呼救都从我的口中迸出。我多想了结这一切,在昨天,在今天,在明天,哪怕是在十三月三十二日——一个永远不会到来的日子。但,至少你知道在那一天这一切会了结,于是你知道,总是有这样一天,而不是每一次这样的时候都只能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发抖,让身体的余温烤热这正在快速冷却的一隅;而当热量散尽的时候,黑暗就永恒了。
一切的一切,因为,洛智勇是我的父亲,骆寒梅是我的母亲。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当时那么做了。”
洛智勇玩弄着自己肥大的手指,从不抬头看阿sir一眼。“我当时觉得,一定有些东西崩塌了,好像是天……我不能让这一切发生,我必须停止住她的那些疯狂的行为,一切必须被制止……”
阿sir在纸上记下了他的话,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一般。他转过头看着门口,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儿正在窥探。
洛智勇终于抬起了头,小小的眼镜瞥了我一眼,像是犯错的孩子,低下了头。我甚至不敢告诉我自己,爸爸刚才看了我一眼。
我哭着跑了出去。
老旧的街区总不至于是冷清的,那些看起来并不似都市中的人身上仍然保留着淡淡的放线菌味道。输电线从低矮的空中一直拉过去,那里正站着一排麻雀,好似并不知晓自己侵入了不属于自己的境地之中。而那时我便会看得出神了,好像自己也成为了那样的一只鸟,站在根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却浑然不觉一般。
然而,它们却还总是一直并列着站在一起,可我呢?
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也许吧。每当这样想起时,便会希望着,也一直都希望着,自己能够成为像落辉那样阳光的男孩儿,总是快乐着、无所顾忌地和自己身边的人说笑着;唯独我不敢去与他搭话,并非他不愿。而大概,这就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吧。
(看了一眼似乎满字数了,不错不错,剩下的小故事明天发)
姑娘,好像全世界就我一个人不知道高兴该怎么写一样。
胸口更闷了些。该死,她挡着落辉了。
“诶——你原来是在看……”小米一个机灵,扑棱起来的猫一样抓到了我的眼神,“你在看落辉?!”
“嘘——!”我连忙示意她闭上嘴。
她张大了嘴,不可思议的模样,眼睛里闪着光。“你、你喜欢落辉?”
“别闹!”
“你喜欢落辉!你喜欢落辉!”
她一下子腾到了走廊上,麻雀似的欢腾起来:
“梦神喜欢落辉!梦神喜欢落辉!”
几十双眼睛刷刷地朝我望过来,发觉了惊天的秘密般。我的脸烧得更烫了,血也要沸腾起来,不敢抬头一下。
“你……叫‘梦神’?”
“……!”
我猛地抬起头。他,那个名叫落辉的男孩儿,现在就在我眼前。恍惚之间,瞳孔似乎也散得更大了,一切开始模糊起来。我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地与他面见过,而这一次,连胸腔都开始悸动。
他忽然笑了,那是我见过的最美好的笑靥;温柔又暖意,仿佛是三月初春站在长满了不足小指长度的芊芊嫩绿之间、忽然散开的云层后洒下的光芒,那样自然又惬意地亲吻你的脸庞。
“姓‘梦’的人,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呢。”
落辉挠了挠头,又笑了笑。
“你好,我叫落辉。”
“你……你好。”
原来,他从来没有注意到过我的存在吗?这么想着,我忽然有种难以言表的失落,就像一直以来呆呆盯着的东西一下子不见了,所有人都告诉你它其实没有存在过——大抵,就是这种感觉。
恍惚之间,他早已从我身边离开,就像他来的时候那样和缓与轻盈。我知道围绕在他身边的那些男生,那是他最好的兄弟们,欢声笑语,畅言无阻,一切都美好得像是他们剪短了头发而出露的美好的额头。
这从来都不是第一次。于是我永远羡慕男孩儿,永远都会希望我是个男孩儿。这样,我可以像他们一样无时无刻不靠拢在落辉身边,一起打篮球,将手臂挽在彼此的肩膀上一起行走着。白衬衣一样地被汗水打脏,我们的脸上有一样的笑容。累了的时候,我们一起躺在草地上;草丝扰得皮肤细细地瘙痒,一转头便是你美好的容颜占满我能够看到的整个世界。
我一直,都喜欢着落辉吧。
“喂,梦神,上课啦!”小米拽着我的胳膊,我一副摇不醒的样子。“别做白日梦啦!”
2.我,想成为你
想成为男孩儿,不想成为男人。我,一直都是这样想的。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你再说一遍呢?”
“我说了,我要和你离婚!”
人到中年的洛智勇,大腹便便的身姿,连两边脸上的赘肉都多得开始向下垂。一双深陷在眼窝里的小眼睛,从里面透出的是利剑般的目光。他迟疑地盯着面前这个歇斯底里的、名叫骆寒梅的女人,仿佛是在可笑和可恨之间游离着,却最终还是狂怒了起来:
“你再说一遍呢?!”
“我说了,我要和你离婚!!!”
于是洛智勇操起了桌上的酒瓶,不知道砸到了什么地方才激起那样可怕的碎裂声。我连忙拉紧了门,不敢再打开一点缝来窥探,因为我害怕溅到墙上的并不是绿色的玻璃渣,而是红色的血。
“放你妈的屁——老子今天教你怎么做女人!”
尖叫混合着钝物相撞的声音回响在外面的厅室里,好像剧烈得将要撕碎这个不过几十平方米的包分配的小套间。从那一路的震动听来,我知道他们究竟是如何地撕打着,而最终一定是柔弱的女人被制服。我捂住自己的嘴,竭尽了一切的力量不让自己哭泣时的哽咽发出来,然而身体却只能跟着每一次涌起的激动颤抖着,将我从靠在门上站立的姿态抖得坐到了地上。泪腺在这一刻失了控,它要让我脱水致死,因为那咸咸的液体已经几乎要将我的一张脸从上到下地洗刷一遍。那件从学校归来后还没有换下的白衬衣,它已经被浸得紧紧地贴上了我的胸脯,粘连着一些凌乱的头发。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样汹涌的情感,好像洛智勇的每一拳都直接打在了我的心上,好像骆寒梅的每一次呼救都从我的口中迸出。我多想了结这一切,在昨天,在今天,在明天,哪怕是在十三月三十二日——一个永远不会到来的日子。但,至少你知道在那一天这一切会了结,于是你知道,总是有这样一天,而不是每一次这样的时候都只能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发抖,让身体的余温烤热这正在快速冷却的一隅;而当热量散尽的时候,黑暗就永恒了。
一切的一切,因为,洛智勇是我的父亲,骆寒梅是我的母亲。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当时那么做了。”
洛智勇玩弄着自己肥大的手指,从不抬头看阿sir一眼。“我当时觉得,一定有些东西崩塌了,好像是天……我不能让这一切发生,我必须停止住她的那些疯狂的行为,一切必须被制止……”
阿sir在纸上记下了他的话,忽然发觉有些不对劲一般。他转过头看着门口,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儿正在窥探。
洛智勇终于抬起了头,小小的眼镜瞥了我一眼,像是犯错的孩子,低下了头。我甚至不敢告诉我自己,爸爸刚才看了我一眼。
我哭着跑了出去。
老旧的街区总不至于是冷清的,那些看起来并不似都市中的人身上仍然保留着淡淡的放线菌味道。输电线从低矮的空中一直拉过去,那里正站着一排麻雀,好似并不知晓自己侵入了不属于自己的境地之中。而那时我便会看得出神了,好像自己也成为了那样的一只鸟,站在根本就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却浑然不觉一般。
然而,它们却还总是一直并列着站在一起,可我呢?
我,一直都是一个人——也许吧。每当这样想起时,便会希望着,也一直都希望着,自己能够成为像落辉那样阳光的男孩儿,总是快乐着、无所顾忌地和自己身边的人说笑着;唯独我不敢去与他搭话,并非他不愿。而大概,这就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吧。
(看了一眼似乎满字数了,不错不错,剩下的小故事明天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