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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眼睛,然后就带着水珠儿挎着篮子出了门,直奔温泉边上的瓜地。
没了赵婉捣乱,包饺子的速度反倒快了起来,至少,尉迟灼灼的一双白皙的小手上下翻飞,不一会面前就摆了好多饺子。
明明被赵婉欺负了,尉迟灼灼一点都不生气,今天包的饺子是国礼,外面会包饺子的妇人多了去了,能亲自制作国礼的有几个?
既然太后特意把自己喊过来干活,就说明自己就是皇家的一份子,和赵婉生气,只会让太后恼怒,聪明的尉迟灼灼才不会在这件事上犯傻。
赵婉赏赐的怪物饺子尉迟灼灼一定会自己吃掉的,如果能当着赵婉的面吃掉最好。
皇家在包饺子,清香城里的人终于可以回家吃饭了,年关到来的时候,大王给每一个人赏赐了五斤白面,两斤蜡羊肉,一家还赏赐了一斤胡麻油,允许各家各户自己开火做饭,至于想吃食堂的人,食堂依旧开着,过年三天的饭食要比平日里丰盛好多。
哈密国缺少的只是粮食而已,其余的货物堆积如山,清香城里的商贩们,趁着年底的好时候,疯狂的向来往的行人售卖自己的货物。
尤其是那些被商贾们雇佣来的胡姬,一个个才寒冷的冬日里,穿着少的可怜的衣服,操着各种怪腔怪调售卖货物。
阿伊莎坐在窗前,羡慕的看着街道上往来的行人,微微的叹了口气。
他来到哈密已经两个月了,她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清香城。
这座城池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一座城池。
比清香城大的城市阿伊莎见过,巴格达就是这样的城市,两座城市相比起来,阿伊莎更喜欢清香城的精致。
这里的人也显得更加的精致,即便是最粗俗的西域人也没有到处乱扔东西的习惯。
哪怕是喜欢制造垃圾的商贩,即便是生意再忙碌,也必然会有一个伙计时时刻刻的在清理货物的残渣。
每天清晨,人们第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就是清扫自己家门前的空地,这个举动让阿伊莎非常的喜欢。
这让她不用太在意就可以穿自己喜爱的拖地长裙。
真正让她喜欢上这个城市的原因是——自由。
在这里她不用活的小心翼翼,不用整日里戴上面具讨好那些猥琐的老人,以及心怀鬼胎的少年。
更不用接受父亲一次又一次的命令。
在这里只要每天跳两曲舞蹈,就能有很多钱送过来,这些钱足够她和迪伊思两人吃穿了。
剩下的大量空余时间,阿伊莎可以像现在这样抱着膝盖瞅着脚下繁华的街道,看各种各样的人,
如果实在是厌烦了,这里竟然能够找到很多自己以前想看却从没看过的书。
就在昨天,她受苏轼那个呆头鹅的启发,竟然开始作诗了,虽然连她自己都知道诗歌写的不好,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才是一个少女应该做的事情。
迪伊思很喜欢吃腊羊肉,只可惜,她嘴里的牙齿不多,只能含着腊羊肉慢慢的让它融化在嘴里。
看得出来,她也很满足,哈密王的赏赐让所有人都喜欢,阿伊莎甚至在窃喜,嘲笑哈密王的愚蠢,连自己这样的敌人都能收到新年礼物。
不过,这种美妙的心态没有维持多久,她就看到了一张极为熟悉的脸庞。
阿丹就站在人群里,他高大的身形让他无论站在那里都如同一只骄傲的鹤。
刚才明明非常和谐舒适的街道,因为他这块石头的存在,人流只好绕开中间的顽石向两边流淌。
阿丹看起来有些沧桑,他身上的衣衫沾满了尘土,即便是那柄心爱的弯刀也没有了往日的奢华,刀柄处的宝石被他卸下来了。
阿伊莎忽然发现,阿丹呆傻的时候样子不是很丑,至少牙齿很白。
于是,阿伊莎就推开了窗户,笑着朝迷茫的阿丹招招手。
阿丹似乎感觉到了阿伊莎的目光,第一时间就看到了站在窗前的阿伊莎,他的嘴巴张的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阿伊莎穿着舞娘才穿的纱衣,很美丽,却也危险,阿伊莎在窗口摇摇欲坠,这让他非常的担心。
阿丹两只粗壮的胳膊向两边一分,人群自然就露出一条缝隙,他快速地逆着人流前进,就像一尾逆水而上的鱼。
即便如此,阿丹来到来到阿伊莎的窗前,也费了不少功夫,看到阿伊莎的喜悦,让他忘记了刚才那些冒犯他的脏话,这一刻他的眼中只有阿伊莎。
他仰着头先是嘿嘿傻笑一阵,然后呲着白牙用自以为最潇洒的姿势笑道:“我终于找到你了。”(未完待续。)
挤眼睛,然后就带着水珠儿挎着篮子出了门,直奔温泉边上的瓜地。
没了赵婉捣乱,包饺子的速度反倒快了起来,至少,尉迟灼灼的一双白皙的小手上下翻飞,不一会面前就摆了好多饺子。
明明被赵婉欺负了,尉迟灼灼一点都不生气,今天包的饺子是国礼,外面会包饺子的妇人多了去了,能亲自制作国礼的有几个?
既然太后特意把自己喊过来干活,就说明自己就是皇家的一份子,和赵婉生气,只会让太后恼怒,聪明的尉迟灼灼才不会在这件事上犯傻。
赵婉赏赐的怪物饺子尉迟灼灼一定会自己吃掉的,如果能当着赵婉的面吃掉最好。
皇家在包饺子,清香城里的人终于可以回家吃饭了,年关到来的时候,大王给每一个人赏赐了五斤白面,两斤蜡羊肉,一家还赏赐了一斤胡麻油,允许各家各户自己开火做饭,至于想吃食堂的人,食堂依旧开着,过年三天的饭食要比平日里丰盛好多。
哈密国缺少的只是粮食而已,其余的货物堆积如山,清香城里的商贩们,趁着年底的好时候,疯狂的向来往的行人售卖自己的货物。
尤其是那些被商贾们雇佣来的胡姬,一个个才寒冷的冬日里,穿着少的可怜的衣服,操着各种怪腔怪调售卖货物。
阿伊莎坐在窗前,羡慕的看着街道上往来的行人,微微的叹了口气。
他来到哈密已经两个月了,她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清香城。
这座城池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一座城池。
比清香城大的城市阿伊莎见过,巴格达就是这样的城市,两座城市相比起来,阿伊莎更喜欢清香城的精致。
这里的人也显得更加的精致,即便是最粗俗的西域人也没有到处乱扔东西的习惯。
哪怕是喜欢制造垃圾的商贩,即便是生意再忙碌,也必然会有一个伙计时时刻刻的在清理货物的残渣。
每天清晨,人们第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就是清扫自己家门前的空地,这个举动让阿伊莎非常的喜欢。
这让她不用太在意就可以穿自己喜爱的拖地长裙。
真正让她喜欢上这个城市的原因是——自由。
在这里她不用活的小心翼翼,不用整日里戴上面具讨好那些猥琐的老人,以及心怀鬼胎的少年。
更不用接受父亲一次又一次的命令。
在这里只要每天跳两曲舞蹈,就能有很多钱送过来,这些钱足够她和迪伊思两人吃穿了。
剩下的大量空余时间,阿伊莎可以像现在这样抱着膝盖瞅着脚下繁华的街道,看各种各样的人,
如果实在是厌烦了,这里竟然能够找到很多自己以前想看却从没看过的书。
就在昨天,她受苏轼那个呆头鹅的启发,竟然开始作诗了,虽然连她自己都知道诗歌写的不好,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才是一个少女应该做的事情。
迪伊思很喜欢吃腊羊肉,只可惜,她嘴里的牙齿不多,只能含着腊羊肉慢慢的让它融化在嘴里。
看得出来,她也很满足,哈密王的赏赐让所有人都喜欢,阿伊莎甚至在窃喜,嘲笑哈密王的愚蠢,连自己这样的敌人都能收到新年礼物。
不过,这种美妙的心态没有维持多久,她就看到了一张极为熟悉的脸庞。
阿丹就站在人群里,他高大的身形让他无论站在那里都如同一只骄傲的鹤。
刚才明明非常和谐舒适的街道,因为他这块石头的存在,人流只好绕开中间的顽石向两边流淌。
阿丹看起来有些沧桑,他身上的衣衫沾满了尘土,即便是那柄心爱的弯刀也没有了往日的奢华,刀柄处的宝石被他卸下来了。
阿伊莎忽然发现,阿丹呆傻的时候样子不是很丑,至少牙齿很白。
于是,阿伊莎就推开了窗户,笑着朝迷茫的阿丹招招手。
阿丹似乎感觉到了阿伊莎的目光,第一时间就看到了站在窗前的阿伊莎,他的嘴巴张的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阿伊莎穿着舞娘才穿的纱衣,很美丽,却也危险,阿伊莎在窗口摇摇欲坠,这让他非常的担心。
阿丹两只粗壮的胳膊向两边一分,人群自然就露出一条缝隙,他快速地逆着人流前进,就像一尾逆水而上的鱼。
即便如此,阿丹来到来到阿伊莎的窗前,也费了不少功夫,看到阿伊莎的喜悦,让他忘记了刚才那些冒犯他的脏话,这一刻他的眼中只有阿伊莎。
他仰着头先是嘿嘿傻笑一阵,然后呲着白牙用自以为最潇洒的姿势笑道:“我终于找到你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