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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大隐拖着一条残腿,慢慢走到孙雪莲榻前,毕恭毕敬地唤道:“小姐。”
正是午后,夏天已过了最炎热的时段,稍显清凉,孙夫人只穿一件绯色花绫小袄,下系着红纱裤儿,一手做枕托了香腮斜倚在榻上,那成熟曼妙的身子凹凸有致,曲线玲珑,如同一幅跌宕起伏的美丽山水。黎大隐的目光落在孙雪莲解了两个扣儿的胸前,瞄了眼那高耸浑圆的双峰,悄悄吞了口唾沫,又垂下头去。
孙夫人侧了侧身,淡淡问道:“妙弋又到玉皇庙去了?”
“是!”黎大隐答应一声,孙夫人的双腿突然绷直了,纤巧的金莲绷得笔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黎大隐很熟悉小姐的习惯性动作,知道小姐在忍耐,不管是痛苦还是愤怒,她在忍耐。很久以前,他就知道小姐忍耐痛苦的习惯性动作。那时小姐还很小,不只他唤她小姐,孙府里的家丁伙计们,都还叫她小姐。
缠足的风气这个年代还不是十分的流行,官吏贵族家庭的女子少有缠~ 足的,就是宫中选妃嫔也很少选择缠足女子,若是普通宫女,即便入宫前缠了足的,也要令其恢复天足以利宫中行走;普通百姓家庭,女人要维持家计,同样少有缠足,只有中间阶层,家境富有,又非贵族官吏的家庭,选择缠足的闺女较多。
黎大隐清楚地记得,那是小姐第一次缠足,他就在暗处看着,小姐坐在床上,那一双白生生的秀气的脚儿,纤纤如笋,小而精致,皮肤如同刚出生的小白鼠般晶莹粉嫩,那十趾卧蚕,望而生香,美得惊心动魄。
那美丽,只应为天上所有,而不该存于人间。
于是,那双脚儿被长长的布布裹起来,布带一层层缠起,小姐深深蹙起了秀气的眉毛,眸中溢着泪花儿,看得他的心也好疼好疼。那一夜,在梦中,他一直匍匐在小姐脚下,一直舔着她那双美妙绝伦的脚儿,舒缓她的痛苦,听她咯咯娇笑。
很多年过去了,小姐已由当初稚纯可爱的少女,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妇人,已经嫁过两个丈夫,有过三个男人,但是在他眼中,小姐还是小姐,始终是他当初看到的,那个深深蹙起了眉头,眸中溢着泪花儿,楚楚可怜的小小姐,让他愿意用一生来呵护。
孙雪莲没有注意他盯着自己双脚时的痴迷,她的心正被嫉妒和愤怒噬咬着:“他……还在和弋儿来往……”
“小姐,我看他未必是真的杨旭,那一夜在云河镇,小人绝没有失手,杨旭,必定死了。”
“住嘴!”
孙夫人突然尖叫起来,她跳下地,一个耳光掴到黎大隐的脸颊上,五道指印殷然,黎大隐一动没动。虽然他只要伸出一根手指头,也能轻易地把孙雪莲置于死地,可他根本不敢反抗,甚至不敢躺闪,硬生生地挨了一记耳光,他的腰弯得更深了,温驯地道:“小姐息怒,都是小人的错。”
很久以前,他是江湖道上响当当的爷字辈人物,那时,他是一个江洋大盗,是一伙山贼的二头目,他的绰号叫“二把刀”,并不是说他的本事低劣,而是因为他擅使一把长刀、一柄短刃,攻守兼备,杀招犀利,才在兄弟伙里搏得了这么一个看似戏谑的绰号。有一次,山寨内讧,他做为失败的一方,死里逃生,逃出了山去。
就是在那一次火拼中,他伤了一足,从此变成了跛子,他被贩药经过的孙家老掌柜给救了,那时大明刚刚立国,江山还未一治,没有完整严密的户藉。他说自己是个被山贼劫掳了的良民,骗得了孙老掌柜的信任,从此留在了孙家,直到今天。
他的恩人孙老掌柜已经过世了,可他的小小姐还在,不管是刚见到她时,她是那个粉妆玉琢的可爱小丫头,还是今日已成长为风情万种的成熟妇人,她永远是他的小姐,他心中的神,他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人。谁敢对他有所污辱,他都会拔刀相向,以命相搏。但是在小姐面前,他却甘愿做一条摇尾乞怜的狗,无论打骂侮辱,只要能守在她身边,守一辈子,他也甘之若饴。
他从不敢对小姐说出他的感情,小姐招赘了夫婿,他只能默默地看着;姑爷病死了,小姐再嫁了庚薪,他还是默默地看着;小姐喜欢了杨文轩,两人勾搭成奸,他仍然只能默默地看着,甚至还得帮着小姐遮掩行踪,只要小姐开心、快乐,他就心满意足了。
可杨文轩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打起孙家祖产的主意;更不该有了小姐的青睐还不知足,居然把小姐的女儿也勾搭到手,害得小姐如此伤心。小姐终于认清那个负心人的真面目,黎大隐很开心,他自告奋勇,赶去为小姐除掉那个丧尽天良的混蛋。
他成功了!他本来是成功了!可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个混蛋居然活蹦乱跳地再次出现了。
孙雪莲扇了他一巴掌,似乎怒气有些消了,她蹙着眉头,在房中踱起步来:“他的样子,和杨文轩一模一样,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杨文轩刚死,就找得到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人来冒充?谁有这般本事,又是谁出于何种目的?我那天故意对他**,本想诱他脱了衣衫,看看他胸前有无刀创,还有他大腿处有无杨文轩的那颗青痣,可惜……”
黎大隐踏前一步,说道:“小姐,何必这么费事呢,小人再动一次手,管他真的假的,只是一刀杀了,不就一了百了?”
孙雪莲仰起头,神色变幻,久久没有言语。
看着她微昂间露出的那段粉嫩的颈肉,还有那丰满坚挺的酥胸,即使隔着薄薄的春衫,也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那两团肉峰强大的诱惑力,黎大隐难遏心中的渴欲,又嫉又恨地道:“莫非小姐又不忍心下手了?小姐别忘了,他不止图谋咱孙家的财产,还把小小姐也骗到了手……”
“住口!”
孙雪莲霍然转身,扬手又欲他扇他耳光,黎大隐倔强地扬起了头,孙雪莲的手无力地垂落下去,叹息一声躺倒在榻上,喃喃地道:“你出去,让我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黎大隐咬了咬牙,像一条受伤的狼似的,一步步走了出去。
孙夫人两眼无神,痴痴仰望,心中一片迷乱。
她的第一个丈夫,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就的夫妻,两人虽谈不上多么深厚的感情,却也相敬如宾,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谁知天不从人愿,弋儿还小,丈夫就重病过世了,孙家是开药铺的,不知救活了多少人的性命,却救不了自己的丈夫。
紧接着,爹爹给她选择了第二个丈夫,庚薪。
他本来是官宦人家,还是有功名的读书人,虽说因为父亲犯案被削了功名,可是配她一个商贾之女,而且是再蘸之妇,也配得过了。可是这个庚薪爹爹的官职被剥夺了,自己的功名被剥夺了,似乎他的阳刚之气也被一起剥夺了。
他,不是她的良人……
成亲这么多年来,两人始终没有生下一子半女,不管是在外面还是在后宅里,他从来就没有给过她一个男人的感觉,她本以为自己这一生就只有守着女儿,这样空虚无聊地度过,直到遇到了他————风度翩翩、谈吐优雅,但是在床第前却知情识趣、温柔体贴的杨文轩。
就... -->>
黎大隐拖着一条残腿,慢慢走到孙雪莲榻前,毕恭毕敬地唤道:“小姐。”
正是午后,夏天已过了最炎热的时段,稍显清凉,孙夫人只穿一件绯色花绫小袄,下系着红纱裤儿,一手做枕托了香腮斜倚在榻上,那成熟曼妙的身子凹凸有致,曲线玲珑,如同一幅跌宕起伏的美丽山水。黎大隐的目光落在孙雪莲解了两个扣儿的胸前,瞄了眼那高耸浑圆的双峰,悄悄吞了口唾沫,又垂下头去。
孙夫人侧了侧身,淡淡问道:“妙弋又到玉皇庙去了?”
“是!”黎大隐答应一声,孙夫人的双腿突然绷直了,纤巧的金莲绷得笔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黎大隐很熟悉小姐的习惯性动作,知道小姐在忍耐,不管是痛苦还是愤怒,她在忍耐。很久以前,他就知道小姐忍耐痛苦的习惯性动作。那时小姐还很小,不只他唤她小姐,孙府里的家丁伙计们,都还叫她小姐。
缠足的风气这个年代还不是十分的流行,官吏贵族家庭的女子少有缠~ 足的,就是宫中选妃嫔也很少选择缠足女子,若是普通宫女,即便入宫前缠了足的,也要令其恢复天足以利宫中行走;普通百姓家庭,女人要维持家计,同样少有缠足,只有中间阶层,家境富有,又非贵族官吏的家庭,选择缠足的闺女较多。
黎大隐清楚地记得,那是小姐第一次缠足,他就在暗处看着,小姐坐在床上,那一双白生生的秀气的脚儿,纤纤如笋,小而精致,皮肤如同刚出生的小白鼠般晶莹粉嫩,那十趾卧蚕,望而生香,美得惊心动魄。
那美丽,只应为天上所有,而不该存于人间。
于是,那双脚儿被长长的布布裹起来,布带一层层缠起,小姐深深蹙起了秀气的眉毛,眸中溢着泪花儿,看得他的心也好疼好疼。那一夜,在梦中,他一直匍匐在小姐脚下,一直舔着她那双美妙绝伦的脚儿,舒缓她的痛苦,听她咯咯娇笑。
很多年过去了,小姐已由当初稚纯可爱的少女,变成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妇人,已经嫁过两个丈夫,有过三个男人,但是在他眼中,小姐还是小姐,始终是他当初看到的,那个深深蹙起了眉头,眸中溢着泪花儿,楚楚可怜的小小姐,让他愿意用一生来呵护。
孙雪莲没有注意他盯着自己双脚时的痴迷,她的心正被嫉妒和愤怒噬咬着:“他……还在和弋儿来往……”
“小姐,我看他未必是真的杨旭,那一夜在云河镇,小人绝没有失手,杨旭,必定死了。”
“住嘴!”
孙夫人突然尖叫起来,她跳下地,一个耳光掴到黎大隐的脸颊上,五道指印殷然,黎大隐一动没动。虽然他只要伸出一根手指头,也能轻易地把孙雪莲置于死地,可他根本不敢反抗,甚至不敢躺闪,硬生生地挨了一记耳光,他的腰弯得更深了,温驯地道:“小姐息怒,都是小人的错。”
很久以前,他是江湖道上响当当的爷字辈人物,那时,他是一个江洋大盗,是一伙山贼的二头目,他的绰号叫“二把刀”,并不是说他的本事低劣,而是因为他擅使一把长刀、一柄短刃,攻守兼备,杀招犀利,才在兄弟伙里搏得了这么一个看似戏谑的绰号。有一次,山寨内讧,他做为失败的一方,死里逃生,逃出了山去。
就是在那一次火拼中,他伤了一足,从此变成了跛子,他被贩药经过的孙家老掌柜给救了,那时大明刚刚立国,江山还未一治,没有完整严密的户藉。他说自己是个被山贼劫掳了的良民,骗得了孙老掌柜的信任,从此留在了孙家,直到今天。
他的恩人孙老掌柜已经过世了,可他的小小姐还在,不管是刚见到她时,她是那个粉妆玉琢的可爱小丫头,还是今日已成长为风情万种的成熟妇人,她永远是他的小姐,他心中的神,他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人。谁敢对他有所污辱,他都会拔刀相向,以命相搏。但是在小姐面前,他却甘愿做一条摇尾乞怜的狗,无论打骂侮辱,只要能守在她身边,守一辈子,他也甘之若饴。
他从不敢对小姐说出他的感情,小姐招赘了夫婿,他只能默默地看着;姑爷病死了,小姐再嫁了庚薪,他还是默默地看着;小姐喜欢了杨文轩,两人勾搭成奸,他仍然只能默默地看着,甚至还得帮着小姐遮掩行踪,只要小姐开心、快乐,他就心满意足了。
可杨文轩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打起孙家祖产的主意;更不该有了小姐的青睐还不知足,居然把小姐的女儿也勾搭到手,害得小姐如此伤心。小姐终于认清那个负心人的真面目,黎大隐很开心,他自告奋勇,赶去为小姐除掉那个丧尽天良的混蛋。
他成功了!他本来是成功了!可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个混蛋居然活蹦乱跳地再次出现了。
孙雪莲扇了他一巴掌,似乎怒气有些消了,她蹙着眉头,在房中踱起步来:“他的样子,和杨文轩一模一样,天下哪有那么巧的事,杨文轩刚死,就找得到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人来冒充?谁有这般本事,又是谁出于何种目的?我那天故意对他**,本想诱他脱了衣衫,看看他胸前有无刀创,还有他大腿处有无杨文轩的那颗青痣,可惜……”
黎大隐踏前一步,说道:“小姐,何必这么费事呢,小人再动一次手,管他真的假的,只是一刀杀了,不就一了百了?”
孙雪莲仰起头,神色变幻,久久没有言语。
看着她微昂间露出的那段粉嫩的颈肉,还有那丰满坚挺的酥胸,即使隔着薄薄的春衫,也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那两团肉峰强大的诱惑力,黎大隐难遏心中的渴欲,又嫉又恨地道:“莫非小姐又不忍心下手了?小姐别忘了,他不止图谋咱孙家的财产,还把小小姐也骗到了手……”
“住口!”
孙雪莲霍然转身,扬手又欲他扇他耳光,黎大隐倔强地扬起了头,孙雪莲的手无力地垂落下去,叹息一声躺倒在榻上,喃喃地道:“你出去,让我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黎大隐咬了咬牙,像一条受伤的狼似的,一步步走了出去。
孙夫人两眼无神,痴痴仰望,心中一片迷乱。
她的第一个丈夫,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就的夫妻,两人虽谈不上多么深厚的感情,却也相敬如宾,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谁知天不从人愿,弋儿还小,丈夫就重病过世了,孙家是开药铺的,不知救活了多少人的性命,却救不了自己的丈夫。
紧接着,爹爹给她选择了第二个丈夫,庚薪。
他本来是官宦人家,还是有功名的读书人,虽说因为父亲犯案被削了功名,可是配她一个商贾之女,而且是再蘸之妇,也配得过了。可是这个庚薪爹爹的官职被剥夺了,自己的功名被剥夺了,似乎他的阳刚之气也被一起剥夺了。
他,不是她的良人……
成亲这么多年来,两人始终没有生下一子半女,不管是在外面还是在后宅里,他从来就没有给过她一个男人的感觉,她本以为自己这一生就只有守着女儿,这样空虚无聊地度过,直到遇到了他————风度翩翩、谈吐优雅,但是在床第前却知情识趣、温柔体贴的杨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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