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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答:没有,我醒来时大腿很痛,都在流血,另外我被强奸了,我只知道被强奸了,其他的情况我都不知道。
随后的笔录是对案件有关情况的记录,没有什么关键点。我继续看对其他人的调查材料、现场勘查情况。
从多人的笔录来看。当天晚上。钟爱芬和6岁的弟弟一起睡在西屋,其父母则睡在东屋。钟爱芬被强奸,不但她父母不知道,就连睡在一起的弟弟也不知情。是她痛醒后。才告诉父母和家人的。
现场图片都是黑白的。从图片来看,钟爱芬家位于柯华村姜家湾东侧,周围房屋较少。只有北侧相隔十几米远有一栋民房。她家为一栋连三间结构的黑瓦青砖房屋,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部分:中间为堂屋,有东西两个房间,钟爱芬和她弟弟就睡在西屋房里。西屋东墙南端对着堂屋有一道木门,是那种很简单的门,木门门板很薄,门外侧挂着一个铁锁扣,门里侧连个门闩都没有。屋里摆设比较简单,东北角堆着一堆杂物,南侧窗户下有一张桌子,桌面上堆了不少杂物,有花瓶,有镜子,梳子等等;在东南角有一张床,床上有灰白色纱线蚊帐,帐门敞开着,床面高低不平,两头各有一个枕头,根据钟爱芬介绍,她和他弟弟分两头睡,她睡在北侧,她弟弟睡在南侧,在北侧床面上可见有滴落状血迹;房间地面为土质,较为干燥,靠近床沿地面上有几滴血迹;后部分是厨房和杂物间,厨房有一扇木门,这木门就是由两扇门板组成,离门框有不少空隙,很简单就可以将其中的任何一扇门夺开,从这里入室比从前门夺门入室不但要方便很多,而且较为隐蔽,作案人选择这里作为进出口,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
虽然说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但是钟爱芬正是豆蔻年华,从相片看,却长得比较丰满,身体正是发育时候,头上是满头乌黑的长发,面部五官端正,整个脸庞看起来非常干净,衣着虽然是简朴,但是也干净整洁,其右大腿内侧有两处划伤,肌肉都翻出来了,看了很恶心,可以想象当时受伤的严重程度,我测量了一下,每处的宽度都在2cm左右,长度在8cm左右,深度约0.5cm,两处中间间距在5cm,整个伤势以大腿为中心,内重外轻,可以推断作案人是用工具从大腿内侧为外侧动作而成。
技术推断作案过程如下:作案人夺后门入室,用绳子和木棒将东侧房屋的门反锁,使里面的人无法出来,然后入西侧房间,下了房间里的灯泡,并用一种工具将钟爱芬击晕后,实施强奸。作案完毕后,还是从后门溜走。
痕迹方面,基本上未提取到可以利用的痕迹:灯泡是找到了,看图片,这个灯泡使用了很长时间,上面布满了灰尘还有油烟,根本上就没有指纹可提取;钟爱芬被强奸,其母早在报案前就对她里外都进行了清洗,精斑什么的也没有提前到;足迹方面,农村室内地面根本上就发现不了足迹;在钟爱芬大腿处是发现了可能是作案工具的痕迹,然而是什么工具,第一次专班根本上就没有作出一个准确的推断。
外勤调查访问和技术勘查一样,也没有什么收获,将附近几个有小偷小摸,入室盗窃,有过强奸猥亵妇女、有前科劣迹的人都抓过来审查了,破了不少其他案件,但是这个强奸案件一直都没有破。专案组在大龙镇工作了三个月后再也没有材料可以看了,分析应该是有其他的事撤回去了。
第二起案件发生1985年11月7日凌晨,大龙镇平原村曹家铺湾,曹月萍(女,15岁)在家睡觉时被人强奸。
曹月萍家也位于曹家湾南侧边沿,北侧、西侧、南侧都有居民房屋,只有东侧为空地,空地再往东就是一条南北走向的机耕路。该房屋为一栋一层结构的砖混平房,在东侧墙边沿放着一副木梯,从调查情况看,这木梯就是从附近一户居民家门口拿来的,作案人借助梯子翻上平台,又从平台下到一楼,打开后门,然后又是如法炮制,就地取材,用室内绳索和木棍反锁曹月萍父母房门,又进入曹月萍房间,下掉灯泡,用一种工具将曹月萍致伤后实施强奸;作案后,从后门逃走。
曹月萍也是和父母分房间睡觉的,她也是被一阵阵的疼痛弄醒的,醒来时,胸部位置也有两条长长的划痕,从照片来看,长度较钟爱芬的要短,我测量了一下,每处的宽度都在2cm左右,长度在5cm左右,深度0.3cm,中间间距为5cm,整个伤势以胸中部为中心,斜向身体右外侧,也是内重外轻,可以推断作案人是用工具从胸部向右外侧动作而成。
曹月萍虽然比钟爱芬小一岁,但是发育明显没有钟爱芬好,也是一头乌黑长发,并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巴,眉清目秀的,眼睛很大,衣着较钟爱芬要好很多,整个人看起来还是比较稚气。
曹月萍室内摆设比钟爱芬家就要好多了,有书桌,桌上有不少书,还有一个大的衣柜,另外还有一个箱子,根据曹月萍的母亲介绍,她在箱子里藏了五百块钱,这钱和箱子、衣柜、书桌都没有翻动。
曹月萍的父亲在附近做木工,在农村也是个能人,算是见了不少世面了,因此,一发案后,他第一个想法就是报案,派出所一听说这案件,马上就联系了刑侦大队,刑侦大队外勤和技术队大班人马,迅速赶到了现场。
这一起案件,由于勘查及时,从受害人身上提取到了作案人的精斑,经法医蔡庭平努力,精斑血型为b型血,这是一个重大进展。
随后,专班第二次成立,又是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摸底,对可疑的人员全部采取血样,做血型分析比对。从材料来看,这一次,专班对破案应该是充满信心的,排查了大量的可疑人员,笔录上侦查人员的姓名就要多很多了,又破了不少其他案件,但是工作到年底快过年时,强奸案件仍然是没有什么进展,新年一过完,专班马上接着工作,又忙了三个多月,案件还是没有什么进展。
可能是这次专班的动作较大,铺开的范围也比较宽,惊动了作案人,此后,有几年没有同类型的强奸案件发生。
我也心里放轻松了,放下材料,抽起烟来。
“李队长,你在这么专心在看什么材料啊?我都不敢打扰你?”小柯问道。
“一个案件的材料,你知道这些就行了。”我回答着。
“哦,我明白了。”小柯的声音。
我还是沉在案件中,继续想着问题,没有接小柯后面的话。
nnd,这作案人也太残忍了吧,不但强奸这些还未成年的女孩子,还对女孩子进行身体伤害,这样身体和心理的创伤,对女孩子心理一定会产生影响,会影响她们的一生,对她们以后的生活、交友等等都可能留下后遗症,真是可恶!
她们豆蔻年华就早早地被这恶魔摧残了!这没有人性的恶魔!
我一定要想办法查出这恶魔!以我的全力查出这恶魔!绝对不放过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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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笔录是对案件有关情况的记录,没有什么关键点。我继续看对其他人的调查材料、现场勘查情况。
从多人的笔录来看。当天晚上。钟爱芬和6岁的弟弟一起睡在西屋,其父母则睡在东屋。钟爱芬被强奸,不但她父母不知道,就连睡在一起的弟弟也不知情。是她痛醒后。才告诉父母和家人的。
现场图片都是黑白的。从图片来看,钟爱芬家位于柯华村姜家湾东侧,周围房屋较少。只有北侧相隔十几米远有一栋民房。她家为一栋连三间结构的黑瓦青砖房屋,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部分:中间为堂屋,有东西两个房间,钟爱芬和她弟弟就睡在西屋房里。西屋东墙南端对着堂屋有一道木门,是那种很简单的门,木门门板很薄,门外侧挂着一个铁锁扣,门里侧连个门闩都没有。屋里摆设比较简单,东北角堆着一堆杂物,南侧窗户下有一张桌子,桌面上堆了不少杂物,有花瓶,有镜子,梳子等等;在东南角有一张床,床上有灰白色纱线蚊帐,帐门敞开着,床面高低不平,两头各有一个枕头,根据钟爱芬介绍,她和他弟弟分两头睡,她睡在北侧,她弟弟睡在南侧,在北侧床面上可见有滴落状血迹;房间地面为土质,较为干燥,靠近床沿地面上有几滴血迹;后部分是厨房和杂物间,厨房有一扇木门,这木门就是由两扇门板组成,离门框有不少空隙,很简单就可以将其中的任何一扇门夺开,从这里入室比从前门夺门入室不但要方便很多,而且较为隐蔽,作案人选择这里作为进出口,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
虽然说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但是钟爱芬正是豆蔻年华,从相片看,却长得比较丰满,身体正是发育时候,头上是满头乌黑的长发,面部五官端正,整个脸庞看起来非常干净,衣着虽然是简朴,但是也干净整洁,其右大腿内侧有两处划伤,肌肉都翻出来了,看了很恶心,可以想象当时受伤的严重程度,我测量了一下,每处的宽度都在2cm左右,长度在8cm左右,深度约0.5cm,两处中间间距在5cm,整个伤势以大腿为中心,内重外轻,可以推断作案人是用工具从大腿内侧为外侧动作而成。
技术推断作案过程如下:作案人夺后门入室,用绳子和木棒将东侧房屋的门反锁,使里面的人无法出来,然后入西侧房间,下了房间里的灯泡,并用一种工具将钟爱芬击晕后,实施强奸。作案完毕后,还是从后门溜走。
痕迹方面,基本上未提取到可以利用的痕迹:灯泡是找到了,看图片,这个灯泡使用了很长时间,上面布满了灰尘还有油烟,根本上就没有指纹可提取;钟爱芬被强奸,其母早在报案前就对她里外都进行了清洗,精斑什么的也没有提前到;足迹方面,农村室内地面根本上就发现不了足迹;在钟爱芬大腿处是发现了可能是作案工具的痕迹,然而是什么工具,第一次专班根本上就没有作出一个准确的推断。
外勤调查访问和技术勘查一样,也没有什么收获,将附近几个有小偷小摸,入室盗窃,有过强奸猥亵妇女、有前科劣迹的人都抓过来审查了,破了不少其他案件,但是这个强奸案件一直都没有破。专案组在大龙镇工作了三个月后再也没有材料可以看了,分析应该是有其他的事撤回去了。
第二起案件发生1985年11月7日凌晨,大龙镇平原村曹家铺湾,曹月萍(女,15岁)在家睡觉时被人强奸。
曹月萍家也位于曹家湾南侧边沿,北侧、西侧、南侧都有居民房屋,只有东侧为空地,空地再往东就是一条南北走向的机耕路。该房屋为一栋一层结构的砖混平房,在东侧墙边沿放着一副木梯,从调查情况看,这木梯就是从附近一户居民家门口拿来的,作案人借助梯子翻上平台,又从平台下到一楼,打开后门,然后又是如法炮制,就地取材,用室内绳索和木棍反锁曹月萍父母房门,又进入曹月萍房间,下掉灯泡,用一种工具将曹月萍致伤后实施强奸;作案后,从后门逃走。
曹月萍也是和父母分房间睡觉的,她也是被一阵阵的疼痛弄醒的,醒来时,胸部位置也有两条长长的划痕,从照片来看,长度较钟爱芬的要短,我测量了一下,每处的宽度都在2cm左右,长度在5cm左右,深度0.3cm,中间间距为5cm,整个伤势以胸中部为中心,斜向身体右外侧,也是内重外轻,可以推断作案人是用工具从胸部向右外侧动作而成。
曹月萍虽然比钟爱芬小一岁,但是发育明显没有钟爱芬好,也是一头乌黑长发,并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巴,眉清目秀的,眼睛很大,衣着较钟爱芬要好很多,整个人看起来还是比较稚气。
曹月萍室内摆设比钟爱芬家就要好多了,有书桌,桌上有不少书,还有一个大的衣柜,另外还有一个箱子,根据曹月萍的母亲介绍,她在箱子里藏了五百块钱,这钱和箱子、衣柜、书桌都没有翻动。
曹月萍的父亲在附近做木工,在农村也是个能人,算是见了不少世面了,因此,一发案后,他第一个想法就是报案,派出所一听说这案件,马上就联系了刑侦大队,刑侦大队外勤和技术队大班人马,迅速赶到了现场。
这一起案件,由于勘查及时,从受害人身上提取到了作案人的精斑,经法医蔡庭平努力,精斑血型为b型血,这是一个重大进展。
随后,专班第二次成立,又是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摸底,对可疑的人员全部采取血样,做血型分析比对。从材料来看,这一次,专班对破案应该是充满信心的,排查了大量的可疑人员,笔录上侦查人员的姓名就要多很多了,又破了不少其他案件,但是工作到年底快过年时,强奸案件仍然是没有什么进展,新年一过完,专班马上接着工作,又忙了三个多月,案件还是没有什么进展。
可能是这次专班的动作较大,铺开的范围也比较宽,惊动了作案人,此后,有几年没有同类型的强奸案件发生。
我也心里放轻松了,放下材料,抽起烟来。
“李队长,你在这么专心在看什么材料啊?我都不敢打扰你?”小柯问道。
“一个案件的材料,你知道这些就行了。”我回答着。
“哦,我明白了。”小柯的声音。
我还是沉在案件中,继续想着问题,没有接小柯后面的话。
nnd,这作案人也太残忍了吧,不但强奸这些还未成年的女孩子,还对女孩子进行身体伤害,这样身体和心理的创伤,对女孩子心理一定会产生影响,会影响她们的一生,对她们以后的生活、交友等等都可能留下后遗症,真是可恶!
她们豆蔻年华就早早地被这恶魔摧残了!这没有人性的恶魔!
我一定要想办法查出这恶魔!以我的全力查出这恶魔!绝对不放过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