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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的那个夜晚,月光如水,银辉满地,他亦是这样和他漫步回家。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她是那样局促不安小心谨慎地和他说话。如今在一起了,回想起这些还颇有几分趣。
待叶子衿回到家中,拧开电灯,无意间经过梳妆镜前时,看到自己镜中的样子愣了一愣。
“可恶!”叶子衿暗骂,连忙掏出手绢擦脸。她唇上的唇膏全被揩干抹尽,脸上倒多了几道淡粉的印子,难怪孟昊翔刚才用那种眼神看她……
最新一期的玲珑杂志刊登出了洋文歌后赵芝湄的专访,里面还特意提到了那件华美优雅的旗袍。沈记一时名声大震,一扫近一月的愁云惨淡。
“我的眼光还不错吧,孟昊翔有没有说你电了头发后不一样了?”赵芝湄拿起一件新做的苹果绿旗袍在镜子前比了比。
叶子衿想了想,道:“他好像有说过是不一样的感觉。”
赵芝湄眼眸含笑,眉梢微微上挑,“他难道没说你更漂亮了?”
叶子衿摇头,“他不嘲笑我已经算好的了。”
赵芝湄笑道:“我以前一直以为孟昊翔是个风月高手,定会哄女人开心。没想到他如此不解风情,连句赞美的话都不会说。”赵芝湄说着走到叶子衿面前,从她手上拿过另一件郁金色撒花旗袍,又冲叶子衿眨了眨眼,道,“其实他这样我反而放心了,以前还担心你被他那种男人骗了,现在看来他对你是真心的,否则他那么能说会道的人在你面前怎变得笨嘴笨舌了。”
叶子衿无奈地笑笑,“他哪里笨嘴笨舌了,总是变着法地奚落我,你都不知道我跟他现在一见面定少不了斗嘴。”
赵芝湄一边从衣柜往外扔衣服,一边叹道:“我都还没有意中人,你们这打情骂俏的还要不要人活了。”
“追求你的人里面就没个你看得上的?”叶子衿打趣道。
赵芝湄淡淡一笑,“去百乐门那种地方的男人能有几个好的,欢场男女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你想想露茜,她曾是红极一时的歌舞皇后,只可惜死后连最爱她的那个男人没过多久就换了名伶佳人作伴,何其可悲。我宁愿孤身一人,也绝不错付他人。”
赵芝湄说着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红色蔷薇刺绣的旗袍,这件旗袍与那日登台亮相的白色蔷薇刺绣旗袍同出自叶子衿之手。
只见赵芝湄将旗袍贴在身上上下打量着,叶子衿忍不住问道:“怎么这件红色的没见你穿过,是不是不合身?”
赵芝湄眼里闪过一丝忧伤,随即被明媚的笑意掩饰过,“你做的怎会不合身,我是看着太好看了,想留作嫁衣,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用得着……”
看着芝湄笑容后的落寞,叶子衿心中酸涩,安慰道:“你总会遇见那个人的,等你成亲的时候我再给你做几身换着穿,伴娘的旗袍我也包了。”
赵芝湄笑道:“你这算盘打得真够精的呀,还想借我的婚宴给沈记做宣传,那这旗袍钱我可就不出了,到时让你小子闺女给我当花童。”
叶子衿拿起旁边的风衣随手扔向赵芝湄,羞道:“好不害臊,没出嫁的姑娘满嘴小子闺女的……”
赵芝湄接过风衣往自己身上一披,朝叶子衿俏皮地一眨眼,道:“这有什么不好说的,你肯定是要比我先成亲的,先说好了到时我要当孩子的干娘。”
叶子衿没有答话,只是觉得她这身旗袍披上风衣后别有一番风韵,于是岔开话题道:“你不觉得这样穿挺好看的吗?”
赵芝湄在镜子前打量了一番,道:“怎么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
叶子衿走到她身边,镜中是一个身穿小圆角领水色格纹缎齐膝盖旗袍的俏丽清媚女子,杏色的风衣平添了几分飒爽。再配以卷发、几样简单的珍珠首饰、白色高跟鞋,简直就是一个新潮又不失优雅的时髦女郎。
“你真觉得这样好看?”赵芝湄有点不太确定,毕竟洋装和旗袍一起穿还很少见,穿得不好就会被别人笑话不土不洋,只有那些不懂穿衣的暴发户才会什么新鲜就把什么往身上套,不过他们又放不下传统的打扮,所以常闹出一些混穿的笑话。
“真的好看,现在正值秋凉,这样穿既得体又保暖,还别有韵味,一点都不俗气。”叶子衿十分满意赵芝湄的这身打扮,忽然瞧见赵芝湄几乎占了半个衣柜的帽子,便从中挑了一顶灰色毛料的贝雷帽递给赵芝湄,“知道你喜欢帽子,你不妨戴上再看看。”
赵芝湄半信半疑地将帽子斜斜戴上,脸上疑云转瞬消失,绽开明媚的笑,“确实挺好看的,那我后面就这样穿出去了!”
叶子衿笑道:“也许那些记者会忘记拍照。”
“为什么?”赵芝湄不解。
“因为被你迷住了。”
不久之后,旗袍风衣配红色小手袋、高跟鞋和贝雷帽的装扮已然成为摩登女郎的标志。走在街上随处可见这样的打扮,赵芝湄成了这一形象的代表,被报纸冠以巴黎蔷薇的美誉。
沈记华服店随着赵芝湄的走红在众多旗袍店中脱颖而出,叶子衿推陈出新,招了几个擅长做西式服装的师傅,沈记从此既做本帮也做红帮,并且衣成一套地卖。这种卖法大受欢迎,客人还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搭配、订做。同时沈记华服厂配合店里的生意生产丝巾帽子一类小配件,两边相互呼应,逐渐小有规模。沈记成为继锦鸿楼之后的高级服装店,更被玲珑杂志称为“摩登女郎的御用衣橱”。
几年前的那个夜晚,月光如水,银辉满地,他亦是这样和他漫步回家。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她是那样局促不安小心谨慎地和他说话。如今在一起了,回想起这些还颇有几分趣。
待叶子衿回到家中,拧开电灯,无意间经过梳妆镜前时,看到自己镜中的样子愣了一愣。
“可恶!”叶子衿暗骂,连忙掏出手绢擦脸。她唇上的唇膏全被揩干抹尽,脸上倒多了几道淡粉的印子,难怪孟昊翔刚才用那种眼神看她……
最新一期的玲珑杂志刊登出了洋文歌后赵芝湄的专访,里面还特意提到了那件华美优雅的旗袍。沈记一时名声大震,一扫近一月的愁云惨淡。
“我的眼光还不错吧,孟昊翔有没有说你电了头发后不一样了?”赵芝湄拿起一件新做的苹果绿旗袍在镜子前比了比。
叶子衿想了想,道:“他好像有说过是不一样的感觉。”
赵芝湄眼眸含笑,眉梢微微上挑,“他难道没说你更漂亮了?”
叶子衿摇头,“他不嘲笑我已经算好的了。”
赵芝湄笑道:“我以前一直以为孟昊翔是个风月高手,定会哄女人开心。没想到他如此不解风情,连句赞美的话都不会说。”赵芝湄说着走到叶子衿面前,从她手上拿过另一件郁金色撒花旗袍,又冲叶子衿眨了眨眼,道,“其实他这样我反而放心了,以前还担心你被他那种男人骗了,现在看来他对你是真心的,否则他那么能说会道的人在你面前怎变得笨嘴笨舌了。”
叶子衿无奈地笑笑,“他哪里笨嘴笨舌了,总是变着法地奚落我,你都不知道我跟他现在一见面定少不了斗嘴。”
赵芝湄一边从衣柜往外扔衣服,一边叹道:“我都还没有意中人,你们这打情骂俏的还要不要人活了。”
“追求你的人里面就没个你看得上的?”叶子衿打趣道。
赵芝湄淡淡一笑,“去百乐门那种地方的男人能有几个好的,欢场男女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你想想露茜,她曾是红极一时的歌舞皇后,只可惜死后连最爱她的那个男人没过多久就换了名伶佳人作伴,何其可悲。我宁愿孤身一人,也绝不错付他人。”
赵芝湄说着从衣柜里拿出一件红色蔷薇刺绣的旗袍,这件旗袍与那日登台亮相的白色蔷薇刺绣旗袍同出自叶子衿之手。
只见赵芝湄将旗袍贴在身上上下打量着,叶子衿忍不住问道:“怎么这件红色的没见你穿过,是不是不合身?”
赵芝湄眼里闪过一丝忧伤,随即被明媚的笑意掩饰过,“你做的怎会不合身,我是看着太好看了,想留作嫁衣,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用得着……”
看着芝湄笑容后的落寞,叶子衿心中酸涩,安慰道:“你总会遇见那个人的,等你成亲的时候我再给你做几身换着穿,伴娘的旗袍我也包了。”
赵芝湄笑道:“你这算盘打得真够精的呀,还想借我的婚宴给沈记做宣传,那这旗袍钱我可就不出了,到时让你小子闺女给我当花童。”
叶子衿拿起旁边的风衣随手扔向赵芝湄,羞道:“好不害臊,没出嫁的姑娘满嘴小子闺女的……”
赵芝湄接过风衣往自己身上一披,朝叶子衿俏皮地一眨眼,道:“这有什么不好说的,你肯定是要比我先成亲的,先说好了到时我要当孩子的干娘。”
叶子衿没有答话,只是觉得她这身旗袍披上风衣后别有一番风韵,于是岔开话题道:“你不觉得这样穿挺好看的吗?”
赵芝湄在镜子前打量了一番,道:“怎么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
叶子衿走到她身边,镜中是一个身穿小圆角领水色格纹缎齐膝盖旗袍的俏丽清媚女子,杏色的风衣平添了几分飒爽。再配以卷发、几样简单的珍珠首饰、白色高跟鞋,简直就是一个新潮又不失优雅的时髦女郎。
“你真觉得这样好看?”赵芝湄有点不太确定,毕竟洋装和旗袍一起穿还很少见,穿得不好就会被别人笑话不土不洋,只有那些不懂穿衣的暴发户才会什么新鲜就把什么往身上套,不过他们又放不下传统的打扮,所以常闹出一些混穿的笑话。
“真的好看,现在正值秋凉,这样穿既得体又保暖,还别有韵味,一点都不俗气。”叶子衿十分满意赵芝湄的这身打扮,忽然瞧见赵芝湄几乎占了半个衣柜的帽子,便从中挑了一顶灰色毛料的贝雷帽递给赵芝湄,“知道你喜欢帽子,你不妨戴上再看看。”
赵芝湄半信半疑地将帽子斜斜戴上,脸上疑云转瞬消失,绽开明媚的笑,“确实挺好看的,那我后面就这样穿出去了!”
叶子衿笑道:“也许那些记者会忘记拍照。”
“为什么?”赵芝湄不解。
“因为被你迷住了。”
不久之后,旗袍风衣配红色小手袋、高跟鞋和贝雷帽的装扮已然成为摩登女郎的标志。走在街上随处可见这样的打扮,赵芝湄成了这一形象的代表,被报纸冠以巴黎蔷薇的美誉。
沈记华服店随着赵芝湄的走红在众多旗袍店中脱颖而出,叶子衿推陈出新,招了几个擅长做西式服装的师傅,沈记从此既做本帮也做红帮,并且衣成一套地卖。这种卖法大受欢迎,客人还可根据自己的喜好搭配、订做。同时沈记华服厂配合店里的生意生产丝巾帽子一类小配件,两边相互呼应,逐渐小有规模。沈记成为继锦鸿楼之后的高级服装店,更被玲珑杂志称为“摩登女郎的御用衣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