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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同桌人这时全看着常征,亦感惊诧。
看的常征都有些羞涩了,他说:“大家好啊,呵呵。”他也不知道说啥,都看我做甚?我只是个8级作者,在外面还能牛逼一下。这里一堆9级、10级作者,不用这么关注我吧。
魏哥打量着常征:“你很猛啊,还记得去年九月份的月票榜之战吗?你把我爆的好凄惨。”
常征脑海中开始搜索,这个魏哥估计也是个作者,是谁呢?九月份被我爆的人多了去了。干嘛,寻仇啊?
见常征不回话,他左手边一个蓄着中分发型的圆脸正太轻声对他说:“魏哥笔名魏大刀,《失魂刀客》、《疤面杀神》、《大刀闯漠北》、《虎眼记》等名作都是他写的。”
哦,记起来了。魏大刀,9级准大神作者,《虎眼记》就是他写的。《虎眼记》和《无限恐怖》同是去年9月1日上架的。
常征记得,9月上旬《虎眼记》稳居月票榜第四。后来他连续爆更,一天十弹甚至二十弹都放出来了,使《无限恐怖》超越了《虎眼记》。可惜9月最后一个小时,《无限恐怖》被冰女神两票反超,屈居第四。
呃,这莫非是传说中的冤家路窄吗?
常征抱拳对魏大刀行礼,不卑不亢的道:“久仰魏哥大名,内心十分敬佩。做为一个写手,我能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写书,让读者满意,也让我自己满意。人人都盼金榜题名,不愿名落孙山。我不刻意去争抢什么榜,但也不刻意装作不在乎什么榜。商业时代,公平竞争,问心无愧就好。希望以后有机会还能继续和魏哥切磋。如有得罪,多多海涵。”
“哈哈哈!说的好!没错,让自己满意,问心无愧就好。”,魏大刀忽然大笑起来,“你小子有些骨气。你的那本什么恐怖,我看过几章。说实话,我对这书一点儿也不感冒,我觉得它并没别人说的那么精彩。但我欣赏你的为人,来,走一个。”
晚宴还没正式开始,菜还没上。但餐桌上的餐具、酒杯、筷子等都已摆好,每桌上有一瓶白酒一瓶红酒两包香烟。
魏大刀拿过这瓶52度的白酒,拧开瓶盖,倒了一杯酒,有二两几钱。然后把酒瓶顺着玻璃桌面推滑到常征面前。
常征接过酒瓶,这种场合,不能显得犹犹豫豫、半推半就的,得果敢。他二话不说,也倒了一杯白酒。
常征举杯:“魏哥,今天初次见面,你是文坛前辈,我敬你。义结金兰天放晴,红花亭上我先行。干了!”说完他一饮而尽杯中酒。日!好冲。下酒菜都没有,就直接吹高度白酒。常征有半斤的酒量,这一杯就用去一半了。
“哈哈!够意思!干!”,魏大刀也干了,他说:“苍天,可以啊,我书中的台词你都记得,有心!”
常征:“魏哥的大作《虎眼记》我已拜读,写的真好。主角的那股豪迈义气,看的我热血沸腾。没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作者,写不出这样深刻的书。‘义结金兰天放晴,红花亭上我先行’,这句话出自的情节我记忆深刻,主角和他几位兄弟喝酒饯行,要去诛杀误国佞臣。太特么过瘾了、大快人心啊!话说后来主角杀了那个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大贪官吗?”
魏大刀:“废话!肯定得杀啊!还有五章,一定杀。妈的,最近杂七杂八的事太多,没时间更新。哎,在书里我可以杀贪官、干恶霸。他奶奶的,在我们那个地方,我闺女上个小学都把老子搞的焦头烂额。不提了,喝酒,继续!”
常征有点纠结了。靠,还喝呢?我等会儿还得上台领奖的!
nbsp; 同桌人这时全看着常征,亦感惊诧。
看的常征都有些羞涩了,他说:“大家好啊,呵呵。”他也不知道说啥,都看我做甚?我只是个8级作者,在外面还能牛逼一下。这里一堆9级、10级作者,不用这么关注我吧。
魏哥打量着常征:“你很猛啊,还记得去年九月份的月票榜之战吗?你把我爆的好凄惨。”
常征脑海中开始搜索,这个魏哥估计也是个作者,是谁呢?九月份被我爆的人多了去了。干嘛,寻仇啊?
见常征不回话,他左手边一个蓄着中分发型的圆脸正太轻声对他说:“魏哥笔名魏大刀,《失魂刀客》、《疤面杀神》、《大刀闯漠北》、《虎眼记》等名作都是他写的。”
哦,记起来了。魏大刀,9级准大神作者,《虎眼记》就是他写的。《虎眼记》和《无限恐怖》同是去年9月1日上架的。
常征记得,9月上旬《虎眼记》稳居月票榜第四。后来他连续爆更,一天十弹甚至二十弹都放出来了,使《无限恐怖》超越了《虎眼记》。可惜9月最后一个小时,《无限恐怖》被冰女神两票反超,屈居第四。
呃,这莫非是传说中的冤家路窄吗?
常征抱拳对魏大刀行礼,不卑不亢的道:“久仰魏哥大名,内心十分敬佩。做为一个写手,我能做的只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写书,让读者满意,也让我自己满意。人人都盼金榜题名,不愿名落孙山。我不刻意去争抢什么榜,但也不刻意装作不在乎什么榜。商业时代,公平竞争,问心无愧就好。希望以后有机会还能继续和魏哥切磋。如有得罪,多多海涵。”
“哈哈哈!说的好!没错,让自己满意,问心无愧就好。”,魏大刀忽然大笑起来,“你小子有些骨气。你的那本什么恐怖,我看过几章。说实话,我对这书一点儿也不感冒,我觉得它并没别人说的那么精彩。但我欣赏你的为人,来,走一个。”
晚宴还没正式开始,菜还没上。但餐桌上的餐具、酒杯、筷子等都已摆好,每桌上有一瓶白酒一瓶红酒两包香烟。
魏大刀拿过这瓶52度的白酒,拧开瓶盖,倒了一杯酒,有二两几钱。然后把酒瓶顺着玻璃桌面推滑到常征面前。
常征接过酒瓶,这种场合,不能显得犹犹豫豫、半推半就的,得果敢。他二话不说,也倒了一杯白酒。
常征举杯:“魏哥,今天初次见面,你是文坛前辈,我敬你。义结金兰天放晴,红花亭上我先行。干了!”说完他一饮而尽杯中酒。日!好冲。下酒菜都没有,就直接吹高度白酒。常征有半斤的酒量,这一杯就用去一半了。
“哈哈!够意思!干!”,魏大刀也干了,他说:“苍天,可以啊,我书中的台词你都记得,有心!”
常征:“魏哥的大作《虎眼记》我已拜读,写的真好。主角的那股豪迈义气,看的我热血沸腾。没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作者,写不出这样深刻的书。‘义结金兰天放晴,红花亭上我先行’,这句话出自的情节我记忆深刻,主角和他几位兄弟喝酒饯行,要去诛杀误国佞臣。太特么过瘾了、大快人心啊!话说后来主角杀了那个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大贪官吗?”
魏大刀:“废话!肯定得杀啊!还有五章,一定杀。妈的,最近杂七杂八的事太多,没时间更新。哎,在书里我可以杀贪官、干恶霸。他奶奶的,在我们那个地方,我闺女上个小学都把老子搞的焦头烂额。不提了,喝酒,继续!”
常征有点纠结了。靠,还喝呢?我等会儿还得上台领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