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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剩下的几日,之璐都是在找房子中度过的,邓牧华打电话让她出去玩,她也拒绝了。最后终于在江州大学附近,也就是她的母校附近找了一处房子,一室一厅,也并不贵,她交了订金,约好下个月十号搬来。左邻右舍都是些大学生,每个人都有着青春活泼的脸,笑意张扬。
定好房子,随即又买了一堆水果和补品去探望于老师。于老师正在逗孙子,强行留她吃饭。得知她的来意,又惊又喜,说她终于想明白了,当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推荐了一大堆书目。
之璐脸上微笑心中苦笑,被生活打败了,只好逃回校园,真是可耻。
离开于老师家,又去学校的书店,买了一堆书,外国文化史,世界文学等等,当夜就苦读。
杨里占了书房,她就在客厅里看书记笔记,深觉时间仓促。算来,还有五六个月,博士生考试就可以报名了。
到底是年长了几岁,记忆力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好。以前的钟之璐,看书快而且从来不忘,尤其是喜欢的小说文章,看过两三遍之后就能大段地背出来。她对着书叹了口气,拿着茶杯,给自己倒水喝。书看得累了,随手打开电视,习惯性地调到新闻频道,恰好正在播报各省党委调动换届,新的省委书记上任了,然后叶青茂的名字和照片出现在屏幕上,播音员念着他的简历。她仔细地听完了那则新闻,下意识地拿起手边的电话,半晌后又挂掉了。
的确很久没给他们打过电话了,情理上似乎说不过去。最后见公公婆婆的时候,叶青茂还语重心长地说了句:“虽然你们离婚了,但你还是我的女儿,以后什么时候要来就来。”之璐的眼泪当时就流下来了,怎么都忍不住。
第一次上门的时候,她忐忑不已,生怕这个公公不满意自己。可他笑眯眯,和蔼可亲得让一旁的叶仲锷大吃一惊,悄悄说:“没想到啊,我真的没想到。我说带你回去给他们过目的时候,爸爸一脸不满,怎么一见你,他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她也奇怪,不过结婚的当天晚上,就知道了原因。
那时候叶青茂刚刚从外地调职到本省省委,对本省和江州市并不了解,因此在上任后的一个月在市内明察暗访,了解民情民生。曾经有次他们坐在了同一班公车,那时他们互不相识。车上的人有些多,他们都是站着的。
没过多久,一位衣衫褴褛疲惫不堪的老人家上车了,背着一只脏兮兮的口袋,那只口袋很沉,压得她摇摇欲坠。她身上有很重的味道,一旁的人都往外挤,唯有之璐没有躲开,还帮她把袋子取下来,问她到哪一站。因为无人让座而老人家的目的地是终点站,之璐俯下身子,请离她最近的那名年轻男子让座。她的语气相当客气,可那个年轻男子看她一眼,又看了那个老人家一眼,笑嘻嘻地说:“给你让位子可以,但是她不行。”
之璐不搭腔,只是看着那个年轻人,又重复了一次:“有劳你给这位老人家让个座位,谢谢你。”
那个年轻男子起初不答应,之璐就一次一次地重复那句话,直到那个年轻人终于按捺不住,站起来下车。
之璐自己是把此事忘得差不多了,但这一幕却半点不差地落到叶青茂的眼底。他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对之璐的行为颇为欣赏。更巧的是,几日后,他在自己家里看到这个女孩子以未来的儿媳妇的身份出现,当下真是又惊又喜。
叶青茂说出这件事情的时候,叶仲锷一脸得志意满,不论三七二十一,当着所有亲人朋友的面凑过去吻她,说:“老婆你看,这就是缘分,注定你要嫁给我。”
想到这里,心口又是一阵绞痛,真恨不得患了失忆症才好。抬头一看时间,又过了十二点。她收拾书和笔,家里的电话却忽然响了,她瞥了一眼显示屏,号码是本市的。
这个时候的电话多半是有急事,她抓起来,“喂”了一声。
那边的声音却不是她认识的任何一个人的,说:“钟记者,打扰了。”
“我是钟之璐,你是哪位?”
那人说:“你想不想知道是谁杀了许惠淑?还有那份文件。”
对方的声音明明很平淡,可就是没来由地让之璐浑身冒出寒汗。她握着电话的手都在发抖,“你是谁?有什么线索?”
那人仿佛笑了一下,慢条斯理地说:“明天晚上十点,市中心北京路五号青山酒吧。还有,一个人来,不许告诉警察,否则,你一辈子都得不到。”
她几乎不需要思考,“好。我答应你。”
她用整整一天的时间思考是否要把此事告诉鲁建中,但最后都是忍了下来,他们有好几天的时间没有联系了。中午她特地去电信局查那个电话号码,只查到此号码是用公用电话,一无所获。
邓牧华颇担心她,说:“怎么休息了七天,你反而萎靡不振?一副印堂发黑的样子,最近小心啊。”
之璐瞪眼,“印堂发黑?你可不要乌鸦嘴啊。”
说归说,下班后她还是咬咬牙去了青山酒吧。跟她想象中截然不同,青山酒吧规模很大,环境亦相当舒适,装饰极具多伦多风情,价格偏贵,但也能够接受。她去的时间还早,刚刚开门不久,客人也不多。之璐挑了个不错的位子坐下,点了杯酒,慢慢地喝。如果可能,她想看书,可惜光线实在太过微弱,两人近在咫尺也未必看得清楚对方的脸。
人一旦多起来,最初的恐惧感荡然无存。灯光黯淡,人影交错,酒气蔓延,梳着怪异头发的歌手旁若无人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喧哗声四起,酒吧音箱流出高亢的曲子,人群沦为黑暗的轮廓。
有人拍了拍她,“我可以不可以坐这里?”
之璐仰脸一看,诧异道:“李总,怎么是你?”
李凡身边自然是不缺美女的,这次也不例外,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几乎是挂在他身上,二人身体贴合得毫无缝隙,看着就令人脸热。李凡却也不觉得尴尬,让身边的女孩先走,在之璐对面的位子落座,服务生立刻过来。
李凡熟络地问她:“怎么你一个人?”
“我约了人。”之璐说。
“什么人?”
想一想,之璐说:“很重要的人。”
服务生用托盘送酒过来,李凡递了一杯给之璐。酒虽不烈,但很是辛辣,之璐喝第一口的时候,居然被呛了一下,连连咳嗽。
李凡拍拍她的背,递过餐巾纸。
之璐喘息初定后,说:“你怎么又在这里?”
他说:“这酒吧是我朋友开的,来捧场。”
之璐“噢”了一声,心思转到另一件事上,问他:“你知道庄华死了吗?跟许大姐一样。”
李凡本来还神采飞扬的脸上顿时黯淡了几分,“知道,警察来找我过,没查出什么,出了这样的事情,公司上下都人心惶惶,我也一样,不过,希望只是巧合,”他摇头,“活着,真不容易。”
怎么算,李凡跟这件事情都脱不开关系。可鲁建中说过他调查过他,他配合得很,就目前而言,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他跟这两桩谋杀案有关,他毫无可疑,只能说他认识两个死者并且是他们的老板而已。
说不了两句话,那个陪同李凡一起来的年轻女孩子过来叫他,之璐目送二人离开,看着他们从各种各样打扮的男男女女身边经过。有人嬉戏,有人调笑,有人拥抱,空气里弥漫着世俗的味道,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明明灭灭,酒杯的光泽宛如一只只迷人的眼睛微微闪动,所谓红尘万丈,不过如此啊。
感觉到怀里的手机在震动,她取出来,看到有短信,只有几个字:“到二十五号包厢。”
她问了服务员,准确地找到了房间,进去前,下意识地抓紧了挎包,伸手在包里摸了摸,意外地发现,那把水果刀并不在自己的挎包里。走廊幽暗,空无一人,尽头处才有红色的壁灯。她深吸一口气,摸了摸攥在手里的录音笔,这才拉开房门。
屋子里没有光。随着房门缓缓被拉开,起初露出了黑色的一条线,后来扩展,再扩展,房门半开,屋内一片黑暗,事物皆不可见。
空气中有股味道,湿湿的,冰凉的,无处不在。她吓得冷汗淋漓,依然强自镇定,说:“有人在吗?我来了。”说着,小心翼翼地往前跨了一步,因为害怕,她没有关门。
在屋内走了几步,此时才察觉到那股湿漉漉的味道是什么,仿佛是血腥味,是她在杨里家里闻到的那股味道。之璐被这个想法一惊,木头般矗立在原地,不敢轻易动弹。其实心里复杂极了,跟那晚的情形何其相似,她怎么总是记不住,一个人孤身犯险,说到底,还是那股无所顾忌的念头作祟。
许久后,再次扬声问了一句:“有人吗?”
灯应声而开。
之璐不是没有见过死人,不是没有见过死相惨烈的死人,可无论见过多少次,此刻她面前这一幕,都不及她看到死人那么震惊。不,不是死人,五步之外的地方站着一个男人,扶着壁柜站着,面露惊恐,正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她。此人的小腹上插着一把锐利的尖刀,他一只手扶着刀,一只手指着她,大吼:“你居然要杀我!你这个女人,居然要杀我!”
什么?我要杀他?
大脑一时短路,之璐短暂地一怔,旁边的包厢门打开了,一个女子探头出来,瞥到这一幕,惨叫了一声:“有人杀人了!”
很快的,服务员应声赶到,走廊里的包厢门陆续应声打开。
之璐站在原地,太多的信息拥来,她一时无法消化,只知道,世界的一切,就像排成长队的多米诺骨牌似的,顺次倒下。
来过公安局那么多次,可第一次被当作嫌疑犯押送进来。那几名警察很给面子地没给她戴上手铐,可她觉得自己受到的待遇,已经和凶手所差无几。
离开酒吧的时候,半条街的人都出来看热闹,少不了有人对她指指点点,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说这么漂亮的姑娘,想不到心肠那么歹毒,居然杀人,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她在审讯室兀自微笑起来。还是划算的,她杀人,总比她被杀比较好。
不知道在里面等了多久,门终于被打开。几名警察进屋,都是她认识的,为首的就是鲁建中。房间很小,没有钟,连窗户也没有,除了一张桌子,数把椅子,别无所有。她头顶悬着一盏白炽灯,在惨白的灯光的映照下,她发觉自己双手的脸色也是惨白的。
鲁建中坐下,看着她半晌。她也坦然地看回去,脸上的笑意似乎都未退却。
很快,鲁建中对那两名作笔录的警察点头,终于开始问话:“你的名字?”
“钟之璐。”
“职业?”
“南方文艺杂志社编辑。”
“复述一下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他一句一句地问,她一句一句地回答,准确清晰。
“今天晚上为什么去青山酒吧?”
“昨天晚上有人给我打电话,说可以把害死许大姐的那份文件给我,要求是我一个人去,我就去了。你们可以去查通话记录。”
鲁建中目光一闪,沉声:“这件事,还告诉过别人没有?”
“没有。”
“为什么?”
之璐侧头,淡淡地说:“做记者时,习惯了。经常接到爆料的线索,一个人也就去了,也并不觉得单刀赴会很可怕。而且那个地方是酒吧,人也多……根本没想到,那个人是针对我。”
鲁建中眉头一紧,想说什么又顿住了,取出一叠照片在桌子上摊开,说:“这把刀你认不认识?”
之璐看了一眼,说不诧异根本不可能,呆了呆后才点头,“是我的刀。我一直放在包里,准备防身。可今天才发现,不见了。”
“怎么不见的?”
“不知道,我没有印象。”
“你确定是你的刀?”
这的确是个不能回避而且相当重要的问题,之璐迟疑了很久,才点头,“应该是,这种花纹,没有错,和我家的刀具是一套。”
“那名男子叫章德,是庄华的朋友。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没有?”
“完全没有。”
“章德现在正在做手术,在手术前,咬定你要杀他,还说他认识你。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
之璐苦笑,“我都不认识这个人,为什么要杀他?”
鲁建中眼睛霍然一亮,缓缓伸出手,说:“把你的包给我。”
之璐虽然纳罕,但还是把挎包递过去。本来做笔录的两位警察也过来,围在桌前,看着鲁建中一样一样地把包里东西拿出来。起初都平淡无奇,一本《世界文化史》,几支笔,一个小小的笔记本,一个小巧的化妆盒,一把木梳,两包纸巾,最后是一个折叠的信封,鼓鼓囊囊的。鲁建中把信封展开,倒出来一叠折叠得很厉害的纸,然后把那叠纸展开,抹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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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好房子,随即又买了一堆水果和补品去探望于老师。于老师正在逗孙子,强行留她吃饭。得知她的来意,又惊又喜,说她终于想明白了,当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推荐了一大堆书目。
之璐脸上微笑心中苦笑,被生活打败了,只好逃回校园,真是可耻。
离开于老师家,又去学校的书店,买了一堆书,外国文化史,世界文学等等,当夜就苦读。
杨里占了书房,她就在客厅里看书记笔记,深觉时间仓促。算来,还有五六个月,博士生考试就可以报名了。
到底是年长了几岁,记忆力明显没有以前那么好。以前的钟之璐,看书快而且从来不忘,尤其是喜欢的小说文章,看过两三遍之后就能大段地背出来。她对着书叹了口气,拿着茶杯,给自己倒水喝。书看得累了,随手打开电视,习惯性地调到新闻频道,恰好正在播报各省党委调动换届,新的省委书记上任了,然后叶青茂的名字和照片出现在屏幕上,播音员念着他的简历。她仔细地听完了那则新闻,下意识地拿起手边的电话,半晌后又挂掉了。
的确很久没给他们打过电话了,情理上似乎说不过去。最后见公公婆婆的时候,叶青茂还语重心长地说了句:“虽然你们离婚了,但你还是我的女儿,以后什么时候要来就来。”之璐的眼泪当时就流下来了,怎么都忍不住。
第一次上门的时候,她忐忑不已,生怕这个公公不满意自己。可他笑眯眯,和蔼可亲得让一旁的叶仲锷大吃一惊,悄悄说:“没想到啊,我真的没想到。我说带你回去给他们过目的时候,爸爸一脸不满,怎么一见你,他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她也奇怪,不过结婚的当天晚上,就知道了原因。
那时候叶青茂刚刚从外地调职到本省省委,对本省和江州市并不了解,因此在上任后的一个月在市内明察暗访,了解民情民生。曾经有次他们坐在了同一班公车,那时他们互不相识。车上的人有些多,他们都是站着的。
没过多久,一位衣衫褴褛疲惫不堪的老人家上车了,背着一只脏兮兮的口袋,那只口袋很沉,压得她摇摇欲坠。她身上有很重的味道,一旁的人都往外挤,唯有之璐没有躲开,还帮她把袋子取下来,问她到哪一站。因为无人让座而老人家的目的地是终点站,之璐俯下身子,请离她最近的那名年轻男子让座。她的语气相当客气,可那个年轻男子看她一眼,又看了那个老人家一眼,笑嘻嘻地说:“给你让位子可以,但是她不行。”
之璐不搭腔,只是看着那个年轻人,又重复了一次:“有劳你给这位老人家让个座位,谢谢你。”
那个年轻男子起初不答应,之璐就一次一次地重复那句话,直到那个年轻人终于按捺不住,站起来下车。
之璐自己是把此事忘得差不多了,但这一幕却半点不差地落到叶青茂的眼底。他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对之璐的行为颇为欣赏。更巧的是,几日后,他在自己家里看到这个女孩子以未来的儿媳妇的身份出现,当下真是又惊又喜。
叶青茂说出这件事情的时候,叶仲锷一脸得志意满,不论三七二十一,当着所有亲人朋友的面凑过去吻她,说:“老婆你看,这就是缘分,注定你要嫁给我。”
想到这里,心口又是一阵绞痛,真恨不得患了失忆症才好。抬头一看时间,又过了十二点。她收拾书和笔,家里的电话却忽然响了,她瞥了一眼显示屏,号码是本市的。
这个时候的电话多半是有急事,她抓起来,“喂”了一声。
那边的声音却不是她认识的任何一个人的,说:“钟记者,打扰了。”
“我是钟之璐,你是哪位?”
那人说:“你想不想知道是谁杀了许惠淑?还有那份文件。”
对方的声音明明很平淡,可就是没来由地让之璐浑身冒出寒汗。她握着电话的手都在发抖,“你是谁?有什么线索?”
那人仿佛笑了一下,慢条斯理地说:“明天晚上十点,市中心北京路五号青山酒吧。还有,一个人来,不许告诉警察,否则,你一辈子都得不到。”
她几乎不需要思考,“好。我答应你。”
她用整整一天的时间思考是否要把此事告诉鲁建中,但最后都是忍了下来,他们有好几天的时间没有联系了。中午她特地去电信局查那个电话号码,只查到此号码是用公用电话,一无所获。
邓牧华颇担心她,说:“怎么休息了七天,你反而萎靡不振?一副印堂发黑的样子,最近小心啊。”
之璐瞪眼,“印堂发黑?你可不要乌鸦嘴啊。”
说归说,下班后她还是咬咬牙去了青山酒吧。跟她想象中截然不同,青山酒吧规模很大,环境亦相当舒适,装饰极具多伦多风情,价格偏贵,但也能够接受。她去的时间还早,刚刚开门不久,客人也不多。之璐挑了个不错的位子坐下,点了杯酒,慢慢地喝。如果可能,她想看书,可惜光线实在太过微弱,两人近在咫尺也未必看得清楚对方的脸。
人一旦多起来,最初的恐惧感荡然无存。灯光黯淡,人影交错,酒气蔓延,梳着怪异头发的歌手旁若无人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喧哗声四起,酒吧音箱流出高亢的曲子,人群沦为黑暗的轮廓。
有人拍了拍她,“我可以不可以坐这里?”
之璐仰脸一看,诧异道:“李总,怎么是你?”
李凡身边自然是不缺美女的,这次也不例外,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几乎是挂在他身上,二人身体贴合得毫无缝隙,看着就令人脸热。李凡却也不觉得尴尬,让身边的女孩先走,在之璐对面的位子落座,服务生立刻过来。
李凡熟络地问她:“怎么你一个人?”
“我约了人。”之璐说。
“什么人?”
想一想,之璐说:“很重要的人。”
服务生用托盘送酒过来,李凡递了一杯给之璐。酒虽不烈,但很是辛辣,之璐喝第一口的时候,居然被呛了一下,连连咳嗽。
李凡拍拍她的背,递过餐巾纸。
之璐喘息初定后,说:“你怎么又在这里?”
他说:“这酒吧是我朋友开的,来捧场。”
之璐“噢”了一声,心思转到另一件事上,问他:“你知道庄华死了吗?跟许大姐一样。”
李凡本来还神采飞扬的脸上顿时黯淡了几分,“知道,警察来找我过,没查出什么,出了这样的事情,公司上下都人心惶惶,我也一样,不过,希望只是巧合,”他摇头,“活着,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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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了两句话,那个陪同李凡一起来的年轻女孩子过来叫他,之璐目送二人离开,看着他们从各种各样打扮的男男女女身边经过。有人嬉戏,有人调笑,有人拥抱,空气里弥漫着世俗的味道,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明明灭灭,酒杯的光泽宛如一只只迷人的眼睛微微闪动,所谓红尘万丈,不过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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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屋内走了几步,此时才察觉到那股湿漉漉的味道是什么,仿佛是血腥味,是她在杨里家里闻到的那股味道。之璐被这个想法一惊,木头般矗立在原地,不敢轻易动弹。其实心里复杂极了,跟那晚的情形何其相似,她怎么总是记不住,一个人孤身犯险,说到底,还是那股无所顾忌的念头作祟。
许久后,再次扬声问了一句:“有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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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璐不是没有见过死人,不是没有见过死相惨烈的死人,可无论见过多少次,此刻她面前这一幕,都不及她看到死人那么震惊。不,不是死人,五步之外的地方站着一个男人,扶着壁柜站着,面露惊恐,正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她。此人的小腹上插着一把锐利的尖刀,他一只手扶着刀,一只手指着她,大吼:“你居然要杀我!你这个女人,居然要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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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一时短路,之璐短暂地一怔,旁边的包厢门打开了,一个女子探头出来,瞥到这一幕,惨叫了一声:“有人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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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璐站在原地,太多的信息拥来,她一时无法消化,只知道,世界的一切,就像排成长队的多米诺骨牌似的,顺次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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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酒吧的时候,半条街的人都出来看热闹,少不了有人对她指指点点,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说这么漂亮的姑娘,想不到心肠那么歹毒,居然杀人,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她在审讯室兀自微笑起来。还是划算的,她杀人,总比她被杀比较好。
不知道在里面等了多久,门终于被打开。几名警察进屋,都是她认识的,为首的就是鲁建中。房间很小,没有钟,连窗户也没有,除了一张桌子,数把椅子,别无所有。她头顶悬着一盏白炽灯,在惨白的灯光的映照下,她发觉自己双手的脸色也是惨白的。
鲁建中坐下,看着她半晌。她也坦然地看回去,脸上的笑意似乎都未退却。
很快,鲁建中对那两名作笔录的警察点头,终于开始问话:“你的名字?”
“钟之璐。”
“职业?”
“南方文艺杂志社编辑。”
“复述一下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他一句一句地问,她一句一句地回答,准确清晰。
“今天晚上为什么去青山酒吧?”
“昨天晚上有人给我打电话,说可以把害死许大姐的那份文件给我,要求是我一个人去,我就去了。你们可以去查通话记录。”
鲁建中目光一闪,沉声:“这件事,还告诉过别人没有?”
“没有。”
“为什么?”
之璐侧头,淡淡地说:“做记者时,习惯了。经常接到爆料的线索,一个人也就去了,也并不觉得单刀赴会很可怕。而且那个地方是酒吧,人也多……根本没想到,那个人是针对我。”
鲁建中眉头一紧,想说什么又顿住了,取出一叠照片在桌子上摊开,说:“这把刀你认不认识?”
之璐看了一眼,说不诧异根本不可能,呆了呆后才点头,“是我的刀。我一直放在包里,准备防身。可今天才发现,不见了。”
“怎么不见的?”
“不知道,我没有印象。”
“你确定是你的刀?”
这的确是个不能回避而且相当重要的问题,之璐迟疑了很久,才点头,“应该是,这种花纹,没有错,和我家的刀具是一套。”
“那名男子叫章德,是庄华的朋友。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没有?”
“完全没有。”
“章德现在正在做手术,在手术前,咬定你要杀他,还说他认识你。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
之璐苦笑,“我都不认识这个人,为什么要杀他?”
鲁建中眼睛霍然一亮,缓缓伸出手,说:“把你的包给我。”
之璐虽然纳罕,但还是把挎包递过去。本来做笔录的两位警察也过来,围在桌前,看着鲁建中一样一样地把包里东西拿出来。起初都平淡无奇,一本《世界文化史》,几支笔,一个小小的笔记本,一个小巧的化妆盒,一把木梳,两包纸巾,最后是一个折叠的信封,鼓鼓囊囊的。鲁建中把信封展开,倒出来一叠折叠得很厉害的纸,然后把那叠纸展开,抹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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