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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这两根金针,我左手上的是没有沾染毒液的,右手上的是沾染了毒液的。杀死小偷的那一次,他将手伸进了我的口袋里,其实我完全是条件反射,才会用毒针刺了他一下,因为当时的金针已经从我的指骨中冲了出来,并且我已经上好了毒液,因为当时在地铁上,我的目标就在您的身边,只是当时的您注意力都在我的身上,才忽略了他的存在。”
听到她的话,我心里顿时已经,她的意思是劳伦斯当时也在地铁上,而且和我距离非常近。可是当时的我却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过上海的地铁里经常有外国人出现,我当时并不认识劳伦斯,看见一个外国人也就见怪不怪了,没记住也是可以理解的。
“之后因为我发现劳伦斯注意到了我这边的情况,所以我才会被迫下车,没想到那个小偷一死,整个地铁站都大乱。我为了避免被警察注意,所以才走进黑暗的弄堂中,将头上插着的没有毒性的备用金针给拔掉。不过可惜的是,被一个保安看见了。第二天,我返回地铁站,想要将保安杀死,不过你却先一步来了,并且在和那个保安交谈。因此,我才没有出现。紧接着你快步离开,我知道你肯定是去找我昨天丢金针的地方,这是一个机会,我本来只是希望通过金针刺激保安的脑部,让他对于我的记忆消失,或者是将昨天的记忆忘记。但是,你离开的时候,劳伦斯出现,想要偷袭我,被我发现之后,他走过来想要先下手,乱战之中,我误杀了保安。当时因为我们两个动手幅度不大,所以直到保安被刺,我们意识到可能会暴露,才分开。接下来,你就回来了,而我已经离开了地铁站。”
事情还真是给解释通了,听起来,我似乎还冤枉了这个唐门的杀手,看起来她根本就不想杀人,都是逼不得已,或者是阴差阳错的结果,不过至于她嘴里说的这些话的真假,我基本上都是不信的。
“事情的经过我知道了,那么,你来找我有何贵干?合作抓劳伦斯?我虽然想要逮住他,可是为什么一定要和你合作呢?”
我反问道,对面的唐门女子依然很平静,从口袋里抹除一张白纸,打开一看,上面居然有图画!
“这就是我们这一次卖给黑暗议会的货物,不过却被劳伦斯看中,他是个控魔师这个东西如果经过他的手里,很可能变成非常厉害的战斗工具,因此他才会铤而走险,自己偷袭杀光了所有的人,不惜牺牲了他的地狱猎犬。我想,你应该知道知道这是什么吧,毕竟你也应该算是入门级的巫族。”
唐门女子给我看的并不是什么暗器,也不是毒药,更不是什么灵符之类的东西。在这张白纸上画着的是一个行尸,一个我一眼就能认出来的行尸,传说中,四大僵尸真祖之一的,赢勾是第一个开始吸食人血的,被它咬过的人,会受到感染,接着咬第二个人,也会受到感染,一代一代传下去,前三代的血统最接近赢勾。后面的当然也很厉害,不过却多半智力低下,而且怕日光,怕正气。
但是前三代的赢勾后裔,那都是能在日间行走,身入钢铁,飞天遁地的家伙。当然,就算它们如此厉害也敌不过时间的侵袭和人间灵异界的抹杀,在数百年前,赢勾后裔前三代的行尸全部消失,有的被杀死毁灭,有的则隐没于山林之间,不见踪影。
如今,竟然被唐门找到了这样一具行尸,一具一看就是赢勾后裔之中前三代血统的行尸!难怪劳伦斯会动了私心,这行尸虽然没了智慧,空有皮囊,但是若是落在了劳伦斯的手上,就算实力不如过去厉害,但是光靠身子和一些本能法术,这种三代内的行尸依然能够帮助他在西方的灵异界拥有一席之地。
只不过控魔师收服这种厉害的行尸,或者是恶魔,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
“黑暗议会方面将对于劳伦斯的处决权交给了我们,并且以不退款,但是行尸返送给我们为赔偿,希望我们唐门不会终止和黑暗议会的生意往来。而我刚刚收到门派内的命令,若是你能帮助我们找到劳伦斯,并且杀死他,这具赢勾后裔三代之内的行尸,我们可以送给你。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巫族会拒绝这样一份大礼。”
我不得不说,她提出来的条件,非常有诱惑力!
(本章完)
bsp; “这两根金针,我左手上的是没有沾染毒液的,右手上的是沾染了毒液的。杀死小偷的那一次,他将手伸进了我的口袋里,其实我完全是条件反射,才会用毒针刺了他一下,因为当时的金针已经从我的指骨中冲了出来,并且我已经上好了毒液,因为当时在地铁上,我的目标就在您的身边,只是当时的您注意力都在我的身上,才忽略了他的存在。”
听到她的话,我心里顿时已经,她的意思是劳伦斯当时也在地铁上,而且和我距离非常近。可是当时的我却完全没有注意到,不过上海的地铁里经常有外国人出现,我当时并不认识劳伦斯,看见一个外国人也就见怪不怪了,没记住也是可以理解的。
“之后因为我发现劳伦斯注意到了我这边的情况,所以我才会被迫下车,没想到那个小偷一死,整个地铁站都大乱。我为了避免被警察注意,所以才走进黑暗的弄堂中,将头上插着的没有毒性的备用金针给拔掉。不过可惜的是,被一个保安看见了。第二天,我返回地铁站,想要将保安杀死,不过你却先一步来了,并且在和那个保安交谈。因此,我才没有出现。紧接着你快步离开,我知道你肯定是去找我昨天丢金针的地方,这是一个机会,我本来只是希望通过金针刺激保安的脑部,让他对于我的记忆消失,或者是将昨天的记忆忘记。但是,你离开的时候,劳伦斯出现,想要偷袭我,被我发现之后,他走过来想要先下手,乱战之中,我误杀了保安。当时因为我们两个动手幅度不大,所以直到保安被刺,我们意识到可能会暴露,才分开。接下来,你就回来了,而我已经离开了地铁站。”
事情还真是给解释通了,听起来,我似乎还冤枉了这个唐门的杀手,看起来她根本就不想杀人,都是逼不得已,或者是阴差阳错的结果,不过至于她嘴里说的这些话的真假,我基本上都是不信的。
“事情的经过我知道了,那么,你来找我有何贵干?合作抓劳伦斯?我虽然想要逮住他,可是为什么一定要和你合作呢?”
我反问道,对面的唐门女子依然很平静,从口袋里抹除一张白纸,打开一看,上面居然有图画!
“这就是我们这一次卖给黑暗议会的货物,不过却被劳伦斯看中,他是个控魔师这个东西如果经过他的手里,很可能变成非常厉害的战斗工具,因此他才会铤而走险,自己偷袭杀光了所有的人,不惜牺牲了他的地狱猎犬。我想,你应该知道知道这是什么吧,毕竟你也应该算是入门级的巫族。”
唐门女子给我看的并不是什么暗器,也不是毒药,更不是什么灵符之类的东西。在这张白纸上画着的是一个行尸,一个我一眼就能认出来的行尸,传说中,四大僵尸真祖之一的,赢勾是第一个开始吸食人血的,被它咬过的人,会受到感染,接着咬第二个人,也会受到感染,一代一代传下去,前三代的血统最接近赢勾。后面的当然也很厉害,不过却多半智力低下,而且怕日光,怕正气。
但是前三代的赢勾后裔,那都是能在日间行走,身入钢铁,飞天遁地的家伙。当然,就算它们如此厉害也敌不过时间的侵袭和人间灵异界的抹杀,在数百年前,赢勾后裔前三代的行尸全部消失,有的被杀死毁灭,有的则隐没于山林之间,不见踪影。
如今,竟然被唐门找到了这样一具行尸,一具一看就是赢勾后裔之中前三代血统的行尸!难怪劳伦斯会动了私心,这行尸虽然没了智慧,空有皮囊,但是若是落在了劳伦斯的手上,就算实力不如过去厉害,但是光靠身子和一些本能法术,这种三代内的行尸依然能够帮助他在西方的灵异界拥有一席之地。
只不过控魔师收服这种厉害的行尸,或者是恶魔,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
“黑暗议会方面将对于劳伦斯的处决权交给了我们,并且以不退款,但是行尸返送给我们为赔偿,希望我们唐门不会终止和黑暗议会的生意往来。而我刚刚收到门派内的命令,若是你能帮助我们找到劳伦斯,并且杀死他,这具赢勾后裔三代之内的行尸,我们可以送给你。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巫族会拒绝这样一份大礼。”
我不得不说,她提出来的条件,非常有诱惑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