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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热小说网 www.qirexsw.com,读档失败的大鬼斩役物语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来源腾讯动漫·世界风专题

    各位在网络上溜达的漫迷基本都见过这样一句话:“接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即日起某某电视剧/动画将禁止在某处(以下省略修饰限制解释定语若干字)播出。”

    “上级”和“有关”是个什么部门呢?别问我,很多时候我也不知道。因为就凭小编围观过的有限的几次,各视频站接到通知的时候原话往往就写作“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身为一个数据党外加一等良民,小编也不敢妄自揣测。至于这些部门到底管辖范围是个啥、有多少人、都怎么个审法、同一个东西到底归几个部门管……你们行不行!?你们以后还想不想看《世界风》这个栏目了!?

    比起这些我们鞭长莫及的内容,我们来谈谈够得着、同志们也很关心的内容如何?大家的最大疑问无外乎两点:一,什么样的内容可以“畅行无阻”呢?二、只有我国才有“审の核”这一说,其他国家没有的吗?

    如果你对这两个问题感兴趣: 的话,今天这个专题可能可以粗略的回答一下你的疑问。

    殊途同归的动画和漫画审の核

    首先得跟大家说清一件事:动画和漫画的审の核在2013年之前压根不是一个部门管。

    漫画属于出の版物,漫画的审の核一向是新闻出の版总署的职权范围内;动画就不一样了,动画的送审归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文简称“广电总局”)管理。这两个部门在2013年得以整合,成为了“国家新闻出の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虽然表面上合二为一是一个部门了,但是我坚信具体到审の核工作那还是各干各的。就像同样是个企鹅,小编在深夜里坐在这里敲专题,并没有内测号去体验一把《怪物猎人ol》。

    好吧,两个不同的部门管又能怎么样呢?没啥区别吧?

    相同点是肯定有的,但是一些微妙的区别也相当有趣。

    漫长的宽和短暂的严

    两者的区别更明显的体现在了对外审批上。以我个人愚见,国内对于文化衍生品的尺度大概是这样的:小说>影视剧>漫画>动画。具体到我们关心的这块,那就是漫画>动画。

    前两者三次元,后两者二次元,出の版总署的尺度会微妙的比广电总局更宽松。《凤霸天下》的小说可以出の版,你忠实原着的拍个影视剧试试?《盗墓笔记》的小说可以畅销,你忠实原着的拍个猴头烧看看?至于漫画…虽然冒出过类似“不得超过三滴血”的报道,但从结果看,《银魂》、《家庭教师》、三大漫的正版不是都进来了嘛?

    总署在这方面虽然堪称“为民做主”,但是引进作品的审批过程之漫长简直让漫迷膝盖跪碎。翻翻动漫的冯玮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过,“中国大陆一年总共才开放4-5部漫画的引进名额,当时我们要出1-20卷的《航海王》时,整个审批、修改、沟通的时间大概花了大半年。”

    大半年?对比而言简直太快了!先不说搞了一年多的《恶魔奶爸》,《猎人》的引进从拿到授权书放出风声到现在已经喊了足两年了好吧?富坚真该攒攒人品,休刊就算了,自己作品的引进都这么费劲,按这速度麻将大赛都能举办两届了。

    与总署相比,广电虽然严格,但对境外引进作品的审批速度就快得多了。要按上面的标准,我们今年可能刚能看上《柯南》剧场版第15弹《沉默的15分钟》——虽然我觉得到了这会儿已经基本不会有人去看了。

    让下属单位更严格

    虽然对国外作品的审批展现了这样的差异化,但是漫迷们长期把他们合二为一的炮轰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二者在本土文化产品上基本使用了一个政策——先自审,再找我。

    其实我在2012年的时候做过一个关于漫画审の核的专题,里面提到了国内出の版物的一般流程,即:先让各出の版社过目,出の版社觉得行了就出,基本不会啥都拿去报审。动画这边也是一样的(尤其是网络动画),电视台和制作方会自行判断这动画行不行,能不能拍,会不会被秋后算账。如果每个节目每本书都会被送去审の核,我坚信电视上“八心八钻只卖998”、“梅西的增高就是靠xx产品”和各杂志报纸上面的不孕不育广告是绝不会通过的。

    这样的做法固然有可能“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但是更多的时候,我认为会让下属单位更加严格的对待这些“半成品”。这道理很简单,满分的卷子考60就及格,你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真的会按照得60分去准备吗?恐怕这样做的人是极少数吧?

    那么,怎么个严格法呢?动画漫画二者相权取其严,我们来回答专题开头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对动画而言——什么样的作品可以畅行无阻?

    动画作品的微妙禁区

    为了回答大家的这个疑问,小编去深入研究了一下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我相信大家对原始文件都没啥兴趣,在这里我粗浅的给大家列一下显而易见的禁区和一般性的要求。

    反宪反国家反人民反民族大团结吃多了没事干泄露国家机密质疑湾娘和王耀的关系…这类的作品统统必须死,这样的废话暂且不提。对于想象无限大的动画作品而言,有几条微妙的线非常容易被踩到从而gameover。

    禁止宣扬迷信——宗教类作品的末日

    “宣扬邪教、迷信”——这条被广电总局在国产动画片内容创作中明确列为“不得载有”的内容。

    本来,对普通人而言,一个稍微小众的宗教和邪教的划分就显得比较模糊,所以各路制作方为了不惹事,在动画这块基本就等同于所有的教团内容都会被击毙。至于“迷信”嘛…通俗的说,这就相当于动画里出现了“发生灵异事件了!最后是人干的”——这个可能可以有;“发生灵异事件了!最后跳出来一只鬼”——你们完蛋了。

    黑暗不能胜利,也不能强大

    关于黑暗面的“不得载有”或者“应避免出现”内容,则要细得多全得多。比如:不得载有“赌博、暴力、或宣扬犯罪”,不得载有“危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应避免出现“以偏概全、正不压邪”,应避免出现“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语”、应避免出现“表现黑恶势力的猖狂”…等等等。可谓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人家没写到。

    更重要的是,这些东西全都是无法量化的(文化产品本来就基本无法在内容上做到精确量化)。鉴于每个人的尺度都不同,可谓是“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按照这个标准,一本小册子纵横天下的《死亡の笔记》被禁自然是情理中的事情,《赌博默示录》之类光看名字就没有出头之日了。

    无尽的正能量

    上面仅是各类规定的冰山一角,但是我认为非常好懂。一切负面信息爆棚或者危言耸听的东西是绝不会通过审の核的,想要通过审の核必须要有明确的立意和无尽的正能量。这就是为啥各地方电视台播出的动画充满了说教,因为这样的作品肯定能过嘛!这也就是为什么《尸兄》第五集尺度紧缩,白小飞成为了话唠,明明自己外挂还没到手呢就不停的表示自己要救人的原因……咦?我好像剧透了什么。

    平心而论,我认为有关部门的初衷并不是制造出一堆自己不爱看小朋友们也不爱看的说教动画。但如上文所说,“先自审,再送审”,万一尺度放大送审没过或者擅自播出后被秋后算账,无论是修改还是重新制作那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好吗?与其这样,不如做的保守一点肯定能够通过,大家都省事。这也就是上文提到的,这样的流程会让下属单位更加严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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