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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路德维希小姐平常喜欢吃什么?
路德维希……此题答案略。
问题三是一长串:路德维希小姐喜欢什么颜色?喜欢哪个作家?喜欢绿洲乐队吗?喜欢蓝眼睛金头发吗?
……
路德维希大笔一划——此题答案继续略。
问题四:我可以去路德维希小姐家拜访路德维希小姐的父母吗?
路德维希直接把纸条扔了回去,=_=b。
按照中世纪贵族的习俗,父母互相拜见后,互相看着满意了,男方就可以意思意思地追求女方了,意思意思地过场以后,就可以直接结婚了。
Orz,好心累~~~~
好在从罗马尼亚到伦敦也不过一个半小时,当飞机在希斯罗机场降落时,路德维希还不至于被隔壁的皇室话唠整得一句话都不想说。
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她与整个世界都一句话不想说。
有什么好说的呢?不管是法国恐怖片《卢浮魅影》还是腐国搅基片《神探夏洛克》,都不过是一个剧情的世界罢了。
你看过哪个正常人在看电视剧的时候,会突然跑去和电视剧里的路人甲乐呵呵地打招呼说,你吃饭了吗?
走出机场,雾都在这一刻正是阴雨蒙蒙的天气。
她抬起头,四月的阴天不寒不暖,她双手插在口袋里,伫立在机场门口,望着远处因灰色的天空而显得更为繁华的街道,牛毛一样的雨丝落在她黑色及腰的长发上,脖颈处。
她从没来过伦敦。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没有来过。
上辈子,她虽然读的理科,从小学到大的却是钢琴,高考时报的也是艺术特长生。
学音乐已经很贵了,而英国人几乎不给非本土的留学生奖学金,非土豪不能来英国修音乐。
当然,她只来得及填报志愿,并没有来的及走进大学,
她的人生,她的梦想,她的爱情。
她还要和朋友们在小庭院的葡萄架下摆三两个小菜。
要在紫阳花下开一瓶陈年老酒。
还有那些中秋至时,赏菊暖酒吃螃蟹的日子。
这一切,这一切……
都终止在,下个春天来临之前。
伦敦,雾,丝袜,和孤儿。
第一次从纸上认识伦敦,是八岁的时候,看到作家狄更斯对伦敦的描写。
书是父亲买的。
小学旁,掩映在重重烟柳后的小书店,种花和做菜一样拿手的书店男主人,还有盘着简单发髻,温温婉婉整理书架的女主人。
雨天,七八点。
树枝上悬挂着老式的八角灯,灯光暖黄暖黄的。灯罩上绘着周文王祝寿,皮影戏一样印在大朵芙蓉的叶子上。
而父亲,依然是那么平平淡淡的,从柳树后的小径上走出来,拿着给她的《双城记》,还拎了一提女主人一定要送的梅子酒。
内容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里面一些片段却怎么都忘不掉,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这样描述伦敦:
“变成了浓雾的细雨,将五十尺以外的景物都包上了模糊昏晕的外壳。有几处耸立云霄的高楼在雾气中只显现了最高的几层,巨眼似的成排的窗洞内闪闪烁烁射出惨黄的灯光,——远远地看去,就像是浮在半空中的蜃楼,没有一点威武的气概。”
是的,没有一点威武气概的伦敦。
当年书里描述的情景,穿过一个世纪,穿过几种语言,穿过几万里的土地,穿过几千万个人。
现在又穿过两个时空,来到她的面前。
……
它能来到她的面前,可是她却再也回不去了。
她沉默地站立了一会儿,没有注意到身后静静望着她的金发男人,他不远不近地和她隔了一段距离,一反飞机上的话唠男姿态,安静地没有上前来打扰她。
她挥手打了一部红色的cab,关上门对司机报了个地址:“Baker Sreet,221B.”
就在车子引擎发动的时候,一头耀眼的金发突然闯入了伦敦灰蒙蒙的雨天,斯图亚特拉开车门,灿烂地对路德维希一笑:
“哎呀好巧,我也是去贝克街!”
路德维希:“……”
艹!
;问题二:路德维希小姐平常喜欢吃什么?
路德维希……此题答案略。
问题三是一长串:路德维希小姐喜欢什么颜色?喜欢哪个作家?喜欢绿洲乐队吗?喜欢蓝眼睛金头发吗?
……
路德维希大笔一划——此题答案继续略。
问题四:我可以去路德维希小姐家拜访路德维希小姐的父母吗?
路德维希直接把纸条扔了回去,=_=b。
按照中世纪贵族的习俗,父母互相拜见后,互相看着满意了,男方就可以意思意思地追求女方了,意思意思地过场以后,就可以直接结婚了。
Orz,好心累~~~~
好在从罗马尼亚到伦敦也不过一个半小时,当飞机在希斯罗机场降落时,路德维希还不至于被隔壁的皇室话唠整得一句话都不想说。
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她与整个世界都一句话不想说。
有什么好说的呢?不管是法国恐怖片《卢浮魅影》还是腐国搅基片《神探夏洛克》,都不过是一个剧情的世界罢了。
你看过哪个正常人在看电视剧的时候,会突然跑去和电视剧里的路人甲乐呵呵地打招呼说,你吃饭了吗?
走出机场,雾都在这一刻正是阴雨蒙蒙的天气。
她抬起头,四月的阴天不寒不暖,她双手插在口袋里,伫立在机场门口,望着远处因灰色的天空而显得更为繁华的街道,牛毛一样的雨丝落在她黑色及腰的长发上,脖颈处。
她从没来过伦敦。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没有来过。
上辈子,她虽然读的理科,从小学到大的却是钢琴,高考时报的也是艺术特长生。
学音乐已经很贵了,而英国人几乎不给非本土的留学生奖学金,非土豪不能来英国修音乐。
当然,她只来得及填报志愿,并没有来的及走进大学,
她的人生,她的梦想,她的爱情。
她还要和朋友们在小庭院的葡萄架下摆三两个小菜。
要在紫阳花下开一瓶陈年老酒。
还有那些中秋至时,赏菊暖酒吃螃蟹的日子。
这一切,这一切……
都终止在,下个春天来临之前。
伦敦,雾,丝袜,和孤儿。
第一次从纸上认识伦敦,是八岁的时候,看到作家狄更斯对伦敦的描写。
书是父亲买的。
小学旁,掩映在重重烟柳后的小书店,种花和做菜一样拿手的书店男主人,还有盘着简单发髻,温温婉婉整理书架的女主人。
雨天,七八点。
树枝上悬挂着老式的八角灯,灯光暖黄暖黄的。灯罩上绘着周文王祝寿,皮影戏一样印在大朵芙蓉的叶子上。
而父亲,依然是那么平平淡淡的,从柳树后的小径上走出来,拿着给她的《双城记》,还拎了一提女主人一定要送的梅子酒。
内容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里面一些片段却怎么都忘不掉,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这样描述伦敦:
“变成了浓雾的细雨,将五十尺以外的景物都包上了模糊昏晕的外壳。有几处耸立云霄的高楼在雾气中只显现了最高的几层,巨眼似的成排的窗洞内闪闪烁烁射出惨黄的灯光,——远远地看去,就像是浮在半空中的蜃楼,没有一点威武的气概。”
是的,没有一点威武气概的伦敦。
当年书里描述的情景,穿过一个世纪,穿过几种语言,穿过几万里的土地,穿过几千万个人。
现在又穿过两个时空,来到她的面前。
……
它能来到她的面前,可是她却再也回不去了。
她沉默地站立了一会儿,没有注意到身后静静望着她的金发男人,他不远不近地和她隔了一段距离,一反飞机上的话唠男姿态,安静地没有上前来打扰她。
她挥手打了一部红色的cab,关上门对司机报了个地址:“Baker Sreet,221B.”
就在车子引擎发动的时候,一头耀眼的金发突然闯入了伦敦灰蒙蒙的雨天,斯图亚特拉开车门,灿烂地对路德维希一笑:
“哎呀好巧,我也是去贝克街!”
路德维希:“……”
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