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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一枚,这样一来两人碰面的机会就变得很少。
不过,这样也难不倒她,因为墨倾城早有准备,她的情报系统也不是虚的。
很快,秦皓轩就发现自己周边有了一些变化,比如他家隔壁搬来了新的邻家,有沙发和电视,以及各种家具搬进搬出。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只不过,在见到那张船型沙发和吊床时,他不由得嘴角抽了抽,看来这位新邻居是搞创意的人,连沙发和床都可以这么与众不同。
倒追男【第三条:对症下药】
何为对症下药?就是在老公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在他面前。不过,在此之前,墨倾城还需要制造某些美丽的邂逅。
初到这里时,她拖着行李箱像个花痴一样出现在秦皓轩面前,还一直尾随他的事情,墨倾城自觉在心里抹去,这次她要闪闪亮惊艳登场。殊不知,她的小举动早已看在某男眼中。
终于搬入新居,秦皓轩就住在她家隔壁,躺在吊床上,看着头顶的碧海蓝天,墨倾城用脚尖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金色地毯。
“明天,该怎样出现呢?”这是她苦于思考的问题,不想太刻过意,也不想只是SayHello就与他擦肩而过,她要制造机会!
想着,想着,眼皮沉沉乱打架,她渐渐闭上眼,脑子迷糊起来,陷入梦境。
花艳灼灼,树叶蓁蓁。
墨倾城又来到那片雾气弥漫的桃林,亦如她前两次看到的一模一样。桃花、流水、山石,似真似幻,这次墨倾城没要人引领,而是抬脚径直走进桃林。
果不其然,在巨大山石上,她又见到那只黑猩猩,它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眼神温润。
“你是谁?”墨倾城走到它附近,觉得自己想个傻子,但她真的想问这个问题,她还隐约记得上次那个怪异的梦。
黑猩猩没说话,只是抬手召唤她,墨倾城像着了魔似得走近它,低头就见它面前山石上又摆着一张围棋棋盘,而它已伸手去拿棋子。
它想对她说话,这是墨倾城的第一个意识,它会想给她写些什么?
仿佛还记得上次它用棋子围成三个字“别难过”,让她误以为它就是秦皓轩,说了好多稀里糊涂的话,还因此而哭晕过去。
墨倾城自认不是脆弱的人,可这只黑猩猩总能轻易打败她,将她心底最深处、最柔软、最不愿让人看见的地方暴露无遗。
墨倾城低头,看它慢慢拼着,很快几个字显露出来,她低声喃喃念道:“都~会~好~起~来!”这些跟上次拼的字连起来就是:别难过,都会好起来!
它是在安慰她,可是一只黑猩猩怎么会安慰人?“啊!”墨倾城失声尖叫,捂着嘴惊乎道:“你,你到底是谁?”
黑猩猩只是望着她,沉默,还是沉默。
“你到底是谁?!”墨倾城想上前抓住它,可是很快它的身形虚化,怎么也抓不住,犹如空气一般,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亦如上次秦皓轩的尸体那样。
“老公!回来!你快回来!不要扔下我,我好想你!”墨倾城呜咽着,哭倒在大石上,冰冷弥漫在她周身,而她却毫无意识,只觉得眼角湿漉漉,怎么也擦不干!
……
第二天早上,墨倾城顶着肿眼泡,精神萎靡地从床上爬起。可当她看到镜子里的女孩双眼又红又肿,精神陡然振作起来,“啊!”一声尖利的女高音响彻整个房间。
这声音就差点响彻云霄,就连隔壁的秦皓轩也不能忽视这声惨叫,他挑了挑眉毛,在心中唏嘘:新邻居不是艺术家,而是女高音。
而镜子前的墨倾城,她此时非常的生气,不停鼓着腮帮子,一双小手将原本就很乱的头发揉成个鸡窝,心里气愤道:这还让她怎样闪亮登场,有人顶着这样的红眼圈去追男神么?
不行,她得赶紧想出补救办法!墨倾城速战速决飞快洗了个热水澡出来,让乱如鸡窝般的头发变得服帖,接着在脸上一通鼓捣。
神马热鸡蛋、茶叶袋、冰勺子,通通上,全都鼓捣在眼睑上,结果试验证明,还是冰敷效果最好。于是,她将冰袋直接敷在眼睑上,还有各种去黑去肿的眼霜,全都抹上,只为心中那个美好的希望。
终于,在长达一个小时的热胀冷缩之后,她的美眸总算是恢复原样。兴高采烈,精神抖擞,墨倾城双手用力拉开她的豪华衣橱。
BlingBling耀眼夺目,一般人见到可能会被闪瞎眼,不仅为这衣橱的豪华,更是为里面琳琅满目的衣服、裙子、鞋帽,还各种首饰。
墨倾城抬手一件件拂过娇娆的衣裙,以前她不懂做女人,打扮得很中性,穿长裤的时候居多,秦皓轩总会对她说:“老婆,你穿那件裙子好看,快穿上试试!”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如今她置办这么多好看的衣服,就是为了穿给老公看。
对着巨大穿衣镜左右比划精挑细选,墨倾城左手拎起一件礼服,唉,太隆重,甩开!右手再拿起一件露背装,唉,太暴露,不行!
一件件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天空飞舞,直到整个衣橱被她弄到凌乱不堪,她才从衣服堆里爬出来,脸上露出喜悦的神情,找到啦!
……
半个小时后,墨倾城化着精致的淡妆出现在楼下,据她观察,秦皓轩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出去,那么她就要来一个美丽邂逅。
对,就是美丽的致命邂逅!
为了这次邂逅,她准备了很多,不仅精致的妆容,还有这身精挑细选的嫩黄色衣裙,腰间束着白色细腰带,更显她的玲珑身段,飘逸却不隆重,很随意的打扮。
不仅如此,还有她雇佣的临时演员,呃,其实也不能称得上是临时演员,就是一个收了她的钱,帮她演一场的路人。
“咔嚓!”大门开了,秦皓轩一身运动装走出来,上身是一件浅灰色的阿迪达斯短袖T恤,下配黑色耐克运动长裤,脚踏阿迪达斯的最新款慢跑鞋,很清爽的装备,但即使是这最简单的搭配,也让他帅到简直没天理。
墨倾城看到老公如此帅气的闪亮登场,双眼中的粉红色爱心泡泡直往外冒。她有多久没看见他啦?不用想,她也知道!
时隔上次他们见面,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382个小时。墨倾城对这个世界秦皓轩冷清的宅男性格,深恶痛绝,痛心疾首,一天到晚宅在家里,只有在这个时间才会出门跑步健身。
害得她差一点忍不住,想要飞檐走壁,使出绝世轻功莲花移步,翻越相邻并不遥远的两个阳台,偷偷看看他到底是在干什么?
但是,她还是忍住了,不能功亏一篑,她要给老公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而不是像蝙蝠一样趴在墙上黑黑的一大只。不要误会,这里的黑黑一大只是她形容自己穿夜行衣的样子。
总之,墨
男一枚,这样一来两人碰面的机会就变得很少。
不过,这样也难不倒她,因为墨倾城早有准备,她的情报系统也不是虚的。
很快,秦皓轩就发现自己周边有了一些变化,比如他家隔壁搬来了新的邻家,有沙发和电视,以及各种家具搬进搬出。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只不过,在见到那张船型沙发和吊床时,他不由得嘴角抽了抽,看来这位新邻居是搞创意的人,连沙发和床都可以这么与众不同。
倒追男【第三条:对症下药】
何为对症下药?就是在老公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在他面前。不过,在此之前,墨倾城还需要制造某些美丽的邂逅。
初到这里时,她拖着行李箱像个花痴一样出现在秦皓轩面前,还一直尾随他的事情,墨倾城自觉在心里抹去,这次她要闪闪亮惊艳登场。殊不知,她的小举动早已看在某男眼中。
终于搬入新居,秦皓轩就住在她家隔壁,躺在吊床上,看着头顶的碧海蓝天,墨倾城用脚尖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金色地毯。
“明天,该怎样出现呢?”这是她苦于思考的问题,不想太刻过意,也不想只是SayHello就与他擦肩而过,她要制造机会!
想着,想着,眼皮沉沉乱打架,她渐渐闭上眼,脑子迷糊起来,陷入梦境。
花艳灼灼,树叶蓁蓁。
墨倾城又来到那片雾气弥漫的桃林,亦如她前两次看到的一模一样。桃花、流水、山石,似真似幻,这次墨倾城没要人引领,而是抬脚径直走进桃林。
果不其然,在巨大山石上,她又见到那只黑猩猩,它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眼神温润。
“你是谁?”墨倾城走到它附近,觉得自己想个傻子,但她真的想问这个问题,她还隐约记得上次那个怪异的梦。
黑猩猩没说话,只是抬手召唤她,墨倾城像着了魔似得走近它,低头就见它面前山石上又摆着一张围棋棋盘,而它已伸手去拿棋子。
它想对她说话,这是墨倾城的第一个意识,它会想给她写些什么?
仿佛还记得上次它用棋子围成三个字“别难过”,让她误以为它就是秦皓轩,说了好多稀里糊涂的话,还因此而哭晕过去。
墨倾城自认不是脆弱的人,可这只黑猩猩总能轻易打败她,将她心底最深处、最柔软、最不愿让人看见的地方暴露无遗。
墨倾城低头,看它慢慢拼着,很快几个字显露出来,她低声喃喃念道:“都~会~好~起~来!”这些跟上次拼的字连起来就是:别难过,都会好起来!
它是在安慰她,可是一只黑猩猩怎么会安慰人?“啊!”墨倾城失声尖叫,捂着嘴惊乎道:“你,你到底是谁?”
黑猩猩只是望着她,沉默,还是沉默。
“你到底是谁?!”墨倾城想上前抓住它,可是很快它的身形虚化,怎么也抓不住,犹如空气一般,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亦如上次秦皓轩的尸体那样。
“老公!回来!你快回来!不要扔下我,我好想你!”墨倾城呜咽着,哭倒在大石上,冰冷弥漫在她周身,而她却毫无意识,只觉得眼角湿漉漉,怎么也擦不干!
……
第二天早上,墨倾城顶着肿眼泡,精神萎靡地从床上爬起。可当她看到镜子里的女孩双眼又红又肿,精神陡然振作起来,“啊!”一声尖利的女高音响彻整个房间。
这声音就差点响彻云霄,就连隔壁的秦皓轩也不能忽视这声惨叫,他挑了挑眉毛,在心中唏嘘:新邻居不是艺术家,而是女高音。
而镜子前的墨倾城,她此时非常的生气,不停鼓着腮帮子,一双小手将原本就很乱的头发揉成个鸡窝,心里气愤道:这还让她怎样闪亮登场,有人顶着这样的红眼圈去追男神么?
不行,她得赶紧想出补救办法!墨倾城速战速决飞快洗了个热水澡出来,让乱如鸡窝般的头发变得服帖,接着在脸上一通鼓捣。
神马热鸡蛋、茶叶袋、冰勺子,通通上,全都鼓捣在眼睑上,结果试验证明,还是冰敷效果最好。于是,她将冰袋直接敷在眼睑上,还有各种去黑去肿的眼霜,全都抹上,只为心中那个美好的希望。
终于,在长达一个小时的热胀冷缩之后,她的美眸总算是恢复原样。兴高采烈,精神抖擞,墨倾城双手用力拉开她的豪华衣橱。
BlingBling耀眼夺目,一般人见到可能会被闪瞎眼,不仅为这衣橱的豪华,更是为里面琳琅满目的衣服、裙子、鞋帽,还各种首饰。
墨倾城抬手一件件拂过娇娆的衣裙,以前她不懂做女人,打扮得很中性,穿长裤的时候居多,秦皓轩总会对她说:“老婆,你穿那件裙子好看,快穿上试试!”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如今她置办这么多好看的衣服,就是为了穿给老公看。
对着巨大穿衣镜左右比划精挑细选,墨倾城左手拎起一件礼服,唉,太隆重,甩开!右手再拿起一件露背装,唉,太暴露,不行!
一件件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天空飞舞,直到整个衣橱被她弄到凌乱不堪,她才从衣服堆里爬出来,脸上露出喜悦的神情,找到啦!
……
半个小时后,墨倾城化着精致的淡妆出现在楼下,据她观察,秦皓轩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出去,那么她就要来一个美丽邂逅。
对,就是美丽的致命邂逅!
为了这次邂逅,她准备了很多,不仅精致的妆容,还有这身精挑细选的嫩黄色衣裙,腰间束着白色细腰带,更显她的玲珑身段,飘逸却不隆重,很随意的打扮。
不仅如此,还有她雇佣的临时演员,呃,其实也不能称得上是临时演员,就是一个收了她的钱,帮她演一场的路人。
“咔嚓!”大门开了,秦皓轩一身运动装走出来,上身是一件浅灰色的阿迪达斯短袖T恤,下配黑色耐克运动长裤,脚踏阿迪达斯的最新款慢跑鞋,很清爽的装备,但即使是这最简单的搭配,也让他帅到简直没天理。
墨倾城看到老公如此帅气的闪亮登场,双眼中的粉红色爱心泡泡直往外冒。她有多久没看见他啦?不用想,她也知道!
时隔上次他们见面,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1382个小时。墨倾城对这个世界秦皓轩冷清的宅男性格,深恶痛绝,痛心疾首,一天到晚宅在家里,只有在这个时间才会出门跑步健身。
害得她差一点忍不住,想要飞檐走壁,使出绝世轻功莲花移步,翻越相邻并不遥远的两个阳台,偷偷看看他到底是在干什么?
但是,她还是忍住了,不能功亏一篑,她要给老公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而不是像蝙蝠一样趴在墙上黑黑的一大只。不要误会,这里的黑黑一大只是她形容自己穿夜行衣的样子。
总之,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