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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就像是一个雄壮的巨人一样横亘在大地之上,高耸的城墙足有十余丈高,这样的一座雄城就是大唐的都城,虽然大唐城池无数,但是能够和长安城相比的也就只剩下一个东都洛阳了。
这座城池在商周时期就已建都,距今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而此时大唐也建都于此,让这座城池在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上面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现在,刘伟就走在这一座城池之中,骑着马,身后背着一柄长刀,整个人显得格外的威风凛凛。当然这是他自认为的,因为他是新近册封的定远侯,所以除了朝服之外,平时穿的衣物需要去单独做,现在还没有做好,所以他现在穿的衣衫都还是粗布麻衣,虽然浆洗得很干净,但是在有心人眼中一眼就看得出来达官贵人是不会穿这样的衣裳的。
从昭行坊回到刘伟居住的安仁坊,走朱雀大街是最合适的路径,因为这样不需要进行多次的拐弯,只要直接走到中间的朱雀大街,然后一路朝着皇城的方向就到家了。所以这条路最好记,当然也最好走,因为朱雀大街没有人摆摊,同时也最宽阔,这样的一条大街最适合骑着马在上面心动了。
所以刘伟就决定走这一条路,然后绕过皇城到北面的玄武门那边去瞧瞧,那里是自己之前当差的地方,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是却也是这个世界上自己留下的第一个印记。
而且在那里有几个自己还算是要好的兄弟,从前身小兵刘伟的记忆之中得知,在玄武门的守城士兵之中有那么两三个对他还算照顾现在回去看看他们,顺便刘伟觉得这几个人也能够招纳到手底下来,作为侯爷虽然是一个虚衔的定远亭侯,但是却也可以招募几个部曲。
当初这几个人也曾和了约定过所谓的‘苟富贵,勿相忘’的誓言,现在刘伟就要兑现当初的诺言,让这些人跟着自己。
在大唐人们把自己曾经许诺过得誓言看得很重,这个世界依靠的不是冰冷的守则,规矩来维持,更多的是依靠着人们之间相互之间的信任,这种信任是真正的一诺千金。
在这个时代,人们非常的注重信诺,所以他们可以放心的相信彼此的诺言,而不是后世那种当面一套背面一套的,当着叫你是哥哥,背着推你下土坡。这样的事情在大唐是根本不会发生的。
两个生意人相互之间约定,彼此一定要成为富甲一方的富商,但是他们的本金都不够,相互约定彼此帮助,那么首先两人就会把各自的本金拿出来,然后一起做生意,先让一个人先富裕起来。另一个人会全心全意的帮助,不管其中会不会有多少的机会可以让他自己先赚一笔。
而成功了的那一个要一定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也会竭尽全力的帮助另外一个人,让对方也和自己一样成功了才会罢手。这就是他们之间的信诺,一诺千金不仅仅是说说,而是用生命去践行。
所以此时刘伟就是要去兑现自己的诺言,当初说过一起享富贵,那么自己现在已经是侯爷,那么自己的兄弟们也不能再在玄武门守门了。这是他们的承诺,彼此之间的信誉比起那些荣华富贵要重得多。
策马走在朱雀大街上,刘伟见到周围也有无数和他一样骑着马的人,这些人年岁也和他相差无几,这是大唐的勋贵们的后代。其中刘伟有认识的,又不认识的。但是都不怎么熟,只是知道他们是哪家的而已。
刘伟相熟的程咬金家的几兄弟今天没有出来,因为他们干了一票大事,现在在家中禁足,他们偷偷的把自己老子的几坛子好酒给弄出来和别的一帮勋贵子弟给喝了个精光。
这些酒水是程咬金的命根子,是当初他们几兄弟的大哥送给他们的最后的几坛子酒,原本准备到了大哥的忌日去和大哥一醉方休的,结果被三个小崽子给喝了个精光,于是程咬金暴跳如雷的把三个大头儿子都给走了一个半身不遂,让他们半个月下不了床。
所以刘伟根本就没有几个相熟的熟人在这朱雀大街上,而其余的那些人就和刘伟更加的不熟了,他们甚至不知道刘伟是谁,毕竟虽然知道陛下新册封了一个定远侯,但是他们以为军伍之中的侯爷都是一大把胡子的家伙,谁也没有想到会是一个少年郎。甚至有些人见到刘伟身后背着武士刀,顿时觉得这家伙就只是一个游侠儿而已,根本不值得他们在乎。
所以这些人更是直接在背后窃窃私语,在大唐时期所谓的游侠儿其实并不是什么光荣的职业,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一群流氓,游侠儿不事生产,游手好闲,就只想着讲义气,无视法纪。
这样的人不是一群地痞流氓是什么,所以对于游侠儿所有人都是敬而远之。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一群泼皮,招惹了没有什么好处。
但是这一群勋贵子弟却是不怕游侠儿的,因为他们的家族之中都有人在朝中位高权重,所以这些人全都对这个长安城难得一见的游侠儿指指点点。
长安城是大唐现在治安最好的城市,因为这里是天子脚下,皇帝居住的地方安保级别就是整个大唐最高的,所以什么鸡鸣狗盗的玩意儿都不敢到长安城之中撒野。
所以长安城之中游侠儿是难得一见的,就算是有,也只是躲在青龙坊,曲池坊这样的阴暗角落不感冒头。而现在这个背着一把刀的游侠儿居然出现在朱雀大街上,顿时引起了这一帮勋贵子弟的注意力。
这可是一件稀奇的事情,长安城之中的朱雀大街虽然没有限制,但是在朱雀大街上骑马这种事情就只有官爵在身或者朝中有着足够分量的人坐镇的家族的子嗣才能够有这样的特权,这个游侠儿有什么资格在这朱雀大街上策马而行?
长安城,就像是一个雄壮的巨人一样横亘在大地之上,高耸的城墙足有十余丈高,这样的一座雄城就是大唐的都城,虽然大唐城池无数,但是能够和长安城相比的也就只剩下一个东都洛阳了。
这座城池在商周时期就已建都,距今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而此时大唐也建都于此,让这座城池在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上面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现在,刘伟就走在这一座城池之中,骑着马,身后背着一柄长刀,整个人显得格外的威风凛凛。当然这是他自认为的,因为他是新近册封的定远侯,所以除了朝服之外,平时穿的衣物需要去单独做,现在还没有做好,所以他现在穿的衣衫都还是粗布麻衣,虽然浆洗得很干净,但是在有心人眼中一眼就看得出来达官贵人是不会穿这样的衣裳的。
从昭行坊回到刘伟居住的安仁坊,走朱雀大街是最合适的路径,因为这样不需要进行多次的拐弯,只要直接走到中间的朱雀大街,然后一路朝着皇城的方向就到家了。所以这条路最好记,当然也最好走,因为朱雀大街没有人摆摊,同时也最宽阔,这样的一条大街最适合骑着马在上面心动了。
所以刘伟就决定走这一条路,然后绕过皇城到北面的玄武门那边去瞧瞧,那里是自己之前当差的地方,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天,但是却也是这个世界上自己留下的第一个印记。
而且在那里有几个自己还算是要好的兄弟,从前身小兵刘伟的记忆之中得知,在玄武门的守城士兵之中有那么两三个对他还算照顾现在回去看看他们,顺便刘伟觉得这几个人也能够招纳到手底下来,作为侯爷虽然是一个虚衔的定远亭侯,但是却也可以招募几个部曲。
当初这几个人也曾和了约定过所谓的‘苟富贵,勿相忘’的誓言,现在刘伟就要兑现当初的诺言,让这些人跟着自己。
在大唐人们把自己曾经许诺过得誓言看得很重,这个世界依靠的不是冰冷的守则,规矩来维持,更多的是依靠着人们之间相互之间的信任,这种信任是真正的一诺千金。
在这个时代,人们非常的注重信诺,所以他们可以放心的相信彼此的诺言,而不是后世那种当面一套背面一套的,当着叫你是哥哥,背着推你下土坡。这样的事情在大唐是根本不会发生的。
两个生意人相互之间约定,彼此一定要成为富甲一方的富商,但是他们的本金都不够,相互约定彼此帮助,那么首先两人就会把各自的本金拿出来,然后一起做生意,先让一个人先富裕起来。另一个人会全心全意的帮助,不管其中会不会有多少的机会可以让他自己先赚一笔。
而成功了的那一个要一定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也会竭尽全力的帮助另外一个人,让对方也和自己一样成功了才会罢手。这就是他们之间的信诺,一诺千金不仅仅是说说,而是用生命去践行。
所以此时刘伟就是要去兑现自己的诺言,当初说过一起享富贵,那么自己现在已经是侯爷,那么自己的兄弟们也不能再在玄武门守门了。这是他们的承诺,彼此之间的信誉比起那些荣华富贵要重得多。
策马走在朱雀大街上,刘伟见到周围也有无数和他一样骑着马的人,这些人年岁也和他相差无几,这是大唐的勋贵们的后代。其中刘伟有认识的,又不认识的。但是都不怎么熟,只是知道他们是哪家的而已。
刘伟相熟的程咬金家的几兄弟今天没有出来,因为他们干了一票大事,现在在家中禁足,他们偷偷的把自己老子的几坛子好酒给弄出来和别的一帮勋贵子弟给喝了个精光。
这些酒水是程咬金的命根子,是当初他们几兄弟的大哥送给他们的最后的几坛子酒,原本准备到了大哥的忌日去和大哥一醉方休的,结果被三个小崽子给喝了个精光,于是程咬金暴跳如雷的把三个大头儿子都给走了一个半身不遂,让他们半个月下不了床。
所以刘伟根本就没有几个相熟的熟人在这朱雀大街上,而其余的那些人就和刘伟更加的不熟了,他们甚至不知道刘伟是谁,毕竟虽然知道陛下新册封了一个定远侯,但是他们以为军伍之中的侯爷都是一大把胡子的家伙,谁也没有想到会是一个少年郎。甚至有些人见到刘伟身后背着武士刀,顿时觉得这家伙就只是一个游侠儿而已,根本不值得他们在乎。
所以这些人更是直接在背后窃窃私语,在大唐时期所谓的游侠儿其实并不是什么光荣的职业,说的直白一点就是一群流氓,游侠儿不事生产,游手好闲,就只想着讲义气,无视法纪。
这样的人不是一群地痞流氓是什么,所以对于游侠儿所有人都是敬而远之。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一群泼皮,招惹了没有什么好处。
但是这一群勋贵子弟却是不怕游侠儿的,因为他们的家族之中都有人在朝中位高权重,所以这些人全都对这个长安城难得一见的游侠儿指指点点。
长安城是大唐现在治安最好的城市,因为这里是天子脚下,皇帝居住的地方安保级别就是整个大唐最高的,所以什么鸡鸣狗盗的玩意儿都不敢到长安城之中撒野。
所以长安城之中游侠儿是难得一见的,就算是有,也只是躲在青龙坊,曲池坊这样的阴暗角落不感冒头。而现在这个背着一把刀的游侠儿居然出现在朱雀大街上,顿时引起了这一帮勋贵子弟的注意力。
这可是一件稀奇的事情,长安城之中的朱雀大街虽然没有限制,但是在朱雀大街上骑马这种事情就只有官爵在身或者朝中有着足够分量的人坐镇的家族的子嗣才能够有这样的特权,这个游侠儿有什么资格在这朱雀大街上策马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