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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芬里尔这个恶心的,无能的,窥阴癖的懦夫!”
安德里斯从牙缝里一个一个地挤出字来,声音低沉得像咆哮。宽阔的主厅内只有他的声音在回响,侍从们大气不敢出,一个个木头般垂头静立,虽然这位赫梅斯家族的现任主人正在侮辱王国最高统治者的名誉,不过那一柄权杖的荣光只在王都照耀而已,几乎每个贵族在自己的领地时都会用一些特定的名词去修饰国王的尊称。只是像安德里斯这位伯爵如此大胆还是少见的,若是平时,安德里斯伯爵还会给芬里尔国王一片遮羞的叶子,但今天非比寻常,安德里斯伯爵的怒火简直能烧着他从鬓角延伸到下巴的浓密胡须,如果芬里尔国王就在他的面前,伯爵的恶意就足够那位和他的名字完全相反的国王心脏停跳了。
“我赫梅斯家族为了这个国家浴血奋战400年!兢兢业业!毫不懈怠!我们为了这个国家杀掉的敌人尸体足够从赫梅斯铺一条大道到王都,没有任何一个家族能和我们相比!在我们的庇护下波多尔王朝一直和平安宁!”他抓起铺在桌面那份写着精美花体字的羊皮卷,一把撕成碎片,“那个早泄的混蛋敢这样对我?!比伯算什么东西,不过是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巴罗,一个流满梅毒的脓疮,肮脏的私生子,那种玩意也能称为公爵?!就凭着这种毫无廉耻的献媚,每一根骨头抖活该喂狗的芬里尔竟敢改变王国的传统,立国的基石,把他封为侯爵?!一个伯爵被封为侯爵,谁允许他创造一个爬到伯爵头上的地位?伯爵镇守边境,侯爵缩卵在国内,然后告诉我他们决定让这些躺在女人大腿上的寄生虫再高贵一点儿,还邀请我去参加这些蛆虫和烂肉王子的结婚典礼?!”
安德里斯伯爵忽然抽出自己的佩剑,砍向面前的桌子,剑刃被深深刺入坚实的松木桌面,远未发泄真正怒意的伯爵朝着桌子踹了一脚,在撞击声中,沉重的书桌横移了大约一寸的距离,真看不出他已经43岁,差不多是一个老人了。
“愤怒又有何用呢?”
一个人说道,语气冷静,丝毫不受伯爵怒气的影响。
伯爵转过头来看着他,“难道要我去干掉比伯那条恶心的蚯蚓?”
“我相信没有您办不到的事。”那人圆滑地回答,他穿着一身白袍,这意味着他如果不是高位普则法师,就是教廷的白衣主教,这两种职业虽然有很多不同,但是在本质上差别不大,这身白衣对大多数人而言,都意味着强大的力量和强横的控制。只是从服装的制式来看,他是一位法师,而对上伯爵圆瞪的双眼,这位法师瘦长的脸上甚至还能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不过……这真的对您没有什么好处。”
“好处?”伯爵又咆哮起来,“我从来没有在这个国家得到什么好处!我的家族的付出和我们得到的相比一钱不值!”
“反正您从来都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那些小小的政治游戏只是游戏,能改变什么呢?”法师说道,伯爵的佩剑还插在桌面,他对着它打了个响指,银色的剑刃扭曲起来,然后融化成一滩金属的液体,从桌面淌到了地上,“力量才是真理。”
“……”伯爵喘了两口气,他真心讨厌这个混蛋,总是不紧不慢,对除了力量之外的事情都毫不在意,他甚至能确定在说“力量才是真理”的时候,这个令人厌恶的法师表露的轻蔑绝非仅仅针对伯爵的敌人。有力量了不起吗!有本事你来管理军队,来领导战场,来做一个四百年历史的家族首领啊!但他需要这个混蛋,除非预备与之为敌,否则任凭伯爵的脾气再火爆,他也不能直接反驳法师,这些怪物的自尊就像太阳一样挂在天上,得罪他们就永无宁日。
“要阻止这种把戏非常地容易,只要您的幕僚中有那么一个还对得起他们的待遇,就知道只需要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让王都那些温顺的羊羔放弃挑战您权威的妄想。”法师掸了掸衣袖,一副我也知道但你以为我会直接告诉你吗?——的可恨嘴脸。
伯爵第不知道几次地在心里将法师削成肉片,但实际上他只能对离他最近的侍从大喊,“把那群废物叫来!”
那位侍从如蒙大赦地跑了出去,一个站在门边的男人连忙给他让路,这个时候,伯爵才发现被他遗忘已久的边境警卫队队长。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脸色苍白,在伯爵的目光下好像恨不得自己拥有隐形的天赋一样,一身极力压缩的存在感。
“你是……你来干什么?”想不起这个家伙名字的伯爵不善地问,男人就该抬头挺胸,这个家伙像什么样?
“我,我是边境警卫队队长,负责巡视洛伊斯法莫一带的地区,”警卫队队长吞了吞口水,极力整理自己僵硬的口舌,“不久之前,我们遵照规矩其前往遗族住地收税,但是那群蛮横的无赖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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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芬里尔这个恶心的,无能的,窥阴癖的懦夫!”
安德里斯从牙缝里一个一个地挤出字来,声音低沉得像咆哮。宽阔的主厅内只有他的声音在回响,侍从们大气不敢出,一个个木头般垂头静立,虽然这位赫梅斯家族的现任主人正在侮辱王国最高统治者的名誉,不过那一柄权杖的荣光只在王都照耀而已,几乎每个贵族在自己的领地时都会用一些特定的名词去修饰国王的尊称。只是像安德里斯这位伯爵如此大胆还是少见的,若是平时,安德里斯伯爵还会给芬里尔国王一片遮羞的叶子,但今天非比寻常,安德里斯伯爵的怒火简直能烧着他从鬓角延伸到下巴的浓密胡须,如果芬里尔国王就在他的面前,伯爵的恶意就足够那位和他的名字完全相反的国王心脏停跳了。
“我赫梅斯家族为了这个国家浴血奋战400年!兢兢业业!毫不懈怠!我们为了这个国家杀掉的敌人尸体足够从赫梅斯铺一条大道到王都,没有任何一个家族能和我们相比!在我们的庇护下波多尔王朝一直和平安宁!”他抓起铺在桌面那份写着精美花体字的羊皮卷,一把撕成碎片,“那个早泄的混蛋敢这样对我?!比伯算什么东西,不过是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巴罗,一个流满梅毒的脓疮,肮脏的私生子,那种玩意也能称为公爵?!就凭着这种毫无廉耻的献媚,每一根骨头抖活该喂狗的芬里尔竟敢改变王国的传统,立国的基石,把他封为侯爵?!一个伯爵被封为侯爵,谁允许他创造一个爬到伯爵头上的地位?伯爵镇守边境,侯爵缩卵在国内,然后告诉我他们决定让这些躺在女人大腿上的寄生虫再高贵一点儿,还邀请我去参加这些蛆虫和烂肉王子的结婚典礼?!”
安德里斯伯爵忽然抽出自己的佩剑,砍向面前的桌子,剑刃被深深刺入坚实的松木桌面,远未发泄真正怒意的伯爵朝着桌子踹了一脚,在撞击声中,沉重的书桌横移了大约一寸的距离,真看不出他已经43岁,差不多是一个老人了。
“愤怒又有何用呢?”
一个人说道,语气冷静,丝毫不受伯爵怒气的影响。
伯爵转过头来看着他,“难道要我去干掉比伯那条恶心的蚯蚓?”
“我相信没有您办不到的事。”那人圆滑地回答,他穿着一身白袍,这意味着他如果不是高位普则法师,就是教廷的白衣主教,这两种职业虽然有很多不同,但是在本质上差别不大,这身白衣对大多数人而言,都意味着强大的力量和强横的控制。只是从服装的制式来看,他是一位法师,而对上伯爵圆瞪的双眼,这位法师瘦长的脸上甚至还能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不过……这真的对您没有什么好处。”
“好处?”伯爵又咆哮起来,“我从来没有在这个国家得到什么好处!我的家族的付出和我们得到的相比一钱不值!”
“反正您从来都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那些小小的政治游戏只是游戏,能改变什么呢?”法师说道,伯爵的佩剑还插在桌面,他对着它打了个响指,银色的剑刃扭曲起来,然后融化成一滩金属的液体,从桌面淌到了地上,“力量才是真理。”
“……”伯爵喘了两口气,他真心讨厌这个混蛋,总是不紧不慢,对除了力量之外的事情都毫不在意,他甚至能确定在说“力量才是真理”的时候,这个令人厌恶的法师表露的轻蔑绝非仅仅针对伯爵的敌人。有力量了不起吗!有本事你来管理军队,来领导战场,来做一个四百年历史的家族首领啊!但他需要这个混蛋,除非预备与之为敌,否则任凭伯爵的脾气再火爆,他也不能直接反驳法师,这些怪物的自尊就像太阳一样挂在天上,得罪他们就永无宁日。
“要阻止这种把戏非常地容易,只要您的幕僚中有那么一个还对得起他们的待遇,就知道只需要一个小小的举动,就能让王都那些温顺的羊羔放弃挑战您权威的妄想。”法师掸了掸衣袖,一副我也知道但你以为我会直接告诉你吗?——的可恨嘴脸。
伯爵第不知道几次地在心里将法师削成肉片,但实际上他只能对离他最近的侍从大喊,“把那群废物叫来!”
那位侍从如蒙大赦地跑了出去,一个站在门边的男人连忙给他让路,这个时候,伯爵才发现被他遗忘已久的边境警卫队队长。那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脸色苍白,在伯爵的目光下好像恨不得自己拥有隐形的天赋一样,一身极力压缩的存在感。
“你是……你来干什么?”想不起这个家伙名字的伯爵不善地问,男人就该抬头挺胸,这个家伙像什么样?
“我,我是边境警卫队队长,负责巡视洛伊斯法莫一带的地区,”警卫队队长吞了吞口水,极力整理自己僵硬的口舌,“不久之前,我们遵照规矩其前往遗族住地收税,但是那群蛮横的无赖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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