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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声已经惊动了住在附近的人,越来越多窗口亮起灯。
见状,jd回身举起枪瞄准另一个躺在地上的警察。
“?纭??币环19拥?杲?蔷?烨岸睢?p> 瞟了脑浆四溅的尸体一眼,他关上手枪的保险插进裤头。这是他才借助昏暗的路灯,看到在警察腰部旁边的地面上,躺着一把黝黑的五四式手枪。
他脸色顿时一沉,一个箭步冲到宝马旁边,拉动把手打开车尾箱,接着快步走到车尾取出旅行包,又捡起一顶掉在地上的警帽,然后开那辆警车扬长而去。
抓着方向盘的双手已经青筋暴现,虽然表面看上去很冷静,但他心里却怒不可遏。现在他可以肯定,那两个警察是有预谋要杀他。
天朝警察不会带两把枪执勤,所以另一把“五四”的用途显而易见——就是用来栽赃。如果他刚才真的低头拿驾照,站车门旁的家伙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拔枪在他后脑开几个弹孔,只要事后往车内丢把枪,那俩警察就能立下大功,而他则会变成在路检中被击毙的流窜犯。想到这里他不禁出了身冷汗。
虽然不知道哪里出了纰漏,但他还是作出最坏打算。
既然警察认得他的车,就代表他们去租车公司调查过,也掌握了自己的身材长相。如此一来“杨伟业”的身份,以及签租约时登记的信用卡和手机都不能用了.
想到这里,他马上降下车窗玻璃,掏出那台三星手机用力丢了出去。
保管箱是用“杨伟业”的银行卡租的,里面的“go-bag”很可能已经被没收,如果那本护照的名字被通报美国大使馆,那去大使馆求助只会自投罗网。没有可用的证件,就没办法购买机票和火车票,虽然乘坐长途客车不需要实名登记,但最快也要等到明天早上才有车离京,到那时候市内的长途客运站肯定挤满警察。
他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人要对付自己,但京畿重地发生枪击案绝对会惊动一大票人,整个都城的警察和武警马上会倾巢而出。
车上的警用无线电很快印证了他的想法,都城市公安局已经通报了刚才的枪击案,并要求附近几个辖区的分局派人过去。
于是他戴上捡来的警帽,打开警灯和警笛,再一脚把油门踩到地板上,向奥运村疾驰。
他至少冲了半打红灯,还和几辆同样响着警笛的警车擦身而过。他知道这辆车不能用多久,因为几年前公安部就开始在警车上安装gps防止公车私用。
这正是他赶往奥运村的原因。
因为他曾经听说过,在那附近有条酒吧街,是都城飙车党的聚集地。他打算到那里搞辆车,然后开车逃离都城。
十分钟后,他在一条偏僻的小路弃了车,然后换上旅行包里的衣服,又整了整头发,弄成一个凌乱的发型。换下的衣服装进旅行包带走,然后弃置在两个路口外一个垃圾桶里,手枪则拆散丢进路边的花圃。
关于是否留下那把枪,他曾经犹豫过片刻。在眼下这种情况,身上带把枪无疑可以增加安全感,但现在都城天气炎热,就算晚上人们的衣服还是很单薄,一把全尺寸手枪很难藏在身上,放在提包里又容易引人怀疑。而且光靠一把只有半匣子弹的手枪,遇到全副武装的警察和武警根本没胜算,继续带着只会增加危险。
丢掉枪还有个好处,一旦警方认定嫌犯有枪,就会把目标锁定那些有穿外套和带着行李的人。现在他两手空空,身上只穿了件薄衬衫,一眼就能看出没地方藏枪,遇到盘查时可以降低警察戒心。
他花了三十分钟,才步行到酒吧街路口。
这里和著名的三里屯差不多,不过路面更加宽阔,在那些夜店门口停放着一排价值不菲的跑车。
他慢慢地顺着街道走去,眼睛不住地打量路边... -->>
枪声已经惊动了住在附近的人,越来越多窗口亮起灯。
见状,jd回身举起枪瞄准另一个躺在地上的警察。
“?纭??币环19拥?杲?蔷?烨岸睢?p> 瞟了脑浆四溅的尸体一眼,他关上手枪的保险插进裤头。这是他才借助昏暗的路灯,看到在警察腰部旁边的地面上,躺着一把黝黑的五四式手枪。
他脸色顿时一沉,一个箭步冲到宝马旁边,拉动把手打开车尾箱,接着快步走到车尾取出旅行包,又捡起一顶掉在地上的警帽,然后开那辆警车扬长而去。
抓着方向盘的双手已经青筋暴现,虽然表面看上去很冷静,但他心里却怒不可遏。现在他可以肯定,那两个警察是有预谋要杀他。
天朝警察不会带两把枪执勤,所以另一把“五四”的用途显而易见——就是用来栽赃。如果他刚才真的低头拿驾照,站车门旁的家伙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拔枪在他后脑开几个弹孔,只要事后往车内丢把枪,那俩警察就能立下大功,而他则会变成在路检中被击毙的流窜犯。想到这里他不禁出了身冷汗。
虽然不知道哪里出了纰漏,但他还是作出最坏打算。
既然警察认得他的车,就代表他们去租车公司调查过,也掌握了自己的身材长相。如此一来“杨伟业”的身份,以及签租约时登记的信用卡和手机都不能用了.
想到这里,他马上降下车窗玻璃,掏出那台三星手机用力丢了出去。
保管箱是用“杨伟业”的银行卡租的,里面的“go-bag”很可能已经被没收,如果那本护照的名字被通报美国大使馆,那去大使馆求助只会自投罗网。没有可用的证件,就没办法购买机票和火车票,虽然乘坐长途客车不需要实名登记,但最快也要等到明天早上才有车离京,到那时候市内的长途客运站肯定挤满警察。
他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人要对付自己,但京畿重地发生枪击案绝对会惊动一大票人,整个都城的警察和武警马上会倾巢而出。
车上的警用无线电很快印证了他的想法,都城市公安局已经通报了刚才的枪击案,并要求附近几个辖区的分局派人过去。
于是他戴上捡来的警帽,打开警灯和警笛,再一脚把油门踩到地板上,向奥运村疾驰。
他至少冲了半打红灯,还和几辆同样响着警笛的警车擦身而过。他知道这辆车不能用多久,因为几年前公安部就开始在警车上安装gps防止公车私用。
这正是他赶往奥运村的原因。
因为他曾经听说过,在那附近有条酒吧街,是都城飙车党的聚集地。他打算到那里搞辆车,然后开车逃离都城。
十分钟后,他在一条偏僻的小路弃了车,然后换上旅行包里的衣服,又整了整头发,弄成一个凌乱的发型。换下的衣服装进旅行包带走,然后弃置在两个路口外一个垃圾桶里,手枪则拆散丢进路边的花圃。
关于是否留下那把枪,他曾经犹豫过片刻。在眼下这种情况,身上带把枪无疑可以增加安全感,但现在都城天气炎热,就算晚上人们的衣服还是很单薄,一把全尺寸手枪很难藏在身上,放在提包里又容易引人怀疑。而且光靠一把只有半匣子弹的手枪,遇到全副武装的警察和武警根本没胜算,继续带着只会增加危险。
丢掉枪还有个好处,一旦警方认定嫌犯有枪,就会把目标锁定那些有穿外套和带着行李的人。现在他两手空空,身上只穿了件薄衬衫,一眼就能看出没地方藏枪,遇到盘查时可以降低警察戒心。
他花了三十分钟,才步行到酒吧街路口。
这里和著名的三里屯差不多,不过路面更加宽阔,在那些夜店门口停放着一排价值不菲的跑车。
他慢慢地顺着街道走去,眼睛不住地打量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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