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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学。
实验室中。
戚美以为自己占了上风,她向着温顾的脸泼出去一杯硫酸。
只要那无色无味的液体,只要一旦沾上温顾脸上的皮肤,她的这张脸,这辈子也就这么毁了。
这个瘟神,她只配一辈子丑陋不堪!哈哈哈!
可是,她忽然被一声巨声鸟鸣,吓倒在地。不过没关系,那硫酸,马上就要被泼到温顾的脸上了,哈哈,瘟神啊,你就当一辈子丑瘟神吧!去死!
但让戚美吃惊的是,只见那液体瞬间泼出,却只是在温顾的眼皮子跟前刹住了车一般立刻停住,尔后,瞬间蒸发掉了。
戚美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硫酸怎么会凭空消失?不,不可能!她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她还有硫酸,她还有好多硫酸!
斩草除根!杀伐果绝!温顾是不喜欢以暴制暴的。可是,对付野蛮人,怎能不逼她残暴!
温顾迅速探出一双手,死死掐住戚美的脖子!她恨,恨戚美步步相逼!她恨!恨自己不够阴狠!
温顾的手,越发用力,她那短短的指甲,几乎要陷进戚美脖子的肉里。
戚美细皮嫩肉的脖子,渐渐流出了血滴,一滴一滴,滴在了温顾的手上,开出绚烂的花!
温顾要掐死戚美么?不!这般,未免太便宜戚美……这世上最便宜的死法,就是立刻去死!
温顾勒了戚美的脖子,让戚美暂时性缺氧休克。随后,温顾向徐校长汇报,戚美在实验室里昏厥,需要送去医院抢救。
学校附近有医院,救护车只不过三分钟后便赶到了。
正是上课时间,除了教室,并没有几个人影。
实验室在操场附近,救护车停在了操场。一辆车,几个戴着口罩的工作人员,将戚美抬上了担架。
温顾站在救护车旁,目送着车辆渐行渐远。
这世上,最难收买的是人心,最易收买的,也是人心。
戚美能够用钱买来的服务,温顾一样也可以。
呵呵,戚美啊戚美,想要毁我清白、老黑之死、弟弟重伤、如今又要毁我容貌,你可知,自你上了这车,我便已经将你亲手送进了黄泉。
戚美叫高中生打了温小齐,那些人还踢伤了温小齐的膝盖?很好,那么就划烂你的膝盖,在伤口上涂上蜂蜜,唤蚂蚁们来玩一玩。
戚美想在S市首富的生日宴上,让她温顾被人捉奸?很好,那么就把喂你点激情四射的迷药,让你欲/火焚身,却求而不得!
戚美命人枪杀老黑?很好,老黑身上几个子弹穿出的孔,你的身上,就被挖出几个洞!
至于,戚美参与了殴打温小齐,以致温小齐抢救数小时,依旧昏迷不醒?那么,你戚美,也来尝一尝,昏迷不醒,却命悬一线,不能去死的滋味吧!
这些,自然不需要温顾动手,救护车上的那些人,未必是真正的医护人员,但绝对是能替温顾动手收拾戚美的人。
从此,戚美失踪,生死未卜。后来戚美的家人闹到学校来,校方问责医院,医院却只是推说,那辆车并非医院派出。
双方打起太极拳,警方也查不出头绪来。
先是陈大被人劫杀,弃尸尚阳河,该案悬而未破。
戚美失踪案,亦成为了S市悬案之一。
自戚美案一出,S市轰动至极,各大中小学老师学生,人人自危。
反倒是死了两个学生的第一中学,每一年的新生录取,依旧照常进行。
毕竟,第一中学的升学率和教育质量是S市最好的。死了学生算什么?S市的哪个学校,没死过一两个学生。死了人的学校就不开门了?死了人的学校就不能去念书了?笑话!
渐渐地,随着时间流逝,大家也逐渐淡忘了戚美和陈大的事情。仿佛,这些人,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死去的人,总是会被人迅速遗忘的。
……
天空湛蓝。
温顾抬起头去看,是有多久,没有站在操场上,好好看一看这片天空了呢?重生之初,她在这蓝天之下奔跑,自由而喜悦。可为什么还是看着这同样的蓝天碧云,她怎么都高兴不起来了呢。
她不想去上课,呆呆的坐在草地上。手背上被硫酸腐蚀的伤口,她不想管,也懒得管。疼也好。留下疤也好,这样,才能提醒她,千万不可再刚愎自用,心慈手软!
她本以为戚美翻不出大浪来,谁知戚美来了招卧薪尝胆,假意投诚,将温小齐打成重伤!她明明在小太阳游戏厅,逼问那些人,问出了戚美的名字。她却想找个更好的机会,将戚美一招击倒。于是,才放任戚美今日向她泼出了硫酸。
戚美为温顾上了如此生动的一课。
温顾知道,自己必须用这手背上的疤,穷尽一生,记住这个深刻的教训!而陈芳芳和戚美各自葬送了一生,似乎,还有什么人,没收拾吧……
忽然,一股寒气直逼温顾后背,她警惕的一跃而起,迅速转身。
那人击出的一拳,因温顾迅速抽离转身,而落空了。
两人之间,仅一寸距离,却谁也没有动弹。
温顾斜睨了一眼对方,这个怪人,怎么会出现在学校里。他穿着一袭黑色紧身西装,那西装剪裁完美,将他颀长而高大的身子,包裹出妖孽的曲线。西装外,他披了一件大衣。他降临速度之快,那大衣还在风中摆了摆,才尘埃落定的再也不动了。
温顾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图书馆里,他分走她一半的书,好在留下的半本书,有她要查的内容。第二次见他,是在停车场里,他冲入她的车里,上来就是一顿揍,好在她得到神秘力量助阵,不然,非死即伤。
许都拿来了停车场的监控录像带,温顾仔仔细细看了无数遍,这个男人的刘海,实在是太长了,几乎遮住了半张脸。想通过模糊的录像,来找一个遮住半张脸的男人,还是有些困难的。
此次,乃是第三次相见,他带着一身杀意而来。
两相对峙,她望着他那一双黑洞洞深邃的眼眸,怎么都想不明白,她究竟和他结了什么仇怨,他竟要置她死地?她仔仔细细的看了过去,这才看清楚这人的全貌。
他皮肤白皙,整张脸,无半分血色。
他那一双狭长含情丹凤目,妖娆魅惑地盯着她。他那一弯似笑非笑苍白薄唇,似是欲说还休。
不知为何,温顾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一个念头:薄唇的男人,薄情呐~
皮肤这么白这么嫩,是因为常年不晒太阳么?不可否认,他长的真是妖孽。等等,难道他是吸血鬼!嗯,只有吸血鬼才能又白、又嫩、又妖孽!
妖孽抿了抿薄唇,这才慵懒的问了一句:“喂,刚才那人,杀了?”
“跟你……有半毛钱关系?”温顾抬了抬眼皮,这妖孽生的这样好看,也不知道究竟多大年纪,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罢。
妖孽的喉结动了动,他紧紧地盯着温顾,似是在盯着一头势在必得的猎物:“你杀人,我便杀你!”
“哦?”温顾笑了,她笑起来就像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那得看大叔,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妖孽从前的对手,大多年纪相当,他的对手里还从来没有一个这么丁点大的小姑娘。她喊他大叔,那声大叔里,充满了讽刺!他与她交过手,知道她身手不差!
她很狂傲,竟然死在临头,还要激将他!很好,小姑娘,那就……带着你的狂傲,去死吧!妖孽的唇角,勾起一丝魅惑的笑意,他伸出手,向温顾攻了过去。
就在妖孽的手指,只差温顾眼窝一公分的距离,他的手指剧烈的颤抖起来。他的心脏,被绿色的不明物体包裹着。
妖孽只觉得心脏就像是快要爆炸似的,咚咚咚咚,几乎会立刻冲破他的胸膛。
该死!竟然在这个时候来了!这折磨了他二十年的痛苦,立刻席卷他的全身。他抽回了手,捂在胸口。
他深吸了一口气,用牙缝中挤出这句话来:“妖孽,且放你再活几天。”说着,他额上的汗珠,豆大豆大的顺着脸颊的弧线,落在衬衣的领子上,只是几秒钟,整个衣领,就像是在水里泡过一般。一个转身,他跌跌撞撞离开。
只剩下温顾玩味地望着那妖孽的身影,渐渐消失为一点。
妖孽居然叫她妖孽?有点意思。
温顾送走美艳妖孽,她虚惊一场的咽了咽口水。
事实上,她刚才对妖孽说的那番话,多半是虚张声势,在对付戚美的时候,她已经耗费了大部分的体力。
戚美将那硫酸泼向她,她的大脑一瞬间抽空,身子僵直的一动不动,竟眼睁睁的看着那硫酸向她泼来。而那些液体竟然在快要灼伤她眼睛的时候,被什么东西挡住似的,瞬间蒸发掉了。
戚美当时被吓呆了,温顾何尝不是!
也就是那一下,温顾觉得自己并不是自己,或者说,她当时的意识里,存在着别人,在控制着她的身体。而也就是那一下之后,温顾只觉得自己的身子,虚脱了似的。
温顾的身体莫名得到神秘力量之后,她通过锻炼身体,和小花教授的呼吸*,才逐渐懂得控制这股力量。她曾以为身体里蠢蠢欲动的力量,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自她杀入小太阳游戏厅那晚,花了不少气力之后,她才明白道,再多的力气,也是会消耗完的。唯一补充体力的方法,便是睡觉。
而这一睡觉,她发现在梦中,时常能梦见一只浑身燃烧烈火的凤凰,那只凤凰盘旋在她的身边,就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再过了些时日,她总觉得自己的身体里,是真的有一只火凤的,只要她感受到危险,她的意识里,就会出现火凤的幻象。如果她没疯的话,这一次,火凤并不是幻象,而是真实的存在,火凤能够控制她的意识!
……
期末考试过后,即将迎来第一中学每年一度,由校方提供的师生福利:冬令营。
去冬令营之前。
温顾去看望了张苍狼。
张苍狼住在一栋破旧的家属楼里,也不知道这老头儿从哪儿找到这么破的房子。温顾的眉毛挑了挑,哎,每次这栋房子,总觉得要垮了似的。她劝过师傅换个住所,师傅却倔强的说,这里清净得很。
温顾陪着师傅连下两局围棋,两人棋逢对手,不分胜负。
张苍狼眉开眼笑:“徒儿的棋艺又有进步了,不错!”
温顾也是一脸笑意:“若是退步,哪里还有脸来见师傅您?”
张苍狼乐呵呵的收拾着棋盘,说:“对了,徒儿,为师有礼物要送你!”
“诶,啥?”
张苍狼将温顾领到桌旁,只见那桌上,工工整整摆着一本崭新的速写本,和一大盒铅笔。
张苍狼语重心长的说:“徒儿啊,礼轻情意重,别嫌弃!冬令营的环境好,你每天画十张速写吧。”
“师傅,我这是去玩耍的!”温顾心想,好不容放寒假,能去冬令营玩耍玩耍,放松心情,偷个懒。
“不,你是去长知识!”张苍狼将速写本稳稳当当的踹在温顾怀里,“徒儿啊,你每天多进步一点,为师每天多吃两碗饭!”
师傅,不带这样威胁的!难道我不进步了,您就饿死不成?
她撇撇嘴,她知道,无论如何,速写练习是躲不过的。
“还好我是个勤奋好学又聪明的,您每天不知多吃了多少饭,瞧您那肚皮圆滚滚的。”温顾点点头,表扬着自己。
张苍狼瞥了一眼温顾,捏了捏自己的脸皮,一拉:“啧啧,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不要脸的。”
说着,张苍狼转身进了厨房做饭。
“师傅我要吃烤猪蹄!”温顾笑嘻嘻的说。
“小孩子不能吃烤猪蹄,电视上的砖家说,会得癌症的!得癌症会翘辫子的!”张苍狼煞有介事的说着,心里却道,哼,这个徒儿,小小年纪,尽知道吃好东西,我个老头子一天都舍不得吃一个猪蹄呢,才不给你做。
“就算得癌症,也要吃!”温顾趴在厨房的窗口上,眼巴巴的望着张苍狼。张老头儿,尽欺负我年纪小没文化,吃猪蹄能得癌症,那些抽烟喝酒的人,怎么还能活到九十九!
“家里没有猪蹄!”
温顾一指张苍狼身边的菜篮子,说:“那个就是猪蹄!”
张苍狼拿着抹布,一把盖住菜篮:“不是猪蹄,是红薯!”
“那我要吃长的像猪蹄的红薯!”温顾嬉笑着走进厨房,要去揭开抹布。
张苍狼紧紧扯住抹布,说:“吃多了红薯会放臭屁!”
“放屁就放屁,我不怕臭!”温顾无赖的说着。
……
已经到了准备去冬令营报道的日子,这天早晨,温顾七点多就起床了。毕竟,冬令营所在的地方位于郊区,离市区很远。不早点起来,或许会错过报道的时间。
温顾的行李不多,她只有一个书包的东西,装了些衣服和洗漱用品,还有张苍狼嘱咐的速写本和画笔。
妈妈白兰芝特地煮了两个茶叶蛋,说:“饿了就吃啊,你这一去就是一个星期,多吃点,好好睡觉,在外面玩的时候千万注意安全。”儿女出门在外,做母亲的,总是不免担心。生怕儿女吃不好,睡不好,或者出什么意外。
“好嘞,妈,对了,我不在家里,你每天去医院照顾弟弟,要是出了什么事情,千万记得给舅舅打电话呀。”温顾笑眯眯的接了茶叶蛋,放在书包里。
距离温小齐出事,已经好几个月了,他已经醒来了。不过,他的身体还在恢复中,并不能立刻下床走动。毕竟伤经动骨一百天,需好好休养调理恢复。瞧着温小齐正在慢慢康复,温顾心中悬着的大石头,才渐渐的放回了心窝。
白兰芝摸了摸女儿的头发,说:“你啊,倒像是个小大人,到底你是妈妈,还是我是妈妈。”
“您是妈妈!”温顾笑了笑,楼下已经传来了小车的喇叭声。
白兰芝侧了侧头,往窗外看去,心知是女儿的干妈沈碧落来接女儿了。沈碧落起初和白兰芝提出自己求女心切,想要认温顾做干女儿,白兰芝是不怎么愿意的。可是,白兰芝见到作为主治医生的沈碧落,对温小齐无微不至的照顾,这让白兰芝觉得,温顾多一个妈妈,也不算是坏事:“应该是你干妈来了,快去吧。”
温顾背上书包,抱了抱白兰芝,说:“好,对了,妈,我会借老师的手机,按时打电话给你。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要让我担心。”
温顾这才打开门,下楼去了。
温顾来到车边,拉开车门。
只见后座,谢如意已经坐在里面。
她坐进了车里,笑眯眯的喊着驾驶座上的沈碧落:“干妈。”
沈碧落今天穿着一件棕色的紧身毛衣,因为在车里,她将粉蓝色的外套搭在
沈碧落开心的应着,放下了手刹,开起车来。她可开心了,自从有了女儿,她觉得她的整个生活都阳光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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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学。
实验室中。
戚美以为自己占了上风,她向着温顾的脸泼出去一杯硫酸。
只要那无色无味的液体,只要一旦沾上温顾脸上的皮肤,她的这张脸,这辈子也就这么毁了。
这个瘟神,她只配一辈子丑陋不堪!哈哈哈!
可是,她忽然被一声巨声鸟鸣,吓倒在地。不过没关系,那硫酸,马上就要被泼到温顾的脸上了,哈哈,瘟神啊,你就当一辈子丑瘟神吧!去死!
但让戚美吃惊的是,只见那液体瞬间泼出,却只是在温顾的眼皮子跟前刹住了车一般立刻停住,尔后,瞬间蒸发掉了。
戚美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硫酸怎么会凭空消失?不,不可能!她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她还有硫酸,她还有好多硫酸!
斩草除根!杀伐果绝!温顾是不喜欢以暴制暴的。可是,对付野蛮人,怎能不逼她残暴!
温顾迅速探出一双手,死死掐住戚美的脖子!她恨,恨戚美步步相逼!她恨!恨自己不够阴狠!
温顾的手,越发用力,她那短短的指甲,几乎要陷进戚美脖子的肉里。
戚美细皮嫩肉的脖子,渐渐流出了血滴,一滴一滴,滴在了温顾的手上,开出绚烂的花!
温顾要掐死戚美么?不!这般,未免太便宜戚美……这世上最便宜的死法,就是立刻去死!
温顾勒了戚美的脖子,让戚美暂时性缺氧休克。随后,温顾向徐校长汇报,戚美在实验室里昏厥,需要送去医院抢救。
学校附近有医院,救护车只不过三分钟后便赶到了。
正是上课时间,除了教室,并没有几个人影。
实验室在操场附近,救护车停在了操场。一辆车,几个戴着口罩的工作人员,将戚美抬上了担架。
温顾站在救护车旁,目送着车辆渐行渐远。
这世上,最难收买的是人心,最易收买的,也是人心。
戚美能够用钱买来的服务,温顾一样也可以。
呵呵,戚美啊戚美,想要毁我清白、老黑之死、弟弟重伤、如今又要毁我容貌,你可知,自你上了这车,我便已经将你亲手送进了黄泉。
戚美叫高中生打了温小齐,那些人还踢伤了温小齐的膝盖?很好,那么就划烂你的膝盖,在伤口上涂上蜂蜜,唤蚂蚁们来玩一玩。
戚美想在S市首富的生日宴上,让她温顾被人捉奸?很好,那么就把喂你点激情四射的迷药,让你欲/火焚身,却求而不得!
戚美命人枪杀老黑?很好,老黑身上几个子弹穿出的孔,你的身上,就被挖出几个洞!
至于,戚美参与了殴打温小齐,以致温小齐抢救数小时,依旧昏迷不醒?那么,你戚美,也来尝一尝,昏迷不醒,却命悬一线,不能去死的滋味吧!
这些,自然不需要温顾动手,救护车上的那些人,未必是真正的医护人员,但绝对是能替温顾动手收拾戚美的人。
从此,戚美失踪,生死未卜。后来戚美的家人闹到学校来,校方问责医院,医院却只是推说,那辆车并非医院派出。
双方打起太极拳,警方也查不出头绪来。
先是陈大被人劫杀,弃尸尚阳河,该案悬而未破。
戚美失踪案,亦成为了S市悬案之一。
自戚美案一出,S市轰动至极,各大中小学老师学生,人人自危。
反倒是死了两个学生的第一中学,每一年的新生录取,依旧照常进行。
毕竟,第一中学的升学率和教育质量是S市最好的。死了学生算什么?S市的哪个学校,没死过一两个学生。死了人的学校就不开门了?死了人的学校就不能去念书了?笑话!
渐渐地,随着时间流逝,大家也逐渐淡忘了戚美和陈大的事情。仿佛,这些人,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死去的人,总是会被人迅速遗忘的。
……
天空湛蓝。
温顾抬起头去看,是有多久,没有站在操场上,好好看一看这片天空了呢?重生之初,她在这蓝天之下奔跑,自由而喜悦。可为什么还是看着这同样的蓝天碧云,她怎么都高兴不起来了呢。
她不想去上课,呆呆的坐在草地上。手背上被硫酸腐蚀的伤口,她不想管,也懒得管。疼也好。留下疤也好,这样,才能提醒她,千万不可再刚愎自用,心慈手软!
她本以为戚美翻不出大浪来,谁知戚美来了招卧薪尝胆,假意投诚,将温小齐打成重伤!她明明在小太阳游戏厅,逼问那些人,问出了戚美的名字。她却想找个更好的机会,将戚美一招击倒。于是,才放任戚美今日向她泼出了硫酸。
戚美为温顾上了如此生动的一课。
温顾知道,自己必须用这手背上的疤,穷尽一生,记住这个深刻的教训!而陈芳芳和戚美各自葬送了一生,似乎,还有什么人,没收拾吧……
忽然,一股寒气直逼温顾后背,她警惕的一跃而起,迅速转身。
那人击出的一拳,因温顾迅速抽离转身,而落空了。
两人之间,仅一寸距离,却谁也没有动弹。
温顾斜睨了一眼对方,这个怪人,怎么会出现在学校里。他穿着一袭黑色紧身西装,那西装剪裁完美,将他颀长而高大的身子,包裹出妖孽的曲线。西装外,他披了一件大衣。他降临速度之快,那大衣还在风中摆了摆,才尘埃落定的再也不动了。
温顾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图书馆里,他分走她一半的书,好在留下的半本书,有她要查的内容。第二次见他,是在停车场里,他冲入她的车里,上来就是一顿揍,好在她得到神秘力量助阵,不然,非死即伤。
许都拿来了停车场的监控录像带,温顾仔仔细细看了无数遍,这个男人的刘海,实在是太长了,几乎遮住了半张脸。想通过模糊的录像,来找一个遮住半张脸的男人,还是有些困难的。
此次,乃是第三次相见,他带着一身杀意而来。
两相对峙,她望着他那一双黑洞洞深邃的眼眸,怎么都想不明白,她究竟和他结了什么仇怨,他竟要置她死地?她仔仔细细的看了过去,这才看清楚这人的全貌。
他皮肤白皙,整张脸,无半分血色。
他那一双狭长含情丹凤目,妖娆魅惑地盯着她。他那一弯似笑非笑苍白薄唇,似是欲说还休。
不知为何,温顾的脑海里浮现出这样一个念头:薄唇的男人,薄情呐~
皮肤这么白这么嫩,是因为常年不晒太阳么?不可否认,他长的真是妖孽。等等,难道他是吸血鬼!嗯,只有吸血鬼才能又白、又嫩、又妖孽!
妖孽抿了抿薄唇,这才慵懒的问了一句:“喂,刚才那人,杀了?”
“跟你……有半毛钱关系?”温顾抬了抬眼皮,这妖孽生的这样好看,也不知道究竟多大年纪,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罢。
妖孽的喉结动了动,他紧紧地盯着温顾,似是在盯着一头势在必得的猎物:“你杀人,我便杀你!”
“哦?”温顾笑了,她笑起来就像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那得看大叔,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妖孽从前的对手,大多年纪相当,他的对手里还从来没有一个这么丁点大的小姑娘。她喊他大叔,那声大叔里,充满了讽刺!他与她交过手,知道她身手不差!
她很狂傲,竟然死在临头,还要激将他!很好,小姑娘,那就……带着你的狂傲,去死吧!妖孽的唇角,勾起一丝魅惑的笑意,他伸出手,向温顾攻了过去。
就在妖孽的手指,只差温顾眼窝一公分的距离,他的手指剧烈的颤抖起来。他的心脏,被绿色的不明物体包裹着。
妖孽只觉得心脏就像是快要爆炸似的,咚咚咚咚,几乎会立刻冲破他的胸膛。
该死!竟然在这个时候来了!这折磨了他二十年的痛苦,立刻席卷他的全身。他抽回了手,捂在胸口。
他深吸了一口气,用牙缝中挤出这句话来:“妖孽,且放你再活几天。”说着,他额上的汗珠,豆大豆大的顺着脸颊的弧线,落在衬衣的领子上,只是几秒钟,整个衣领,就像是在水里泡过一般。一个转身,他跌跌撞撞离开。
只剩下温顾玩味地望着那妖孽的身影,渐渐消失为一点。
妖孽居然叫她妖孽?有点意思。
温顾送走美艳妖孽,她虚惊一场的咽了咽口水。
事实上,她刚才对妖孽说的那番话,多半是虚张声势,在对付戚美的时候,她已经耗费了大部分的体力。
戚美将那硫酸泼向她,她的大脑一瞬间抽空,身子僵直的一动不动,竟眼睁睁的看着那硫酸向她泼来。而那些液体竟然在快要灼伤她眼睛的时候,被什么东西挡住似的,瞬间蒸发掉了。
戚美当时被吓呆了,温顾何尝不是!
也就是那一下,温顾觉得自己并不是自己,或者说,她当时的意识里,存在着别人,在控制着她的身体。而也就是那一下之后,温顾只觉得自己的身子,虚脱了似的。
温顾的身体莫名得到神秘力量之后,她通过锻炼身体,和小花教授的呼吸*,才逐渐懂得控制这股力量。她曾以为身体里蠢蠢欲动的力量,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自她杀入小太阳游戏厅那晚,花了不少气力之后,她才明白道,再多的力气,也是会消耗完的。唯一补充体力的方法,便是睡觉。
而这一睡觉,她发现在梦中,时常能梦见一只浑身燃烧烈火的凤凰,那只凤凰盘旋在她的身边,就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再过了些时日,她总觉得自己的身体里,是真的有一只火凤的,只要她感受到危险,她的意识里,就会出现火凤的幻象。如果她没疯的话,这一次,火凤并不是幻象,而是真实的存在,火凤能够控制她的意识!
……
期末考试过后,即将迎来第一中学每年一度,由校方提供的师生福利:冬令营。
去冬令营之前。
温顾去看望了张苍狼。
张苍狼住在一栋破旧的家属楼里,也不知道这老头儿从哪儿找到这么破的房子。温顾的眉毛挑了挑,哎,每次这栋房子,总觉得要垮了似的。她劝过师傅换个住所,师傅却倔强的说,这里清净得很。
温顾陪着师傅连下两局围棋,两人棋逢对手,不分胜负。
张苍狼眉开眼笑:“徒儿的棋艺又有进步了,不错!”
温顾也是一脸笑意:“若是退步,哪里还有脸来见师傅您?”
张苍狼乐呵呵的收拾着棋盘,说:“对了,徒儿,为师有礼物要送你!”
“诶,啥?”
张苍狼将温顾领到桌旁,只见那桌上,工工整整摆着一本崭新的速写本,和一大盒铅笔。
张苍狼语重心长的说:“徒儿啊,礼轻情意重,别嫌弃!冬令营的环境好,你每天画十张速写吧。”
“师傅,我这是去玩耍的!”温顾心想,好不容放寒假,能去冬令营玩耍玩耍,放松心情,偷个懒。
“不,你是去长知识!”张苍狼将速写本稳稳当当的踹在温顾怀里,“徒儿啊,你每天多进步一点,为师每天多吃两碗饭!”
师傅,不带这样威胁的!难道我不进步了,您就饿死不成?
她撇撇嘴,她知道,无论如何,速写练习是躲不过的。
“还好我是个勤奋好学又聪明的,您每天不知多吃了多少饭,瞧您那肚皮圆滚滚的。”温顾点点头,表扬着自己。
张苍狼瞥了一眼温顾,捏了捏自己的脸皮,一拉:“啧啧,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不要脸的。”
说着,张苍狼转身进了厨房做饭。
“师傅我要吃烤猪蹄!”温顾笑嘻嘻的说。
“小孩子不能吃烤猪蹄,电视上的砖家说,会得癌症的!得癌症会翘辫子的!”张苍狼煞有介事的说着,心里却道,哼,这个徒儿,小小年纪,尽知道吃好东西,我个老头子一天都舍不得吃一个猪蹄呢,才不给你做。
“就算得癌症,也要吃!”温顾趴在厨房的窗口上,眼巴巴的望着张苍狼。张老头儿,尽欺负我年纪小没文化,吃猪蹄能得癌症,那些抽烟喝酒的人,怎么还能活到九十九!
“家里没有猪蹄!”
温顾一指张苍狼身边的菜篮子,说:“那个就是猪蹄!”
张苍狼拿着抹布,一把盖住菜篮:“不是猪蹄,是红薯!”
“那我要吃长的像猪蹄的红薯!”温顾嬉笑着走进厨房,要去揭开抹布。
张苍狼紧紧扯住抹布,说:“吃多了红薯会放臭屁!”
“放屁就放屁,我不怕臭!”温顾无赖的说着。
……
已经到了准备去冬令营报道的日子,这天早晨,温顾七点多就起床了。毕竟,冬令营所在的地方位于郊区,离市区很远。不早点起来,或许会错过报道的时间。
温顾的行李不多,她只有一个书包的东西,装了些衣服和洗漱用品,还有张苍狼嘱咐的速写本和画笔。
妈妈白兰芝特地煮了两个茶叶蛋,说:“饿了就吃啊,你这一去就是一个星期,多吃点,好好睡觉,在外面玩的时候千万注意安全。”儿女出门在外,做母亲的,总是不免担心。生怕儿女吃不好,睡不好,或者出什么意外。
“好嘞,妈,对了,我不在家里,你每天去医院照顾弟弟,要是出了什么事情,千万记得给舅舅打电话呀。”温顾笑眯眯的接了茶叶蛋,放在书包里。
距离温小齐出事,已经好几个月了,他已经醒来了。不过,他的身体还在恢复中,并不能立刻下床走动。毕竟伤经动骨一百天,需好好休养调理恢复。瞧着温小齐正在慢慢康复,温顾心中悬着的大石头,才渐渐的放回了心窝。
白兰芝摸了摸女儿的头发,说:“你啊,倒像是个小大人,到底你是妈妈,还是我是妈妈。”
“您是妈妈!”温顾笑了笑,楼下已经传来了小车的喇叭声。
白兰芝侧了侧头,往窗外看去,心知是女儿的干妈沈碧落来接女儿了。沈碧落起初和白兰芝提出自己求女心切,想要认温顾做干女儿,白兰芝是不怎么愿意的。可是,白兰芝见到作为主治医生的沈碧落,对温小齐无微不至的照顾,这让白兰芝觉得,温顾多一个妈妈,也不算是坏事:“应该是你干妈来了,快去吧。”
温顾背上书包,抱了抱白兰芝,说:“好,对了,妈,我会借老师的手机,按时打电话给你。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要让我担心。”
温顾这才打开门,下楼去了。
温顾来到车边,拉开车门。
只见后座,谢如意已经坐在里面。
她坐进了车里,笑眯眯的喊着驾驶座上的沈碧落:“干妈。”
沈碧落今天穿着一件棕色的紧身毛衣,因为在车里,她将粉蓝色的外套搭在
沈碧落开心的应着,放下了手刹,开起车来。她可开心了,自从有了女儿,她觉得她的整个生活都阳光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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