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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俊钦微微眯起眼睛:“你没有想到大明跟高丽一样,女人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地位的存在。你不能进入金屋银屋,就得依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你是个艳姬,根本没有谋生的技能,而潘明只是一个打更的人,他的那点薪酬根本不足以维持家计,所以你背着他出卖色相,补贴家用?”
余氏点点头,低着头紧紧咬唇。
“我不想这样,但是真的没有办法。饿肚子和尊严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我到茶楼给人家端茶倒水是被非礼的,我摆摊卖包子也是被人非礼,躲不掉,也藏不了。与其被人逼的走投无路,倒不如顺其自然,只要给我一条活路,皮囊这种东西,我牺牲的起……”余氏说。
都子冲第一次觉得自己去青楼买姑娘的单是一件很扯蛋的举动,从来没有想过她们出卖*也许有着逼不得已的苦衷。如果不能对她们温柔一点,真的是连禽兽都不如了。
“朴正宇不想碰青楼的女人,一位客人就把他介绍给了我。我原意伺候任何人,也不愿意让卖掉我的人碰。”余氏说。
沈俊钦认真的听,就因为余氏抗拒朴正宇才会引起朴正宇的注意,才会让朴正宇知道她的身份。这就解释了朴正宇为什么会打余氏,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那个横行霸道的公子哥认为余氏是他的奴隶,奴隶跑了当然要捉回去。
“潘明救了我,不论朴正宇说了多少我的坏话,潘明还是选择相信我,保护我。我……我不知道。如果他知道我背着他……”余氏说着忍不住哭了起来。
都子冲恼怒道:“这个朴正宇真不是东西!死了正好!!”
沈俊钦叹息:“现在不仅仅朴正宇找不回来,就连潘明都失踪了。死的那个人是谁,还不好说呢。余氏,你跟潘明夫妻多年,知不知道他身上有什么特征?”
余氏想了想:“他的肩膀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就在肩膀后边靠近脖子的位置。还有……还有他的胸口,有一颗痣,挺大颗的,很好认。”
沈俊钦记得那具尸体的全部特征。不管是肩膀后接近脖子的位置还是胸口都有很多恶意造成的伤,没有余氏说的特征……
等一下,可以破坏其实也是一种提示啊……
“告诉我,在你丈夫失踪的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完完全全,不准遗漏。”沈俊钦说。
余氏擦了擦眼泪:“那天晚饭前朴正宇带人来抓我,给了潘明一万两银子。说是第二天来要人。潘明没收银子,而是将朴正宇轰了出去,他让我准备细软。等他拿了工钱我们就离开。然后,他就失踪了……”
都子冲很确定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潘明而不是朴正宇。
“难道死的是潘明?”子冲说。
沈俊钦踢了子冲一脚,力量之大,让子冲吃疼。
“多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潘明死了?”
子冲立刻保持沉默,心里极为不服气,他就不信了沈俊钦不是这么想。离开余氏的住所,子冲快步跟上沈俊钦的脚步:“师兄,你干嘛踢我?”
“演戏给余氏看。”沈俊钦躲在墙边,把子冲拉到身边“那个余氏说的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无从分辨。想知道事实的真相,就要等,看看那个余氏有什么打算。反正。她在京城是呆不下了。潘明死了,就代表朴正宇活着。朴正宇杀了大明子民,少了兵判老爹当后台,他想逃脱罪责,只有偷偷逃回高丽一条路可走。从大明到高丽需要的银子不少。如果朴正宇活着,他不能卖掉皇上送他的玉佩,能卖掉的,只有这个女人了。如果朴正宇死了,潘明就是残杀高丽国的儒生,留在京城就是死路一条。如果余氏的故事都是真的,她就会收拾细软跟潘明离开京城。跟着她,就能找到我们想要的东西了。”
都子冲注视着沈俊钦的侧脸,心中暗暗嫉妒……
果然帅爆了,从大射礼开始就发现自己的反应总是比他慢半拍,就是因为这种钦佩的感觉,子冲才义无反顾的选择跟沈俊钦他们做朋友。越是接触,这种仰慕的感觉越是强烈,甚至在心里暗暗觉得师兄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托付,值得相信的人,他总是有想不完的办法,总是可以做出准确的抉择,总是可以比他更快的抓住破案的线索。别说陈品希是个女人,就连他这样的男儿,也会不由自主的对沈俊钦产生依赖,心里明明嫉妒的发狂,却觉得他帅到无可救药。
“子冲?你看我干嘛?”沈俊钦问。
子冲摇头,他问不出口,也不知道该怎么问,他自问没有沈俊钦那么好的口才,既可以问出自己想要的答案又不会伤害他们之间的友谊。
“没什么,我去找人盯着余氏。师兄……”
“嗯?”沈俊钦回头。
子冲淡淡微笑:“你……很靠谱……”
沈俊钦淡笑,那当然了,他是谁?他是沈俊钦哎~
/> 沈俊钦微微眯起眼睛:“你没有想到大明跟高丽一样,女人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地位的存在。你不能进入金屋银屋,就得依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你是个艳姬,根本没有谋生的技能,而潘明只是一个打更的人,他的那点薪酬根本不足以维持家计,所以你背着他出卖色相,补贴家用?”
余氏点点头,低着头紧紧咬唇。
“我不想这样,但是真的没有办法。饿肚子和尊严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我到茶楼给人家端茶倒水是被非礼的,我摆摊卖包子也是被人非礼,躲不掉,也藏不了。与其被人逼的走投无路,倒不如顺其自然,只要给我一条活路,皮囊这种东西,我牺牲的起……”余氏说。
都子冲第一次觉得自己去青楼买姑娘的单是一件很扯蛋的举动,从来没有想过她们出卖*也许有着逼不得已的苦衷。如果不能对她们温柔一点,真的是连禽兽都不如了。
“朴正宇不想碰青楼的女人,一位客人就把他介绍给了我。我原意伺候任何人,也不愿意让卖掉我的人碰。”余氏说。
沈俊钦认真的听,就因为余氏抗拒朴正宇才会引起朴正宇的注意,才会让朴正宇知道她的身份。这就解释了朴正宇为什么会打余氏,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那个横行霸道的公子哥认为余氏是他的奴隶,奴隶跑了当然要捉回去。
“潘明救了我,不论朴正宇说了多少我的坏话,潘明还是选择相信我,保护我。我……我不知道。如果他知道我背着他……”余氏说着忍不住哭了起来。
都子冲恼怒道:“这个朴正宇真不是东西!死了正好!!”
沈俊钦叹息:“现在不仅仅朴正宇找不回来,就连潘明都失踪了。死的那个人是谁,还不好说呢。余氏,你跟潘明夫妻多年,知不知道他身上有什么特征?”
余氏想了想:“他的肩膀上有一块红色的胎记,就在肩膀后边靠近脖子的位置。还有……还有他的胸口,有一颗痣,挺大颗的,很好认。”
沈俊钦记得那具尸体的全部特征。不管是肩膀后接近脖子的位置还是胸口都有很多恶意造成的伤,没有余氏说的特征……
等一下,可以破坏其实也是一种提示啊……
“告诉我,在你丈夫失踪的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完完全全,不准遗漏。”沈俊钦说。
余氏擦了擦眼泪:“那天晚饭前朴正宇带人来抓我,给了潘明一万两银子。说是第二天来要人。潘明没收银子,而是将朴正宇轰了出去,他让我准备细软。等他拿了工钱我们就离开。然后,他就失踪了……”
都子冲很确定死的那个人应该是潘明而不是朴正宇。
“难道死的是潘明?”子冲说。
沈俊钦踢了子冲一脚,力量之大,让子冲吃疼。
“多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潘明死了?”
子冲立刻保持沉默,心里极为不服气,他就不信了沈俊钦不是这么想。离开余氏的住所,子冲快步跟上沈俊钦的脚步:“师兄,你干嘛踢我?”
“演戏给余氏看。”沈俊钦躲在墙边,把子冲拉到身边“那个余氏说的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无从分辨。想知道事实的真相,就要等,看看那个余氏有什么打算。反正。她在京城是呆不下了。潘明死了,就代表朴正宇活着。朴正宇杀了大明子民,少了兵判老爹当后台,他想逃脱罪责,只有偷偷逃回高丽一条路可走。从大明到高丽需要的银子不少。如果朴正宇活着,他不能卖掉皇上送他的玉佩,能卖掉的,只有这个女人了。如果朴正宇死了,潘明就是残杀高丽国的儒生,留在京城就是死路一条。如果余氏的故事都是真的,她就会收拾细软跟潘明离开京城。跟着她,就能找到我们想要的东西了。”
都子冲注视着沈俊钦的侧脸,心中暗暗嫉妒……
果然帅爆了,从大射礼开始就发现自己的反应总是比他慢半拍,就是因为这种钦佩的感觉,子冲才义无反顾的选择跟沈俊钦他们做朋友。越是接触,这种仰慕的感觉越是强烈,甚至在心里暗暗觉得师兄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托付,值得相信的人,他总是有想不完的办法,总是可以做出准确的抉择,总是可以比他更快的抓住破案的线索。别说陈品希是个女人,就连他这样的男儿,也会不由自主的对沈俊钦产生依赖,心里明明嫉妒的发狂,却觉得他帅到无可救药。
“子冲?你看我干嘛?”沈俊钦问。
子冲摇头,他问不出口,也不知道该怎么问,他自问没有沈俊钦那么好的口才,既可以问出自己想要的答案又不会伤害他们之间的友谊。
“没什么,我去找人盯着余氏。师兄……”
“嗯?”沈俊钦回头。
子冲淡淡微笑:“你……很靠谱……”
沈俊钦淡笑,那当然了,他是谁?他是沈俊钦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