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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好。”
今天是个阴天。
霍云松拿着簸箕去倒垃圾,无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个梦,”顿了两秒钟,又补充,“和你。”
孟樱整整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涵义,她面红耳赤,心跳加剧,这种感觉太陌生了,以至于她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你流氓!”
“是人之常情。”霍云松非常坦然,甚至他昨天在意识到了自己的*后还松了口气。
出家了二十年,执念不改,但要是生理上无欲无求了,以后生活好像会不大和谐。
如果说霍云松之前的行为话语都只是暗撩,那么这个颇具暗示性的梦就很直白地点明了“我喜欢你”这句话中被隐含的部分。
我喜欢你,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喜欢。
很奇怪,从霍云松在那个雨天踏进这里开始,孟樱虽然偶尔觉得他说的话暧昧不已,但从没有感觉到侵略性,换言之,她不觉得害怕,没有想过要逃离。
霍云松太君子太出尘了,她知道他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但霍云松特有的气质使得她很难对这样一个人产生情愫,孟樱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托了美好寓意的梅兰竹菊。
那种喜欢和欣赏,不是爱情。
这一点,连霍云松本人都没有想到,二十年红尘外的生活给予了他旁人没有的气质,也淡化了他的性别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岁的霍云松,或许更容易让孟樱喜欢上。
在爱情中,荷尔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动都从生理开始,再燃烧到灵魂。
幸好,现在明白这一点还不算晚。
而代价是孟樱整整一天都没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给孟樱打了电话,告诉了她聚会的地点,是市里的一个五星级酒店,说是市里,但其实开车也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我前两年回去过一次,变得挺多的,到时候我来接你,免得你找不到地方”。
“市里我比你熟,怎么会找不到地方呢。”孟樱微微笑着,声音很温柔。
左晨旭在电话那头揶揄她:“是吗,那是谁在自己家门口的巷子里迷路了半个钟头?”
“那是我五岁的时候。”孟樱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来了。”
“三岁看老,你们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时候迷路了我还要去找你,总之,后天我来接你,快到了给你打电话。”左晨旭压根没给她说不的机会,已经替她做出了决定。
孟樱只能同意。
2号下午四点多钟,左晨旭给孟樱打电话,说在路上,大约还有二十分钟就会到了。
孟樱已经换上了新裙子,梳好了头发,正靠在窗边看书。
霍云松决定不在今天与左晨旭会面,如果左晨旭在孟樱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许会起警惕之心,他在没有把握之前不会贸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说:“既然今天你要出去,不如提前关门吧。”
“好啊。”孟樱对关门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当天的快递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结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气渐渐热了,霍云松前两天特意去许裁缝那里订做了两件衬衫,就是为了这个时候找借口离开。
孟樱没有丝毫的怀疑就同意了。
半个钟头后,左晨旭到了孟樱家门口,他熟门熟路地进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书的女子,清丽婉约,一如少年时。
“樱樱。”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挂在食指上晃悠的车钥匙一把握进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樱对面,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车,我来晚了啊,不过刚才差点没认出你,我还以为走错门了呢,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啊。”
“你又乱讲。”孟樱合上了书,“从小到大就爱欺负我。”
左晨旭颇为得意:“也只有我能欺负你。”
孟樱怔了一下,低下头没说话,她从小就是内向腼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负,从幼儿园开始,左晨旭就在她身边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有人对她挥拳头,他就敢把拳头砸到对方脸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着她的辫子说:“你真没用,总是要我保护你。”
“不过没关系,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只有我一个人能欺负你。”
孟樱觉得自己应该是会被这句话感动的,这句话又霸道又温暖,她的少女时代曾无数次被感动过,那让她觉得自己是很特别的。
但奇怪的是,这次没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个荒诞的念头,为什么要用欺负来作为占有的奖赏呢?
像霍云松说的,一直陪着她,只有让她一个人了解他,不是更好吗?
又不好。”
今天是个阴天。
霍云松拿着簸箕去倒垃圾,无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个梦,”顿了两秒钟,又补充,“和你。”
孟樱整整过了五秒钟才反应过来他话里的涵义,她面红耳赤,心跳加剧,这种感觉太陌生了,以至于她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你流氓!”
“是人之常情。”霍云松非常坦然,甚至他昨天在意识到了自己的*后还松了口气。
出家了二十年,执念不改,但要是生理上无欲无求了,以后生活好像会不大和谐。
如果说霍云松之前的行为话语都只是暗撩,那么这个颇具暗示性的梦就很直白地点明了“我喜欢你”这句话中被隐含的部分。
我喜欢你,那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喜欢。
很奇怪,从霍云松在那个雨天踏进这里开始,孟樱虽然偶尔觉得他说的话暧昧不已,但从没有感觉到侵略性,换言之,她不觉得害怕,没有想过要逃离。
霍云松太君子太出尘了,她知道他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但霍云松特有的气质使得她很难对这样一个人产生情愫,孟樱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托了美好寓意的梅兰竹菊。
那种喜欢和欣赏,不是爱情。
这一点,连霍云松本人都没有想到,二十年红尘外的生活给予了他旁人没有的气质,也淡化了他的性别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岁的霍云松,或许更容易让孟樱喜欢上。
在爱情中,荷尔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动都从生理开始,再燃烧到灵魂。
幸好,现在明白这一点还不算晚。
而代价是孟樱整整一天都没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给孟樱打了电话,告诉了她聚会的地点,是市里的一个五星级酒店,说是市里,但其实开车也不过二十分钟的车程,“我前两年回去过一次,变得挺多的,到时候我来接你,免得你找不到地方”。
“市里我比你熟,怎么会找不到地方呢。”孟樱微微笑着,声音很温柔。
左晨旭在电话那头揶揄她:“是吗,那是谁在自己家门口的巷子里迷路了半个钟头?”
“那是我五岁的时候。”孟樱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来了。”
“三岁看老,你们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时候迷路了我还要去找你,总之,后天我来接你,快到了给你打电话。”左晨旭压根没给她说不的机会,已经替她做出了决定。
孟樱只能同意。
2号下午四点多钟,左晨旭给孟樱打电话,说在路上,大约还有二十分钟就会到了。
孟樱已经换上了新裙子,梳好了头发,正靠在窗边看书。
霍云松决定不在今天与左晨旭会面,如果左晨旭在孟樱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许会起警惕之心,他在没有把握之前不会贸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说:“既然今天你要出去,不如提前关门吧。”
“好啊。”孟樱对关门时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当天的快递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结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气渐渐热了,霍云松前两天特意去许裁缝那里订做了两件衬衫,就是为了这个时候找借口离开。
孟樱没有丝毫的怀疑就同意了。
半个钟头后,左晨旭到了孟樱家门口,他熟门熟路地进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书的女子,清丽婉约,一如少年时。
“樱樱。”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挂在食指上晃悠的车钥匙一把握进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樱对面,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车,我来晚了啊,不过刚才差点没认出你,我还以为走错门了呢,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啊。”
“你又乱讲。”孟樱合上了书,“从小到大就爱欺负我。”
左晨旭颇为得意:“也只有我能欺负你。”
孟樱怔了一下,低下头没说话,她从小就是内向腼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负,从幼儿园开始,左晨旭就在她身边充当着保护者的角色,有人对她挥拳头,他就敢把拳头砸到对方脸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着她的辫子说:“你真没用,总是要我保护你。”
“不过没关系,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只有我一个人能欺负你。”
孟樱觉得自己应该是会被这句话感动的,这句话又霸道又温暖,她的少女时代曾无数次被感动过,那让她觉得自己是很特别的。
但奇怪的是,这次没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个荒诞的念头,为什么要用欺负来作为占有的奖赏呢?
像霍云松说的,一直陪着她,只有让她一个人了解他,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