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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舒默挥了拳头,重重地朝着黄毛的左眼眶砸去。那黄毛本能把头往后一仰,可还是没躲开。舒默的拳头铁榔头一样垂在他的眼珠子上,一道鲜红的血顿时顺着他的眼角淌了下来。
“我操,哥,你没事吧?!”
“老大,快放开手看看,伤到眼珠子没?”
“啊——!”那黄毛仰着脖子对天长啸一声,“我他妈杀了你!!”
“哥,还是先去医院吧!”两个小跟班慌忙拦住了他,一边一个把黄毛架了起来,压低声音劝,“哥,自己眼睛要紧,妈蛋的这j□j养的咱们回来再收拾也不迟!”
“是啊老大,你这血淌的呼呼的,我看着直瘆得慌啊!咱先去瞅瞅眼睛,没事了再回来砍了这崽子!”
那黄毛被架走的时候,另一只眼睛也被烧得通红,白眼珠子都跟充了血似地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红血丝:“兔崽子,你有种!你给老子——等着!”
我抱起胳膊望着那三个人远去的背影,撇了撇嘴,又回过头看了看舒默。舒默还站在那里,背挺得很直,肩膀的线条僵僵的,垂在身体两侧的拳头还握得很紧,紧到手背上都暴起了根根小蛇一样的青筋。他左侧的脸颊高高的肿起,原本白皙的脸蛋肿得红彤彤的,像是蒸透了的大红寿桃包。
我望了一眼舒默的身后,太阳在快沉没之前突然从乌云后闪出了金边,一个猛子蹿了出来,在西边青灰色的天空烧开了一团橙红色的绚烂云霞。
我眯起眼睛,手里玩着一顶刚刚想出来的棒球帽,转了两转扣在脑袋上,拉了拉硬硬的帽檐,压压低遮住了斜照过来的余晖:“怎么样,打架不难吧?”
舒默看了我一眼,扬起手背擦了擦嘴角:“不难,但是很痛。”
我瞥了他一眼:“打架又不是打麻将,当然会痛啊!男人嘛,不留点血挂点彩怎么能叫男人!”
舒默皱眉:“你这是什么歪理论?”
我笑:“我最喜欢男人刚打完架嘴角流血脸颊微肿额头冒汗的模样,啊看看那伤口的颜色,一看就知道还是热的!”
舒默呸了一口:“你个女孩子家,怎么这么变态?”
我蹦到他身边:“去医务室吧,我知道哪种药膏最好用又便宜。今天胡医生当班,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少妇,一口吴侬软语,说得很窝心了呢。”
站在清晨裹挟着清冽的温暖阳光下,每一口呼吸都包含着凉丝丝的湿润。从这个角度俯瞰这座城市,有一种超然世外的抽离感,仿佛站在上帝的视角,看着身处地球这个小小的角落的人们,蚂蚁一样辛勤劳动,认真生活。
人们从镶嵌着麦当劳孪生兄弟似的标识的地铁口钻出来又扎进去,步履匆匆鼻脸冒汗面无表情。他们走在人行道上,踩着整整齐齐的斑马线,在鸣着喇叭穿梭不息的车流中,穿过一个一个红绿灯,等在一座座公交汽车的站牌下。他们夹好公文包拼命地咬着包子吸着豆浆,在看到公交车扬尘而来的时候,一把扔掉手里的食物,虎视眈眈地望着即将打开的车门。在车门打开的一瞬间,原本曲曲歪歪装模作样的队列迅速蜷缩成了一团黑色的云朵,扭曲着蠕动着别别扭扭地挤进了车门。
他们面色苍白,眼袋青灰,血丝满布,目光呆滞,有的低头看着大屏幕智能手机上下载好的无聊家庭剧,有的插着耳机听着阴死阳活唧唧歪歪的爱情歌曲,有的举着时经日报,有的举着养生杂志。他们沉默而嚣张,愤怒而温驯,精明而隐忍,易怒而胆怯。尖锐的黑白在他们身上调和成沌浊的灰,和谐地融入了这个缤纷多彩光芒耀眼的时代。
太阳是永恒不变的,永远那么明亮,永远那么炽烈,永远那么美好。它把光铺满了整个大地,铺在他们每个人身上,让他们冰冷的身躯保持温暖,让他们麻木的心脏持续跳动。让他们感到活着毕竟是幸福的,今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站在公寓的屋顶上,伸了个懒腰,回身望了望正在不远处搭画布架的舒默。昨晚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秋雨,今早的秋意明显更浓了。舒默在白色的工字背心外面套了件米黄色的羊绒开衫,他正弯着腰摆弄些什么,弓起的后背弯出美好的线条,淡金色的阳光撒在他的身上,看起来好像温暖十足手感极佳的毛绒玩具,非常得好摸。
舒默喜欢住在很高的地方,越高越好。一回国他就找了这幢位于喧闹市中心的公寓楼,无非就是因为它是距离医院一小时路程内最高的住在楼。舒默花了双倍的价钱拼掉另外一位住户,买下了顶层的公寓。我猜大概是为了发泄在国外多年住不到高处的憋屈。
国外很少有很高的住宅楼,除非是纽约上东区的高级公寓大厦,而那种地方舒默也只有偶尔跟导师去参加医学年会的时候才会路过。所以他能够企及的最高居住海拔,也就是位于独幢房子顶层的小阁楼。阁楼的空间不大,斜斜的屋顶下面可以正好卡进一张床,早上起床迷迷糊糊的时候,很容易撞到头。刚去的头半年,舒默几乎每天都顶着脑门上那个油光发亮的红包去上课的。
好在住在阁楼上,离屋顶最近。推开窗户,不是清晨破壳而出的红日,就是深夜闪耀漫天的星辰。我很喜欢和舒默坐在屋顶上,有的时候舒默会摆一组银色的迷你音响在窗口,放着风格迥然不同的音乐,喝着口味各异的酒。有时候他什么也不喝,只坐着跟我聊聊天,吐槽着今天被那个小组作业搞死了,明天还要应付课堂小测,生活真是太狰狞之类的。有的时候他什么也不说,就跟我一起坐着,吹吹风,望望天,数数星星或是看看云。有的时候,他会画画我。
; “砰——!”
舒默挥了拳头,重重地朝着黄毛的左眼眶砸去。那黄毛本能把头往后一仰,可还是没躲开。舒默的拳头铁榔头一样垂在他的眼珠子上,一道鲜红的血顿时顺着他的眼角淌了下来。
“我操,哥,你没事吧?!”
“老大,快放开手看看,伤到眼珠子没?”
“啊——!”那黄毛仰着脖子对天长啸一声,“我他妈杀了你!!”
“哥,还是先去医院吧!”两个小跟班慌忙拦住了他,一边一个把黄毛架了起来,压低声音劝,“哥,自己眼睛要紧,妈蛋的这j□j养的咱们回来再收拾也不迟!”
“是啊老大,你这血淌的呼呼的,我看着直瘆得慌啊!咱先去瞅瞅眼睛,没事了再回来砍了这崽子!”
那黄毛被架走的时候,另一只眼睛也被烧得通红,白眼珠子都跟充了血似地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红血丝:“兔崽子,你有种!你给老子——等着!”
我抱起胳膊望着那三个人远去的背影,撇了撇嘴,又回过头看了看舒默。舒默还站在那里,背挺得很直,肩膀的线条僵僵的,垂在身体两侧的拳头还握得很紧,紧到手背上都暴起了根根小蛇一样的青筋。他左侧的脸颊高高的肿起,原本白皙的脸蛋肿得红彤彤的,像是蒸透了的大红寿桃包。
我望了一眼舒默的身后,太阳在快沉没之前突然从乌云后闪出了金边,一个猛子蹿了出来,在西边青灰色的天空烧开了一团橙红色的绚烂云霞。
我眯起眼睛,手里玩着一顶刚刚想出来的棒球帽,转了两转扣在脑袋上,拉了拉硬硬的帽檐,压压低遮住了斜照过来的余晖:“怎么样,打架不难吧?”
舒默看了我一眼,扬起手背擦了擦嘴角:“不难,但是很痛。”
我瞥了他一眼:“打架又不是打麻将,当然会痛啊!男人嘛,不留点血挂点彩怎么能叫男人!”
舒默皱眉:“你这是什么歪理论?”
我笑:“我最喜欢男人刚打完架嘴角流血脸颊微肿额头冒汗的模样,啊看看那伤口的颜色,一看就知道还是热的!”
舒默呸了一口:“你个女孩子家,怎么这么变态?”
我蹦到他身边:“去医务室吧,我知道哪种药膏最好用又便宜。今天胡医生当班,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少妇,一口吴侬软语,说得很窝心了呢。”
站在清晨裹挟着清冽的温暖阳光下,每一口呼吸都包含着凉丝丝的湿润。从这个角度俯瞰这座城市,有一种超然世外的抽离感,仿佛站在上帝的视角,看着身处地球这个小小的角落的人们,蚂蚁一样辛勤劳动,认真生活。
人们从镶嵌着麦当劳孪生兄弟似的标识的地铁口钻出来又扎进去,步履匆匆鼻脸冒汗面无表情。他们走在人行道上,踩着整整齐齐的斑马线,在鸣着喇叭穿梭不息的车流中,穿过一个一个红绿灯,等在一座座公交汽车的站牌下。他们夹好公文包拼命地咬着包子吸着豆浆,在看到公交车扬尘而来的时候,一把扔掉手里的食物,虎视眈眈地望着即将打开的车门。在车门打开的一瞬间,原本曲曲歪歪装模作样的队列迅速蜷缩成了一团黑色的云朵,扭曲着蠕动着别别扭扭地挤进了车门。
他们面色苍白,眼袋青灰,血丝满布,目光呆滞,有的低头看着大屏幕智能手机上下载好的无聊家庭剧,有的插着耳机听着阴死阳活唧唧歪歪的爱情歌曲,有的举着时经日报,有的举着养生杂志。他们沉默而嚣张,愤怒而温驯,精明而隐忍,易怒而胆怯。尖锐的黑白在他们身上调和成沌浊的灰,和谐地融入了这个缤纷多彩光芒耀眼的时代。
太阳是永恒不变的,永远那么明亮,永远那么炽烈,永远那么美好。它把光铺满了整个大地,铺在他们每个人身上,让他们冰冷的身躯保持温暖,让他们麻木的心脏持续跳动。让他们感到活着毕竟是幸福的,今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站在公寓的屋顶上,伸了个懒腰,回身望了望正在不远处搭画布架的舒默。昨晚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秋雨,今早的秋意明显更浓了。舒默在白色的工字背心外面套了件米黄色的羊绒开衫,他正弯着腰摆弄些什么,弓起的后背弯出美好的线条,淡金色的阳光撒在他的身上,看起来好像温暖十足手感极佳的毛绒玩具,非常得好摸。
舒默喜欢住在很高的地方,越高越好。一回国他就找了这幢位于喧闹市中心的公寓楼,无非就是因为它是距离医院一小时路程内最高的住在楼。舒默花了双倍的价钱拼掉另外一位住户,买下了顶层的公寓。我猜大概是为了发泄在国外多年住不到高处的憋屈。
国外很少有很高的住宅楼,除非是纽约上东区的高级公寓大厦,而那种地方舒默也只有偶尔跟导师去参加医学年会的时候才会路过。所以他能够企及的最高居住海拔,也就是位于独幢房子顶层的小阁楼。阁楼的空间不大,斜斜的屋顶下面可以正好卡进一张床,早上起床迷迷糊糊的时候,很容易撞到头。刚去的头半年,舒默几乎每天都顶着脑门上那个油光发亮的红包去上课的。
好在住在阁楼上,离屋顶最近。推开窗户,不是清晨破壳而出的红日,就是深夜闪耀漫天的星辰。我很喜欢和舒默坐在屋顶上,有的时候舒默会摆一组银色的迷你音响在窗口,放着风格迥然不同的音乐,喝着口味各异的酒。有时候他什么也不喝,只坐着跟我聊聊天,吐槽着今天被那个小组作业搞死了,明天还要应付课堂小测,生活真是太狰狞之类的。有的时候他什么也不说,就跟我一起坐着,吹吹风,望望天,数数星星或是看看云。有的时候,他会画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