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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难受,但也不见得多么美好,尤其对一个男人来说,巫承赫一边沉溺于被索取的欢愉之中,一边警告自己这只是治疗,只是一个医者应尽的责任,只是报恩。
他迫使自己冷静下来,侵入金轩的意识云,与他融合,感受他炽热的大脑,他的喜怒哀乐,他心底的阴影,他偷偷藏起来的小秘密。
标记状态的异能者在向导面前毫无保留,连最私密的记忆都不可能隐藏,金轩整个大脑变成了透明的,巫承赫的触手徜徉在他的意识云里,精确地扑灭那些躁动的火星,顺便也看到了他的思想:他对哥哥的崇拜,对老师的尊敬,对自己的爱,对汉尼拔的讨厌……还有他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仰,民主思潮、宇宙和平、联邦统一……
巫承赫到后来都崇敬起他来,万万没想到他情操如此高尚,以前那些奇形怪状的表演竟然蕴含着如此高大上的思想性。
当然,那些关于养蘑菇种田打猎,以及生孩子建立政权之类的念头,就不用提了。
到最后巫承赫只有无力地感叹:神啊,这货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啊!
金轩的狂躁症正在缓解,但他整个人并没有清醒过来,而是从狂躁直接跌入欲|望的狂潮。他吻了半天,终于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巫承赫的嘴唇,然后决定进行下一步的侵略。他开始扒巫承赫的衣服,扯开他衬衫胸口的纽扣,抚摸他清瘦的胸膛,搓揉他的小豆子,并在它挺立起来以后试图含进自己嘴里。
“你够了!”巫承赫虽然年纪小,但身体很正常,被他这样又亲又搓,都有点硬起来了,收回思维触手,努力拨开他的脏手,“滚去睡觉,你已经好了!”
金轩眼中红雾渐褪,只留下薄薄一层,理智正在回归,却并未完全醒来,被他打断,迷茫地抬起头来,顿了顿,又来亲他的嘴。
“啪!”的一声,巫承赫无奈糊了他一个巴掌,将他从身上掀下去,掩住衣襟,喘息道:“去睡觉!”同时一个思维暗示丢了过去。
金轩有点茫然,在“终身标记”和“听老婆话”之间纠结了一下,选择了后者。
“嗷呜!”巴巴里狮子发出了一声恨铁不成钢的哀嚎。
狂躁症彻底消失,筋疲力尽的金轩躺在一株大蘑菇下静静睡去。巫承赫爬到河边洗了把脸,用清水搓洗自己的脖子,但始终觉得喉咙上残留着金轩的唾液。
被标记过的部位热热的,摸上去有点发麻,巫承赫抚摸颈部,发现锁骨中间出现了一粒小小的凸起,痒酥酥的像被蚊子叮了。打开智脑用全息镜面观察,看到那里长出了一个突起的小红点,有点像朱砂痣。
那是被标记的征兆,什么时候这个朱砂痣消失,什么时候临时标记才解除。巫承赫叹了口气,擦干脖子,系上纽扣,他不知道金轩醒来以后会怎么样,会不会利用临时标记的效力提出某种过分的要求,如果真要那样事情将会很麻烦——他的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向金轩臣服。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巫承赫愁眉苦脸回到蘑菇底下。金轩还在熟睡,额头有细汗渗出,巫承赫给他擦了脸,解开他衣服检查他胸口——刚才两个人贴着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金轩的肋骨有骨裂,肺部可能也有擦伤。
金轩的皮肤是漂亮的小麦色,紧紧绷在肌肉上,并不光滑,摸上去有细小的颗粒,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因为纹身。巫承赫摸索着给他用了一些促进骨质生长的喷剂,又在淤青处给他抹了一些药膏,然后替他穿好衣服,摆正身体。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巴巴里狮子崇拜地看着他,仿佛为主人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向导而感到幸运,或者它一直担心着脱线的主人哪天会被反对者套上麻袋痛殴,而现在总算有人能给他善后了。
“过来。”巫承赫收拾完金轩,冲狮子招手。狮子受宠若惊,愚蠢地向身后看了看,确定没有别人可以被召唤,才同手同脚走到了他面前。
“想见它吗?”巫承赫问。
狮子秒懂,忙不迭地点头。巫承赫从耳背上将小灯泡拿下来,递过去。
狮子:“……”
清风吹过,发出轻微的哨声,狮子呈石化态蹲在巫承赫眼前,连眼球都凝固了。小灯泡不安地挪动了一下,怀疑自己被嫌弃了,立刻不高兴地掉了个头,沿着巫承赫的手指往回爬去。
“喂。”巫承赫弯了弯手指,将它往狮子那边送了送,它立刻用所有的脚把他的手指抱紧,然后化成半透明的颜色,在身上显出一排蜡烛。
居然还会给它自己点蜡了……巫承赫哭笑不得,也知道自己的量子兽太奇葩了,普通人很难接受,于是叹了口气,将它收回来。
“嗷~”狮子发现毛毛虫被没收了,立刻像被燎了鬃毛一样跳了起来,前爪趴地,拼命给巫承赫摇尾巴。
“你不讨厌它?”巫承赫略诧异。狮子忙不迭地点头,就差给他跪下了。
“好吧。”巫承赫将小灯泡再次送到它面前,“认识一下,它叫小灯泡,是我的量子兽。”
“嗷呜!”狮子抬起左前爪,小心翼翼去摸毛毛虫,但它的毛爪太大了,幼细的毛毛虫比在跟前简直像一根剔牙剔出来的肉丝,它拿都拿不起来。
“给你摸一下。”巫承赫将手指搭在它爪背上,示意小灯泡自己爬。
小灯泡现在可抖起来了,抱着他的手指不松开,连理都不理蠢狮子,背上一行弹幕滑过:“奏凯奏凯奏凯……”
“它又不识字!”巫承赫翻个白眼。小灯泡想了想,换了弹幕,改成一长串大便。
巫承赫被它气死,无奈对狮子道,“它生气了,不想理你。”
狮子傻眼了,皱着鼻子凑近他的手,喉咙里发出讨好的呜呜声。
结果小灯泡抱手指抱得更紧了。
“改天再一起玩吧,它很傲娇,我也没办法。”巫承赫刚要收回手指,小灯泡忽然愤怒地咬了他一口,然后屈身一弹,跳到了狮子的毛爪上。
“……”巫承赫被自己叵测的毛毛虫彻底打败了。
巴巴里狮子也被软萌的小灯泡打败了,它还从没接触过如此娇小的量子兽,半举着毛爪,小心翼翼将它捧在爪背上,都不敢动了——这么小踩死了肿么办!
小灯泡仰头看着对它来说大到望不到边的小伙伴,也有点郁卒,于是它顺着狮子的毛爪开始往上爬,一路爬到了它脸上。
巴巴里狮子整只都凝固了,只有眼球灵活地转动着,看着毛毛虫从自己的左脸爬到额头,又爬下鼻梁,最后停在鼻头上……于是它变成了斗鸡眼。
看着两只萌宠(好吧毛毛虫什么的勉强也算)愉快地玩耍起来,巫承赫有种嫁女儿的失落感,又有点高兴,叹了口气,回头走到金轩身边坐了下来。
大蘑菇底下氧气充盈,巫承赫长途奔袭十几个小时,早就累得狠了,此刻放松下来,便不由得想睡觉,刚刚闭上眼睛,身体就滑落下去,躺在金轩身边睡了过去。
睡梦中的金轩抬了一下手臂,将他拥在自己怀里,仿佛生怕他跑了似的,而后用下巴抵着他额头,发出满足的鼾声。
并不难受,但也不见得多么美好,尤其对一个男人来说,巫承赫一边沉溺于被索取的欢愉之中,一边警告自己这只是治疗,只是一个医者应尽的责任,只是报恩。
他迫使自己冷静下来,侵入金轩的意识云,与他融合,感受他炽热的大脑,他的喜怒哀乐,他心底的阴影,他偷偷藏起来的小秘密。
标记状态的异能者在向导面前毫无保留,连最私密的记忆都不可能隐藏,金轩整个大脑变成了透明的,巫承赫的触手徜徉在他的意识云里,精确地扑灭那些躁动的火星,顺便也看到了他的思想:他对哥哥的崇拜,对老师的尊敬,对自己的爱,对汉尼拔的讨厌……还有他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仰,民主思潮、宇宙和平、联邦统一……
巫承赫到后来都崇敬起他来,万万没想到他情操如此高尚,以前那些奇形怪状的表演竟然蕴含着如此高大上的思想性。
当然,那些关于养蘑菇种田打猎,以及生孩子建立政权之类的念头,就不用提了。
到最后巫承赫只有无力地感叹:神啊,这货脑子里到底都装了些什么啊!
金轩的狂躁症正在缓解,但他整个人并没有清醒过来,而是从狂躁直接跌入欲|望的狂潮。他吻了半天,终于依依不舍地松开了巫承赫的嘴唇,然后决定进行下一步的侵略。他开始扒巫承赫的衣服,扯开他衬衫胸口的纽扣,抚摸他清瘦的胸膛,搓揉他的小豆子,并在它挺立起来以后试图含进自己嘴里。
“你够了!”巫承赫虽然年纪小,但身体很正常,被他这样又亲又搓,都有点硬起来了,收回思维触手,努力拨开他的脏手,“滚去睡觉,你已经好了!”
金轩眼中红雾渐褪,只留下薄薄一层,理智正在回归,却并未完全醒来,被他打断,迷茫地抬起头来,顿了顿,又来亲他的嘴。
“啪!”的一声,巫承赫无奈糊了他一个巴掌,将他从身上掀下去,掩住衣襟,喘息道:“去睡觉!”同时一个思维暗示丢了过去。
金轩有点茫然,在“终身标记”和“听老婆话”之间纠结了一下,选择了后者。
“嗷呜!”巴巴里狮子发出了一声恨铁不成钢的哀嚎。
狂躁症彻底消失,筋疲力尽的金轩躺在一株大蘑菇下静静睡去。巫承赫爬到河边洗了把脸,用清水搓洗自己的脖子,但始终觉得喉咙上残留着金轩的唾液。
被标记过的部位热热的,摸上去有点发麻,巫承赫抚摸颈部,发现锁骨中间出现了一粒小小的凸起,痒酥酥的像被蚊子叮了。打开智脑用全息镜面观察,看到那里长出了一个突起的小红点,有点像朱砂痣。
那是被标记的征兆,什么时候这个朱砂痣消失,什么时候临时标记才解除。巫承赫叹了口气,擦干脖子,系上纽扣,他不知道金轩醒来以后会怎么样,会不会利用临时标记的效力提出某种过分的要求,如果真要那样事情将会很麻烦——他的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向金轩臣服。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巫承赫愁眉苦脸回到蘑菇底下。金轩还在熟睡,额头有细汗渗出,巫承赫给他擦了脸,解开他衣服检查他胸口——刚才两个人贴着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金轩的肋骨有骨裂,肺部可能也有擦伤。
金轩的皮肤是漂亮的小麦色,紧紧绷在肌肉上,并不光滑,摸上去有细小的颗粒,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因为纹身。巫承赫摸索着给他用了一些促进骨质生长的喷剂,又在淤青处给他抹了一些药膏,然后替他穿好衣服,摆正身体。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巴巴里狮子崇拜地看着他,仿佛为主人有这样一个能干的向导而感到幸运,或者它一直担心着脱线的主人哪天会被反对者套上麻袋痛殴,而现在总算有人能给他善后了。
“过来。”巫承赫收拾完金轩,冲狮子招手。狮子受宠若惊,愚蠢地向身后看了看,确定没有别人可以被召唤,才同手同脚走到了他面前。
“想见它吗?”巫承赫问。
狮子秒懂,忙不迭地点头。巫承赫从耳背上将小灯泡拿下来,递过去。
狮子:“……”
清风吹过,发出轻微的哨声,狮子呈石化态蹲在巫承赫眼前,连眼球都凝固了。小灯泡不安地挪动了一下,怀疑自己被嫌弃了,立刻不高兴地掉了个头,沿着巫承赫的手指往回爬去。
“喂。”巫承赫弯了弯手指,将它往狮子那边送了送,它立刻用所有的脚把他的手指抱紧,然后化成半透明的颜色,在身上显出一排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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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狮子发现毛毛虫被没收了,立刻像被燎了鬃毛一样跳了起来,前爪趴地,拼命给巫承赫摇尾巴。
“你不讨厌它?”巫承赫略诧异。狮子忙不迭地点头,就差给他跪下了。
“好吧。”巫承赫将小灯泡再次送到它面前,“认识一下,它叫小灯泡,是我的量子兽。”
“嗷呜!”狮子抬起左前爪,小心翼翼去摸毛毛虫,但它的毛爪太大了,幼细的毛毛虫比在跟前简直像一根剔牙剔出来的肉丝,它拿都拿不起来。
“给你摸一下。”巫承赫将手指搭在它爪背上,示意小灯泡自己爬。
小灯泡现在可抖起来了,抱着他的手指不松开,连理都不理蠢狮子,背上一行弹幕滑过:“奏凯奏凯奏凯……”
“它又不识字!”巫承赫翻个白眼。小灯泡想了想,换了弹幕,改成一长串大便。
巫承赫被它气死,无奈对狮子道,“它生气了,不想理你。”
狮子傻眼了,皱着鼻子凑近他的手,喉咙里发出讨好的呜呜声。
结果小灯泡抱手指抱得更紧了。
“改天再一起玩吧,它很傲娇,我也没办法。”巫承赫刚要收回手指,小灯泡忽然愤怒地咬了他一口,然后屈身一弹,跳到了狮子的毛爪上。
“……”巫承赫被自己叵测的毛毛虫彻底打败了。
巴巴里狮子也被软萌的小灯泡打败了,它还从没接触过如此娇小的量子兽,半举着毛爪,小心翼翼将它捧在爪背上,都不敢动了——这么小踩死了肿么办!
小灯泡仰头看着对它来说大到望不到边的小伙伴,也有点郁卒,于是它顺着狮子的毛爪开始往上爬,一路爬到了它脸上。
巴巴里狮子整只都凝固了,只有眼球灵活地转动着,看着毛毛虫从自己的左脸爬到额头,又爬下鼻梁,最后停在鼻头上……于是它变成了斗鸡眼。
看着两只萌宠(好吧毛毛虫什么的勉强也算)愉快地玩耍起来,巫承赫有种嫁女儿的失落感,又有点高兴,叹了口气,回头走到金轩身边坐了下来。
大蘑菇底下氧气充盈,巫承赫长途奔袭十几个小时,早就累得狠了,此刻放松下来,便不由得想睡觉,刚刚闭上眼睛,身体就滑落下去,躺在金轩身边睡了过去。
睡梦中的金轩抬了一下手臂,将他拥在自己怀里,仿佛生怕他跑了似的,而后用下巴抵着他额头,发出满足的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