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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
看着一动不动的男人,忽然间沈曦想起了一句话:“十聋九哑。”如果一个人天生是聋子,由于听不到别人说话,也就不会学习说话,那么十有八【九】,他也会是个哑巴。这条定律,会不会也适应于瞎子呢?眼前这人,会不会既瞎又聋呢?应该不会吧,这好象有点不沾边。
沈曦大声的叫了一声:“喂,这位男同志——”
还是没有回应。
他还真是个聋子啊……
那么,谁来告诉她,这个又聋又瞎的人是谁啊?还有,自己怎么会不在家中,在这里呢?这是什么地方啊?难不成是赵译那混蛋趁着自己睡着了,将自己给送到哪个山旮旯了?怪不得房子这么破呢。就知道赵译那混蛋昨天来献殷勤,肯定是没安好心。这混蛋不会是趁自己睡着了,把自己给卖到山区来,给这个瞎子当媳妇来了吧?不能不能,他们已经离婚了,赵译没有权利也不敢这么做。
一想到此,沈曦连忙推开门跑了出去,穿过一个小小的院子,推开一扇破木门,然后她又再一次傻眼了。
外面是一条不宽的街道,街的对面仍有一排矮矮的房子,在街道上走着三三两两的人。这些都问题不大,而让沈曦感到傻眼的是——他们都穿着古装!
就算是再傻,沈曦也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山区就是再落后,也不可能还穿着这种宽袖长衫,头上还挽着髻吧。
沈曦连忙低下头看自己,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葱绿的布衣,样式和自己在电视中看到的古装是一样的,这不是自己的衣服!再一伸手,手掌上长着薄薄的茧,这不是自己的手!
沈曦发疯般的冲进屋子去找镜子,可惜这破旧屋子里连半块镜子都没有,沈曦找了好大一会儿,才在一个铜壶上,模模糊糊的看到了自己的脸,然后她惊恐万分的发现,这不是自己的脸……
借尸还魂,难不成自己已经死了,附在了这个女子身上?
由于过的不如意,自己早早的就得了心脏病,不会是睡着睡着心脏病就犯了吧?没想到,自己以前净做糊涂事,到后来,竟然做了个糊涂鬼,连死都不知道。
年轻时候不懂爱,却以为爱情就是世界上的一切,爱的时候,甜言蜜语,轰轰烈烈,一切都不管不顾,恨不得世上只有彼此就好,那些誓言那些美好,沈曦沉溺在其中,无法自拔。热恋时,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给了他,还意外怀孕了。还在上大学的两个人茫然无措,偷偷的找了个小诊所去堕胎,然后意外发生了,她再也无法做母亲了。
刚开始的时候,赵译也算是有责任感,对她不离不异,甚至刚一毕业就向她求婚。婚后他也一直对她很好,两个人的感情也很稳定。
是什么时候赵译开始变了呢?
是在十年后,当同龄人相继当上了父亲,在饭桌上不断的炫耀自家孩子的时候,赵译动摇了。
然后有一天,她听人说他在外面有了小三,孩子都生了。
曾经纯洁的爱情得到了如此结局,沈曦不接受这种背叛,毅然决然的离了婚,将那个曾经和自己海誓山盟的男人赶出了家。
也曾有朋友劝她接受一段新恋情,沈曦也曾做过这方面的尝试,毕竟自己还年轻,总得找个伴不是?可受过伤的心,没有那么容易复合,一个在同一张床上睡了十多年的枕边人都会背叛自己,那这世上,还有谁是值得相信的呢?
不再相信爱情的沈曦,也不再去碰触爱情,而是开始了追欢买笑,夜夜笙歌,可在那片刻温存之后,留给她的总是无尽的空虚和良心的抵触。于是,沈曦很快就告别了这么生活,开始宅在家中,日日与电脑相伴。
沈曦自以为离婚就没事了,可没想到赵译那个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三番两次的来找她复婚。昨晚他又来了,沈曦不给他开门,他隔着门墨迹了好久,等他离开后沈曦就上床睡觉了,醒来后就到这里了,虽说自己没有生气,可心里也一直不舒服,难道是这样导致她在睡梦中心脏病发了?
沈曦想了一会儿,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旁边的男人在此时却动了,他慢吞吞的坐了起来。沈曦抹掉眼角的湿意,去打量那个已经坐在炕头上的男人。
三十左右的年纪,长的还算可以,就是很瘦。衣服很破很脏,头发也不知多少天没洗没梳了,乱如蓬草,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就他身下的那个被褥还算干净,不过也破的厉害。
沈曦皱眉,房子里只有他们俩个人,就连被褥都是一套,两人年岁也相当,应该是夫妻吧……
抬头四处一打量,这屋子真是又破又旧,还脏的很,整个屋子中就自己身上干净。不过看着身上的衣服,沈曦忽然觉得寒冷刺骨,有毛病啊,大冬天的穿单衣,这个身体的前任主人,不会是昨晚冻死了吧,然后自己趁隙而入了……
一想到自己以后要过这种生活,还要养活炕上那位残疾“丈夫”,沈曦觉得嘴里越发的苦了起来。
自己从小生活优渥,她几乎是个不事生产的米虫,现在这贫穷的日子,自己能过的下去吗?自己要怎么过的下去?还是说自己离开,留这个残疾男人自生自灭?
这个念头只在脑中一闪就马上掐断了。她不能这么做,离了自己,这个又聋又哑又瞎的男人怕是只能等死了。那自己和那负心的赵译又有何区别?
尸体。
看着一动不动的男人,忽然间沈曦想起了一句话:“十聋九哑。”如果一个人天生是聋子,由于听不到别人说话,也就不会学习说话,那么十有八【九】,他也会是个哑巴。这条定律,会不会也适应于瞎子呢?眼前这人,会不会既瞎又聋呢?应该不会吧,这好象有点不沾边。
沈曦大声的叫了一声:“喂,这位男同志——”
还是没有回应。
他还真是个聋子啊……
那么,谁来告诉她,这个又聋又瞎的人是谁啊?还有,自己怎么会不在家中,在这里呢?这是什么地方啊?难不成是赵译那混蛋趁着自己睡着了,将自己给送到哪个山旮旯了?怪不得房子这么破呢。就知道赵译那混蛋昨天来献殷勤,肯定是没安好心。这混蛋不会是趁自己睡着了,把自己给卖到山区来,给这个瞎子当媳妇来了吧?不能不能,他们已经离婚了,赵译没有权利也不敢这么做。
一想到此,沈曦连忙推开门跑了出去,穿过一个小小的院子,推开一扇破木门,然后她又再一次傻眼了。
外面是一条不宽的街道,街的对面仍有一排矮矮的房子,在街道上走着三三两两的人。这些都问题不大,而让沈曦感到傻眼的是——他们都穿着古装!
就算是再傻,沈曦也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了,山区就是再落后,也不可能还穿着这种宽袖长衫,头上还挽着髻吧。
沈曦连忙低下头看自己,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葱绿的布衣,样式和自己在电视中看到的古装是一样的,这不是自己的衣服!再一伸手,手掌上长着薄薄的茧,这不是自己的手!
沈曦发疯般的冲进屋子去找镜子,可惜这破旧屋子里连半块镜子都没有,沈曦找了好大一会儿,才在一个铜壶上,模模糊糊的看到了自己的脸,然后她惊恐万分的发现,这不是自己的脸……
借尸还魂,难不成自己已经死了,附在了这个女子身上?
由于过的不如意,自己早早的就得了心脏病,不会是睡着睡着心脏病就犯了吧?没想到,自己以前净做糊涂事,到后来,竟然做了个糊涂鬼,连死都不知道。
年轻时候不懂爱,却以为爱情就是世界上的一切,爱的时候,甜言蜜语,轰轰烈烈,一切都不管不顾,恨不得世上只有彼此就好,那些誓言那些美好,沈曦沉溺在其中,无法自拔。热恋时,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给了他,还意外怀孕了。还在上大学的两个人茫然无措,偷偷的找了个小诊所去堕胎,然后意外发生了,她再也无法做母亲了。
刚开始的时候,赵译也算是有责任感,对她不离不异,甚至刚一毕业就向她求婚。婚后他也一直对她很好,两个人的感情也很稳定。
是什么时候赵译开始变了呢?
是在十年后,当同龄人相继当上了父亲,在饭桌上不断的炫耀自家孩子的时候,赵译动摇了。
然后有一天,她听人说他在外面有了小三,孩子都生了。
曾经纯洁的爱情得到了如此结局,沈曦不接受这种背叛,毅然决然的离了婚,将那个曾经和自己海誓山盟的男人赶出了家。
也曾有朋友劝她接受一段新恋情,沈曦也曾做过这方面的尝试,毕竟自己还年轻,总得找个伴不是?可受过伤的心,没有那么容易复合,一个在同一张床上睡了十多年的枕边人都会背叛自己,那这世上,还有谁是值得相信的呢?
不再相信爱情的沈曦,也不再去碰触爱情,而是开始了追欢买笑,夜夜笙歌,可在那片刻温存之后,留给她的总是无尽的空虚和良心的抵触。于是,沈曦很快就告别了这么生活,开始宅在家中,日日与电脑相伴。
沈曦自以为离婚就没事了,可没想到赵译那个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三番两次的来找她复婚。昨晚他又来了,沈曦不给他开门,他隔着门墨迹了好久,等他离开后沈曦就上床睡觉了,醒来后就到这里了,虽说自己没有生气,可心里也一直不舒服,难道是这样导致她在睡梦中心脏病发了?
沈曦想了一会儿,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旁边的男人在此时却动了,他慢吞吞的坐了起来。沈曦抹掉眼角的湿意,去打量那个已经坐在炕头上的男人。
三十左右的年纪,长的还算可以,就是很瘦。衣服很破很脏,头发也不知多少天没洗没梳了,乱如蓬草,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就他身下的那个被褥还算干净,不过也破的厉害。
沈曦皱眉,房子里只有他们俩个人,就连被褥都是一套,两人年岁也相当,应该是夫妻吧……
抬头四处一打量,这屋子真是又破又旧,还脏的很,整个屋子中就自己身上干净。不过看着身上的衣服,沈曦忽然觉得寒冷刺骨,有毛病啊,大冬天的穿单衣,这个身体的前任主人,不会是昨晚冻死了吧,然后自己趁隙而入了……
一想到自己以后要过这种生活,还要养活炕上那位残疾“丈夫”,沈曦觉得嘴里越发的苦了起来。
自己从小生活优渥,她几乎是个不事生产的米虫,现在这贫穷的日子,自己能过的下去吗?自己要怎么过的下去?还是说自己离开,留这个残疾男人自生自灭?
这个念头只在脑中一闪就马上掐断了。她不能这么做,离了自己,这个又聋又哑又瞎的男人怕是只能等死了。那自己和那负心的赵译又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