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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的阳光,的确正好。唛鎷灞癹晓
周怡宝和连亦琛躺在草地之上的时候,周怡宝就在想,如果连亦琛真如他所说,待一切安然度过,处理完毕,他放弃三千繁华,只和她似水流年,过普普通通的小日子。
而那一天终将到来。
她相信,会有那么一天,只要她能等待。
也只要他信守诺言。
从前看梁凤仪的小说,里面多少公子少爷,让女主伤心透了,绝望透了,她简直要跳脚对女主说,男人的话,是切切信不得的。多少女子毁在了一个情字当头,多少男人,利用了女子的痴情错付。
周怡宝想,也不晓得,连亦琛会不会是这样的男人。
而观之如今,她周怡宝对连亦琛并不太大的利用价值。
从事业上来说,连亦琛不需要他。若说需要个贤内助,她断然不算是个上好的贤内助。若说解闷解乏,这世上任何一个女子,都比她来的乖巧伶俐,善解人意,并且懂得男人的需要。
周怡宝微微的翻身,看着身侧的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看着,不敢有半分的错漏。如果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好日子,假设如果他要做他的家主,而不得不舍弃她,怎不叫她辗转反侧,怎不叫她倍感珍惜。
这最后的好时光了。
她心中喃喃的这般念着。
没有比这更好的好时光了。
这时候,连亦琛也转了脸过来,看她,说:“怎么,你对我的美色很有兴趣?”
“谁贪图你的美色了?你哪里算得上是美色?”
“你看,我眉毛比你好看,比你而言,我就算是美色了,不是?”连亦琛笑嘻嘻的说着,“你看,我鼻子也比你好看,比你高那么少许,比你而言,算不是美色?”
周怡宝真想掐连亦琛,怎可以这般取笑她。
不过,他也着实喜欢拿她的眉毛取笑。她自知自己的眉毛不好看,倒也不是特别介意自己的容貌,而是,没当连亦琛露出欠扁的笑容,眉眼弯弯的说到眉毛,她就特别想掐连亦琛。
她不禁想起很小的时候,父亲问她:“怡宝,你觉得你脸上哪个地方最丑?”
怡宝说:“眉毛,眉毛最丑。”小时候,她的眉毛就很稀疏,而且不是黑色,泛着黄色。就连她的头发,出生的时候,也略微泛着黄色。
父亲说她是个黄毛丫头长不大,她就会急得跳脚。
她才不会永远是黄毛丫头。
长大以后,她的眉毛比儿时浓密,偏偏左边的眉毛扫尾的部分,似乎缺了一些没有长全,或者说,只长了一些稀疏的眉毛,看起来,就像是眉毛短了那么一些。留了刘海,眉毛自然而然的挡住了。
但偏生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端详过她,也知道,她最不喜欢自己的眉毛。
算不上是容貌上的缺陷,却还是不喜欢连亦琛这样说,大概是因为,连亦琛是她喜欢的人吧。女孩子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希望自己好看。她知道连亦琛只是玩笑,连亦琛也很喜欢逗弄她,她偏生要被连亦琛逗弄的要调教。
周怡宝说:“你再说试试。”
“哎,其实,我长得好看,你贪图我的美色,也是应该的。”连亦琛风情的挑眉笑道,“多少女孩子想贪图我的美色,都没有份儿,老婆,我只将我所有的美色,留给你一人享用,这样可好?”说着,手指在自己的胸膛上轻轻的划过。夏日的衣衫很薄,只需要轻轻按压,就能显出连亦琛胸膛的轮廓。
连亦琛一直都是如此的风情,这番姿态,更加的春意撩人。
“去你的。”周怡宝捂了眼睛,说,“你总是这样不害羞,我才不要看你,不要享用你。”
“老婆,我最喜欢你害羞了。”连亦琛捉了周怡宝的说,温温柔柔的挪开,对着她的眼睛说,“你不喜欢看我,我却喜欢看你。老婆,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跟你说啊,如果你不喜欢我,这是病,得治,一定得治,我喜欢你,这也是病,就算你医术在高明,也是治不好的。”
“才不要听你说好听的。”
“哦,你不喜欢听好听的?”连亦琛的唇,微微的靠向了周怡宝的耳边,细细小声的问着,“并不是故意说好听的,老婆,是因为你喜欢我,才觉得我说的所有话,都很好听吧。”
“没有没有。”
“嗯,不准再说没有。”连亦琛说着,吻住了周怡宝的唇。
这是……。接吻呢……。
事实上,虽然已经领了结婚证,却很少像情侣一样,亲密的接吻呢。
他是在用吻,堵住她的唇,不许她说话呢。
周怡宝的脑袋,一片空白。他的唇瓣,细腻柔软,舌头呢,就像是一条灵动的小蛇,翘着她的舌根,细细的,磨着。忽然,他的唇紧紧的贴合了她的唇,一瞬间,她口中的空气全部被吸走了,她要窒息了。尔后,空气俱来,他的舌,继续搅动着她的牙齿,轻轻的敲着。
她沉溺在他的温柔之中,无法自拔。
忽然有了一种,但愿可以停留在这一刻的感觉。不去管其他的,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
司马烈将千种花样,找齐以后,来到会场,辟出一处,由屏风分割成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几条小路,可以穿过花间,方便老太太领着一干千金,在这千万只花朵之间,走上一遭。
准备妥当之时,他看了一眼手机,五点差十分钟,想来,奶奶、父亲、还有大哥等人,即将赶来。
这样想着,他去车里取了礼服,走进了更衣室。
这个更衣室,是专门为宾客预留的。宴会之上,如果有人换装,可以方便宾客,而如果礼服出现了问题,比如打湿了,弄脏了,可以在这里再挑选一件换上。
司马烈将礼服换上,对着镜子,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自己。
他是司马烈,是司马家的幺孙,人人都说他骄纵冷傲,是因为,除了家人,他几乎从来不和人打交道,甚至,脸上很少露出表情。按照时下流行的话来说,他是面瘫男。
其实,并不是不会笑,不会哭,只是觉得,表情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累赘。没有可以令他开怀大笑的事情,也没有令他沮丧发愁痛哭的事情,表情,似乎很累赘呢。
直到多年以后,见到周怡宝的时候,他第一次,忽然的,很想,挤出一个笑容来。
是因为,很想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吧。
总觉得两个人能成为朋友,不要吓到她才是,当时,完完全全的抱着这样的情绪。
司马烈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唇角勾起,做了一个唇形,说着,加油。
是为了什么加油呢?为了,今晚见到周怡宝而给自己加油打气吧。心里很期待能够见到周怡宝,而不怀揣着什么别的目的,只是想简简单单的见一面,这样就足够了。更何况,能够看到周怡宝在连亦琛那里获得幸福,灿烂的笑着,他也觉得特别的开心。能够幸福就好啊,他想着,只要她能够幸福,比什么都好呢。
这样的想法,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的确是够奇怪的。
有多少人说,男人和女人之间,是不会有纯粹的友谊存在的。
其实,纯粹的友谊存在或是不存在,都要看动机。
一个男人审视一个女人,只需要三秒钟,感觉可以做情侣,那么,就绝对不会往朋友哪方面考虑。如果感觉,做朋友会更好,不管过多少年,都不会怀揣着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心思。
司马烈对于周怡宝的感觉,就是如此。
不管周怡宝长大以后,出落的如何好看,他如何的心动,但是他的心里,只是想和周怡宝,成为好朋友。也不管将来,会不会有人误会他对她的感情,他心底的感情,也不会变更。这样子,倒是有了点闺蜜的感觉呢。
……
此时此刻,诸葛家可算是翻了天。
诸葛御风的双眼,蒙着纱布,他虽然看不见,却在卧室里吵着说:“我要去司马家的宴会。”
诸葛老爷温和的说:“你这个样子,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哎,儿子生了病,做父亲的,只能温温柔柔的,安抚儿子了。
“我要去,和四弟一起去。”诸葛御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声音更大的说着。
“那你给我一起要去的理由。”诸葛老爷温温和和的问着,实在,他对这个儿子多年以来,心存愧疚的很。
“爸,今晚,四弟如果没有我,肯定是不行的。”诸葛御风的表情,特别的认真。
“老四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会没有你不行,这算是哪门子理由。”诸葛老爷看着三子的表情,微微的挑眉。
诸葛云河正从屋里换了礼服,敲了敲门,走进了三哥的房间里,对老爹说:“爸,我来和三哥说说话吧。”
诸葛老爷叹了一口气,说:“好吧,你们聊着,我去看书。”
“谢谢爸。”诸葛云河温温柔柔的说着,目送着老爹的背影远去,拉着三哥坐了下来。
诸葛御风刚坐下,便说:“你倒真是不紧不慢。”
“三哥什么意思?”
“哎,我的好四弟,今晚这样重要,我要去帮你。”
“帮我?帮我做什么?”
“哎,今晚连亦琛会去。”
“嗯,有什么问题。”
“你是猪头吗?”诸葛御风简直要抓狂,抓着四弟的手,说,“今天晚上,虽说大多邀请的,是单身的千金少爷,可是,连家,连家那么的少爷,诸葛家只给本家发了一张请帖,独独给连亦琛发了一张请帖,这不是落实了今晚,连亦琛一定会出席,而且带着周怡宝正式出席。”
“这本是应该的,连亦琛当得起司马家的单独邀请,也理应带夫人出席。”
“四弟,我不信你心里这般的淡定从容,今晚吧,就今晚,告诉她,你喜欢她。”
“三哥既然知道,我却也实实在在不能否认。”诸葛云河扶了扶眼镜架,继续说,“三哥,怡宝已经嫁作连亦琛,而且,还有了连家的孩子,我纵使喜欢她,也应该发乎情止乎礼。我并不希望怡宝知道我喜欢她,这对于幸福的她而言,是一种累赘。除非,连亦琛让她不幸福,我才会站出来。”
“好,既然你这样的坦白,你告诉我,你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诸葛御风,他是故意吵着闹着,要去宴会,实则,是想知道四弟心中真正的想法。他才一点都不喜欢宴会呢,绕老绕去,只是想逼问现在的这个问题罢了。刚才四弟跟他坦白,他还有那么一小点的意外呢。
诸葛云河温柔的笑着说:“嗯,从念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她了呢。”
“那个时候,那个时候,你喜欢的女孩子,就是她啊。”
“你没有认出她来吗?”
“那个时候,你一直不肯跟我说过她的名字,拉着我去看,也只是偷偷的看了个侧脸,这么多年,谁还记得那个小姑娘长得什么样子啊。而且,你和她念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初中啊。快和我说说看,你是怎么认识她的。又是因为什么,才喜欢她的呢。”
“嗯,当时的确不是一个初中呢。”诸葛云河腼腆的笑着,继续说,“那时候,我念初三,英文很差,英文老师特别的负责,在周末的时候,免费为我补习,你还记得吗?”
“哦,好像有这么回事。”
“英文老师的家,是在怡宝的学校里面。所以,每次周末或者放假,我都会在老师家里补习,就连寒暑假,都会去老师家里。”诸葛云河说,“那个时候,老师的儿子,是和怡宝念同班。我去找老师的儿子打篮球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周怡宝。”
诸葛御风静默的听着,不再说话。
诸葛运河呢,则继续说了下去:
“我去教室找老师的儿子,看到一个女生被一群女生围在楼道里。当时那个年纪,女生欺负女生,好像是常有的事情。
我当时正准备走过去,怡宝却走到... -->>
这一日的阳光,的确正好。唛鎷灞癹晓
周怡宝和连亦琛躺在草地之上的时候,周怡宝就在想,如果连亦琛真如他所说,待一切安然度过,处理完毕,他放弃三千繁华,只和她似水流年,过普普通通的小日子。
而那一天终将到来。
她相信,会有那么一天,只要她能等待。
也只要他信守诺言。
从前看梁凤仪的小说,里面多少公子少爷,让女主伤心透了,绝望透了,她简直要跳脚对女主说,男人的话,是切切信不得的。多少女子毁在了一个情字当头,多少男人,利用了女子的痴情错付。
周怡宝想,也不晓得,连亦琛会不会是这样的男人。
而观之如今,她周怡宝对连亦琛并不太大的利用价值。
从事业上来说,连亦琛不需要他。若说需要个贤内助,她断然不算是个上好的贤内助。若说解闷解乏,这世上任何一个女子,都比她来的乖巧伶俐,善解人意,并且懂得男人的需要。
周怡宝微微的翻身,看着身侧的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看着,不敢有半分的错漏。如果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好日子,假设如果他要做他的家主,而不得不舍弃她,怎不叫她辗转反侧,怎不叫她倍感珍惜。
这最后的好时光了。
她心中喃喃的这般念着。
没有比这更好的好时光了。
这时候,连亦琛也转了脸过来,看她,说:“怎么,你对我的美色很有兴趣?”
“谁贪图你的美色了?你哪里算得上是美色?”
“你看,我眉毛比你好看,比你而言,我就算是美色了,不是?”连亦琛笑嘻嘻的说着,“你看,我鼻子也比你好看,比你高那么少许,比你而言,算不是美色?”
周怡宝真想掐连亦琛,怎可以这般取笑她。
不过,他也着实喜欢拿她的眉毛取笑。她自知自己的眉毛不好看,倒也不是特别介意自己的容貌,而是,没当连亦琛露出欠扁的笑容,眉眼弯弯的说到眉毛,她就特别想掐连亦琛。
她不禁想起很小的时候,父亲问她:“怡宝,你觉得你脸上哪个地方最丑?”
怡宝说:“眉毛,眉毛最丑。”小时候,她的眉毛就很稀疏,而且不是黑色,泛着黄色。就连她的头发,出生的时候,也略微泛着黄色。
父亲说她是个黄毛丫头长不大,她就会急得跳脚。
她才不会永远是黄毛丫头。
长大以后,她的眉毛比儿时浓密,偏偏左边的眉毛扫尾的部分,似乎缺了一些没有长全,或者说,只长了一些稀疏的眉毛,看起来,就像是眉毛短了那么一些。留了刘海,眉毛自然而然的挡住了。
但偏生连亦琛仔仔细细的端详过她,也知道,她最不喜欢自己的眉毛。
算不上是容貌上的缺陷,却还是不喜欢连亦琛这样说,大概是因为,连亦琛是她喜欢的人吧。女孩子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希望自己好看。她知道连亦琛只是玩笑,连亦琛也很喜欢逗弄她,她偏生要被连亦琛逗弄的要调教。
周怡宝说:“你再说试试。”
“哎,其实,我长得好看,你贪图我的美色,也是应该的。”连亦琛风情的挑眉笑道,“多少女孩子想贪图我的美色,都没有份儿,老婆,我只将我所有的美色,留给你一人享用,这样可好?”说着,手指在自己的胸膛上轻轻的划过。夏日的衣衫很薄,只需要轻轻按压,就能显出连亦琛胸膛的轮廓。
连亦琛一直都是如此的风情,这番姿态,更加的春意撩人。
“去你的。”周怡宝捂了眼睛,说,“你总是这样不害羞,我才不要看你,不要享用你。”
“老婆,我最喜欢你害羞了。”连亦琛捉了周怡宝的说,温温柔柔的挪开,对着她的眼睛说,“你不喜欢看我,我却喜欢看你。老婆,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跟你说啊,如果你不喜欢我,这是病,得治,一定得治,我喜欢你,这也是病,就算你医术在高明,也是治不好的。”
“才不要听你说好听的。”
“哦,你不喜欢听好听的?”连亦琛的唇,微微的靠向了周怡宝的耳边,细细小声的问着,“并不是故意说好听的,老婆,是因为你喜欢我,才觉得我说的所有话,都很好听吧。”
“没有没有。”
“嗯,不准再说没有。”连亦琛说着,吻住了周怡宝的唇。
这是……。接吻呢……。
事实上,虽然已经领了结婚证,却很少像情侣一样,亲密的接吻呢。
他是在用吻,堵住她的唇,不许她说话呢。
周怡宝的脑袋,一片空白。他的唇瓣,细腻柔软,舌头呢,就像是一条灵动的小蛇,翘着她的舌根,细细的,磨着。忽然,他的唇紧紧的贴合了她的唇,一瞬间,她口中的空气全部被吸走了,她要窒息了。尔后,空气俱来,他的舌,继续搅动着她的牙齿,轻轻的敲着。
她沉溺在他的温柔之中,无法自拔。
忽然有了一种,但愿可以停留在这一刻的感觉。不去管其他的,只要两个人在一起,这样就已经很好了。
……
司马烈将千种花样,找齐以后,来到会场,辟出一处,由屏风分割成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几条小路,可以穿过花间,方便老太太领着一干千金,在这千万只花朵之间,走上一遭。
准备妥当之时,他看了一眼手机,五点差十分钟,想来,奶奶、父亲、还有大哥等人,即将赶来。
这样想着,他去车里取了礼服,走进了更衣室。
这个更衣室,是专门为宾客预留的。宴会之上,如果有人换装,可以方便宾客,而如果礼服出现了问题,比如打湿了,弄脏了,可以在这里再挑选一件换上。
司马烈将礼服换上,对着镜子,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自己。
他是司马烈,是司马家的幺孙,人人都说他骄纵冷傲,是因为,除了家人,他几乎从来不和人打交道,甚至,脸上很少露出表情。按照时下流行的话来说,他是面瘫男。
其实,并不是不会笑,不会哭,只是觉得,表情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累赘。没有可以令他开怀大笑的事情,也没有令他沮丧发愁痛哭的事情,表情,似乎很累赘呢。
直到多年以后,见到周怡宝的时候,他第一次,忽然的,很想,挤出一个笑容来。
是因为,很想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吧。
总觉得两个人能成为朋友,不要吓到她才是,当时,完完全全的抱着这样的情绪。
司马烈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唇角勾起,做了一个唇形,说着,加油。
是为了什么加油呢?为了,今晚见到周怡宝而给自己加油打气吧。心里很期待能够见到周怡宝,而不怀揣着什么别的目的,只是想简简单单的见一面,这样就足够了。更何况,能够看到周怡宝在连亦琛那里获得幸福,灿烂的笑着,他也觉得特别的开心。能够幸福就好啊,他想着,只要她能够幸福,比什么都好呢。
这样的想法,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的确是够奇怪的。
有多少人说,男人和女人之间,是不会有纯粹的友谊存在的。
其实,纯粹的友谊存在或是不存在,都要看动机。
一个男人审视一个女人,只需要三秒钟,感觉可以做情侣,那么,就绝对不会往朋友哪方面考虑。如果感觉,做朋友会更好,不管过多少年,都不会怀揣着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心思。
司马烈对于周怡宝的感觉,就是如此。
不管周怡宝长大以后,出落的如何好看,他如何的心动,但是他的心里,只是想和周怡宝,成为好朋友。也不管将来,会不会有人误会他对她的感情,他心底的感情,也不会变更。这样子,倒是有了点闺蜜的感觉呢。
……
此时此刻,诸葛家可算是翻了天。
诸葛御风的双眼,蒙着纱布,他虽然看不见,却在卧室里吵着说:“我要去司马家的宴会。”
诸葛老爷温和的说:“你这个样子,应该在家里好好休息。”哎,儿子生了病,做父亲的,只能温温柔柔的,安抚儿子了。
“我要去,和四弟一起去。”诸葛御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声音更大的说着。
“那你给我一起要去的理由。”诸葛老爷温温和和的问着,实在,他对这个儿子多年以来,心存愧疚的很。
“爸,今晚,四弟如果没有我,肯定是不行的。”诸葛御风的表情,特别的认真。
“老四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会没有你不行,这算是哪门子理由。”诸葛老爷看着三子的表情,微微的挑眉。
诸葛云河正从屋里换了礼服,敲了敲门,走进了三哥的房间里,对老爹说:“爸,我来和三哥说说话吧。”
诸葛老爷叹了一口气,说:“好吧,你们聊着,我去看书。”
“谢谢爸。”诸葛云河温温柔柔的说着,目送着老爹的背影远去,拉着三哥坐了下来。
诸葛御风刚坐下,便说:“你倒真是不紧不慢。”
“三哥什么意思?”
“哎,我的好四弟,今晚这样重要,我要去帮你。”
“帮我?帮我做什么?”
“哎,今晚连亦琛会去。”
“嗯,有什么问题。”
“你是猪头吗?”诸葛御风简直要抓狂,抓着四弟的手,说,“今天晚上,虽说大多邀请的,是单身的千金少爷,可是,连家,连家那么的少爷,诸葛家只给本家发了一张请帖,独独给连亦琛发了一张请帖,这不是落实了今晚,连亦琛一定会出席,而且带着周怡宝正式出席。”
“这本是应该的,连亦琛当得起司马家的单独邀请,也理应带夫人出席。”
“四弟,我不信你心里这般的淡定从容,今晚吧,就今晚,告诉她,你喜欢她。”
“三哥既然知道,我却也实实在在不能否认。”诸葛云河扶了扶眼镜架,继续说,“三哥,怡宝已经嫁作连亦琛,而且,还有了连家的孩子,我纵使喜欢她,也应该发乎情止乎礼。我并不希望怡宝知道我喜欢她,这对于幸福的她而言,是一种累赘。除非,连亦琛让她不幸福,我才会站出来。”
“好,既然你这样的坦白,你告诉我,你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
诸葛御风,他是故意吵着闹着,要去宴会,实则,是想知道四弟心中真正的想法。他才一点都不喜欢宴会呢,绕老绕去,只是想逼问现在的这个问题罢了。刚才四弟跟他坦白,他还有那么一小点的意外呢。
诸葛云河温柔的笑着说:“嗯,从念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她了呢。”
“那个时候,那个时候,你喜欢的女孩子,就是她啊。”
“你没有认出她来吗?”
“那个时候,你一直不肯跟我说过她的名字,拉着我去看,也只是偷偷的看了个侧脸,这么多年,谁还记得那个小姑娘长得什么样子啊。而且,你和她念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初中啊。快和我说说看,你是怎么认识她的。又是因为什么,才喜欢她的呢。”
“嗯,当时的确不是一个初中呢。”诸葛云河腼腆的笑着,继续说,“那时候,我念初三,英文很差,英文老师特别的负责,在周末的时候,免费为我补习,你还记得吗?”
“哦,好像有这么回事。”
“英文老师的家,是在怡宝的学校里面。所以,每次周末或者放假,我都会在老师家里补习,就连寒暑假,都会去老师家里。”诸葛云河说,“那个时候,老师的儿子,是和怡宝念同班。我去找老师的儿子打篮球的时候,第一次见到了周怡宝。”
诸葛御风静默的听着,不再说话。
诸葛运河呢,则继续说了下去:
“我去教室找老师的儿子,看到一个女生被一群女生围在楼道里。当时那个年纪,女生欺负女生,好像是常有的事情。
我当时正准备走过去,怡宝却走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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