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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圆满从那薄薄的丝布之间显现出一团有如面团被压下一般的形状,让刘易看得还真的想扑上去咬一口那儿的香甜。
“不让你看不让你看,除非……”卑弥呼自然不是真的不让刘易看,只不过,倭国的女人,她们都似天生的懂得要如何挑起男人的情火,所以,装出一副无限可爱的样子,眨着大眼睛道:“除非,你再作一首诗,诗中得要带有人家的名字的。但是,一定不能像刚才这样,就像是打油诗一样的。”
“带有呼儿你名字的?”刘易今天的诗兴很浓,嗯,是可能因为心里思亲,所以才想着借他所熟知的古诗舒放一下情怀,学习古人那样,借一些优美的措词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所感所思。刘易没有那样文采可以自己作出一些可以舒发自己情怀的诗词,但是,借用他人所作的诗词来感叹一翻,领会诗人当时那与他心境相对应的心神,那也是一件美妙又微妙的事儿。
所以,刘易现在的记忆非常清晰,不少曾经读过的古诗都在他的脑海里涌现。
刘易坐回到椅桌旁,拿起另一个装着猴儿酒的酒壶,给自己及卑弥呼都倒了一杯,然后灵光一闪的道:“好,有了,你听着。”
“下面这首诗词,如果你还说不好,不行的话,那么我也没有办法了。这首诗,的确是一个我刘易的前人所作,并不是我刘易所作的,他是我刘易家乡有名的一代诗仙,名叫李白,这首诗,名叫将进酒!”
刘易在这个卑弥呼的面前,不太惧怕她会知道刘易所说的前人其实是现时代的后人。毕竟她并非汉人,哪怕从小就对大汉文化有研究,可是,她才收集了那一点的汉书,对于海量的汉人文化,她肯定是学不来,也学不全的,所以,在卑弥呼的面前,刘易倒可以放心的把一些后世的事跟她说出来。
“将进酒?”卑弥呼听刘易说得慎重其事,并且,又言明了非刘易所作,而是他家乡的一个前辈先人所作,她亦不禁来了兴趣。
她与刘易相处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是,她多少都有点了解到这个夫君,有时候,他多少都有点臭美的,如果当真是他所作的好诗,一定不会说是别人所作,既然是别人所作,并且,把这首诗词出自什么人之手,都那么慎重的说出来,从刘易的神态当中,也似对这个叫李白的诗仙特别的尊崇的样子。连盗别人诗来她都不会知道的事,刘易都没有做了。所以,卑弥呼不禁也神识一整,把掩着酥胸的玉手放了下来。
她对汉人的文化,已经不仅仅是推崇那么的简单,简直就是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所以,她暗暗觉得刘易要说出来的这首诗词,一定会有其独到之处。
“咳咳……”刘易先是咳了两声。清了清喉咙,他才放声再配上一些情感,仰面望向外面的夜空,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算是一首长诗了,刘易这一次,一字不漏,一字不改的吟了出来。
豪放的情怀,不羁的情性,可以从这诗词当中深深的感受得到。那种怀才不遇。却心有壮志万丈,又游戏红尘,狂放自我,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洒脱。就算是不能完全听懂刘易所呤的这首诗,卑弥呼也知道,这是一首千句绝句,是一首意境非常好的诗词。
尤其是一开遍,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她一听到这句抽象描写的景致,她的脑子里,不禁就涌现出一条奔腾不息,壮阔的大黄,滚滚的从高处流来,那种壮阔,她想想就有点陶醉。
黄河,是大汉文化的发源之地,许多的古书当中都有记述,卑弥呼,她自然也知道大汉有一条大河叫黄河,并且,还看过有关于黄河的的记述。
所以,刘易一念出这首诗词,就已经把她深深的吸引,带进了诗人的意境及心态当中。
跟着下来,自然是字字珠玑,有如金玉落盘,单单是听刘易所念,不用去领会刘易所念的诗词中的意境,她便觉得此诗无限美好了。
“好好!夫君,你们汉人所写的字,都非常漂亮的,夫君,你应该写的字也非常好看吧?人家跟你这么久了,平时,见你发号施令的,怎么总不动笔写字啊?这首诗词真是太好了,你就把这首诗词写下来送给人家好么?人家要好好的欣赏欣赏,人家会把它背下来,记住一辈子,将来,人家一定要跟夫君你去看看那黄河天上来的壮阔景观。”
“啊?写出来?这、这不用了吧?”刘易一听,不禁呆了眼,这个,并非刘易写的毛笔字就真的那么不能入眼,刘易虽然不是什么的文学大家,可是,当初跟着那个老道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跟着练练字的,一手毛笔字,写得亦是相当飘逸的。
但问题是,刘易只能用后代的字体来书写,哪怕是后世的繁体字,也能写出不少,但就算是后世的繁体字,与现在大汉所熟知的字体,也是有着很大的分别的。所以,刘易每次,总是刻意的避免留下自己的墨宝。免得让人抓住刘易的什么把柄。
其实,刘易的担心,是有点多余的,因为,刘易虽然没有直接表现出他所熟知的汉字与现时代的有很大分别,但是,刘易已经提出过,现时代的字体,太过复杂,不易记认,也没有一定的笔划结构。所以,刘易已经估计说让新汉朝文化部门的朝官,着手研究新的简化字了,说是简化字,只是刘易通过一些曲折的手段,让他们知道,要如何对汉字进行简化易记。实际,就是照搬后世的汉字来让他们去研究罢了。
现在,简化字,非常受汉人欢迎,甚至,在新汉朝的学堂学府当中,已经开始对这种简化字进行了推广。相信,不用多久,简化字可能就会代替了现在的繁体字。
“不嘛,人家就要你写出来,嗯……人家现在就去为你准备笔墨。”卑弥呼已经被这首诗词深深的吸引,所以,她居然忘记了自己身上的不雅,背转身,她就走去拿来纸笔墨硕。
她的粉背之后,果真的完全被刘易不小心倒出来的酒水弄得湿透,可以透过薄薄的丝质布料,清楚的看到她粉背的轮廓线条,尤其是那挺翘的丰臀,整个形状,都若隐若现的表露在刘易的眼前。
但是,卑弥呼似还一无所知,任由刘易在她那美妙的背影上扫描。
她似蹦蹦跳跳的拿来了笔墨,想了想,又把楼内的灯火挑得更明亮一些,这样,方便刘易写字。
“好了,夫君,来写出来吧。”卑弥呼有点期待的冲刘易眨眨眼道。
“呃,呼儿,要不我念你写吧。”刘易还想着要避免这样的事。
“不行,就要夫君写出来。”卑弥呼这时有点倔的仰脸道。
轮圆满从那薄薄的丝布之间显现出一团有如面团被压下一般的形状,让刘易看得还真的想扑上去咬一口那儿的香甜。
“不让你看不让你看,除非……”卑弥呼自然不是真的不让刘易看,只不过,倭国的女人,她们都似天生的懂得要如何挑起男人的情火,所以,装出一副无限可爱的样子,眨着大眼睛道:“除非,你再作一首诗,诗中得要带有人家的名字的。但是,一定不能像刚才这样,就像是打油诗一样的。”
“带有呼儿你名字的?”刘易今天的诗兴很浓,嗯,是可能因为心里思亲,所以才想着借他所熟知的古诗舒放一下情怀,学习古人那样,借一些优美的措词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所感所思。刘易没有那样文采可以自己作出一些可以舒发自己情怀的诗词,但是,借用他人所作的诗词来感叹一翻,领会诗人当时那与他心境相对应的心神,那也是一件美妙又微妙的事儿。
所以,刘易现在的记忆非常清晰,不少曾经读过的古诗都在他的脑海里涌现。
刘易坐回到椅桌旁,拿起另一个装着猴儿酒的酒壶,给自己及卑弥呼都倒了一杯,然后灵光一闪的道:“好,有了,你听着。”
“下面这首诗词,如果你还说不好,不行的话,那么我也没有办法了。这首诗,的确是一个我刘易的前人所作,并不是我刘易所作的,他是我刘易家乡有名的一代诗仙,名叫李白,这首诗,名叫将进酒!”
刘易在这个卑弥呼的面前,不太惧怕她会知道刘易所说的前人其实是现时代的后人。毕竟她并非汉人,哪怕从小就对大汉文化有研究,可是,她才收集了那一点的汉书,对于海量的汉人文化,她肯定是学不来,也学不全的,所以,在卑弥呼的面前,刘易倒可以放心的把一些后世的事跟她说出来。
“将进酒?”卑弥呼听刘易说得慎重其事,并且,又言明了非刘易所作,而是他家乡的一个前辈先人所作,她亦不禁来了兴趣。
她与刘易相处的时间,并不是太长,但是,她多少都有点了解到这个夫君,有时候,他多少都有点臭美的,如果当真是他所作的好诗,一定不会说是别人所作,既然是别人所作,并且,把这首诗词出自什么人之手,都那么慎重的说出来,从刘易的神态当中,也似对这个叫李白的诗仙特别的尊崇的样子。连盗别人诗来她都不会知道的事,刘易都没有做了。所以,卑弥呼不禁也神识一整,把掩着酥胸的玉手放了下来。
她对汉人的文化,已经不仅仅是推崇那么的简单,简直就是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所以,她暗暗觉得刘易要说出来的这首诗词,一定会有其独到之处。
“咳咳……”刘易先是咳了两声。清了清喉咙,他才放声再配上一些情感,仰面望向外面的夜空,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这算是一首长诗了,刘易这一次,一字不漏,一字不改的吟了出来。
豪放的情怀,不羁的情性,可以从这诗词当中深深的感受得到。那种怀才不遇。却心有壮志万丈,又游戏红尘,狂放自我,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洒脱。就算是不能完全听懂刘易所呤的这首诗,卑弥呼也知道,这是一首千句绝句,是一首意境非常好的诗词。
尤其是一开遍,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她一听到这句抽象描写的景致,她的脑子里,不禁就涌现出一条奔腾不息,壮阔的大黄,滚滚的从高处流来,那种壮阔,她想想就有点陶醉。
黄河,是大汉文化的发源之地,许多的古书当中都有记述,卑弥呼,她自然也知道大汉有一条大河叫黄河,并且,还看过有关于黄河的的记述。
所以,刘易一念出这首诗词,就已经把她深深的吸引,带进了诗人的意境及心态当中。
跟着下来,自然是字字珠玑,有如金玉落盘,单单是听刘易所念,不用去领会刘易所念的诗词中的意境,她便觉得此诗无限美好了。
“好好!夫君,你们汉人所写的字,都非常漂亮的,夫君,你应该写的字也非常好看吧?人家跟你这么久了,平时,见你发号施令的,怎么总不动笔写字啊?这首诗词真是太好了,你就把这首诗词写下来送给人家好么?人家要好好的欣赏欣赏,人家会把它背下来,记住一辈子,将来,人家一定要跟夫君你去看看那黄河天上来的壮阔景观。”
“啊?写出来?这、这不用了吧?”刘易一听,不禁呆了眼,这个,并非刘易写的毛笔字就真的那么不能入眼,刘易虽然不是什么的文学大家,可是,当初跟着那个老道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要跟着练练字的,一手毛笔字,写得亦是相当飘逸的。
但问题是,刘易只能用后代的字体来书写,哪怕是后世的繁体字,也能写出不少,但就算是后世的繁体字,与现在大汉所熟知的字体,也是有着很大的分别的。所以,刘易每次,总是刻意的避免留下自己的墨宝。免得让人抓住刘易的什么把柄。
其实,刘易的担心,是有点多余的,因为,刘易虽然没有直接表现出他所熟知的汉字与现时代的有很大分别,但是,刘易已经提出过,现时代的字体,太过复杂,不易记认,也没有一定的笔划结构。所以,刘易已经估计说让新汉朝文化部门的朝官,着手研究新的简化字了,说是简化字,只是刘易通过一些曲折的手段,让他们知道,要如何对汉字进行简化易记。实际,就是照搬后世的汉字来让他们去研究罢了。
现在,简化字,非常受汉人欢迎,甚至,在新汉朝的学堂学府当中,已经开始对这种简化字进行了推广。相信,不用多久,简化字可能就会代替了现在的繁体字。
“不嘛,人家就要你写出来,嗯……人家现在就去为你准备笔墨。”卑弥呼已经被这首诗词深深的吸引,所以,她居然忘记了自己身上的不雅,背转身,她就走去拿来纸笔墨硕。
她的粉背之后,果真的完全被刘易不小心倒出来的酒水弄得湿透,可以透过薄薄的丝质布料,清楚的看到她粉背的轮廓线条,尤其是那挺翘的丰臀,整个形状,都若隐若现的表露在刘易的眼前。
但是,卑弥呼似还一无所知,任由刘易在她那美妙的背影上扫描。
她似蹦蹦跳跳的拿来了笔墨,想了想,又把楼内的灯火挑得更明亮一些,这样,方便刘易写字。
“好了,夫君,来写出来吧。”卑弥呼有点期待的冲刘易眨眨眼道。
“呃,呼儿,要不我念你写吧。”刘易还想着要避免这样的事。
“不行,就要夫君写出来。”卑弥呼这时有点倔的仰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