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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已经是十点多了,福岛冈把箫小杞送到楼下,北风呼啸,带着冰冷刺骨的寒意,箫小杞整个人缩在大衣里,微微抬着头看着他:“今天谢谢你了,福岛君。睍莼璩晓”
“嗯。”福岛冈混混沌沌点头。
箫小杞慢吞吞走上楼梯,可能是因为喝咖啡的缘故,竟然神志清醒,无一点睡意,找了钥匙,准备开门,只听一个冰冷的声音传了过来:“这么早?”
箫小杞猛然转身,约翰就站在阴暗处,由于光线的原因,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
箫小杞视若无睹将钥匙插进了锁里面,门应声而开,她进去,想要关上,却被约翰一脚挡住了,这次箫小杞却很平静,瞟了他一眼,索性也径直走进了房间,轻飘飘抛下一句,“进来,我们谈谈吧。”
约翰看了箫小杞的背影,跟着进了门,这是他第一次到箫小杞住的地方,以前萧总是亦步亦趋地跟着自己,在学校,在兄弟会,只要他想,萧总会自己出现,这次他还是问了查理斯,才知道她搬家了。
屋内不大,里面的家具铺设也很简单,一张木质的单人床,靠窗户的地方摆着一张书桌,椅子,沃尔玛卖的简易台灯,仅此而已,甚至没有衣柜其他的,红色的行李箱打开放在床尾,衣服都是随意堆放在上面,好像她随时合上行李箱就能毫无留恋地离开。
但约翰还是注意到了,玄关摆放的桌子,上面堆放着的熟悉的蓝玫瑰,一束束地,凌乱地堆着,皱巴巴,枯萎着的花蕾,像他与她如今的关系。
箫小杞先倒了杯水,一口气咕咚咕咚喝了个精光,这才转过身,约翰已经像大少爷一样躺在箫小杞的床上,仿佛过去那么多的日子里一样,理所应当般。
箫小杞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尽量离床远远的,她看着约翰,“约翰,我们谈一谈!”
约翰哼了一声,算是应下。
“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箫小杞直奔主题。
约翰气息一窒,顿了一下,突然气势汹汹道:“哼,我说了要你把你的东西全部拿走。”他从双排扣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梳子,“你把你的东西忘在了兄弟会,实在碍眼,本来我可以直接扔了它,但我毕竟也不想再做这个恶人,所以就好心拿回来给你。”
凡是属于她的一切,由大到小,无论多细微,全都收拾得干干净净,什么也没留下,就好像,她从不曾在他的屋子里存在过,不曾在他的心上烙下痕迹……
箫小杞看着捏在他大手里的塑料梳子,眨眨眼,迷惑道:“这……这不是我的啊。”
“是你的!”约翰暴怒。
如果是以前,箫小杞就妥协了,她会双手恭敬接过梳子并对约翰这个大恩人感恩戴德,但现在,她没这个顾忌了,箫小杞只觉荒唐,她嗤笑一声,没有理会约翰往前递过来的梳子,道:“约翰,你不觉得你现在很可笑吗?你想要证明什么?你想怎样?”
她笑的时候,是真的很好看,眼睛眯着,弯成月牙,清亮得要闪光,在兴奋的时候,她更会手舞足蹈,仿佛语言已经不能表达她内心的喜悦,可是现在这样的笑容,却不再对着他绽放了。
约翰听着箫小杞的问话,笑了出来,他凝视了良久,喃喃道:“我想怎么样?”竟是重复了她的话,其实他想怎么样,他也不知道。
他习惯于掌控所有的事情,他习惯所有人都纵容他,听命于他,虽然他知道他身边很多的所谓的朋友,都不是真心想要成为他的朋友,只是因为金钱,但这又怎样,他家里的钱财足够他挥霍,那一日,萧在瓦哈卡冷静地转身离开,他只是觉得没面子,毕竟他当时还未对她产生厌倦,而她当着他的朋友面这样,反倒激起了他的怒气,所以在萧离开之后,他依旧和朋友在瓦哈卡度过愉快的圣诞假期,没有去找她,也没有打电话,他笃定她会回来,毕竟在这两个月她的表现,足以表达她对自己的迷恋。
可惜的是,他低估了萧的决心,也高估了他对她的了解,她回美国了,却没有第一时间来找他,他竟然是在查理斯家里见到她的,他还真不知道查理斯和她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好了,或者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发生了点什么,他只觉生气,好几日没理会她,让他气愤的是她过得比在他身边的时候更滋润了,每日和哲学系的日本人混在一起。
他从来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于是,几番思索之后,他决定打个电话,告诉她,他原谅她了,准许她回到自己的身边,他回了头,第一次的回头,绝无仅有的回了头,以从未有过的姿态装作她从没给他难堪,若无其事地让她继续跟在他身边。
她接了电话,客套有礼的说:“你好!”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他这才发觉轻舟已过万重山了,自她第一次见他,接电话从未说过这两个字,她也从不会对自己如此客气,他这才发现,她也再不会对他撒娇,对他发脾气,对他百般容忍了,因为他对她而言已经是普通人了。
试问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是找你最亲近的人作出气桶,还是找普通人做出气桶呢?相信没有一个人会找普通人的。
那时他竟慌乱了起来,说不清,道不明的慌乱,仿佛整个世界都要遗弃他了的这种感觉,竟然心乱到可以窒息!
现在想来,是不是当时已经喜欢上了她了?究竟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呢?他在这段时间里总是细想,却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出来,第一次见面?不,她太普通了,对他这种见惯百花的人来说,实在太过于普通了,亚洲人普遍的清秀如水的长相加上连法学院的书呆子贝蒂都不会穿的保守的穿着,在浓装淡抹的那群人里,找也找不到的。
一开始是误打误撞,为了摆脱处男约翰的名称,他本打算在那次的派对里随便找个女孩上床,恰好她来了,说喜欢他,他想着亚洲女孩应该不会太脏,就把查理斯给他的加了药的酒杯给了她,可是到真躺在床上了,她却吵闹得很,像只发疯了的狗,他也只好作罢,想不到她... -->>
回到家已经是十点多了,福岛冈把箫小杞送到楼下,北风呼啸,带着冰冷刺骨的寒意,箫小杞整个人缩在大衣里,微微抬着头看着他:“今天谢谢你了,福岛君。睍莼璩晓”
“嗯。”福岛冈混混沌沌点头。
箫小杞慢吞吞走上楼梯,可能是因为喝咖啡的缘故,竟然神志清醒,无一点睡意,找了钥匙,准备开门,只听一个冰冷的声音传了过来:“这么早?”
箫小杞猛然转身,约翰就站在阴暗处,由于光线的原因,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
箫小杞视若无睹将钥匙插进了锁里面,门应声而开,她进去,想要关上,却被约翰一脚挡住了,这次箫小杞却很平静,瞟了他一眼,索性也径直走进了房间,轻飘飘抛下一句,“进来,我们谈谈吧。”
约翰看了箫小杞的背影,跟着进了门,这是他第一次到箫小杞住的地方,以前萧总是亦步亦趋地跟着自己,在学校,在兄弟会,只要他想,萧总会自己出现,这次他还是问了查理斯,才知道她搬家了。
屋内不大,里面的家具铺设也很简单,一张木质的单人床,靠窗户的地方摆着一张书桌,椅子,沃尔玛卖的简易台灯,仅此而已,甚至没有衣柜其他的,红色的行李箱打开放在床尾,衣服都是随意堆放在上面,好像她随时合上行李箱就能毫无留恋地离开。
但约翰还是注意到了,玄关摆放的桌子,上面堆放着的熟悉的蓝玫瑰,一束束地,凌乱地堆着,皱巴巴,枯萎着的花蕾,像他与她如今的关系。
箫小杞先倒了杯水,一口气咕咚咕咚喝了个精光,这才转过身,约翰已经像大少爷一样躺在箫小杞的床上,仿佛过去那么多的日子里一样,理所应当般。
箫小杞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尽量离床远远的,她看着约翰,“约翰,我们谈一谈!”
约翰哼了一声,算是应下。
“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箫小杞直奔主题。
约翰气息一窒,顿了一下,突然气势汹汹道:“哼,我说了要你把你的东西全部拿走。”他从双排扣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梳子,“你把你的东西忘在了兄弟会,实在碍眼,本来我可以直接扔了它,但我毕竟也不想再做这个恶人,所以就好心拿回来给你。”
凡是属于她的一切,由大到小,无论多细微,全都收拾得干干净净,什么也没留下,就好像,她从不曾在他的屋子里存在过,不曾在他的心上烙下痕迹……
箫小杞看着捏在他大手里的塑料梳子,眨眨眼,迷惑道:“这……这不是我的啊。”
“是你的!”约翰暴怒。
如果是以前,箫小杞就妥协了,她会双手恭敬接过梳子并对约翰这个大恩人感恩戴德,但现在,她没这个顾忌了,箫小杞只觉荒唐,她嗤笑一声,没有理会约翰往前递过来的梳子,道:“约翰,你不觉得你现在很可笑吗?你想要证明什么?你想怎样?”
她笑的时候,是真的很好看,眼睛眯着,弯成月牙,清亮得要闪光,在兴奋的时候,她更会手舞足蹈,仿佛语言已经不能表达她内心的喜悦,可是现在这样的笑容,却不再对着他绽放了。
约翰听着箫小杞的问话,笑了出来,他凝视了良久,喃喃道:“我想怎么样?”竟是重复了她的话,其实他想怎么样,他也不知道。
他习惯于掌控所有的事情,他习惯所有人都纵容他,听命于他,虽然他知道他身边很多的所谓的朋友,都不是真心想要成为他的朋友,只是因为金钱,但这又怎样,他家里的钱财足够他挥霍,那一日,萧在瓦哈卡冷静地转身离开,他只是觉得没面子,毕竟他当时还未对她产生厌倦,而她当着他的朋友面这样,反倒激起了他的怒气,所以在萧离开之后,他依旧和朋友在瓦哈卡度过愉快的圣诞假期,没有去找她,也没有打电话,他笃定她会回来,毕竟在这两个月她的表现,足以表达她对自己的迷恋。
可惜的是,他低估了萧的决心,也高估了他对她的了解,她回美国了,却没有第一时间来找他,他竟然是在查理斯家里见到她的,他还真不知道查理斯和她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好了,或者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发生了点什么,他只觉生气,好几日没理会她,让他气愤的是她过得比在他身边的时候更滋润了,每日和哲学系的日本人混在一起。
他从来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于是,几番思索之后,他决定打个电话,告诉她,他原谅她了,准许她回到自己的身边,他回了头,第一次的回头,绝无仅有的回了头,以从未有过的姿态装作她从没给他难堪,若无其事地让她继续跟在他身边。
她接了电话,客套有礼的说:“你好!”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他这才发觉轻舟已过万重山了,自她第一次见他,接电话从未说过这两个字,她也从不会对自己如此客气,他这才发现,她也再不会对他撒娇,对他发脾气,对他百般容忍了,因为他对她而言已经是普通人了。
试问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是找你最亲近的人作出气桶,还是找普通人做出气桶呢?相信没有一个人会找普通人的。
那时他竟慌乱了起来,说不清,道不明的慌乱,仿佛整个世界都要遗弃他了的这种感觉,竟然心乱到可以窒息!
现在想来,是不是当时已经喜欢上了她了?究竟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呢?他在这段时间里总是细想,却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出来,第一次见面?不,她太普通了,对他这种见惯百花的人来说,实在太过于普通了,亚洲人普遍的清秀如水的长相加上连法学院的书呆子贝蒂都不会穿的保守的穿着,在浓装淡抹的那群人里,找也找不到的。
一开始是误打误撞,为了摆脱处男约翰的名称,他本打算在那次的派对里随便找个女孩上床,恰好她来了,说喜欢他,他想着亚洲女孩应该不会太脏,就把查理斯给他的加了药的酒杯给了她,可是到真躺在床上了,她却吵闹得很,像只发疯了的狗,他也只好作罢,想不到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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