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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章坏书生
继续往前走,胡忧的心情比之前刚出门的时候,一下差了很多。加上天气也比较热,人的火气被点燃之后,一下子很难缓和下来。
每当看到那些坐在破屋子门前,满脸无一点神彩的洞汪城民,胡忧就会想起那些被里杰卡尔德下令烧掉的牧草。这些城民,他们本应该可以过着那红红火火生活的,可是现在,却变成这样。
洞汪城几十年前,就已经能有三四十万人的规模,如果不是里杰卡尔德,那么发展到现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
唉,恐怕人口已经过百万了吧。
红叶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他有时会钻牛角尖,不过过一会就会好。所以她也不劝胡忧,落后一步,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
有时候看到胡忧那一脸忧国忧民的样子,红叶不由忍不住想笑。因为联想起他那副流氓样,怎么看他都不是那种把百姓生活疾苦放在心里的人。可是这一次,红叶是真正的感受到了胡忧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伤感。她再也没有那种想笑的感觉。
红叶的目光一眼放在胡忧的身上,感受着他那份忧伤。不知道怎么的,红叶突然发现此时的胡忧,像一个伟人一样,无比的高大。
“如果有一天,他真能黄袍加身”红叶的脑中浮现出胡忧在帝都的那次谈话,眼中闪过了迷醉之色。
红叶记得很清楚,胡忧当时说过,他要取巴伦西亚而代之。正是因为那句话,才使得红叶把自己的一颗心,完全系在了胡忧的身上。
这到不是说红叶真的觉得胡忧有一天能当上皇帝。胡忧能不能成功,对红叶来说,并不重要。她在意的是胡忧身上的那股霸气,和他不甘于人下的性格,以及他的努力。
人因梦想而伟大,敢做梦的人,才会有成功的希望。红叶很喜欢胡忧的这个梦,千古帝王梦,可不是什么人都敢做的。
看着胡忧这两年来,一步步的上位,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谁敢说胡忧的梦,就永远只能是梦呢。
正想着,突然,红叶猛的感觉到了胡忧的暴怒。那之前透露受伤感的身体,瞬间犹如发怒的雄狮,须发皆发。
“出了什么事”红叶心中一惊,马上抬眼四处观望。她知道胡忧不会无缘无故发怒的,肯定有什么人或事惹怒了他。
顺着胡忧的目光,红叶很容易就找到了目标。事发地离他们此时的距离,大约在百米开外。几个大脚妇人和一个大汉拖着一个女子在边前走,而后面着是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跌跌撞撞的在后面追。边跑还边不停的大叫着:‘放开我的娘子,娘子,我不能没有你。’
路上的行人,有人在驻足观看,却并没有人上前去阻止。
女子似乎并不愿走,不停的挣扎着,大哭着。由于她的声音比较小,红叶听不到她在叫着什么。
胡忧的步子变得越来越快,脸上的怒意也越来越重,一股浓浓的杀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红叶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胡忧的速度。
“住手。”胡忧一声暴喝,响彻全场,顿时把在场之人,全都给镇住了。胡忧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他那身杀气,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抗得住的。
“你是什么人。”过了得十来秒钟,那个大子才反应过来,脸色难看的叫道。
胡忧冷冷的看着那大汉,一言不发。直看得那大汉受不住低下头,他才问那个书生样打扮的男子道:“这是什么回事,这女子是你什么人。”
那书生大约二十三四岁,身材细长,脸色发白,一看就是少见阳光的主。这短短一路,他已经跑了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连喘了好几口大气,他才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是我的娘子,他们要抓走的我娘子”
胡忧听得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更加难看,对那那个大汉和大脚妇人喝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强抢民女。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此时那个领头的大汉,也发现这个挡路之人身份不简单,赶紧换了一付脸孔,抱拳道:“敢问这位官人,是何方神圣?”
胡忧冷哼一声道:“神圣当不起,我乃暴风雪军团胡忧”
“不死鸟胡忧”大汉脱口而出:“你就是那个剿灭了落石谷强盗的胡忧大人。”
大汉此话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向胡忧的目光,顿时就不一样了。洞汪城并不大,城小的好处,就是消息传递的速度相当快,加上胡忧高调剿匪,落石谷一战之后,洞汪城里只要长着耳朵的人,没有谁没听过胡忧大名的。
胡忧身子一挺道:“周龙正正是死于我的手下,你待怎样?”
大汉的脸上的汗都下来了,敢紧连连点头哈腰道:“不敢,不敢,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没有认出将军,还望将军勿怪,勿怪。”
大汉的话音还未落,那书生一个抢步,就跪在胡忧的面前:“原来你就是胡忧大人,我龙袭渔今日落难蒙羞,请大人救我”
胡忧听这龙袭渔的话,似乎认识自己,不由在心里感觉有些奇怪,问道:“你要我救你?”
龙袭渔回道:“是的,大人。草民早就听说过您不死鸟的威名,特携妻子春花,辗转千里,从幽州来投。你若救我,我今后就是你的‘子房’,他日为你出谋献策,创下那万世不朽之基业”
胡忧心说别看这小子瘦,骨头里边全是肉,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到是不小,只是不知道,他有什么本事。
不过看他明知道自己是谁,却依然敢说这话,看来不是吹大气之人。现在自己正是用人之际,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得一个像萧何那样的人物,到是自己所希望的。
那带人抢女子的大汉,看胡忧的脸色阴晴不定,怕弄不好要坏事,赶紧说道:“胡忧大人,你可别信这人胡说八道。他甜言蜜语,计骗我女儿与他私奔,我还要告官抓他呢。”
“你女儿?”胡忧听着一愣,看向那个被几人大脚妇人拉着的女子,她应该就是龙袭渔口中的妻子春花了。
这春花长像甜美,虽然已经哭肿了眼睛,但依然不失为一个小佳人。再看那些大脚妇人拉她的动作,胡忧顿时明白了几分。看来这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强抢民女,而是小两口私奔,老岳父追人来了啊。不过这大汉看起来挺年轻,居然能有这么大一个女儿,真是奇事,该不会是头上发绿,不是亲生的吧。
奶奶的,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老子现在可是将军。
嗯,话说回来,这书生看来胆子挺肥呀,居然敢带人家的女儿私奔千里,这一点就比少爷强。少爷当年就没有想过要带黄金凤私奔,结果被黄家老爷一顿毒打,差点没死在荒山上,成了野狗的美食。
龙袭渔看胡忧的脸色忽明忽暗,哪想到胡忧这是同病相连,想起了旧事。还以为胡忧要怪他私拐民女,赶紧开口道:“大人,我和春花小姐是两情相爱的。”
胡忧心说,要不是两情相爱,就你那小身板,有... -->>
162章坏书生
继续往前走,胡忧的心情比之前刚出门的时候,一下差了很多。加上天气也比较热,人的火气被点燃之后,一下子很难缓和下来。
每当看到那些坐在破屋子门前,满脸无一点神彩的洞汪城民,胡忧就会想起那些被里杰卡尔德下令烧掉的牧草。这些城民,他们本应该可以过着那红红火火生活的,可是现在,却变成这样。
洞汪城几十年前,就已经能有三四十万人的规模,如果不是里杰卡尔德,那么发展到现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
唉,恐怕人口已经过百万了吧。
红叶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他有时会钻牛角尖,不过过一会就会好。所以她也不劝胡忧,落后一步,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
有时候看到胡忧那一脸忧国忧民的样子,红叶不由忍不住想笑。因为联想起他那副流氓样,怎么看他都不是那种把百姓生活疾苦放在心里的人。可是这一次,红叶是真正的感受到了胡忧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伤感。她再也没有那种想笑的感觉。
红叶的目光一眼放在胡忧的身上,感受着他那份忧伤。不知道怎么的,红叶突然发现此时的胡忧,像一个伟人一样,无比的高大。
“如果有一天,他真能黄袍加身”红叶的脑中浮现出胡忧在帝都的那次谈话,眼中闪过了迷醉之色。
红叶记得很清楚,胡忧当时说过,他要取巴伦西亚而代之。正是因为那句话,才使得红叶把自己的一颗心,完全系在了胡忧的身上。
这到不是说红叶真的觉得胡忧有一天能当上皇帝。胡忧能不能成功,对红叶来说,并不重要。她在意的是胡忧身上的那股霸气,和他不甘于人下的性格,以及他的努力。
人因梦想而伟大,敢做梦的人,才会有成功的希望。红叶很喜欢胡忧的这个梦,千古帝王梦,可不是什么人都敢做的。
看着胡忧这两年来,一步步的上位,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谁敢说胡忧的梦,就永远只能是梦呢。
正想着,突然,红叶猛的感觉到了胡忧的暴怒。那之前透露受伤感的身体,瞬间犹如发怒的雄狮,须发皆发。
“出了什么事”红叶心中一惊,马上抬眼四处观望。她知道胡忧不会无缘无故发怒的,肯定有什么人或事惹怒了他。
顺着胡忧的目光,红叶很容易就找到了目标。事发地离他们此时的距离,大约在百米开外。几个大脚妇人和一个大汉拖着一个女子在边前走,而后面着是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跌跌撞撞的在后面追。边跑还边不停的大叫着:‘放开我的娘子,娘子,我不能没有你。’
路上的行人,有人在驻足观看,却并没有人上前去阻止。
女子似乎并不愿走,不停的挣扎着,大哭着。由于她的声音比较小,红叶听不到她在叫着什么。
胡忧的步子变得越来越快,脸上的怒意也越来越重,一股浓浓的杀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红叶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胡忧的速度。
“住手。”胡忧一声暴喝,响彻全场,顿时把在场之人,全都给镇住了。胡忧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他那身杀气,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抗得住的。
“你是什么人。”过了得十来秒钟,那个大子才反应过来,脸色难看的叫道。
胡忧冷冷的看着那大汉,一言不发。直看得那大汉受不住低下头,他才问那个书生样打扮的男子道:“这是什么回事,这女子是你什么人。”
那书生大约二十三四岁,身材细长,脸色发白,一看就是少见阳光的主。这短短一路,他已经跑了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连喘了好几口大气,他才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是我的娘子,他们要抓走的我娘子”
胡忧听得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更加难看,对那那个大汉和大脚妇人喝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强抢民女。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此时那个领头的大汉,也发现这个挡路之人身份不简单,赶紧换了一付脸孔,抱拳道:“敢问这位官人,是何方神圣?”
胡忧冷哼一声道:“神圣当不起,我乃暴风雪军团胡忧”
“不死鸟胡忧”大汉脱口而出:“你就是那个剿灭了落石谷强盗的胡忧大人。”
大汉此话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向胡忧的目光,顿时就不一样了。洞汪城并不大,城小的好处,就是消息传递的速度相当快,加上胡忧高调剿匪,落石谷一战之后,洞汪城里只要长着耳朵的人,没有谁没听过胡忧大名的。
胡忧身子一挺道:“周龙正正是死于我的手下,你待怎样?”
大汉的脸上的汗都下来了,敢紧连连点头哈腰道:“不敢,不敢,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没有认出将军,还望将军勿怪,勿怪。”
大汉的话音还未落,那书生一个抢步,就跪在胡忧的面前:“原来你就是胡忧大人,我龙袭渔今日落难蒙羞,请大人救我”
胡忧听这龙袭渔的话,似乎认识自己,不由在心里感觉有些奇怪,问道:“你要我救你?”
龙袭渔回道:“是的,大人。草民早就听说过您不死鸟的威名,特携妻子春花,辗转千里,从幽州来投。你若救我,我今后就是你的‘子房’,他日为你出谋献策,创下那万世不朽之基业”
胡忧心说别看这小子瘦,骨头里边全是肉,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到是不小,只是不知道,他有什么本事。
不过看他明知道自己是谁,却依然敢说这话,看来不是吹大气之人。现在自己正是用人之际,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得一个像萧何那样的人物,到是自己所希望的。
那带人抢女子的大汉,看胡忧的脸色阴晴不定,怕弄不好要坏事,赶紧说道:“胡忧大人,你可别信这人胡说八道。他甜言蜜语,计骗我女儿与他私奔,我还要告官抓他呢。”
“你女儿?”胡忧听着一愣,看向那个被几人大脚妇人拉着的女子,她应该就是龙袭渔口中的妻子春花了。
这春花长像甜美,虽然已经哭肿了眼睛,但依然不失为一个小佳人。再看那些大脚妇人拉她的动作,胡忧顿时明白了几分。看来这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强抢民女,而是小两口私奔,老岳父追人来了啊。不过这大汉看起来挺年轻,居然能有这么大一个女儿,真是奇事,该不会是头上发绿,不是亲生的吧。
奶奶的,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老子现在可是将军。
嗯,话说回来,这书生看来胆子挺肥呀,居然敢带人家的女儿私奔千里,这一点就比少爷强。少爷当年就没有想过要带黄金凤私奔,结果被黄家老爷一顿毒打,差点没死在荒山上,成了野狗的美食。
龙袭渔看胡忧的脸色忽明忽暗,哪想到胡忧这是同病相连,想起了旧事。还以为胡忧要怪他私拐民女,赶紧开口道:“大人,我和春花小姐是两情相爱的。”
胡忧心说,要不是两情相爱,就你那小身板,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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