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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郑哲希看着她的眼睛,因为连日的哭泣已经红肿了,分不出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了,总是红红的,随时想要哭的模样,他忽然上前去,捧起她的脸,在余蝶珍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就吻了她,不是舌吻,他只是轻轻的触了她的唇,蜻蜓点水一样的轻。“累了就来我这里,我要做你永远的避风港,像他一样,即使我做得不够好。”他说,对着她扯微笑,希望她能相信。
他想要做很多很多来弥补,即使她说那是没有用的,他知道了她心里的痛,还有她离开自己的原因。
“尝试一下也好。”他依旧保持微笑。
余蝶珍突然抓过他的手臂,一口咬了下去,有多大力用多大力。郑哲希的手臂比年少时候粗了很多,她咬到的是他的肌肉,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咬他的时候还能咬到骨头,她不知道是现在比较疼还是以前比较疼,她知道自己用全力了,直到她感到有血的腥味,她才松开了嘴。
“你为什么不喊疼呢?”
手臂上的牙印很深,有几个牙印里已经渗出了血,这是她第一次把他咬到出血,她知道一定很疼,忽然很心疼,抱歉地看着郑哲希,郑哲希看见手臂上渗出血的那个地方的血溶进边缘的口水里,扩散开来,说道:“第一次你咬我的时候,我觉得很疼,但只要想到,你的心比这个更疼,我就不觉得疼了,很开心,你又把我当成最开始的那个我了。”
余蝶珍记得,她以前一不开心就去咬他的手臂,他的手臂是她的泄愤工具,但是她从来没有咬出过血。“估计要留疤了啊。”郑哲希笑着说,不敢去触碰伤口,其实牙印的地方隐隐作痛着,一下一下地像心脏跳动的节奏,但是他是愿意的,如果余蝶珍真的因为他手臂上的牙印而消去难过,他是愿意的。
余蝶珍的父母来了,他们看到郑哲希手臂上的牙印,余妈妈说道:“郑大夫,您回去休息一下吧,让我守着就好了。”郑哲希点点头,他真的很累,“我晚上再过来吧。”他刚走出门,余爸爸也跟着他出了来,叫住他。
“真是谢谢您这些天对蝶珍的照顾了。”他说道,看见那个牙印,皱起了眉。自己的女儿究竟给郑哲希添了怎样的麻烦?难不成在诊所工作被狗咬了狂犬病发作?
郑哲希笑了笑,“这有什么?蝶珍是我的初中高中好朋友,我照顾她是应该的。”
“如果郑大夫不介意,就把女儿托付给你了。”余爸爸真的希望女儿找个好人家,而不是沉浸在凌少杰死去的悲伤里面,郑哲希连夜的照顾他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女儿有意思,况且郑哲希也是很优秀的一个人,之前除夕夜的时候他来到他们家里的时候他就已经对郑哲希充满好感,一点也不逊色于后来的凌少杰。
“唉。”郑哲希无奈,“余叔叔,这事不能您说了算,蝶珍愿不愿意才是一个问题。”
“原来郑大夫苦恼的是这个问题!”余爸爸忽然明了了,他原本还害怕郑哲希会拒绝他的请求,因为毕竟自己的女儿原本已经是凌少杰的未婚妻,差一点点就成了凌太太,差一点点就是泼出去的水了,想要收回来很难的,“我和她妈妈劝劝她,毕竟她已经不小了,再不找个人家,我想要抱孩子的愿望就……”忽然意识到自己说太多了,余爸爸停下不说话了,郑哲希看着他笑了,说道:“蝶珍是个好女孩。”我一直都想和她在一起。
余爸爸让郑哲希好好回去休息,进去病房,和余妈妈耳语几句,余妈妈面露欣喜,和余蝶珍聊的话题立即变成了“郑哲希的好”,像一个媒人一样,余蝶珍再怎么执拗也说不过妈妈,甚至是爸爸和妈妈轮番的“进攻”。
“好了啦!你们有没有想过凌少杰感受!”她是真的生气了,“你们有没有想过他的感受?他才走了多久?你们就来给郑哲希说媒!”
其实她也是能理解父母的感受的,她过不多久就三十岁了,很快就要成为别人口中的“剩女”、“老姑婆”了,自己的中学、大学同学大多数已经结婚,甚至有的人孩子已经两三岁了,看着别人都开始抱孙子,自己女儿还没有结婚,他们是自然的着急起来,自己是更不能用固执来回报父母。
她明明是很伤心的,也想过“守寡”算了。
可她不能萎靡不振让父母孤独着过下半辈子,小哲已经接回来了,就放在父母家里,但是一只小狗又不能陪他们聊天,最多只是打发时间罢了。
她该怎么办呢?她不知道。
bsp; 郑哲希看着她的眼睛,因为连日的哭泣已经红肿了,分不出单眼皮还是双眼皮了,总是红红的,随时想要哭的模样,他忽然上前去,捧起她的脸,在余蝶珍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就吻了她,不是舌吻,他只是轻轻的触了她的唇,蜻蜓点水一样的轻。“累了就来我这里,我要做你永远的避风港,像他一样,即使我做得不够好。”他说,对着她扯微笑,希望她能相信。
他想要做很多很多来弥补,即使她说那是没有用的,他知道了她心里的痛,还有她离开自己的原因。
“尝试一下也好。”他依旧保持微笑。
余蝶珍突然抓过他的手臂,一口咬了下去,有多大力用多大力。郑哲希的手臂比年少时候粗了很多,她咬到的是他的肌肉,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咬他的时候还能咬到骨头,她不知道是现在比较疼还是以前比较疼,她知道自己用全力了,直到她感到有血的腥味,她才松开了嘴。
“你为什么不喊疼呢?”
手臂上的牙印很深,有几个牙印里已经渗出了血,这是她第一次把他咬到出血,她知道一定很疼,忽然很心疼,抱歉地看着郑哲希,郑哲希看见手臂上渗出血的那个地方的血溶进边缘的口水里,扩散开来,说道:“第一次你咬我的时候,我觉得很疼,但只要想到,你的心比这个更疼,我就不觉得疼了,很开心,你又把我当成最开始的那个我了。”
余蝶珍记得,她以前一不开心就去咬他的手臂,他的手臂是她的泄愤工具,但是她从来没有咬出过血。“估计要留疤了啊。”郑哲希笑着说,不敢去触碰伤口,其实牙印的地方隐隐作痛着,一下一下地像心脏跳动的节奏,但是他是愿意的,如果余蝶珍真的因为他手臂上的牙印而消去难过,他是愿意的。
余蝶珍的父母来了,他们看到郑哲希手臂上的牙印,余妈妈说道:“郑大夫,您回去休息一下吧,让我守着就好了。”郑哲希点点头,他真的很累,“我晚上再过来吧。”他刚走出门,余爸爸也跟着他出了来,叫住他。
“真是谢谢您这些天对蝶珍的照顾了。”他说道,看见那个牙印,皱起了眉。自己的女儿究竟给郑哲希添了怎样的麻烦?难不成在诊所工作被狗咬了狂犬病发作?
郑哲希笑了笑,“这有什么?蝶珍是我的初中高中好朋友,我照顾她是应该的。”
“如果郑大夫不介意,就把女儿托付给你了。”余爸爸真的希望女儿找个好人家,而不是沉浸在凌少杰死去的悲伤里面,郑哲希连夜的照顾他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的女儿有意思,况且郑哲希也是很优秀的一个人,之前除夕夜的时候他来到他们家里的时候他就已经对郑哲希充满好感,一点也不逊色于后来的凌少杰。
“唉。”郑哲希无奈,“余叔叔,这事不能您说了算,蝶珍愿不愿意才是一个问题。”
“原来郑大夫苦恼的是这个问题!”余爸爸忽然明了了,他原本还害怕郑哲希会拒绝他的请求,因为毕竟自己的女儿原本已经是凌少杰的未婚妻,差一点点就成了凌太太,差一点点就是泼出去的水了,想要收回来很难的,“我和她妈妈劝劝她,毕竟她已经不小了,再不找个人家,我想要抱孩子的愿望就……”忽然意识到自己说太多了,余爸爸停下不说话了,郑哲希看着他笑了,说道:“蝶珍是个好女孩。”我一直都想和她在一起。
余爸爸让郑哲希好好回去休息,进去病房,和余妈妈耳语几句,余妈妈面露欣喜,和余蝶珍聊的话题立即变成了“郑哲希的好”,像一个媒人一样,余蝶珍再怎么执拗也说不过妈妈,甚至是爸爸和妈妈轮番的“进攻”。
“好了啦!你们有没有想过凌少杰感受!”她是真的生气了,“你们有没有想过他的感受?他才走了多久?你们就来给郑哲希说媒!”
其实她也是能理解父母的感受的,她过不多久就三十岁了,很快就要成为别人口中的“剩女”、“老姑婆”了,自己的中学、大学同学大多数已经结婚,甚至有的人孩子已经两三岁了,看着别人都开始抱孙子,自己女儿还没有结婚,他们是自然的着急起来,自己是更不能用固执来回报父母。
她明明是很伤心的,也想过“守寡”算了。
可她不能萎靡不振让父母孤独着过下半辈子,小哲已经接回来了,就放在父母家里,但是一只小狗又不能陪他们聊天,最多只是打发时间罢了。
她该怎么办呢?她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