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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40分钟后,父亲急匆匆地从书房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提着公文包,看样子是打算出发了。
果然,刚才的那个仆人此刻已经候在门外了,与之相反的是,小姑娘却坐在喷泉旁边的凉椅上,没有一点紧迫感。
仆人见父亲走出来,微微躬身,而后提起一个沉重的木箱,朝花园外走去。
借着小姑娘嬉闹的间隙,顾悦曦特地留意了下花园旁边的牌子,方才知道此地名叫玫瑰山庄,位于哲孟雄首都甘托克城北郊,是一处皇家园林。
很快,父亲拉着小姑娘的纤细小巧的手,登上了路边一辆崭新的吉普车。
顾悦曦没有犹豫,随之钻进车厢,反正她是“隐身”的,倒也无需担心被他们发现。
车厢内除了父女二人外,还坐着三个身穿黑衣的男子,他们的袖标上印有“黑衫军”的字样,是哲孟雄帝国军队的名称。
看着他们,她百感交集,因为之前在萨迪亚村遇到的那群凶神恶煞的士兵,正是黑衫军,区区二十年,他们的兵锋直抵阿萨姆东缘,莫杰利这个暴君,果真是个战争狂魔。
很快,吉普车驶进一条宽阔的柏油路,顾悦曦有些好奇地贴近车窗,看到视线尽头的河流沿岸,出现了一排排鳞次栉比的楼宇,想必是甘托克城了。
“爸爸,怎么还没到呢?”小姑娘撅着嘴巴,话语间有些不耐烦。
父亲静静地看着她,略显无奈地笑笑,没有言语。
待到车速慢下来后,顾悦曦再次抬起头,只见道路两旁到处是集会的民众和荷枪实弹的士兵,民众的脸上没有一丝喜色,士兵同样冷冰冰的,想到即将到来的东征,人们流露出这副表情,倒不怎么感到意外了。
吉普车停在一个方形广场正中央,广场一边是气势雄伟、金碧辉煌的皇宫,一边是身形高大、栩栩如真的雕塑群;为首的雕塑是哲孟雄的民族英雄----雷布查族部落酋长蓬楚格,公元1634年-1641年,他合并蒂斯达河沿岸的十五个雷布查人部落,击败入侵的菩提亚人,终于建立了统一的国家。
见目的地已到,车上的士兵纷纷下车,父亲亦跟了上去,唯有小姑娘不为所动,只见她痴痴地看着广场周围的景色,清澈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要把周围的一切都纳入眼底的神情。
父亲当即瞧见落单的她,笑着将她抱下车,然后朝皇宫快步走去。
“爸爸,中间那个骑马的大胡子叔叔,是谁呀?”小姑娘突然停下,注视着雕塑群,不解地问道。
“他叫蓬楚格,是哲孟雄国家的缔造者,在哲孟雄人民心中,如同埃及法老拉美西斯、波斯帝王大流士、美国国父华盛顿一般伟大。”
小姑娘螓首微点,一脸认真地说道:“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当一个万民敬仰的皇帝。”
听到她的“雄心壮志”,父亲略显尴尬地笑笑,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快点跟上。
他们一行人并未走皇宫正门,而是故意绕开人群,从广场角落的一个暗门进入,仿佛是在刻意回避着什么。
父亲和那三名士兵奇怪的举动自然逃不过小姑娘明亮的眼睛,她月眉微蹙,张了张嘴,真想把肚子里的疑问一股脑地倒出来;但父亲之前的提醒和身旁不时走过的紫衣蒙面人,又迫使她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后来顾悦曦经过暗中调查,得知紫衣蒙面人其实是皇宫内的神职人员至圣人,他们隶属于至圣所,听命于大祭司,不受皇帝控制,可随意出入皇宫;另外他们皆出身“高贵”,属于哲孟雄帝国的“一等人”,故而飞扬跋扈、目中无人。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士兵终于在一处破败的庙宇前停了下来。
庙宇并不大,长宽不足百米,而且其中一部分已经坍塌了,落在地上的残砖碎瓦与不远处奢侈华丽的宫殿形成鲜明的对比,以至于让顾悦曦产生了一种错觉,误以为自己今天是来某遗址进行考古挖掘工作的。
父亲此时的表情忽而变得凝重起来,心中好似存着一两件关乎生死存亡的事情。
但它很快就被一抹镇定所取代,之后,庙宇里边走出一队至圣人,为首的人身材矮胖,手里拿着一个泛黄的卷轴。
“见过大祭司。”父亲微微躬身,低声道。
大祭司则没有言语,粗略扫视一圈后,就示意他们跟随他来。
父亲点点头,下意识地握紧小姑娘的手,正准备进入寺庙,却被两个至圣人给拦住了,他们在父亲的耳朵旁低语一番,虽然她听不清他们到底讲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父亲把小姑娘留了下来,然后进入了寺庙。
顾悦曦来不及犹豫,连忙跟了上去,因为父女两的这次分离,竟是他们之间的永别,据张姨交代,父亲在之后不久,就被人暗杀了。
如果她能确定凶手,那么此次南亚之行,算是成功了一半。
大概40分钟后,父亲急匆匆地从书房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提着公文包,看样子是打算出发了。
果然,刚才的那个仆人此刻已经候在门外了,与之相反的是,小姑娘却坐在喷泉旁边的凉椅上,没有一点紧迫感。
仆人见父亲走出来,微微躬身,而后提起一个沉重的木箱,朝花园外走去。
借着小姑娘嬉闹的间隙,顾悦曦特地留意了下花园旁边的牌子,方才知道此地名叫玫瑰山庄,位于哲孟雄首都甘托克城北郊,是一处皇家园林。
很快,父亲拉着小姑娘的纤细小巧的手,登上了路边一辆崭新的吉普车。
顾悦曦没有犹豫,随之钻进车厢,反正她是“隐身”的,倒也无需担心被他们发现。
车厢内除了父女二人外,还坐着三个身穿黑衣的男子,他们的袖标上印有“黑衫军”的字样,是哲孟雄帝国军队的名称。
看着他们,她百感交集,因为之前在萨迪亚村遇到的那群凶神恶煞的士兵,正是黑衫军,区区二十年,他们的兵锋直抵阿萨姆东缘,莫杰利这个暴君,果真是个战争狂魔。
很快,吉普车驶进一条宽阔的柏油路,顾悦曦有些好奇地贴近车窗,看到视线尽头的河流沿岸,出现了一排排鳞次栉比的楼宇,想必是甘托克城了。
“爸爸,怎么还没到呢?”小姑娘撅着嘴巴,话语间有些不耐烦。
父亲静静地看着她,略显无奈地笑笑,没有言语。
待到车速慢下来后,顾悦曦再次抬起头,只见道路两旁到处是集会的民众和荷枪实弹的士兵,民众的脸上没有一丝喜色,士兵同样冷冰冰的,想到即将到来的东征,人们流露出这副表情,倒不怎么感到意外了。
吉普车停在一个方形广场正中央,广场一边是气势雄伟、金碧辉煌的皇宫,一边是身形高大、栩栩如真的雕塑群;为首的雕塑是哲孟雄的民族英雄----雷布查族部落酋长蓬楚格,公元1634年-1641年,他合并蒂斯达河沿岸的十五个雷布查人部落,击败入侵的菩提亚人,终于建立了统一的国家。
见目的地已到,车上的士兵纷纷下车,父亲亦跟了上去,唯有小姑娘不为所动,只见她痴痴地看着广场周围的景色,清澈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副要把周围的一切都纳入眼底的神情。
父亲当即瞧见落单的她,笑着将她抱下车,然后朝皇宫快步走去。
“爸爸,中间那个骑马的大胡子叔叔,是谁呀?”小姑娘突然停下,注视着雕塑群,不解地问道。
“他叫蓬楚格,是哲孟雄国家的缔造者,在哲孟雄人民心中,如同埃及法老拉美西斯、波斯帝王大流士、美国国父华盛顿一般伟大。”
小姑娘螓首微点,一脸认真地说道:“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当一个万民敬仰的皇帝。”
听到她的“雄心壮志”,父亲略显尴尬地笑笑,轻轻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快点跟上。
他们一行人并未走皇宫正门,而是故意绕开人群,从广场角落的一个暗门进入,仿佛是在刻意回避着什么。
父亲和那三名士兵奇怪的举动自然逃不过小姑娘明亮的眼睛,她月眉微蹙,张了张嘴,真想把肚子里的疑问一股脑地倒出来;但父亲之前的提醒和身旁不时走过的紫衣蒙面人,又迫使她把已经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后来顾悦曦经过暗中调查,得知紫衣蒙面人其实是皇宫内的神职人员至圣人,他们隶属于至圣所,听命于大祭司,不受皇帝控制,可随意出入皇宫;另外他们皆出身“高贵”,属于哲孟雄帝国的“一等人”,故而飞扬跋扈、目中无人。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士兵终于在一处破败的庙宇前停了下来。
庙宇并不大,长宽不足百米,而且其中一部分已经坍塌了,落在地上的残砖碎瓦与不远处奢侈华丽的宫殿形成鲜明的对比,以至于让顾悦曦产生了一种错觉,误以为自己今天是来某遗址进行考古挖掘工作的。
父亲此时的表情忽而变得凝重起来,心中好似存着一两件关乎生死存亡的事情。
但它很快就被一抹镇定所取代,之后,庙宇里边走出一队至圣人,为首的人身材矮胖,手里拿着一个泛黄的卷轴。
“见过大祭司。”父亲微微躬身,低声道。
大祭司则没有言语,粗略扫视一圈后,就示意他们跟随他来。
父亲点点头,下意识地握紧小姑娘的手,正准备进入寺庙,却被两个至圣人给拦住了,他们在父亲的耳朵旁低语一番,虽然她听不清他们到底讲了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父亲把小姑娘留了下来,然后进入了寺庙。
顾悦曦来不及犹豫,连忙跟了上去,因为父女两的这次分离,竟是他们之间的永别,据张姨交代,父亲在之后不久,就被人暗杀了。
如果她能确定凶手,那么此次南亚之行,算是成功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