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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的时候,总难免让人深感惆怅。这天傍晚的夕阳,像血一样浓,像火一样烈,它将喧嚣了一整天的马头城,染成了憔悴的昏红色;使每一个行走在路上的人,感到忧伤、愁闷。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身材高挑,面色苍白,头发花白的老人;他穿着一领鱼白色长衫,里面裹着一件薄薄的夹袄。骑在一匹因劳累过度,而略显疲倦的黑白相间的花马;他用右手笼着马缰,左手不知什么缘故,竟用一个黑色的布兜套在手腕上。套袋的绳子,在左小臂上缠绕了好几圈,而黑色布兜的底端,沿途滴答着一点一点,将要凝固的血滴。
就在他走进城门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卖菜而归,空跳着一担箩筐的老人。迎面交往的那一瞬间,挑担的老人不经意抬头,看了马上的老人一眼;顿时,被他那苍白的面色暗暗地吓了一跳。直到骑马的老人远去,这个挑着一对空担的老人,还在驻足回望——因为,他不但发现马背上的老人面色苍白,还看见从他绑在手臂上黑色的布兜里,滴下的一路血滴。
血已凝固,也立即被地上的尘埃吸干,一阵晚风吹来,干涸的尘土里,已经找不到血迹了!夜幕降临,那个骑在马背上,面色苍白的老人终于,来到了马头城枪王刘军山的庄门外。
见来人靠近庄门,守门的俩个庄客,腰带钢刀,气势昂昂地走了过去,“老人家,你找谁?”
“我找刘军山!”
“你叫什么名字?”庄客又问。
“何汉中。”
“那你稍等一下,我去通报一声!”
而这时,马头城里,枪王刘军山的会客大厅里,正有三个人。坐在茶几正面——主人席位上的是个长脸汉子,他的面上就像橘子皮似的毛孔粗大;长长的鼻子,和他这张长脸很对称。只是,他那眯缝细小的眼睛,却显得有些不太相适应;就像马脸上,长了一对正在沉睡的猫眼。他的胡须在颌下单单留了一撮,好像是要刻意作为一个男人的象征而存在。
不过除此之外,一切都显得光彩照人。他的身上裹着一领褐色段子棉袍,脚下的熟牛皮靴子,光滑铮亮,给他这么一个身材魁梧的人,增长了很大的气势;他正一面与面前俩个客人交谈着,一面习惯性地抖动着双腿,使脚上穿着熟牛皮的靴子,像一个摇头晃脑的巫婆,正在念经下咒。
他就是这座庄园的主人,人称枪王,名叫刘军山。坐在他右手边的蓝袍阔脸的汉子,正是他前天从丐帮的大牢里救出来的好朋友——拳王秦巨博。今天的拳王秦巨博,那种神情,一改往日盛气凌人的派头,看上去并不会比一头落水狗更好看多少。
他那笔挺的鼻梁上,还有乌蓝色的清淤,那是他被关押在丐帮大牢里,拜丐帮那些专门行刑的人的所赐;不仅如此,在他阔面短须的圆脸上,也同样可以找出几处这样的伤淤。他的神情看上去,几乎比驴踢了的人还要显得憔悴,那样子让人见了感到可怜。
他瘦了,穿在身上的蓝色衣袍,看上去略显宽泛;尤其是当他坐在椅子上,腹部原本翩翩的肚腹不见了,剩下一片皱褶的布料,使人看上去显得畏畏缩缩。他现在虽然在与刘军山有说没有笑地交谈着,但是,他心里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以刘军山这样自私自利的人,他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去丐帮大牢把自己营救出来?
而刚才,刘军山在端起茶杯的时候,就说了这样一句话:“老弟,不救你出来,我怎能安心呢!咱们兄弟俩可是同命运共呼吸的人哩!”
之后,他在心里琢磨刚才刘军山的这句话:“没错,现在江湖上被南剑搞得风雨飘摇,我不出来,你就成了他首当其冲的敌人了。我一出来,你现在是不是想让我去对付他呢?如果你真是这样的打算,那我可以告诉你,你的如意算盘打得让人讨厌!”
但嘴上他又是这样回答刘军山的话的:“大哥说得好,兄弟这次出... -->>
夕阳西下的时候,总难免让人深感惆怅。这天傍晚的夕阳,像血一样浓,像火一样烈,它将喧嚣了一整天的马头城,染成了憔悴的昏红色;使每一个行走在路上的人,感到忧伤、愁闷。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身材高挑,面色苍白,头发花白的老人;他穿着一领鱼白色长衫,里面裹着一件薄薄的夹袄。骑在一匹因劳累过度,而略显疲倦的黑白相间的花马;他用右手笼着马缰,左手不知什么缘故,竟用一个黑色的布兜套在手腕上。套袋的绳子,在左小臂上缠绕了好几圈,而黑色布兜的底端,沿途滴答着一点一点,将要凝固的血滴。
就在他走进城门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卖菜而归,空跳着一担箩筐的老人。迎面交往的那一瞬间,挑担的老人不经意抬头,看了马上的老人一眼;顿时,被他那苍白的面色暗暗地吓了一跳。直到骑马的老人远去,这个挑着一对空担的老人,还在驻足回望——因为,他不但发现马背上的老人面色苍白,还看见从他绑在手臂上黑色的布兜里,滴下的一路血滴。
血已凝固,也立即被地上的尘埃吸干,一阵晚风吹来,干涸的尘土里,已经找不到血迹了!夜幕降临,那个骑在马背上,面色苍白的老人终于,来到了马头城枪王刘军山的庄门外。
见来人靠近庄门,守门的俩个庄客,腰带钢刀,气势昂昂地走了过去,“老人家,你找谁?”
“我找刘军山!”
“你叫什么名字?”庄客又问。
“何汉中。”
“那你稍等一下,我去通报一声!”
而这时,马头城里,枪王刘军山的会客大厅里,正有三个人。坐在茶几正面——主人席位上的是个长脸汉子,他的面上就像橘子皮似的毛孔粗大;长长的鼻子,和他这张长脸很对称。只是,他那眯缝细小的眼睛,却显得有些不太相适应;就像马脸上,长了一对正在沉睡的猫眼。他的胡须在颌下单单留了一撮,好像是要刻意作为一个男人的象征而存在。
不过除此之外,一切都显得光彩照人。他的身上裹着一领褐色段子棉袍,脚下的熟牛皮靴子,光滑铮亮,给他这么一个身材魁梧的人,增长了很大的气势;他正一面与面前俩个客人交谈着,一面习惯性地抖动着双腿,使脚上穿着熟牛皮的靴子,像一个摇头晃脑的巫婆,正在念经下咒。
他就是这座庄园的主人,人称枪王,名叫刘军山。坐在他右手边的蓝袍阔脸的汉子,正是他前天从丐帮的大牢里救出来的好朋友——拳王秦巨博。今天的拳王秦巨博,那种神情,一改往日盛气凌人的派头,看上去并不会比一头落水狗更好看多少。
他那笔挺的鼻梁上,还有乌蓝色的清淤,那是他被关押在丐帮大牢里,拜丐帮那些专门行刑的人的所赐;不仅如此,在他阔面短须的圆脸上,也同样可以找出几处这样的伤淤。他的神情看上去,几乎比驴踢了的人还要显得憔悴,那样子让人见了感到可怜。
他瘦了,穿在身上的蓝色衣袍,看上去略显宽泛;尤其是当他坐在椅子上,腹部原本翩翩的肚腹不见了,剩下一片皱褶的布料,使人看上去显得畏畏缩缩。他现在虽然在与刘军山有说没有笑地交谈着,但是,他心里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以刘军山这样自私自利的人,他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去丐帮大牢把自己营救出来?
而刚才,刘军山在端起茶杯的时候,就说了这样一句话:“老弟,不救你出来,我怎能安心呢!咱们兄弟俩可是同命运共呼吸的人哩!”
之后,他在心里琢磨刚才刘军山的这句话:“没错,现在江湖上被南剑搞得风雨飘摇,我不出来,你就成了他首当其冲的敌人了。我一出来,你现在是不是想让我去对付他呢?如果你真是这样的打算,那我可以告诉你,你的如意算盘打得让人讨厌!”
但嘴上他又是这样回答刘军山的话的:“大哥说得好,兄弟这次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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