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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莫的出现坏了好心情,但洛柠跟沈昼回家的时候都没有再提起沈莫,这种浪漫的节日要开开心心的过,因为求婚成功的甜蜜,两人的心情很快又变得甜蜜。
别墅的佣人放假了,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人,打开的窗户透进了清亮的月辉,洛柠眼眸中星光点点,蓬松的头发丝都映上了点温柔的光芒,空气中飘进了玫瑰的悠悠清香。
洛柠呼呼垂着气,眼神迷离,眼角沾染着水色,脖颈耳朵一片粉润,他抱着面前男人的脖颈,呼吸有些急促。
沈昼掐着他的腰肢,强势地将他抵在窗台上,薄唇夺走了洛柠的呼吸,姿势隐隐可见其炙热的占有欲,亲密相贴,丝毫缝隙都没有。
唇瓣辗转,口中是喜爱的甜蜜,沈昼脸庞侧开,薄唇落到了洛柠敏感的耳垂边,轻轻一咬,轻柔碾磨。
洛柠浑身一个激灵,战栗感在身上蔓延开来,他咬咬唇,太刺激了有点受不住,眼角都眨出了泪花来,这并没有让沈昼怜惜,沈昼的眼眸更暗了,他的指腹在洛柠眼尾摩擦,洛柠这番情态只会让他觉得更可爱。
在洛柠伸拳头捶他时,他终于放开洛柠,扫到床上那件衬衫,他嗓音低哑道:“宝宝,穿一穿这个好不好?”
洛柠娇气地瞪他一眼,他哪能不知道沈昼的性格,冷淡之下埋着的就是座活火山,他换上了衬衫,男人就更疯狂了。
他摇摇头,不想要穿。
沈昼咬着他的唇,温柔地道:“宝宝,穿上好不好,我想看看。”
“乖!”
洛柠脸庞发热,想到今天的特殊,在沈昼的纠缠之下,他犹豫了会还是答应了,围裙他都穿了,难道还怕衬衫吗?
衬衫直到大腿根,衬得洛柠身形更加纤瘦,两条腿又长又细,白得有些晃眼。
沈昼在洛柠锁骨处留下痕迹,“宝宝穿着果然好看。”
“沈昼,你别总是咬我呀!”洛柠炸毛地抱怨。
沈昼忽然想起了什么,捧着洛柠的脸,专注地看着洛柠,声音带着暧昧和笑意,“不对,你该叫我老公了,老婆。”
洛柠都已经答应他求婚了,那就是他老婆了。
洛柠愣了一下,又羞赧地摇头,含糊不清道:“不,不行,你得寸进尺。”
沈昼轻笑一声,并没有放弃,蓦地将洛柠抱的更紧了些,吻的愈来愈重,“叫老公行不行?”
洛柠的脑中成了一团浆糊,理智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在难以忍受时,无意识地叫,“老,老公。”
声音甜甜的,像小猫儿一般软软糯糯。
如一片羽毛扫过沈昼的心尖,带起一阵酥麻,他眼中情绪渐浓。
于是,洛柠被迫叫了一晚上的老公,他觉得难为情,一大早就捡起枕头狠狠向沈昼丢去,哼!狗男人就适合睡书房,他可委屈了。
沈昼乖乖地受着,哄可爱的脑婆开心,不过睡书房那绝对不可以的。
……
收获了脑婆之后,沈昼公司的重要事务也解决了,个人终端两年前就成立了科研所专门研究,如今已经试验成功,市场分析报告也提交了上来,只等着生产出来。
空闲的时间,沈昼想起了沈莫,对方蹦哒得太碍眼了。
想了想,沈莫性格高傲自负,自以为能力出众,天赋过人,当上总裁后就大展拳脚,一心想要证明自己的实力。
在沈昼离开沈氏之后,沈莫也接下了沈昼谈成的那些项目,在沈莫看来,沈昼虽然是眼中钉肉中刺,但沈昼在商场上的手段和眼见不容小觑,那些项目也一定具备价值,他一登上位置就想要开展项目计划,做出一番成绩来。
而时间算起来,这正是沈莫春风得意的巅峰时刻,但过不久,埋下的陷阱就会将沈莫套牢。
沈莫的出现坏了好心情,但洛柠跟沈昼回家的时候都没有再提起沈莫,这种浪漫的节日要开开心心的过,因为求婚成功的甜蜜,两人的心情很快又变得甜蜜。
别墅的佣人放假了,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人,打开的窗户透进了清亮的月辉,洛柠眼眸中星光点点,蓬松的头发丝都映上了点温柔的光芒,空气中飘进了玫瑰的悠悠清香。
洛柠呼呼垂着气,眼神迷离,眼角沾染着水色,脖颈耳朵一片粉润,他抱着面前男人的脖颈,呼吸有些急促。
沈昼掐着他的腰肢,强势地将他抵在窗台上,薄唇夺走了洛柠的呼吸,姿势隐隐可见其炙热的占有欲,亲密相贴,丝毫缝隙都没有。
唇瓣辗转,口中是喜爱的甜蜜,沈昼脸庞侧开,薄唇落到了洛柠敏感的耳垂边,轻轻一咬,轻柔碾磨。
洛柠浑身一个激灵,战栗感在身上蔓延开来,他咬咬唇,太刺激了有点受不住,眼角都眨出了泪花来,这并没有让沈昼怜惜,沈昼的眼眸更暗了,他的指腹在洛柠眼尾摩擦,洛柠这番情态只会让他觉得更可爱。
在洛柠伸拳头捶他时,他终于放开洛柠,扫到床上那件衬衫,他嗓音低哑道:“宝宝,穿一穿这个好不好?”
洛柠娇气地瞪他一眼,他哪能不知道沈昼的性格,冷淡之下埋着的就是座活火山,他换上了衬衫,男人就更疯狂了。
他摇摇头,不想要穿。
沈昼咬着他的唇,温柔地道:“宝宝,穿上好不好,我想看看。”
“乖!”
洛柠脸庞发热,想到今天的特殊,在沈昼的纠缠之下,他犹豫了会还是答应了,围裙他都穿了,难道还怕衬衫吗?
衬衫直到大腿根,衬得洛柠身形更加纤瘦,两条腿又长又细,白得有些晃眼。
沈昼在洛柠锁骨处留下痕迹,“宝宝穿着果然好看。”
“沈昼,你别总是咬我呀!”洛柠炸毛地抱怨。
沈昼忽然想起了什么,捧着洛柠的脸,专注地看着洛柠,声音带着暧昧和笑意,“不对,你该叫我老公了,老婆。”
洛柠都已经答应他求婚了,那就是他老婆了。
洛柠愣了一下,又羞赧地摇头,含糊不清道:“不,不行,你得寸进尺。”
沈昼轻笑一声,并没有放弃,蓦地将洛柠抱的更紧了些,吻的愈来愈重,“叫老公行不行?”
洛柠的脑中成了一团浆糊,理智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在难以忍受时,无意识地叫,“老,老公。”
声音甜甜的,像小猫儿一般软软糯糯。
如一片羽毛扫过沈昼的心尖,带起一阵酥麻,他眼中情绪渐浓。
于是,洛柠被迫叫了一晚上的老公,他觉得难为情,一大早就捡起枕头狠狠向沈昼丢去,哼!狗男人就适合睡书房,他可委屈了。
沈昼乖乖地受着,哄可爱的脑婆开心,不过睡书房那绝对不可以的。
……
收获了脑婆之后,沈昼公司的重要事务也解决了,个人终端两年前就成立了科研所专门研究,如今已经试验成功,市场分析报告也提交了上来,只等着生产出来。
空闲的时间,沈昼想起了沈莫,对方蹦哒得太碍眼了。
想了想,沈莫性格高傲自负,自以为能力出众,天赋过人,当上总裁后就大展拳脚,一心想要证明自己的实力。
在沈昼离开沈氏之后,沈莫也接下了沈昼谈成的那些项目,在沈莫看来,沈昼虽然是眼中钉肉中刺,但沈昼在商场上的手段和眼见不容小觑,那些项目也一定具备价值,他一登上位置就想要开展项目计划,做出一番成绩来。
而时间算起来,这正是沈莫春风得意的巅峰时刻,但过不久,埋下的陷阱就会将沈莫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