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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过了人生的四分之一了吧,现在就发现自己就一狂人。如何这么说呢?待我接着往下说!
狂人怎么来的呢?来自我的很多方面,吃、穿、住、行、玩都可以看出来。不过,以前是不觉得自己狂的,那种狂是在最近发觉和大家总结出来的。那我就慢慢解释我的狂吧!
首先来说说我在吃方面的狂吧。
当然,我家里并不富裕,在邻居中只是一个稍微好一些的小康而已。所以我没有钱,吃不好,穿也穿不好,吃不是我的学问,我的目标:能吃饱就ok!所以我不挑食不厌食,有机会吃的话我就发挥我的“吃得”本领。经过大学一年多的火锅和自助还有砂锅的洗礼,我吃的本领是更上一层楼。每次聚餐或者是别人的请客,我都不会辜负大家,一定吃到规定的钱以外,必定把他们的额外份额特吃掉。所以我是全班以及邻班还有和我一起吃过饭的人公认的“吃得多”雅称:吃霸!不过,每次吃了之后我最难忍受的就是要拉肚子,至少两盘,至今回忆里最多的一次是拉了四次,真的虚脱之极。当然,我能吃时狂的一面,另外我也有低调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是偶最拮据的时刻。每次我都会把爸爸规定的钱预先用完,所以每到下次打钱来的前几天我都会饿着肚子,吃的是以前吃得时候的四五分之一,故而寝室的仔仔说我是怪人,吃得一点不匀称。(当然我怪不仅只在这一方面)
其次,让我说说我在穿上的狂吧。
上文说了,我不富裕,当然就没有钱。衣服一般水平,好的当然都是翻版,要么就是处理价,或者就是地摊上的多少钱几件的那种。不过钱虽然少,不过买的衣服裤子几乎都很花哨,有人说那就不是我穿的。虽然衣服不是名牌也不是好货,不过在我的穿着上,就看着特有型(当然欣赏水平不同,有人自然想到了宝气)。说实话,我就喜欢有个性,因此不咋喜欢走大众之路,喜欢来一些独特的。当然我的长相不独特,身高也不是唯一的,体重更不是我才有126的啦,所以只有在穿着上改变了。这就会让人想到了我喜欢表现,或者说在乎外在形象了,当然我不否认的哈。常言那个道:人要脸来,树要皮呀!树都要皮皮,我又怎么不要自己的外表呢?所以我善于打扮在情理之中。短袖外面套着无袖的运动服或者长袖内衣外面短袖或者无袖或者马甲等等都是我的爱好,另外拖鞋也是我的最爱。穿着奇特会惹来很多眼神,不过很多时候都是不屑或者是鄙视以及酣笑的也,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我不仅看见了眼屎,更看见了窃笑我穿着不豪华当然也非非主流,只是很晓剑(就是我)而已!
再者,谈谈我在住和行上的狂吧。
高楼大厦住不起,平平淡淡却着急。天意如此来安排,只好认命遂天意!谁都羡慕身来就在豪华的别墅里,有佣人服务,一切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吧(当然也有例外),所以我也就跟着这个潮流幻想去了。梦寐以求的那些高楼大厦虽然只是奢侈的想象,不过有理想的总比没有理想的强啊,至少我想过。偶瞌睡时很丰富的,啥时都可以睡觉啥时都可以不用睡觉。上课我可以睡觉,干活我也可以睡觉,看书可以,上网也可以,吃饭上厕所都可以睡觉只要我想睡觉的时候谁都无法阻挡。可能是我的好习惯所致吧,由于本人不爱说话,每当熄灯就会不知不觉的睡着,所以一直以来不怎么失眠,有的话都是自己想着什么别的,要不然我才不会轻易失眠。我的至理名言:和失眠说再见拜拜吧,让无眠一个人睡觉去!当然我也可以有连续几天都不睡觉的遭遇,不过那个几天就只有两天之多而已,是什么时候是干啥子就不说了。我有很强的耐力,长袍是我天性,是遗传而来的,所以每次学校有长袍的时候我都会参加,哪怕名次实在不堪入目,不过偶觉得重在参与。因为以前在黑夜里奔跑,不知道有跟踪者,结果就被可恶的疯狗给啃噬了,吃了我左小腿上的一点肉,至今还有印迹,那缺少的肉肉都还没有长出来。现在看着这个伤疤就是疼痛,因为我就这样子一直对狗刮目相看了,都不敢轻易接近了,对之有了高度的恐惧感,而且现在我超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狂犬病毒,不然怎么会那么狂呢?
最后,说说我在玩上的狂吧。
这是我最狂的地方,也是我认为最自恋的一点。虽然我的玩法不新鲜,就那么几样,不过我却因之而快乐。爱篮球简直痴迷,还因为这个原因耽误学习被老师‘停赛’。害的我真的就乖乖的‘停赛’一个月,结果等我再次拿着篮球的时候就管不了了,疯狂的打了一次,可想而知一个爱好运动的孩子在经过一个月的不运动后会杂样子:抽筋,筋疲力竭真是累煞我也!虽然本人的弹跳不及黑洲人的三分之一,玩球的技术也没有街球王的十分之一,但是我相信我的姿势还是有某些nba球星的两分之一的。如果上天再给我20厘米的高度的话,我就会和樱木花道般的胡乱抢板,随便乱灌!因为我就感觉我就和那个自高自大,总爱自满却又随时深刻反思的樱木君很像,虽然天才成分不及他的五分之一,但是我还是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当然这不仅表现在篮球上,还有书法和文学上。我喜欢写着自己喜欢的字体,慢慢修改之,直到自己满意为止,然后以后就在头脑里依着这个模样写它。我也喜欢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像诗歌,也像散文,结果却是四不像,不过我还是喜欢写,因为写出来会很舒服。每次写完后心里自然的升起一种自豪感,另外就是当自己的灵感释放后那种宽慰别人是无法体会的,只有经历了才可以了解。打篮球我会忘记吃饭,写东西我会不知疲倦,练习字体我会不在乎是上课还是下课或者是在该写还是不该写的地方我的爱好就是只要我喜欢就随便来,那就是我的个性,玩的时候只有我自己
狂乎?的确!有多么的狂呢?很狂!哦,那就是我,现在的我。或许不久后的我会更狂更很狂的,不是么?因为我们都会进步!
算是过了人生的四分之一了吧,现在就发现自己就一狂人。如何这么说呢?待我接着往下说!
狂人怎么来的呢?来自我的很多方面,吃、穿、住、行、玩都可以看出来。不过,以前是不觉得自己狂的,那种狂是在最近发觉和大家总结出来的。那我就慢慢解释我的狂吧!
首先来说说我在吃方面的狂吧。
当然,我家里并不富裕,在邻居中只是一个稍微好一些的小康而已。所以我没有钱,吃不好,穿也穿不好,吃不是我的学问,我的目标:能吃饱就ok!所以我不挑食不厌食,有机会吃的话我就发挥我的“吃得”本领。经过大学一年多的火锅和自助还有砂锅的洗礼,我吃的本领是更上一层楼。每次聚餐或者是别人的请客,我都不会辜负大家,一定吃到规定的钱以外,必定把他们的额外份额特吃掉。所以我是全班以及邻班还有和我一起吃过饭的人公认的“吃得多”雅称:吃霸!不过,每次吃了之后我最难忍受的就是要拉肚子,至少两盘,至今回忆里最多的一次是拉了四次,真的虚脱之极。当然,我能吃时狂的一面,另外我也有低调的时候,那个时候就是偶最拮据的时刻。每次我都会把爸爸规定的钱预先用完,所以每到下次打钱来的前几天我都会饿着肚子,吃的是以前吃得时候的四五分之一,故而寝室的仔仔说我是怪人,吃得一点不匀称。(当然我怪不仅只在这一方面)
其次,让我说说我在穿上的狂吧。
上文说了,我不富裕,当然就没有钱。衣服一般水平,好的当然都是翻版,要么就是处理价,或者就是地摊上的多少钱几件的那种。不过钱虽然少,不过买的衣服裤子几乎都很花哨,有人说那就不是我穿的。虽然衣服不是名牌也不是好货,不过在我的穿着上,就看着特有型(当然欣赏水平不同,有人自然想到了宝气)。说实话,我就喜欢有个性,因此不咋喜欢走大众之路,喜欢来一些独特的。当然我的长相不独特,身高也不是唯一的,体重更不是我才有126的啦,所以只有在穿着上改变了。这就会让人想到了我喜欢表现,或者说在乎外在形象了,当然我不否认的哈。常言那个道:人要脸来,树要皮呀!树都要皮皮,我又怎么不要自己的外表呢?所以我善于打扮在情理之中。短袖外面套着无袖的运动服或者长袖内衣外面短袖或者无袖或者马甲等等都是我的爱好,另外拖鞋也是我的最爱。穿着奇特会惹来很多眼神,不过很多时候都是不屑或者是鄙视以及酣笑的也,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我不仅看见了眼屎,更看见了窃笑我穿着不豪华当然也非非主流,只是很晓剑(就是我)而已!
再者,谈谈我在住和行上的狂吧。
高楼大厦住不起,平平淡淡却着急。天意如此来安排,只好认命遂天意!谁都羡慕身来就在豪华的别墅里,有佣人服务,一切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吧(当然也有例外),所以我也就跟着这个潮流幻想去了。梦寐以求的那些高楼大厦虽然只是奢侈的想象,不过有理想的总比没有理想的强啊,至少我想过。偶瞌睡时很丰富的,啥时都可以睡觉啥时都可以不用睡觉。上课我可以睡觉,干活我也可以睡觉,看书可以,上网也可以,吃饭上厕所都可以睡觉只要我想睡觉的时候谁都无法阻挡。可能是我的好习惯所致吧,由于本人不爱说话,每当熄灯就会不知不觉的睡着,所以一直以来不怎么失眠,有的话都是自己想着什么别的,要不然我才不会轻易失眠。我的至理名言:和失眠说再见拜拜吧,让无眠一个人睡觉去!当然我也可以有连续几天都不睡觉的遭遇,不过那个几天就只有两天之多而已,是什么时候是干啥子就不说了。我有很强的耐力,长袍是我天性,是遗传而来的,所以每次学校有长袍的时候我都会参加,哪怕名次实在不堪入目,不过偶觉得重在参与。因为以前在黑夜里奔跑,不知道有跟踪者,结果就被可恶的疯狗给啃噬了,吃了我左小腿上的一点肉,至今还有印迹,那缺少的肉肉都还没有长出来。现在看着这个伤疤就是疼痛,因为我就这样子一直对狗刮目相看了,都不敢轻易接近了,对之有了高度的恐惧感,而且现在我超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狂犬病毒,不然怎么会那么狂呢?
最后,说说我在玩上的狂吧。
这是我最狂的地方,也是我认为最自恋的一点。虽然我的玩法不新鲜,就那么几样,不过我却因之而快乐。爱篮球简直痴迷,还因为这个原因耽误学习被老师‘停赛’。害的我真的就乖乖的‘停赛’一个月,结果等我再次拿着篮球的时候就管不了了,疯狂的打了一次,可想而知一个爱好运动的孩子在经过一个月的不运动后会杂样子:抽筋,筋疲力竭真是累煞我也!虽然本人的弹跳不及黑洲人的三分之一,玩球的技术也没有街球王的十分之一,但是我相信我的姿势还是有某些nba球星的两分之一的。如果上天再给我20厘米的高度的话,我就会和樱木花道般的胡乱抢板,随便乱灌!因为我就感觉我就和那个自高自大,总爱自满却又随时深刻反思的樱木君很像,虽然天才成分不及他的五分之一,但是我还是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当然这不仅表现在篮球上,还有书法和文学上。我喜欢写着自己喜欢的字体,慢慢修改之,直到自己满意为止,然后以后就在头脑里依着这个模样写它。我也喜欢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像诗歌,也像散文,结果却是四不像,不过我还是喜欢写,因为写出来会很舒服。每次写完后心里自然的升起一种自豪感,另外就是当自己的灵感释放后那种宽慰别人是无法体会的,只有经历了才可以了解。打篮球我会忘记吃饭,写东西我会不知疲倦,练习字体我会不在乎是上课还是下课或者是在该写还是不该写的地方我的爱好就是只要我喜欢就随便来,那就是我的个性,玩的时候只有我自己
狂乎?的确!有多么的狂呢?很狂!哦,那就是我,现在的我。或许不久后的我会更狂更很狂的,不是么?因为我们都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