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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在时间和精力上,还是所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以及庞大的工作量,还有现实操作上的难度等等方面,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所以当时叶向阳和沈清的选择,只是处理了一些情形恶劣且比较主要的。
通过这些,当时也确实起到了一些杀鸡儆猴的效果。
但那两次事件的影响淡去,到了这一次,很多人似乎忘了这些前车之鉴,又是一大片人铺天盖地地冒了出来。
总有人不把别人的教训放在心上,受害者维权难,也成了他们肆无忌惮的依仗和底气。
“怎么样,要不要跟他们斗斗?”
在沈清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叶向阳陷入了思考。
和之前两次一样,这次事件中,牵扯最广的无疑是诽谤造谣和谩骂侮辱。
对于诽谤罪,叶向阳早已不陌生。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网络诽谤犯罪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无中生有”的“造谣”型诽谤,指捏造诽谤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二是“添油加醋”的“改谣”型诽谤,指篡改原始信息为诽谤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三是“以讹传讹”的“传谣”型诽谤,指明知是虚假的诽谤信息,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对于第一种和第二种行为人捏造、篡改信息而散布的,行为人都属于诽谤信息的制造者,是信息传播流中的源头,行为人在主客观方面都应当是明知信息是虚假的,并且实施了捏造或篡改并散布的行为。
这两种的行为,在搜集证据和追责方面,难度其实是相对较低的。
而叶向阳和沈清起诉的那些人,主要也是这两种。
至于第三种“以谣传谣”的“传谣”型诽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要以明知为前提,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上发布、转发的,即便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不构成诽谤罪。
这比诽谤信息捏造、篡改者的要求更加严格,避免不当扩大打击面,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也体现了对恶意传播者与对不明真相传播者的区别对待。
然而。
网络上大部分造谣的,大部分都是以“以讹传讹”的“传谣”型为主。
如何判断对方是否具有以讹传讹的明知,需要结合行为人的学历、认知、经历、动机、情节等因素综合判断,这对于搜集证据和定性,又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和难度。
网络上那么多涉嫌传谣的网友,光凭叶向阳和沈清两个人,根本没办法一一去搜集材料和甄别。
更别说一一对他们的侵权行为进行追责了。
没有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根本就难以支撑。
可想而知,大部分普通人遇上这些,到底有多难了。
“小弟弟,有没有兴趣跟姐姐一起整治一下网络上的风气?如果你答应的话,这次我还继续给你打白工,任劳任怨,且分文不取哦!”
看叶向阳还在思考,沈清忽然说道。
“就我们两个?”
如果能整治一下网络上不良的风气,叶向阳当然不介意这样做,但问题是他们做得到吗?
“也不全是,你可以发动你那些支持你的网友帮忙,我可以联系一些在校的法学生来一起搜集资料,最终再交给我把关核实。”
沈清就算再自信,也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听到沈清这么说,叶向阳明白了她的打算。
这样的话,也不是不行。
正当叶向阳准备同意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两人停下了交谈。
“姐?”
就在沈清去开门的时候,叶向阳看到了跟在律所老板一起进来的叶柔和余静。
听到叶向阳的声音,视线已然落在叶柔身上的沈清,目光微闪。
“沈律师,我们又见面了。”
看了眼叶向阳,叶柔的目光转向了沈清,脸上露出了笑容,主动伸出手。
“叶总,你好!”
闻言,沈清微微一笑,伸手和叶柔握了握。
“叶总,沈律师,你们认识?”
看她们并不陌生的样子,正准备帮她们介绍的褚典愣了。
“褚总,我和沈律师是江大的校友,还是同一级的学生,虽然没正式成为朋友,但神交已久。”说这句话的时候,叶柔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一旁的叶向阳。
面对叶柔的这个小动作,叶向阳大概猜到她在想什么,有点尴尬。
而沈清听到叶柔给出的解释,则是点头微笑。
虽然之前和叶柔几乎没什么交集,但叶柔作为叶向阳的亲姐,这个情况,沈清肯定是已经掌握了的。
至于叶柔说她们以前不认识,也并没有撒谎。
因为早在大一的时候,叶柔就和江明彦谈恋爱在一起了,早早结婚后,更是忙着生孩子和创业的事情,在学校的时间并不多。
至于沈清,平时除了上课,大部分时间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辩论社,就更没有什么机会遇到叶柔了。
即便有,也只是远远见过几次。
“这位就是叶总的弟弟吧?”
很快,褚典便把目光落在了叶向阳的身上,笑着说道:“刚才和叶总谈完事情,知道叶记者在沈律师这边,我就带叶总过来了,没有打搅你们吧?”
“储总,你认识我?”
叶向阳愣了愣,他记得自己跟青源律所这位幕后老板,貌似并没有接触过。
“当然,我还是叶记者你的粉丝呢!你的视频我都有看,而且你跟沈律师……嗯,的确郎才女貌……”
褚典的突然拐弯,让叶向阳有点傻眼。
而脸色有些不自然的沈清则想到了律所里关于她和叶向阳的一些传言。
“储总,说正事吧!”
看到沈清“不好意思”了,叶柔帮着打了个圆场。
“好!”
褚典点了点头,也恢复了正经的模样,对着沈清说道:“沈律师,这次叶总过来……”
不出意外。
叶柔这次过来的目的,基本是和叶向阳一样,不过当沈清听褚典说完之后,整个人都有点傻眼了。
“褚总,你没开玩笑吧?”
“没错,受叶总的委托,接下来这一段时间,我们律所的所有律师,只要能抽得出时间的,全员上阵,全都为你服务。”
“???”
尽管亲耳听到褚典确认,但沈清还是有点懵。
为了告网上那些人,叶柔把他们律所给全包了?
关键是。
对方还指定了让自己做代理律师,而整个律所都是给她打下手的。
这不是做梦吧?
哪怕沈清的性子再淡然,面对此时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事情,也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这……
见沈清看了过来,叶柔笑着解释道:“除了你们律所,接下来这段时间,永泽和天翰两家律所的人员,也会全力提供协助,帮忙搜集证据,沈律师,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受我们的委托,成为出庭代理人,全权负责这次集体诉讼的案子?”
在来这里之前,叶柔已经先后去了一趟同为江城三大律所的天翰和永泽,并且花了大价钱,和他们达成合作。
青源律所,是最后一站。
而叶柔选定这次案子负责人的人员,不是别人,就是沈清。
“当然愿意!”
冷静下来的沈清,认真地问道:“我想问问,叶总你这次的要求是什么?”
“不论是涉嫌犯罪了,还是仅仅涉及侵权,只要参与到了这次的事情,做了伤害我们和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就统统把他们请上法院的被告席,我希望没有例外!”
论在时间和精力上,还是所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以及庞大的工作量,还有现实操作上的难度等等方面,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所以当时叶向阳和沈清的选择,只是处理了一些情形恶劣且比较主要的。
通过这些,当时也确实起到了一些杀鸡儆猴的效果。
但那两次事件的影响淡去,到了这一次,很多人似乎忘了这些前车之鉴,又是一大片人铺天盖地地冒了出来。
总有人不把别人的教训放在心上,受害者维权难,也成了他们肆无忌惮的依仗和底气。
“怎么样,要不要跟他们斗斗?”
在沈清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叶向阳陷入了思考。
和之前两次一样,这次事件中,牵扯最广的无疑是诽谤造谣和谩骂侮辱。
对于诽谤罪,叶向阳早已不陌生。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网络诽谤犯罪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无中生有”的“造谣”型诽谤,指捏造诽谤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二是“添油加醋”的“改谣”型诽谤,指篡改原始信息为诽谤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三是“以讹传讹”的“传谣”型诽谤,指明知是虚假的诽谤信息,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对于第一种和第二种行为人捏造、篡改信息而散布的,行为人都属于诽谤信息的制造者,是信息传播流中的源头,行为人在主客观方面都应当是明知信息是虚假的,并且实施了捏造或篡改并散布的行为。
这两种的行为,在搜集证据和追责方面,难度其实是相对较低的。
而叶向阳和沈清起诉的那些人,主要也是这两种。
至于第三种“以谣传谣”的“传谣”型诽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要以明知为前提,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而在网上发布、转发的,即便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不构成诽谤罪。
这比诽谤信息捏造、篡改者的要求更加严格,避免不当扩大打击面,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也体现了对恶意传播者与对不明真相传播者的区别对待。
然而。
网络上大部分造谣的,大部分都是以“以讹传讹”的“传谣”型为主。
如何判断对方是否具有以讹传讹的明知,需要结合行为人的学历、认知、经历、动机、情节等因素综合判断,这对于搜集证据和定性,又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和难度。
网络上那么多涉嫌传谣的网友,光凭叶向阳和沈清两个人,根本没办法一一去搜集材料和甄别。
更别说一一对他们的侵权行为进行追责了。
没有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根本就难以支撑。
可想而知,大部分普通人遇上这些,到底有多难了。
“小弟弟,有没有兴趣跟姐姐一起整治一下网络上的风气?如果你答应的话,这次我还继续给你打白工,任劳任怨,且分文不取哦!”
看叶向阳还在思考,沈清忽然说道。
“就我们两个?”
如果能整治一下网络上不良的风气,叶向阳当然不介意这样做,但问题是他们做得到吗?
“也不全是,你可以发动你那些支持你的网友帮忙,我可以联系一些在校的法学生来一起搜集资料,最终再交给我把关核实。”
沈清就算再自信,也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听到沈清这么说,叶向阳明白了她的打算。
这样的话,也不是不行。
正当叶向阳准备同意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两人停下了交谈。
“姐?”
就在沈清去开门的时候,叶向阳看到了跟在律所老板一起进来的叶柔和余静。
听到叶向阳的声音,视线已然落在叶柔身上的沈清,目光微闪。
“沈律师,我们又见面了。”
看了眼叶向阳,叶柔的目光转向了沈清,脸上露出了笑容,主动伸出手。
“叶总,你好!”
闻言,沈清微微一笑,伸手和叶柔握了握。
“叶总,沈律师,你们认识?”
看她们并不陌生的样子,正准备帮她们介绍的褚典愣了。
“褚总,我和沈律师是江大的校友,还是同一级的学生,虽然没正式成为朋友,但神交已久。”说这句话的时候,叶柔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一旁的叶向阳。
面对叶柔的这个小动作,叶向阳大概猜到她在想什么,有点尴尬。
而沈清听到叶柔给出的解释,则是点头微笑。
虽然之前和叶柔几乎没什么交集,但叶柔作为叶向阳的亲姐,这个情况,沈清肯定是已经掌握了的。
至于叶柔说她们以前不认识,也并没有撒谎。
因为早在大一的时候,叶柔就和江明彦谈恋爱在一起了,早早结婚后,更是忙着生孩子和创业的事情,在学校的时间并不多。
至于沈清,平时除了上课,大部分时间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辩论社,就更没有什么机会遇到叶柔了。
即便有,也只是远远见过几次。
“这位就是叶总的弟弟吧?”
很快,褚典便把目光落在了叶向阳的身上,笑着说道:“刚才和叶总谈完事情,知道叶记者在沈律师这边,我就带叶总过来了,没有打搅你们吧?”
“储总,你认识我?”
叶向阳愣了愣,他记得自己跟青源律所这位幕后老板,貌似并没有接触过。
“当然,我还是叶记者你的粉丝呢!你的视频我都有看,而且你跟沈律师……嗯,的确郎才女貌……”
褚典的突然拐弯,让叶向阳有点傻眼。
而脸色有些不自然的沈清则想到了律所里关于她和叶向阳的一些传言。
“储总,说正事吧!”
看到沈清“不好意思”了,叶柔帮着打了个圆场。
“好!”
褚典点了点头,也恢复了正经的模样,对着沈清说道:“沈律师,这次叶总过来……”
不出意外。
叶柔这次过来的目的,基本是和叶向阳一样,不过当沈清听褚典说完之后,整个人都有点傻眼了。
“褚总,你没开玩笑吧?”
“没错,受叶总的委托,接下来这一段时间,我们律所的所有律师,只要能抽得出时间的,全员上阵,全都为你服务。”
“???”
尽管亲耳听到褚典确认,但沈清还是有点懵。
为了告网上那些人,叶柔把他们律所给全包了?
关键是。
对方还指定了让自己做代理律师,而整个律所都是给她打下手的。
这不是做梦吧?
哪怕沈清的性子再淡然,面对此时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事情,也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这……
见沈清看了过来,叶柔笑着解释道:“除了你们律所,接下来这段时间,永泽和天翰两家律所的人员,也会全力提供协助,帮忙搜集证据,沈律师,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受我们的委托,成为出庭代理人,全权负责这次集体诉讼的案子?”
在来这里之前,叶柔已经先后去了一趟同为江城三大律所的天翰和永泽,并且花了大价钱,和他们达成合作。
青源律所,是最后一站。
而叶柔选定这次案子负责人的人员,不是别人,就是沈清。
“当然愿意!”
冷静下来的沈清,认真地问道:“我想问问,叶总你这次的要求是什么?”
“不论是涉嫌犯罪了,还是仅仅涉及侵权,只要参与到了这次的事情,做了伤害我们和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就统统把他们请上法院的被告席,我希望没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