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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二合一(捉虫)
刚才还嫌弃宿舍小得像棺材板儿的程昱突然决定不去别墅了,啪的一下把还没讲完的电话给挂了,然后主动对唐浩初笑着说:“你就是我的舍友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昱,跟东汉末年那个曹魏将军一个名儿。”
他似乎有点自来熟,面对初次接触的陌生人也能毫无障碍地展露热情,而且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继续道:“这名儿是我爸给起的,他年轻的时候喜欢看三国,里头姓程的角色里就属这个将军最有名。对了,你叫什么啊?”
唐浩初暗自打量了一下程昱,——长相很帅气,但衣着打扮堪称非主流,头上还染了几撮黄毛,看起来有点像那种不务正业的八旗子弟。又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帮程昱提行李的保镖,——食指和拇指上都有枪茧,身上手工定制的西装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保镖能支付得起的。
所以程昱家里肯定不一般,不是有权就是特别有钱。唐浩初收回目光淡淡答:“唐浩初。”
嗓音又轻又软,柔柔地吹进程昱耳朵里,让他微微一顿。下一秒却皱起眉,“这名儿好像有点熟,感觉在哪听过……”然后一拍脑袋,“对了,就是报纸上登的还不满十五岁就当上高考状元的天才少年!——难道那个天才就是你?!”
唐浩初抿着唇算是默认,程昱的语气顿时变得更加热情,“天哪,这也太巧了吧,没想到你竟然会来医学院!我是因为分数低没得选,但你可是高考状元,这么高的分数想报什么专业不行,为什么要来学医啊?学医又苦又累,吃力不讨好……”
巴拉巴拉地讲了半天,才发现唐浩初始终一声不吭,而且低下了头。程昱看不到他的表情,只隐隐觉得他抱着书的姿势似乎有些不安。
难道自己无往不利的社交本领出了什么问题?程昱短暂地思索了一下,无意中扫到了自己身上的破洞裤,紧跟着便联想到了自己耳朵上的耳钉和脑袋上的黄毛,——对方该不会把他当成什么不良青年了吧?
程昱突然对自己这身打扮有点后悔。其实他爸已经因他的衣着打扮而训斥他好几次了,但他通通不以为意,只觉得他爸思想陈旧迂腐,不懂得年轻人的潮流,眼下倒是破天荒地后悔了。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却有隔壁寝室的同学在这时候过来,以互相认识为目的分发特产或零食。
毕竟以后都是一个系的同学,早点熟识了对彼此都有好处,于是程昱也跟着分东西,是某个品牌的T恤。本来是他懒得洗衣服用来每天穿了就换的,所以足足有一大袋,而且尚未剪标,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是卖T恤的。
这T恤的价格自然和那些零食或特产不一样,认出这个品牌的同学立即摆手说不要,可惜程昱一旦执着和热情起来没人架得住,连唐浩初也被强行送了一件。
已经很晚了,其他寝室的同学都走了,唐浩初却望着被强行塞过来的退不回去的T恤皱起眉。他不想平白欠谁人情,便想着用自己包里最宝贝的东西把这个人情还了。而在他眼中最宝贝的自然是糖,于是拿出包里的糖罐子,送给了程昱一颗糖。
程昱看着静静躺在掌心上的糖,小小的一颗,并不是什么名贵或珍稀的东西,可他一想起少年把糖递给自己的模样和定定望向自己的漂亮眼眸,就立马觉得这不是一颗普通的小糖果了。
他把糖翻来覆去地瞧了好几遍,差点把糖纸上的花纹数量也数出来了,莫名觉得上面的花纹越看就越好看,甚至都想给它起个名字了。
嗯,整体的颜色是淡蓝色的,就叫小蓝吧。
不过之前的形象问题还没解决,程昱一边刷牙一边想着怎么让唐浩初认识到自己其实是个聪明有为的好青年,心不在焉的结果就是拿着牙缸回来的时候一不小心碰倒了书桌上的水杯,又在慌忙擦水的过程中非常倒霉地将手边的一沓杂志全扫到地上了,其中一本杂志正好落在路过的唐浩初的脚边。
唐浩初低头一看,封面上穿着暴露的性感女郎正对着他笑得无比妖媚,前面还有本杂志的封面是个半裸的猛男。
程昱一时间不知道该捂自己的脸还是该捂杂志封面,觉得自己的形象绝对轰塌得不要不要的,光靠语言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在将来的日子里通过实打实的行动来挽回了。
然而现实这个小婊砸从来不会顺从人意,反倒极不讲理,转眼一个学期过去,程昱不仅没有挽回形象,还在唐浩初面前丢了好几次脸,简直是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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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二合一(捉虫)
刚才还嫌弃宿舍小得像棺材板儿的程昱突然决定不去别墅了,啪的一下把还没讲完的电话给挂了,然后主动对唐浩初笑着说:“你就是我的舍友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昱,跟东汉末年那个曹魏将军一个名儿。”
他似乎有点自来熟,面对初次接触的陌生人也能毫无障碍地展露热情,而且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继续道:“这名儿是我爸给起的,他年轻的时候喜欢看三国,里头姓程的角色里就属这个将军最有名。对了,你叫什么啊?”
唐浩初暗自打量了一下程昱,——长相很帅气,但衣着打扮堪称非主流,头上还染了几撮黄毛,看起来有点像那种不务正业的八旗子弟。又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帮程昱提行李的保镖,——食指和拇指上都有枪茧,身上手工定制的西装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保镖能支付得起的。
所以程昱家里肯定不一般,不是有权就是特别有钱。唐浩初收回目光淡淡答:“唐浩初。”
嗓音又轻又软,柔柔地吹进程昱耳朵里,让他微微一顿。下一秒却皱起眉,“这名儿好像有点熟,感觉在哪听过……”然后一拍脑袋,“对了,就是报纸上登的还不满十五岁就当上高考状元的天才少年!——难道那个天才就是你?!”
唐浩初抿着唇算是默认,程昱的语气顿时变得更加热情,“天哪,这也太巧了吧,没想到你竟然会来医学院!我是因为分数低没得选,但你可是高考状元,这么高的分数想报什么专业不行,为什么要来学医啊?学医又苦又累,吃力不讨好……”
巴拉巴拉地讲了半天,才发现唐浩初始终一声不吭,而且低下了头。程昱看不到他的表情,只隐隐觉得他抱着书的姿势似乎有些不安。
难道自己无往不利的社交本领出了什么问题?程昱短暂地思索了一下,无意中扫到了自己身上的破洞裤,紧跟着便联想到了自己耳朵上的耳钉和脑袋上的黄毛,——对方该不会把他当成什么不良青年了吧?
程昱突然对自己这身打扮有点后悔。其实他爸已经因他的衣着打扮而训斥他好几次了,但他通通不以为意,只觉得他爸思想陈旧迂腐,不懂得年轻人的潮流,眼下倒是破天荒地后悔了。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却有隔壁寝室的同学在这时候过来,以互相认识为目的分发特产或零食。
毕竟以后都是一个系的同学,早点熟识了对彼此都有好处,于是程昱也跟着分东西,是某个品牌的T恤。本来是他懒得洗衣服用来每天穿了就换的,所以足足有一大袋,而且尚未剪标,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是卖T恤的。
这T恤的价格自然和那些零食或特产不一样,认出这个品牌的同学立即摆手说不要,可惜程昱一旦执着和热情起来没人架得住,连唐浩初也被强行送了一件。
已经很晚了,其他寝室的同学都走了,唐浩初却望着被强行塞过来的退不回去的T恤皱起眉。他不想平白欠谁人情,便想着用自己包里最宝贝的东西把这个人情还了。而在他眼中最宝贝的自然是糖,于是拿出包里的糖罐子,送给了程昱一颗糖。
程昱看着静静躺在掌心上的糖,小小的一颗,并不是什么名贵或珍稀的东西,可他一想起少年把糖递给自己的模样和定定望向自己的漂亮眼眸,就立马觉得这不是一颗普通的小糖果了。
他把糖翻来覆去地瞧了好几遍,差点把糖纸上的花纹数量也数出来了,莫名觉得上面的花纹越看就越好看,甚至都想给它起个名字了。
嗯,整体的颜色是淡蓝色的,就叫小蓝吧。
不过之前的形象问题还没解决,程昱一边刷牙一边想着怎么让唐浩初认识到自己其实是个聪明有为的好青年,心不在焉的结果就是拿着牙缸回来的时候一不小心碰倒了书桌上的水杯,又在慌忙擦水的过程中非常倒霉地将手边的一沓杂志全扫到地上了,其中一本杂志正好落在路过的唐浩初的脚边。
唐浩初低头一看,封面上穿着暴露的性感女郎正对着他笑得无比妖媚,前面还有本杂志的封面是个半裸的猛男。
程昱一时间不知道该捂自己的脸还是该捂杂志封面,觉得自己的形象绝对轰塌得不要不要的,光靠语言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在将来的日子里通过实打实的行动来挽回了。
然而现实这个小婊砸从来不会顺从人意,反倒极不讲理,转眼一个学期过去,程昱不仅没有挽回形象,还在唐浩初面前丢了好几次脸,简直是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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