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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点钱而已,又算得了什么?而且这些钱中,还有李世民一份呢,尤其是那食盐,更是皇家独占,纵然售价低廉,依旧有数倍的利润,既能邀买人心,也能获取钱财,何乐而不为?
薛万彻爵位已经是大唐顶级,这辈子基本上动不了了,要想动一动,只能造反了,所以贪财一点,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你要是不贪财,就该轮到李世民纠结了,不贪财你打算贪什么?贪朕的位置?
所以贪财好啊!能保命!
所以不要以为历史上那些贪官是真贪财,有些人是被逼无奈,不得不贪,当然,贪成了习惯,也就是真的贪了。
贪财而不敛财,才是真正的高手,比如薛万彻这样子,就很好。
两人在包间谈着一些后续的事情,忽然有人敲门,薛万彻面色一喜,道:“郎君稍待。”
秦风怔了怔,没想到你浓眉大眼的,还会干拉媒保纤的活。
没错,门外站着一个很漂亮的小娘子,二八年华,在这年代已经算得上老姑娘了。
薛万彻开门,小娘子款款一福,道:“叔父。”
薛万彻把小娘子拉进屋子,给秦风引荐道:“郎君,这是家兄之女薛夙,颇有才华,家兄只有一女,视为掌上明珠,听闻郎君身边无人伺候,夙儿自告奋勇,愿意供郎君差遣。”
薛夙看了看秦风,嗯,很俊巧,有些英武之气,身材削瘦,不符合大唐的审美。
“小女子薛夙,见过秦公子。”
别人称秦风为“郎君”,是一种尊称,而薛夙称秦风为“公子”,则是认为秦风学识过人,有与自己平起平坐的资格,就像李世民称秦风“先生”,则是认为秦风有大才,可以为师,匡扶社稷。
可见,薛夙也是一个极为骄傲的女子,大唐的女子,本就是骄傲的。
秦风似笑非笑的看着薛万彻,直看的薛万彻浑身发毛,很不自在,秦风才道:“以色娱人,薛万彻,你认为我是好色之徒?”
薛万彻陪着笑脸道:“怎么会呢?郎君之才,堪比古之管仲。”
秦风摇摇头道:“算了吧,你想把我绑在薛家的战车上是不可能的,侄女你带回去,大好年华,该有良配才是,我不是良配,莫要耽误了。”
薛万彻闻言,面色讪讪,颇为不好意思。
薛夙倒是皱起了眉头,他不知道秦风与薛万彻的关系,还以为是叔父给自己相亲呢,见秦风说话不客气,当即道:“黄口孺子,竟不知尊长,狂妄至极。”
秦风哑然失笑道:“尊长?嗯,按年纪算,老薛确实算得上是我的长辈。”
薛万彻吓了一跳,一把拉住薛夙,黑着脸道:“胡说八道什么呢?什么尊长,郎君是我尊敬的人,不许妄言。”
薛夙撇了撇嘴,不屑的看着秦风,很明显,内心并不认同,只以为秦风是某个世家子,以家世打压薛万彻,让薛万彻不得不低头,这年头,世家经常干这种事,她见的多了。
秦风倒是不以为意,他很喜欢薛夙这种性格,不人云亦云,不随波逐流,不像南山村的寡妇门一样,用看神的眼光看自己。
不过,秦风虽然欣赏,却并不代表爱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没说一定要把“美”弄回家里,那是后宫文,秦风不是很喜欢。
想了想,秦风随手摘下腰间挂着的一枚玉佩,递了过去,道:“我与老薛同辈相交,初次见面,这块玉就送给你了,当作见面礼,不要嫌弃。”
薛夙一点都不嫌弃,伸手接了过来,触手温润细腻,色泽通透,通体深紫,绝对是一块宝玉。
“多谢叔父。”
薛万彻哭笑不得,本来想促成一门好事,不曾想成了叔侄,也罢,时也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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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点钱而已,又算得了什么?而且这些钱中,还有李世民一份呢,尤其是那食盐,更是皇家独占,纵然售价低廉,依旧有数倍的利润,既能邀买人心,也能获取钱财,何乐而不为?
薛万彻爵位已经是大唐顶级,这辈子基本上动不了了,要想动一动,只能造反了,所以贪财一点,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你要是不贪财,就该轮到李世民纠结了,不贪财你打算贪什么?贪朕的位置?
所以贪财好啊!能保命!
所以不要以为历史上那些贪官是真贪财,有些人是被逼无奈,不得不贪,当然,贪成了习惯,也就是真的贪了。
贪财而不敛财,才是真正的高手,比如薛万彻这样子,就很好。
两人在包间谈着一些后续的事情,忽然有人敲门,薛万彻面色一喜,道:“郎君稍待。”
秦风怔了怔,没想到你浓眉大眼的,还会干拉媒保纤的活。
没错,门外站着一个很漂亮的小娘子,二八年华,在这年代已经算得上老姑娘了。
薛万彻开门,小娘子款款一福,道:“叔父。”
薛万彻把小娘子拉进屋子,给秦风引荐道:“郎君,这是家兄之女薛夙,颇有才华,家兄只有一女,视为掌上明珠,听闻郎君身边无人伺候,夙儿自告奋勇,愿意供郎君差遣。”
薛夙看了看秦风,嗯,很俊巧,有些英武之气,身材削瘦,不符合大唐的审美。
“小女子薛夙,见过秦公子。”
别人称秦风为“郎君”,是一种尊称,而薛夙称秦风为“公子”,则是认为秦风学识过人,有与自己平起平坐的资格,就像李世民称秦风“先生”,则是认为秦风有大才,可以为师,匡扶社稷。
可见,薛夙也是一个极为骄傲的女子,大唐的女子,本就是骄傲的。
秦风似笑非笑的看着薛万彻,直看的薛万彻浑身发毛,很不自在,秦风才道:“以色娱人,薛万彻,你认为我是好色之徒?”
薛万彻陪着笑脸道:“怎么会呢?郎君之才,堪比古之管仲。”
秦风摇摇头道:“算了吧,你想把我绑在薛家的战车上是不可能的,侄女你带回去,大好年华,该有良配才是,我不是良配,莫要耽误了。”
薛万彻闻言,面色讪讪,颇为不好意思。
薛夙倒是皱起了眉头,他不知道秦风与薛万彻的关系,还以为是叔父给自己相亲呢,见秦风说话不客气,当即道:“黄口孺子,竟不知尊长,狂妄至极。”
秦风哑然失笑道:“尊长?嗯,按年纪算,老薛确实算得上是我的长辈。”
薛万彻吓了一跳,一把拉住薛夙,黑着脸道:“胡说八道什么呢?什么尊长,郎君是我尊敬的人,不许妄言。”
薛夙撇了撇嘴,不屑的看着秦风,很明显,内心并不认同,只以为秦风是某个世家子,以家世打压薛万彻,让薛万彻不得不低头,这年头,世家经常干这种事,她见的多了。
秦风倒是不以为意,他很喜欢薛夙这种性格,不人云亦云,不随波逐流,不像南山村的寡妇门一样,用看神的眼光看自己。
不过,秦风虽然欣赏,却并不代表爱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没说一定要把“美”弄回家里,那是后宫文,秦风不是很喜欢。
想了想,秦风随手摘下腰间挂着的一枚玉佩,递了过去,道:“我与老薛同辈相交,初次见面,这块玉就送给你了,当作见面礼,不要嫌弃。”
薛夙一点都不嫌弃,伸手接了过来,触手温润细腻,色泽通透,通体深紫,绝对是一块宝玉。
“多谢叔父。”
薛万彻哭笑不得,本来想促成一门好事,不曾想成了叔侄,也罢,时也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