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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夸张的事都遇过,已经锻炼出超级强韧的心理承受力。
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胖了点,走路喘了点,身躯庞大了点嘛。
老公落跑了?做个单身贵族也不错。
只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怀念她上一世的身材。
现在这具身体,目测一百公斤。脑袋是一颗小圆球,身躯是一颗大圆球,从下往上看不到脖子,从上往下看不到脚。
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大喘。
现在想起来,小环没被她当场压死,实在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没死也去了半条命,小环到现在还没有清醒,病恹恹的卧床调养。
有这个血淋淋的例子在前,接下来的几日,她的随身丫环们整天战战兢兢,她走没有两步,身边就响起一片大呼小叫,唯恐她又被什么东西绊倒。
直到最后,她不胜其烦,随便找了几个借口,把这些丫环全部远远的打发到其他地方去。
开玩笑,她正准备开始减肥咧,有她们在,她还要不要减啊!
思来想去,最后很没创意的选定后花园作为她减肥的场所。
第一,这里幽静雅致,环境好啊!
第二,芳草萋萋,树木丛生,是天然的隐蔽场所。
她转世的这个朝代,大概还没有发明减肥操这样的东西,一个大家闺秀如果突然在原地狂摆腰臀,多半会被人认为患了失心疯吧!
气喘吁吁的走到后花园,沈怀璧喘得几乎坑谙气,扶著院墙休息了大半天,终于缓过气来,最后选定一棵大槐树下面的草地。
左右无人,马上行动。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她哼著自编的健康歌,努力挥舞庞大的臂膀,奋力在草地上跳跃、扭腰、踢腿、摆臀。
兴致所至,她决定挑战极限,试一次大劈腿。
沉重的身体慢慢往地面压去,腿筋和草地同时发出呻吟。
一道倒抽冷气的声音,清清楚楚的从背后传来。
沈怀璧大吃一惊,身体摇晃,顿时失去控制,砰的摔到地上,两条小胖腿结结实实劈开一百八十度。
她抱著腿,疼得眼前发黑,连叫也叫不出来,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
妈的咧,无论被谁看见了,威胁利诱,死不认帐!
噙满泪水的眼睛,勉强聚起大小姐的威严,忿然瞪向身后。
“哪个奴才,好大的狗胆!居然偷窥本小姐”下面的话自动消音。
瞪视著草皮边缘站立的年轻男人,沈怀璧的眼睛慢慢睁大,嘴巴也慢慢张大。
这、这是她眼花了吗?
这相貌、这身材
“帅!真帅!真是极品的帅!”
她只觉得眼前光芒闪耀,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千瓦的舞台灯光骤然亮起,照亮了极品帅哥的面容,也照亮了她沮丧的内心。
她伸手揉了揉眼睛。
这帅哥穿了一袭淡青色的丝绸长衫,一袭乌黑长发,用明珠冠绾起。身材修长,气质卓然,一看就是大户出身的公子。
沈怀璧的目光由上到下,又由下到上,在他的周身巡视几遍,最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落到他的面容上,顿时又是一阵晕眩。
帅!帅到只能用“极品”来形容。她从来没见过五官这么漂亮的男人,简直就像罗曼史小说里描写的完美典范。
但除了相貌之外,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这个男人所特有的。
就此如现在,男人抬起眼皮,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沈怀璧的心脏猛地收缩。她知道,自己完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个发光体,只消一个眼神,就足以把她电晕过去。
她扶著大槐树,吃力地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浮灰,对男人福了一福。
“请问这位公子是?”
男人微微拧眉,沉吟了片刻,说道:“在下是沈相爷的访客,今日拜访贵府,多有叨扰了。这位便是沈小姐吧?”
沈怀璧叹气。当然是我了。整个相府里除了小姐,还有第二个人有这种体型的吗?
“正是小女子,不知公子贵姓?”
男人的眉头又拧了下。看起来,他对她主动向男子搭讪的行为,还是持保守态度的。
过了片刻,他才回答“在下姓李,木子李。”
李姓在天朝是个大姓。看来即使是极品帅哥,也难免会有个这么通俗的姓氏。
沈怀璧在心里暗自叹息一声,看看李帅哥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要再追问他的名字了。
于是她低头不语,结果李帅哥反而开口了。
“小姐贵为相府千金,刚才何苦自虐?”
很好。看来他还是很有理智的,没有把她当成神经病,只是以为她的脑袋有点秀逗而已。
她没办法向这时代的人解释减肥操的概念,只好换了个说法。
“小女子并非自虐,而是藉由肢体动作调剂身心,试图减低苦闷。”肥胖的人真是非常苦闷啊!
他点点头,若有所悟,看向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同情“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小姐请节哀。”
沈怀璧眨了眨眼睛。又要她节哀?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只是调剂身心而已,况且也没什么需要节哀的事啊!”话刚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错了。
他自称是“沈相爷的访客”既然跟丞相有所来往,想来也是官场中人,又怎么会不知道秦衍之落跑的事情。
满朝的人都知道沈小姐倾慕秦探花,为此不借动用势力,把他强抢进相府,准备拜堂成亲。
她投胎过来,虽然连秦探花的面都没有见过,但毕竟这个身体是沈小姐的,以前的那笔烂帐还是要算到她头上。
未婚夫落跑了,她却说“没什么需要悲哀的事”只要是男人都会气恼她的薄情寡义吧!
果然,李公子的神色倏地冷淡下来。
背著双手,在原地慢慢踱了两步,他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
“秦探花失踪不过几日,沈小姐就如此言语,当真薄情得很。”又轻声笑了笑“究竟是沈小姐在这短短数日之内就已经宽慰心情,忘记故人呢,还是说,沈小姐从未对秦探花真心过?”
这是什么话?
她就算再不了解事情始末,也知道当日的沈小姐肯定是喜欢秦探花的。
如果不喜欢他,又怎么甘愿败坏自己名声,派人把男人抢回府成亲?
包何况,她都已经死了。
对一个已经死去的可怜女人,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用这种轻蔑的态度下评论。
沈怀璧马上反驳说:“她我自然是喜欢秦衍之的,只是”
李公子挑眉“只是?”
“只是那个啊,小女子我落水之后,后脑撞到大石头,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包括和秦公子的种种过往。”
他淡淡道:“落水失忆?原来如此。”声音虽然平和,眉宇间却带著隐约的讥讽之色。
她更加着急的解释“是真的!我撞到水底的石头,后脑上起了好大一个包,到现在还没有消退呢。不信,你可以问府里的下人,醒来之后,有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记得了。”
李公子只是又笑了笑。
沈怀璧不是傻子,对于他的轻蔑、鄙夷,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她说了半天,人家一个字也不相信,听到最后,他甚至忍耐的拧起眉头。
那种感觉,就像是容忍一个三流的戏子,在自己的视线里拙劣的表演。
也许他的心里,根本就看不起从前的那位沈小姐。
其实这也不奇怪,动用相府势力逼迫一个男人娶自己,却还是被抛弃的女人,被人看不起,也是在所难免。
沈怀璧却不禁感到悲哀。
沈小姐的家世也算是显赫,只因为她是胖妞,长得丑,所以就注定要被抛弃?
沈怀璧又委屈又心凉,对李公子满心的爱慕,顿时全转化为怨气。
他是帅哥又怎么样?帅哥就可以用这种高高在上的冷淡态度随意批判人吗?
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她的脸色一沉,冷冷道:“这里是后花园,相府内宅,请恕女眷不方便待客,不论您是朝廷哪位王爷,有事请明日再来吧!”
李公子愣了下。
沈怀璧强忍住想再看他几眼的念头,一甩头,很有气势的大步走开了。
李公子被孤零零的丢在后花园,他想了想,低下头,仔细查验自己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
普通的衣衫、普通的腰带、普通的鞋、普通的玉佩等一下!
他的目光盯住系玉佩的穗带。
五彩的穗带,其中一根色泽金黄,是皇室专用色。
指尖微微用力,把那根惹事的金黄穗带扯下来。
“真是失败的微服探访啊”原本想私下来看看强抢男人的千金长什么样子,没想到
康王李文征拈著穗带,站在大槐树下,喃喃的自语。
,更夸张的事都遇过,已经锻炼出超级强韧的心理承受力。
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胖了点,走路喘了点,身躯庞大了点嘛。
老公落跑了?做个单身贵族也不错。
只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怀念她上一世的身材。
现在这具身体,目测一百公斤。脑袋是一颗小圆球,身躯是一颗大圆球,从下往上看不到脖子,从上往下看不到脚。
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大喘。
现在想起来,小环没被她当场压死,实在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没死也去了半条命,小环到现在还没有清醒,病恹恹的卧床调养。
有这个血淋淋的例子在前,接下来的几日,她的随身丫环们整天战战兢兢,她走没有两步,身边就响起一片大呼小叫,唯恐她又被什么东西绊倒。
直到最后,她不胜其烦,随便找了几个借口,把这些丫环全部远远的打发到其他地方去。
开玩笑,她正准备开始减肥咧,有她们在,她还要不要减啊!
思来想去,最后很没创意的选定后花园作为她减肥的场所。
第一,这里幽静雅致,环境好啊!
第二,芳草萋萋,树木丛生,是天然的隐蔽场所。
她转世的这个朝代,大概还没有发明减肥操这样的东西,一个大家闺秀如果突然在原地狂摆腰臀,多半会被人认为患了失心疯吧!
气喘吁吁的走到后花园,沈怀璧喘得几乎坑谙气,扶著院墙休息了大半天,终于缓过气来,最后选定一棵大槐树下面的草地。
左右无人,马上行动。
“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手臂抖抖,肩膀抖抖”
她哼著自编的健康歌,努力挥舞庞大的臂膀,奋力在草地上跳跃、扭腰、踢腿、摆臀。
兴致所至,她决定挑战极限,试一次大劈腿。
沉重的身体慢慢往地面压去,腿筋和草地同时发出呻吟。
一道倒抽冷气的声音,清清楚楚的从背后传来。
沈怀璧大吃一惊,身体摇晃,顿时失去控制,砰的摔到地上,两条小胖腿结结实实劈开一百八十度。
她抱著腿,疼得眼前发黑,连叫也叫不出来,脑袋里只剩一个念头
妈的咧,无论被谁看见了,威胁利诱,死不认帐!
噙满泪水的眼睛,勉强聚起大小姐的威严,忿然瞪向身后。
“哪个奴才,好大的狗胆!居然偷窥本小姐”下面的话自动消音。
瞪视著草皮边缘站立的年轻男人,沈怀璧的眼睛慢慢睁大,嘴巴也慢慢张大。
这、这是她眼花了吗?
这相貌、这身材
“帅!真帅!真是极品的帅!”
她只觉得眼前光芒闪耀,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千瓦的舞台灯光骤然亮起,照亮了极品帅哥的面容,也照亮了她沮丧的内心。
她伸手揉了揉眼睛。
这帅哥穿了一袭淡青色的丝绸长衫,一袭乌黑长发,用明珠冠绾起。身材修长,气质卓然,一看就是大户出身的公子。
沈怀璧的目光由上到下,又由下到上,在他的周身巡视几遍,最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的落到他的面容上,顿时又是一阵晕眩。
帅!帅到只能用“极品”来形容。她从来没见过五官这么漂亮的男人,简直就像罗曼史小说里描写的完美典范。
但除了相貌之外,又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是这个男人所特有的。
就此如现在,男人抬起眼皮,淡淡的扫了她一眼。
沈怀璧的心脏猛地收缩。她知道,自己完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个发光体,只消一个眼神,就足以把她电晕过去。
她扶著大槐树,吃力地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浮灰,对男人福了一福。
“请问这位公子是?”
男人微微拧眉,沉吟了片刻,说道:“在下是沈相爷的访客,今日拜访贵府,多有叨扰了。这位便是沈小姐吧?”
沈怀璧叹气。当然是我了。整个相府里除了小姐,还有第二个人有这种体型的吗?
“正是小女子,不知公子贵姓?”
男人的眉头又拧了下。看起来,他对她主动向男子搭讪的行为,还是持保守态度的。
过了片刻,他才回答“在下姓李,木子李。”
李姓在天朝是个大姓。看来即使是极品帅哥,也难免会有个这么通俗的姓氏。
沈怀璧在心里暗自叹息一声,看看李帅哥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要再追问他的名字了。
于是她低头不语,结果李帅哥反而开口了。
“小姐贵为相府千金,刚才何苦自虐?”
很好。看来他还是很有理智的,没有把她当成神经病,只是以为她的脑袋有点秀逗而已。
她没办法向这时代的人解释减肥操的概念,只好换了个说法。
“小女子并非自虐,而是藉由肢体动作调剂身心,试图减低苦闷。”肥胖的人真是非常苦闷啊!
他点点头,若有所悟,看向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同情“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小姐请节哀。”
沈怀璧眨了眨眼睛。又要她节哀?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我只是调剂身心而已,况且也没什么需要节哀的事啊!”话刚出口,她就知道自己说错了。
他自称是“沈相爷的访客”既然跟丞相有所来往,想来也是官场中人,又怎么会不知道秦衍之落跑的事情。
满朝的人都知道沈小姐倾慕秦探花,为此不借动用势力,把他强抢进相府,准备拜堂成亲。
她投胎过来,虽然连秦探花的面都没有见过,但毕竟这个身体是沈小姐的,以前的那笔烂帐还是要算到她头上。
未婚夫落跑了,她却说“没什么需要悲哀的事”只要是男人都会气恼她的薄情寡义吧!
果然,李公子的神色倏地冷淡下来。
背著双手,在原地慢慢踱了两步,他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她。
“秦探花失踪不过几日,沈小姐就如此言语,当真薄情得很。”又轻声笑了笑“究竟是沈小姐在这短短数日之内就已经宽慰心情,忘记故人呢,还是说,沈小姐从未对秦探花真心过?”
这是什么话?
她就算再不了解事情始末,也知道当日的沈小姐肯定是喜欢秦探花的。
如果不喜欢他,又怎么甘愿败坏自己名声,派人把男人抢回府成亲?
包何况,她都已经死了。
对一个已经死去的可怜女人,就算是帅哥,也不可以用这种轻蔑的态度下评论。
沈怀璧马上反驳说:“她我自然是喜欢秦衍之的,只是”
李公子挑眉“只是?”
“只是那个啊,小女子我落水之后,后脑撞到大石头,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包括和秦公子的种种过往。”
他淡淡道:“落水失忆?原来如此。”声音虽然平和,眉宇间却带著隐约的讥讽之色。
她更加着急的解释“是真的!我撞到水底的石头,后脑上起了好大一个包,到现在还没有消退呢。不信,你可以问府里的下人,醒来之后,有很多人的名字我都不记得了。”
李公子只是又笑了笑。
沈怀璧不是傻子,对于他的轻蔑、鄙夷,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她说了半天,人家一个字也不相信,听到最后,他甚至忍耐的拧起眉头。
那种感觉,就像是容忍一个三流的戏子,在自己的视线里拙劣的表演。
也许他的心里,根本就看不起从前的那位沈小姐。
其实这也不奇怪,动用相府势力逼迫一个男人娶自己,却还是被抛弃的女人,被人看不起,也是在所难免。
沈怀璧却不禁感到悲哀。
沈小姐的家世也算是显赫,只因为她是胖妞,长得丑,所以就注定要被抛弃?
沈怀璧又委屈又心凉,对李公子满心的爱慕,顿时全转化为怨气。
他是帅哥又怎么样?帅哥就可以用这种高高在上的冷淡态度随意批判人吗?
胖子也是有尊严的!
她的脸色一沉,冷冷道:“这里是后花园,相府内宅,请恕女眷不方便待客,不论您是朝廷哪位王爷,有事请明日再来吧!”
李公子愣了下。
沈怀璧强忍住想再看他几眼的念头,一甩头,很有气势的大步走开了。
李公子被孤零零的丢在后花园,他想了想,低下头,仔细查验自己到底是哪里露了马脚?
普通的衣衫、普通的腰带、普通的鞋、普通的玉佩等一下!
他的目光盯住系玉佩的穗带。
五彩的穗带,其中一根色泽金黄,是皇室专用色。
指尖微微用力,把那根惹事的金黄穗带扯下来。
“真是失败的微服探访啊”原本想私下来看看强抢男人的千金长什么样子,没想到
康王李文征拈著穗带,站在大槐树下,喃喃的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