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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热小说网 www.qirexsw.com,骗个好人夫君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有一阵子河水清澈见底,便会清清楚楚地看见底下的各层地狱,而在各层地狱之上,与忘川平行的河底,悬浮着一条轨道,这时正好有一列冒着青烟的“列车”轰隆隆疾驶向铁轮山的方向,快得看不清那是车还是条眼冒红光,通体布满黑亮麟片的龙。“列车”一过,河水又浑沌成一片,变幻着各种异象。

    “地铁,停靠各层地狱,地府员工免费搭乘,还有一列六星级专车,车上附设卡拉ok和酒吧,直达铁轮山。”

    “”还有地铁!地铁他知道,他看过人间有的朝代有那东西,但卡拉ok和酒吧是什么?为什么他们天庭都没有?胡天兵开始考虑恢复神职时是不是要申请转调单位之类的

    “到了。”

    胡天兵回过神,才发现过了孟婆的亭子后,河面越发平静,景物也不再诡谲多变,而是一片白雾环绕,而且他的船一下子就靠了岸“谢谢船大哥。”正要上岸,想到什么又觉得不妥地回头道“船资可以先欠着吗?”现在才想到没带钱会不会太晚?

    摆渡人挥了挥手“那是想强行渡河的人才需要给船资。快去吧。”说完,很快地往回划,消失在浓雾之中,浓雾像有生命般将摆渡人包围,一眨眼,雪白芒花如波浪摇摆的水湄边就只剩胡天兵一人,白雾中悠悠传来摆渡人的声音。

    “小兄弟,侬果然是命格奇特之人,祝侬好运,如果挂心船资的话,侬在人间要是遇到叫兰兰的丫头,就帮她一把吧”

    听说摆渡人都是能够投胎到良善人家或升天成佛,却因为有挂心之事而徘徊在忘川边,济渡有缘人的鬼魂──以上数据来自他们天庭的万能大百科图书馆的某本书,他偶然借阅时读到的。本来管理图书馆的星君告诉他,天界的图书馆人手有限,信息更新十分缓慢,数据不太靠谱,要是出公差下凡什么的一切还是自己看着办,但是他心想他们天庭怎么说也是神界之中等级最高的机构,硬设备一定不会太差,看看他这不就遇到了一个挂心前尘的善良摆渡人吗?可见他们天庭图书馆的数据是很可靠的!

    于是胡天兵当下立刻圈起嘴朝着水面的白雾喊:“船大哥您放心,我一定找到叫蓝蓝的姑娘好好地帮助她!”

    是说,蓝蓝姑娘姓什么?哪里人?正要再问,却发现身子不听使唤地向后跌,就像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将他拖着飞快往后拽,快得他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直到重重地向后仰躺

    “喝!”

    好像大梦初醒那般,他猛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他很久没看过的看起来很像一张床的床顶。

    这就是出娘胎的感觉吗?真是太神奇啦!那他是不是要哭个几声让产婆和他娘知道他已经来到人世?

    胡天兵大口吸气,却发现自己只是打了个呵欠,那让他忍不住苞着用力伸了个懒腰,接着看见自己的手臂──那是个正常男人的手臂,就是比他原来的瘦了点,白了点,弱不禁风了点

    “少爷!”一张苍老的脸似乎因为他的动作而急忙靠了过来,脸上神情是又惊又喜,接着不等胡天兵反应过来,那老人家就欢天喜地地嚷嚷着往外跑了。“少爷你”接着老人家才想起什么似地跌跌撞撞往外冲“少爷醒了!少爷醒了”

    他以为,所谓被贬下凡,应该是要砍掉重练的。

    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又或者他本来就应该在此,胡天兵现在是雪松城大富商胡家的独子,胡天命──真巧,但这不是唯一的巧妙之处。

    他端详着水盆里自己的模样,除了白了点瘦了点病态了点,这张脸根本是他再熟悉不过的啊!他的容貌根本没变。

    原本他又想习惯性地找土地公来问话,接着才想到自己现在只是个凡人,要找土地公只能去土地公庙,而且他也没了神力,怎么跟神灵对话?但很快的他就发现这个身体将“他”诞生以来的记忆原封不动地留给了他。

    原来,胡天命一出生,是没有灵魂的──这认知让胡天兵惊出一身冷汗,该不会是因为他慢吞吞地在地府磨蹭太久的关系吧?可惜他现在没有神力,无法找土地或城隍问清楚。

    因为没有灵魂,所以大家都以为胡家少爷是个白痴,偏偏胡老爷只有这个独子。胡夫人很早就过世了,胡老爷长年在外经商,本来想再娶,但也不知是他女人运太差,或眼光太烂,第一次续弦时,那个歌女给他戴了绿帽,想让他当现成的爹;第二次续弦时,那个新夫人被发现趁胡老爷不在时想谋害胡天命好独占家产,幸好胡天命命大,东窗事发,新夫人被官府带走了。两次都“遇人不淑”胡老爷心灰意冷,暂且放弃续弦的念头。

    胡天兵看着眼前因为他不再是白痴而感动得痛哭流涕的爹,心里一方面觉得自己有些不孝,一方面又忍不住肮诽连连,这老头每次都找烟花女子续弦,就不能找找良家妇女吗?

    但是转念一想,胡老爷为了生意,接触最多的女人就是烟花女子了,这实在怪不了他啊。

    “天命啊,你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爹去把大夫请回家照顾你。”这二十多年来,从胡天命到了牙牙学语的年纪却仍然不会开口,也不会哭闹,胡老爷就已经不再对这个儿子有任何期望,这二十多年来他也仅仅只是做到一个父亲最基本的本分,就是让胡天命不愁吃穿。他甚至有想过,如果儿子一辈子是这样,那他也认了,就这么养他一辈子罢。

    所以一时间,对这个大病一场后不只康复,还不再是白痴,会喊他爹的儿子,他有些生疏,更多的是不能适应。

    胡天兵很清楚自己身体没病,就算本来有,也好得七七八八了,就是闷太久,可以的话他真想练练拳,出去外头晃晃走走什么的。

    “我没事,只是”胡天兵想着有什么合适的说词能解释他现在的状况“我觉得我好像睡了很长很长的时间,身体都僵硬了,脑袋也钝钝的,我需要点时间适应。”

    胡老爷连忙点头“一定的,我们天命一定是神智终于清醒过来,爹要办法会酬神!这一定是神的恩赐!”

    胡天兵灵机一动,干脆道“应该是玉帝开恩吧,我梦见玉帝要我下来,这才醒了过来。”他可没说谎,如此一来也省得以后要烦恼怎么解释自己笨了那么多年却一夕开窍。

    胡老爷一听,当然深信不疑,当下甚至立刻朝着大门口跪了下来,对着天空又是膜拜又是磕头的“玉帝天恩吶!我胡万金今后定以玉帝弟子的名义造桥铺路,放粮济世,只求玉帝让我儿从此平安无恙!”

    看着那个肥硕的身子那么诚惶诚恐地对着门外磕着头,连一班家仆都跟着欢天喜地地跪了下来,胡天兵突然觉得有点愧疚。

    太久没有下凡来,他都忘了,原来人的感情这么丰富,虽然他跟胡万金并没有真正相处过,严格来说甚至连亲情都不能说有,但是这一刻他却深深地明白,至少在胡万金心里“他”始终是他儿子。那一刻他心里酸酸的,眼眶有点热。

    当“人”真的很有趣,他想他会很快适应。

    胡万金决定让儿子好好休养。老实说这突然间他也有点害怕儿子很可能明天又傻了。他原本都做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理准备,因为下人的疏失,原本是白痴的儿子竟然跑出去淋了一天的雨,还跌到田里,送回家时竟昏迷不醒数日,连大夫都对天命的病束手无策,他一个人默默坐在书房,想着他家大业大,到最后竟然还落得没人送终,孤独无伴,空有数不尽花不完的家产环绕,多讽刺!

    儿子的病让他一夕间苍老了十多岁,然而此刻看着正常的儿子,他发现过去那个把事业摆第一的自己变得陌生了,现在的他对“老天”存在着卑微的感激,只希望儿子平平安安,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胡万金决定办流水宴,宴请的对象不再是过去那些与他熟稔的巨商和政要,而是穷人和乞丐,他还藉酬神的名义,宣布要到雪松城最贫困的下河区送白米。于是没多久胡家少爷康复并且不再是白痴的消息传了开来。

    这一传开,马上就有媒人婆上门。

    所以胡天兵──现在是胡天命了──他有时间把这个身体前半辈子的记忆给思考并且整理过一遍。

    基本上,作为一个白痴,他的前半生乏善可陈,不外乎是哪些家仆真心对他尊敬友好,而哪些会私底下欺凌他──哈哈!现在那些家伙一个个都巴结得很,深怕他对过去还有记忆,拿他们开刀。

    胡天命装作对以前的事没有印象,因为他觉得没必要跟小人计较,太浪费时间,何况总管忠叔眼睛也是雪亮的,做得太过分的哪还可能留到现在?

    除了家里的下人,还有一些远亲──唉,这也是让他头痛的,现在那些人全迫不及待地冒出来了,那当中许多人本来也常往他家走动,因为胡万金的儿子是白痴,亲戚们当然更巴不得往后胡万金过世自己也能分到一些财产,尤其胡万金在商界人脉广,有求于他的亲戚本来就不少;但现在那些人来得更频繁了,尤其是,他都不知道他有那么多表妹!

    “天命表哥!你以前说要娶人家”

    “我不记得了!”胡天命装头疼,很快又躲回他的别苑。胡万金怕儿子身体又不适,所以也不让任何人对他纠缠不休,因此胡天命只要被缠烦了,他就装得一副病弱的模样,胡万金立刻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逐客令。

    他一定会好好孝顺胡万金的,胡天命感慨地想,要不是他在地府磨蹭太久,一个凡人在胡万金这年纪,早就该享天伦之乐了吧。

    事实上,他还记得他那些表哥表弟表姊表妹,大多对他很冷淡,还有的,小时候总是欺负他,更甚者有些人连长大后也依旧背着所有人对他冷嘲热讽或恶作剧。

    但是,他也懒得秋后算账。他下凡来可不是为了算账,那太无聊了。

    这几天他没事就是待在书房里,胡万金简直喜极而泣,他没想到儿子不只不傻了,明明从没上过学堂,也没向夫子学习过的儿子竟然还不是文盲!

    胡天命只好又推给玉帝“这是玉帝恩赐。”哈哈,希望他的大老板不会怪他老是把祂的名号抬出来当借口。

    虽然人间有各种文字,但身为神兵,原本就能读懂各朝各国的文字,他发现虽然他已经失去神力,这项能力倒没有消失。其实他也不是真的爱看书,只是身体休养期间他只能看书,而且他也需要知道关于这个世界的一些知识,比如他们的文明进展到哪,比如当朝天子是谁。

    看到累时,他就把胡天命的记忆再仔细想一遍,只有一件往事,让他十分好奇,非常在意,甚至万般想念。

    胡天命是成过亲的。

    超惊人的,他第一次记起这件事时,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

    原来,在他十七岁那年,胡万金其实有想过,儿子虽然是白痴,但也是正常人,不如给他讨房媳妇,说不定他们胡家还有希望!

    他记得那个女人──莫名的,明明他根本没见过她,但只要想起她,这个属于胡天命的身体,心脏却会跳得飞快。

    老天,这是怎么回事?因为这实在太诡异,所以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个女人,但是他发现见鬼的从他开始想起她之后,那女人的样子就常常出现在他脑海。

    胡天命再把关于她的记忆回想一遍,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那个女人,虽然是被胡万金买来的媳妇,也阳奉阴违地始终没与他同床共枕,却是胡天命出生以来,少数真心对他友善的女人。

    是真的,关于那女人的记忆,几乎都是快乐的。明明没有亲身经历,他却会在回过神时发现自己在傻笑,甚至有一回他因为回想她离开的那一天,回过神来还摸到自己脸上一片泪痕哩!

    真可怜。他说真的,这个身体很可怜,身为白痴,真心对他好的竟然一只手数都嫌多余,所以那个女人的友情对“胡天命”来说特别珍贵,她带给了胡天命真正快乐的记忆,哪怕只是一些日常的琐事。

    当了太久的神兵,他不知道那股心悸代表什么,只以为“胡天命”本能地想念着对自己人善的朋友。

    最最诡异,最最巧合的是,那个女人名叫“兰兰”

    难道是命中注定?胡天命瞪着他书房正西那面墙的一幅画,这间书房是最近才隔出来的,原本空着,而这幅画却是老早就挂在墙上,画里是座小小的,无人的渡口,水湄边一片芒花,江面雾气缭绕,白雾中也不知是画放久了纸上生斑或怎的,白雾中似乎有道影子,像个摆渡人──俨然就是他从忘川来到人间时的那一幕!

    “恩公啊恩公,难道你要我找的兰兰就是她?”他又对着画喃喃自语。

    但是兰兰如今在哪儿呢?

    胡天命的记忆告诉他,兰兰之所以被胡万金下休书赶出家门,是因为她做了一件太有正义感,但太伤害胡天命尊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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