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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着上一世的爱情做底基,加上这一世在陌生而无所适从的世界里,身边的每一张脸谱都显得太过模糊虚幻,始终没有办法产生认同感。
她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像隔着一道纱帘,没有真实感,甚至常常恍惚觉得自己就是个在演着古装剧的演员。这种想法很危险,将真实活着的日子当成一场梦般的漫不经心,痛或快乐都不真实,若一直这样下去,离心灵崩溃也不远了。所以男主角的存在,无疑像是风筝的线头终于有了个牵引人,将她定住了,扎根了下来。
仅仅一个相似的眉眼、就足够让她安心了。在这个与她漠不相干的世界里,终于找到牵绊,那么,一切都变成了真实。她也就能扯开那帘纱,大步走进去,融入其中,真正的再世为人,而不是总是在回忆里遥想着上一世,将这一世当成一个梦在过。
所以我想,就算性别转换,心态上是男的,身体上是女的,也不会对这个故事造成太大的问题点,让大家目光只瞅在同性恋还是异性恋的话题里打转,而不在乎剧情怎样进行我是这么希望啦。
比起性向问题,我觉得主角本身的审美观从上辈子就非常与众不同,以至于她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一名男性当恋人,而从来没有特别去思索这究竟算不算定心理上的同性恋、肉体上的异性恋这样纠结的问题。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自重身分的金大公子(或金大姐儿),是从来不会做出有违世俗民情让人批判非议、害得自己必须闪闪躲躲的离经叛道事情的。她不介意跟性情特殊的人结婚,当然也不介意世人因为自己的独一无二而为主指指点点——她从来就是有一点点那么爱出风头的。可那一切都是有界限的,是在世俗可以接受的情况下的。
你不能让一辈子都注重形象的人允许自己声誉落地,所以,当她的性别为“女”时,她自然会去嫁一个男人,而不是因为他生来是同性恋的关原。
所以,呃,我还是不觉得自己写了一本近似于耽美的故事但愿你们也相同这样认为。
然后啊——
很抱歉啊,各位。这几年来,写稿少了。
一九九三那年,我的第一本作品发行面世,而现在,已经二零一零年了啊。
曾经,我总以为只要热情还在,那么创作力就会源源不绝,但其实不尽然是那样的。是的,我还有很多故事没有写,但写了十七年多,出了七十几本小说,不管是思维模式还是对自己与时俱进的期许都让我常常限入思考中。
当我还是新手时,傻傻的也不需要想太多,只要把心中的爱情故事写出来就可以了,就算文里有着各种的缺失,有着缺乏考证的谬误,但想表达的爱情至少是写完整了。然后,新手变成老手,爱情写得多了,不希望自己一成不变,更希望自己能有新的创造,在下一本仍然让人觉得有趣,而不是仅是一些模式化的呈现,读者每拿到一本新书,就能摸清楚里面大概写的是什么,看一本跟看一百本都不会有差别。
当然,你可以将这样的情形美化为“风格”但我对自己的要求一直不仅仅是这样。就算能力有限,我的心还是不甘于屈服自己平凡的事实,不愿就此安于现状。所以,书写得少了,故事有时不那么吸引人了,但那颗期望自己能写出新意的执念,仍然在心中热烈地鼓动着,不曾稍息。
这几年收到一些信,不少读友劝我写回以前的风格,说我全盛时期的风格才是最好看的,不要一直想变变变,写一个好看的故事,好过写一个“别出心裁”却不被接受的故事
其实,我的朋友,我一直想说的是“别出心裁”的故事并不是就一定不好看的,它之所以让你觉得不好看,是因为作者没有将它把握好。这一点,作者心知肚明,也总是悄悄地在调整,期望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构建出一条通畅的桥梁。
创作是一条必须不断孤单摸索的路,你永远不知道一直走下去,是对了还是错了。但无论对错,都是不能停下来的。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
我会一直走下去,不断摸索,期望不负“创作”这两个字,直到最后一刻,但愿在这条路上,仍然与我同行的你,也能收获到一些快乐。这就是我最大的荣幸了。
好啦,就哈啦到此,下次见!
而,有着上一世的爱情做底基,加上这一世在陌生而无所适从的世界里,身边的每一张脸谱都显得太过模糊虚幻,始终没有办法产生认同感。
她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像隔着一道纱帘,没有真实感,甚至常常恍惚觉得自己就是个在演着古装剧的演员。这种想法很危险,将真实活着的日子当成一场梦般的漫不经心,痛或快乐都不真实,若一直这样下去,离心灵崩溃也不远了。所以男主角的存在,无疑像是风筝的线头终于有了个牵引人,将她定住了,扎根了下来。
仅仅一个相似的眉眼、就足够让她安心了。在这个与她漠不相干的世界里,终于找到牵绊,那么,一切都变成了真实。她也就能扯开那帘纱,大步走进去,融入其中,真正的再世为人,而不是总是在回忆里遥想着上一世,将这一世当成一个梦在过。
所以我想,就算性别转换,心态上是男的,身体上是女的,也不会对这个故事造成太大的问题点,让大家目光只瞅在同性恋还是异性恋的话题里打转,而不在乎剧情怎样进行我是这么希望啦。
比起性向问题,我觉得主角本身的审美观从上辈子就非常与众不同,以至于她毫无心理障碍地接受一名男性当恋人,而从来没有特别去思索这究竟算不算定心理上的同性恋、肉体上的异性恋这样纠结的问题。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自重身分的金大公子(或金大姐儿),是从来不会做出有违世俗民情让人批判非议、害得自己必须闪闪躲躲的离经叛道事情的。她不介意跟性情特殊的人结婚,当然也不介意世人因为自己的独一无二而为主指指点点——她从来就是有一点点那么爱出风头的。可那一切都是有界限的,是在世俗可以接受的情况下的。
你不能让一辈子都注重形象的人允许自己声誉落地,所以,当她的性别为“女”时,她自然会去嫁一个男人,而不是因为他生来是同性恋的关原。
所以,呃,我还是不觉得自己写了一本近似于耽美的故事但愿你们也相同这样认为。
然后啊——
很抱歉啊,各位。这几年来,写稿少了。
一九九三那年,我的第一本作品发行面世,而现在,已经二零一零年了啊。
曾经,我总以为只要热情还在,那么创作力就会源源不绝,但其实不尽然是那样的。是的,我还有很多故事没有写,但写了十七年多,出了七十几本小说,不管是思维模式还是对自己与时俱进的期许都让我常常限入思考中。
当我还是新手时,傻傻的也不需要想太多,只要把心中的爱情故事写出来就可以了,就算文里有着各种的缺失,有着缺乏考证的谬误,但想表达的爱情至少是写完整了。然后,新手变成老手,爱情写得多了,不希望自己一成不变,更希望自己能有新的创造,在下一本仍然让人觉得有趣,而不是仅是一些模式化的呈现,读者每拿到一本新书,就能摸清楚里面大概写的是什么,看一本跟看一百本都不会有差别。
当然,你可以将这样的情形美化为“风格”但我对自己的要求一直不仅仅是这样。就算能力有限,我的心还是不甘于屈服自己平凡的事实,不愿就此安于现状。所以,书写得少了,故事有时不那么吸引人了,但那颗期望自己能写出新意的执念,仍然在心中热烈地鼓动着,不曾稍息。
这几年收到一些信,不少读友劝我写回以前的风格,说我全盛时期的风格才是最好看的,不要一直想变变变,写一个好看的故事,好过写一个“别出心裁”却不被接受的故事
其实,我的朋友,我一直想说的是“别出心裁”的故事并不是就一定不好看的,它之所以让你觉得不好看,是因为作者没有将它把握好。这一点,作者心知肚明,也总是悄悄地在调整,期望在作者与读者之间,构建出一条通畅的桥梁。
创作是一条必须不断孤单摸索的路,你永远不知道一直走下去,是对了还是错了。但无论对错,都是不能停下来的。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
我会一直走下去,不断摸索,期望不负“创作”这两个字,直到最后一刻,但愿在这条路上,仍然与我同行的你,也能收获到一些快乐。这就是我最大的荣幸了。
好啦,就哈啦到此,下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