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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新儒教的新思想,就是把谶纬思想所说的易姓革命理论,转化成赞美有德者统治天下的意思。
比如,被人们津津乐道的象征事例就是有关《尚书·洪范》中“帝”字的解释。《尚书》被称作《书经》,是尧舜以来圣人们的政治记录。“洪范”是殷周革命后,殷朝王族的箕子向武王说的话,当然实际上是战国时代的创作。这里边把政治的要诀分成九个范畴,世称“洪范九筹”。
洪范篇开头提到“帝”赐大禹九畴。从来的解释认为这个“帝”为天帝,九畴的意思是洛水(流经洛阳市内的河)出现的神秘现象。但是胡瑗否定了这些解释,他认为“帝”就是大禹臣事的帝尧。也就是说,到唐为止的一直以来的儒教认为是表现天帝赐王天命的句子,被解释成从尧到舜、从舜到禹的王者之间的王权转让(禅让)。
这是宋代新兴儒教各流派共有的思想。
这是宋代新兴儒教各流派共有的思想。特别是出现了甚至可以称之为泛滥的尧舜赞美现象。不论王安石还是程颐,都拼命向自己效忠的皇帝进言,要以尧舜为榜样治国。他们找出汉朝和唐朝皇帝们的各种缺点,指出他们已经不是值得效仿的模范。他们强调经书中所要求的诚意、正心、修身等德目,是皇帝和士大夫都应该具备的。换言之,皇帝成为与士大夫同样的存在,被要求具有同样的伦理道德。直到唐代,严格地说是直到宋真宗为止的神圣王权论失去市场,哲人王成为时代的要求。
科举官僚们希望自己的上司不是高高在上的君临下界的君主,而是一个与自己具有相同的人间本性、服从相同的伦理规范,遵守相同的行动准则的君主,对王安石来说,皇帝也不过就是一个构成国家官僚组织体系中的一员而已。有人指出,其实这个构想早在欧阳修的时候就已经出现。
更从人的内力强调天命论问题的是道学。
王安石的新学,确实志在探究贯穿于自然界和人间,用他们的说法就是“天”与“人”之间的“理”。通过依据“理”的制度,也就是“法”的施行,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秩序,从而使得人人幸福。但是,这个“理”如果只是在我们人间之外探求,那么,就不可能标示出以政治社会秩序为秩序的我们自身的存在意义,或者如西洋人所说的主体存在的意义。当然,新学也在相当程度上希望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在只是作为一个优秀官僚服务于整个秩序的情况下,让所有组成这个秩序的人都满足是不可能的。恐怕当时会有很多敏感的人感到了西洋所谓的疏外。他们呐喊:“秩序的根源不是‘法’,而应该是‘心’”;“佛教禅宗的流行,是因为关心人的内心问题而成功的。相比而言,我们儒教又做了什么呢?”因此,作为关心心性问题的儒教学说——“道学”应时而出。
这个时候的道学强调的是“天理”。正如程颢自豪地说:“我的学说差不多都是继承先人的,但是‘天理’这两个字可是我自己体会出来的。
这个概念是道学的卖点。“天理”本来是《礼记·乐记》中与“人欲”对称的一个词,实际上朱熹也总是说“天理人欲”,把两个词结合到一起使用,但是在北宋中叶、王安石政权全盛时代,程颢、程颐兄弟能新创出“天之理”这个概念,在思想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程氏兄弟的“天之理”把自古以来的人性说成功进行了精密细致的理论化,通过把《礼记·中庸》开头的“天命之谓性”一文中的“性”是指“人性、本性”,解释为“人性就是天理”,成功树立了天与人的一贯性,亦即天人合一的思想。
就是说,“天命”就是“理”,作为“本性”赋予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正因为如此,人性才是善的。我们所有人本来都是性善的,但是现实中却不容易做到,但这并不是别人的过错,而仅仅是我们自己有问题。我们只有自觉到自己的善的本性,努力用正确的方式使自己回到善的立场上,那么这个普通的“理”的世界,本来所应有的状态才能成为现实。
程氏兄弟的学说,是希望通过全面信赖“天理”来陶冶内心,也就是要给“心性”问题一个回答。他们所依据的是《孟子》一书中的相关说法,但是作为历史人物的孟子,却并没有说过这个“理”的问题。
中国把以朱子学、阳明学为中心的全体宋金元明儒教思潮,与其前后的时代相区别称之为“宋明理学”。从儒教中诞生的“理学”,是任何事情不说出个条条道道来誓不罢休这种宋代人世界观的产物。
程颢与神宗同年,或者说比王安石早一年,于元丰八年(1085)死后,程颢弟弟程颐成为这个新流派的领军人物。把道学学派创设者的荣耀送给程颐,想必没有什么异议。吸收了已经去世的亲戚张载和忘年交邵雍的门人们后,程颐一派在学界和官界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势力。
经过与新学以及蜀学的不仅理论上的争争斗斗,还有人际关系的恩恩怨怨,到了南宋时期,道学开始在在野士大夫中产生巨大影响。这不仅是因为杨时搞的追究靖康之变责任所代表的批评判新法党的政治战术奏功,还因为道学的学说内容本身吸引了他们这些地方士大夫。为了强调与新学的区别,道学找出的儒教经学上的学说,是《礼记·大学》的所谓三纲领八条目。
所谓新儒教的新思想,就是把谶纬思想所说的易姓革命理论,转化成赞美有德者统治天下的意思。
比如,被人们津津乐道的象征事例就是有关《尚书·洪范》中“帝”字的解释。《尚书》被称作《书经》,是尧舜以来圣人们的政治记录。“洪范”是殷周革命后,殷朝王族的箕子向武王说的话,当然实际上是战国时代的创作。这里边把政治的要诀分成九个范畴,世称“洪范九筹”。
洪范篇开头提到“帝”赐大禹九畴。从来的解释认为这个“帝”为天帝,九畴的意思是洛水(流经洛阳市内的河)出现的神秘现象。但是胡瑗否定了这些解释,他认为“帝”就是大禹臣事的帝尧。也就是说,到唐为止的一直以来的儒教认为是表现天帝赐王天命的句子,被解释成从尧到舜、从舜到禹的王者之间的王权转让(禅让)。
这是宋代新兴儒教各流派共有的思想。
这是宋代新兴儒教各流派共有的思想。特别是出现了甚至可以称之为泛滥的尧舜赞美现象。不论王安石还是程颐,都拼命向自己效忠的皇帝进言,要以尧舜为榜样治国。他们找出汉朝和唐朝皇帝们的各种缺点,指出他们已经不是值得效仿的模范。他们强调经书中所要求的诚意、正心、修身等德目,是皇帝和士大夫都应该具备的。换言之,皇帝成为与士大夫同样的存在,被要求具有同样的伦理道德。直到唐代,严格地说是直到宋真宗为止的神圣王权论失去市场,哲人王成为时代的要求。
科举官僚们希望自己的上司不是高高在上的君临下界的君主,而是一个与自己具有相同的人间本性、服从相同的伦理规范,遵守相同的行动准则的君主,对王安石来说,皇帝也不过就是一个构成国家官僚组织体系中的一员而已。有人指出,其实这个构想早在欧阳修的时候就已经出现。
更从人的内力强调天命论问题的是道学。
王安石的新学,确实志在探究贯穿于自然界和人间,用他们的说法就是“天”与“人”之间的“理”。通过依据“理”的制度,也就是“法”的施行,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秩序,从而使得人人幸福。但是,这个“理”如果只是在我们人间之外探求,那么,就不可能标示出以政治社会秩序为秩序的我们自身的存在意义,或者如西洋人所说的主体存在的意义。当然,新学也在相当程度上希望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在只是作为一个优秀官僚服务于整个秩序的情况下,让所有组成这个秩序的人都满足是不可能的。恐怕当时会有很多敏感的人感到了西洋所谓的疏外。他们呐喊:“秩序的根源不是‘法’,而应该是‘心’”;“佛教禅宗的流行,是因为关心人的内心问题而成功的。相比而言,我们儒教又做了什么呢?”因此,作为关心心性问题的儒教学说——“道学”应时而出。
这个时候的道学强调的是“天理”。正如程颢自豪地说:“我的学说差不多都是继承先人的,但是‘天理’这两个字可是我自己体会出来的。
这个概念是道学的卖点。“天理”本来是《礼记·乐记》中与“人欲”对称的一个词,实际上朱熹也总是说“天理人欲”,把两个词结合到一起使用,但是在北宋中叶、王安石政权全盛时代,程颢、程颐兄弟能新创出“天之理”这个概念,在思想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程氏兄弟的“天之理”把自古以来的人性说成功进行了精密细致的理论化,通过把《礼记·中庸》开头的“天命之谓性”一文中的“性”是指“人性、本性”,解释为“人性就是天理”,成功树立了天与人的一贯性,亦即天人合一的思想。
就是说,“天命”就是“理”,作为“本性”赋予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正因为如此,人性才是善的。我们所有人本来都是性善的,但是现实中却不容易做到,但这并不是别人的过错,而仅仅是我们自己有问题。我们只有自觉到自己的善的本性,努力用正确的方式使自己回到善的立场上,那么这个普通的“理”的世界,本来所应有的状态才能成为现实。
程氏兄弟的学说,是希望通过全面信赖“天理”来陶冶内心,也就是要给“心性”问题一个回答。他们所依据的是《孟子》一书中的相关说法,但是作为历史人物的孟子,却并没有说过这个“理”的问题。
中国把以朱子学、阳明学为中心的全体宋金元明儒教思潮,与其前后的时代相区别称之为“宋明理学”。从儒教中诞生的“理学”,是任何事情不说出个条条道道来誓不罢休这种宋代人世界观的产物。
程颢与神宗同年,或者说比王安石早一年,于元丰八年(1085)死后,程颢弟弟程颐成为这个新流派的领军人物。把道学学派创设者的荣耀送给程颐,想必没有什么异议。吸收了已经去世的亲戚张载和忘年交邵雍的门人们后,程颐一派在学界和官界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势力。
经过与新学以及蜀学的不仅理论上的争争斗斗,还有人际关系的恩恩怨怨,到了南宋时期,道学开始在在野士大夫中产生巨大影响。这不仅是因为杨时搞的追究靖康之变责任所代表的批评判新法党的政治战术奏功,还因为道学的学说内容本身吸引了他们这些地方士大夫。为了强调与新学的区别,道学找出的儒教经学上的学说,是《礼记·大学》的所谓三纲领八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