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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高贵优雅的花精灵。
“旅途才刚开始就想着退休后了,你咋不想晚年要几个孩子呢。”文鸳翻了翻白眼吐槽道。
“我们精灵一族的生育率比较困难,能有一个孩子就算不错了。”小艾听到这话忽然正色起来很认真的说道。
“不至于,如果是精灵内部通婚的话生育率还是比较可观的。再加上精灵一般的寿命极限,一生有两三个孩子还是可以做到的。”文鸳解释道。
精灵一族生育率低是老生常谈了,过去精灵大帝国时期因为精灵遍地走还能很容易的维持婚配与稳定,现在精灵一族就龟缩在南十字星森林那一片小地方,而且还有大量的族裔失散在了中土各地的深山老林里,因为人口基数的原因也确实是不太容易生育了。
半精灵搁这边其实也是一样的马驴产物,和迷宫饭马鹿的困境相同,这边的半精灵虽然说是集中了两族的优势,最大的缺点就是会长的丑一些,但是也确实一样不能繁衍,算是绝户物种了。
听说一些佣兵团还有兽精灵,是比蒙族和精灵的结合产物。这些兽精灵力气更大,但是也更丑。丑的清新脱俗,是那种乍一看很帅,细看就会感觉这什么玩意的丑。
比蒙也是一样啊,也有很多族裔失散在了中土,被佣兵团找到就只能屈服于这种命运,任由那些流氓拿捏了。这些族裔本来就只有一两百三四百人,又被佣兵团强行按着和精灵结合,导致下一代完全不能生育彻底消散。
很多遗失种族就是这样消失的,所以文鸳其实很讨厌这些佣兵。这群人用现在的说法就是完全不懂可持续发展,走到哪就和蝗虫过境一样。
人嫌狗厌可以说就是这帮人了,至少在文鸳这很难给他们好脸色,对于他这种有收集癖的人来说,佣兵团的那种作风简直是天敌。
河虾酥酥的,但是又没有完全被炸干水分,吃下去嚼的时候还是能吃到一些水分的。蟹肉煲里的鸡爪做的很漂亮,诺诺和小艾本来是不吃鸡爪的,看到文鸳啃得如此不亦乐乎也试探着咬了两口,结果很快的便沉迷其中了。
啤酒与河鲜双重搭配,虽然说有痛风的风险,但是仅限一顿的话应该是没什么事的。今夜的晚餐格外的迷人,空气中渗透着十分具有诱惑力的芬芳让路人不由得驻足从窗户那里打量屋内。此时此刻,如果能再搭配夜晚的一幅美丽的景色,那就简直是完美了。
糖醋虾的味道甜、鲜、脆,虾肉的纤维随着牙齿的碰撞而分割,在嘴里构成紧实的口感。剥壳吃的话入口便是一片紧实的虾肉,而不剥壳直接吃也是颇有一番风味。
文鸳小时候喜欢剥壳,长大了反而就不太喜欢剥壳吃了。吃炸的虾时文鸳一般直接带壳吃,吃煮的也很少会下手剥壳,而是用牙齿和舌头去剥开。
其实也不是因为别的,只是他嫌剥壳后手上的油脂很难清洗,很长时间都会有一股虾味的。
啤酒蛤蜊的汤很鲜,将一枚小小的蛤蜊挑出,用夹子夹住送入嘴中将蛤蜊肉切下,肉虽然不多,但是胜在味道好。这是很好的下酒菜,而且做起来也简单,算是非常亲民的菜式了。
“队长啊,如果我们这次真的打算去孢子丛林的话,需要额外购置什么魔法装备吗?”诺诺忽然问道。
“你们买了什么?还是说没有买?”文鸳反问道。
“等我。”
诺诺立刻跳下椅子在盆里洗了把手后朝自己的宿舍走去,片刻之后她拿着一根一人高的魔杖回来,像是邀功一样的伸到了文鸳面前示意他检查。
“材质不错,是什么木头制成的?”文鸳擦了擦手接过来问道。
“生命木的。”诺诺很高兴的解释道。
“还算可以。”文鸳掂量了一下份量评价道,不轻不重,份量刚好,算是合格的魔杖了。
不是高贵优雅的花精灵。
“旅途才刚开始就想着退休后了,你咋不想晚年要几个孩子呢。”文鸳翻了翻白眼吐槽道。
“我们精灵一族的生育率比较困难,能有一个孩子就算不错了。”小艾听到这话忽然正色起来很认真的说道。
“不至于,如果是精灵内部通婚的话生育率还是比较可观的。再加上精灵一般的寿命极限,一生有两三个孩子还是可以做到的。”文鸳解释道。
精灵一族生育率低是老生常谈了,过去精灵大帝国时期因为精灵遍地走还能很容易的维持婚配与稳定,现在精灵一族就龟缩在南十字星森林那一片小地方,而且还有大量的族裔失散在了中土各地的深山老林里,因为人口基数的原因也确实是不太容易生育了。
半精灵搁这边其实也是一样的马驴产物,和迷宫饭马鹿的困境相同,这边的半精灵虽然说是集中了两族的优势,最大的缺点就是会长的丑一些,但是也确实一样不能繁衍,算是绝户物种了。
听说一些佣兵团还有兽精灵,是比蒙族和精灵的结合产物。这些兽精灵力气更大,但是也更丑。丑的清新脱俗,是那种乍一看很帅,细看就会感觉这什么玩意的丑。
比蒙也是一样啊,也有很多族裔失散在了中土,被佣兵团找到就只能屈服于这种命运,任由那些流氓拿捏了。这些族裔本来就只有一两百三四百人,又被佣兵团强行按着和精灵结合,导致下一代完全不能生育彻底消散。
很多遗失种族就是这样消失的,所以文鸳其实很讨厌这些佣兵。这群人用现在的说法就是完全不懂可持续发展,走到哪就和蝗虫过境一样。
人嫌狗厌可以说就是这帮人了,至少在文鸳这很难给他们好脸色,对于他这种有收集癖的人来说,佣兵团的那种作风简直是天敌。
河虾酥酥的,但是又没有完全被炸干水分,吃下去嚼的时候还是能吃到一些水分的。蟹肉煲里的鸡爪做的很漂亮,诺诺和小艾本来是不吃鸡爪的,看到文鸳啃得如此不亦乐乎也试探着咬了两口,结果很快的便沉迷其中了。
啤酒与河鲜双重搭配,虽然说有痛风的风险,但是仅限一顿的话应该是没什么事的。今夜的晚餐格外的迷人,空气中渗透着十分具有诱惑力的芬芳让路人不由得驻足从窗户那里打量屋内。此时此刻,如果能再搭配夜晚的一幅美丽的景色,那就简直是完美了。
糖醋虾的味道甜、鲜、脆,虾肉的纤维随着牙齿的碰撞而分割,在嘴里构成紧实的口感。剥壳吃的话入口便是一片紧实的虾肉,而不剥壳直接吃也是颇有一番风味。
文鸳小时候喜欢剥壳,长大了反而就不太喜欢剥壳吃了。吃炸的虾时文鸳一般直接带壳吃,吃煮的也很少会下手剥壳,而是用牙齿和舌头去剥开。
其实也不是因为别的,只是他嫌剥壳后手上的油脂很难清洗,很长时间都会有一股虾味的。
啤酒蛤蜊的汤很鲜,将一枚小小的蛤蜊挑出,用夹子夹住送入嘴中将蛤蜊肉切下,肉虽然不多,但是胜在味道好。这是很好的下酒菜,而且做起来也简单,算是非常亲民的菜式了。
“队长啊,如果我们这次真的打算去孢子丛林的话,需要额外购置什么魔法装备吗?”诺诺忽然问道。
“你们买了什么?还是说没有买?”文鸳反问道。
“等我。”
诺诺立刻跳下椅子在盆里洗了把手后朝自己的宿舍走去,片刻之后她拿着一根一人高的魔杖回来,像是邀功一样的伸到了文鸳面前示意他检查。
“材质不错,是什么木头制成的?”文鸳擦了擦手接过来问道。
“生命木的。”诺诺很高兴的解释道。
“还算可以。”文鸳掂量了一下份量评价道,不轻不重,份量刚好,算是合格的魔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