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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旅馆。她走了进去。旅馆主人很热情地接待了她。她终于暂时安定了下来。

    微安这会儿正独自躺在旅馆房间,几乎快要睡着了。

    有人在轻轻地敲门,微安爬起来去开门。主人满面笑容地站着。她说:“小姐,你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吧,一定很累了。我给你送了些点心来,都是这里的特产。”微安感激地看了看主人的脸,她很年轻,至多也不会比自己大五岁。微安不禁问到:“你几岁了啊?”

    主人笑了:“27,很老了吧。”微安也笑:“我23岁,叫我微安吧。”当然后来微安知道了主人的名字,颜歌,非常好听而又清澈的名字,就和她的笑容一样。

    微安就这样交上了她在这个城市的第一个朋友。颜歌晚上请她去街上吃火锅。微安穿着从家乡带来的白色布裙子,就出去了。她们找到一张桌子,坐了下来。东西端上来了,微安于是开始吃,不一会就满头大汗了。颜歌看着她一边吃一边认真地擦着鼻子上的汗,就说:“微安,你和我不是一种人。”

    微安从热气中抬起头来,迷惑不解地看着颜歌。颜歌摆了摆手,解释到:“我和你不一样,你懂吗?微安,我是个没人管的孩子,从小就在这里混,后来父母给了点钱,就开了旅馆。”颜歌大大的眼睛看着她,微安忽然觉得,刚刚熟悉起来的颜歌又疏远了。

    尽管如此,微安还是继续吃完了她的火锅,然后和颜歌一起回旅馆。路上,她们俩一句话也没说。

    我在宿舍楼的走廊上晃着腿,手里拿着若的信。若写惯了法文的手,在纸上很吃力地写着中文。我想象。若在信上说:“微安,我考上巴黎第三大学了,我给你寄来照片了,看到了吗?很漂亮是吧。”我拿出照片来看,看到多年不见的若的脸,若的变化多大啊。她已经不是当年离开家时那个小女孩,她的脸上,已经有了一点法国女人的神气了。若的身后站的是她的法国男友,手放在她的肩膀上,笑容隐藏在嘴角。若说:“微安,我终于找到我想要的生活了,现在我真的很开心,那么你呢?微安?”我看看自己,始终还是原来的样子,眼神很迷茫,头发很散漫。依旧住在这个从小就讨厌的有着阴郁天空的城市里,始终没有下定决心,在报考大学的时候去一个阳光灿烂的城市。在添志愿表最后的一瞬,妈妈说:“微安,第二志愿还是报本市的大学吧,保险一点。”我的手一抖,最终还是听了妈妈的话。出来的时候,看了看天,天空依然灰暗。

    晚上微安躺在陌生的小床上,总也睡不着。就在刚才,她给父母打了离家后的第一次电话。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如此地想念父母,她几乎要哭出来了,当她听到妈妈熟悉的声音。太阳落下去以后,这个城市消散了最后一丝阳光,街灯亮了起来,街上的人们用微安听不懂的方言叫卖,聊天,微安安静地跟在颜歌背后,努力想象一个本地人一样,悠闲地走在街上,摊开双手,散着步子。但她发现不行,她神情紧张地看着一切,手握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当白天过去,这个城市只剩下人造的光亮,微安觉得,它和她所想的那个阳光之城,不太相符了。

    颜歌突然转过身来问:“微安,想家吗?”

    微安说:“现在还不。”

    颜歌说:“有个家可以想,真好。”

    她们俩在街心公园的长凳坐了下来,颜歌很认真地看着微安,她问:“微安,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微安把自己说过想过写过无数次的话又说了一遍:“我想去一个阳光灿烂的城市。”

    颜歌认真地说:“你是个好孩子,为什么不乖乖呆在家里呢?要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多不容易啊。”

    微安说:“但我认识你啊,你不是本地人吗?”

    “微安,你真傻,我们不是同一种人啊,不会维持多久的友谊的。”

    “微安,你真傻。”蚊子转过头来,看着我。我也望着他,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自己的样子,一式双份,真的很傻的样子。

    蚊子说:“微安,我们不会在一起多久的。”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不是一种人。”

    “可是,你说过喜欢我的啊?”

    “那不是一回事,喜欢不能代表了解,也不能证明我们可以在一起。”

    我和他在热闹的街上逛着,看好多好多的蛋糕摆在喧闹的店里。说完这句话,他牵着我的手就松开了。他说:“我先回去了。”然后他就走出了店门。

    我一个人呆呆地站着,不知所措起来。14个月的初恋就这样地结束了。

    我出了店门,游离地站在街道中央,手上戴着蚊子送我的银色戒指,宽大的布裙子摩擦我的小腿。想着蚊子刚才说的话:微安,你真傻。恍惚

    微安听到了她很久以前听到过的话,是一个男孩和她说的。那个男孩,很瘦很高,头发长长的,垂下来遮住眼睛,手上很多的老茧,是因为弹吉他的缘故。微安在学校门口看到他,他只是刚好经过,撞倒了微安。微安无助地坐在灰色的水泥地上,宽大的裙子摊开像一朵白色的花。男孩很抱歉地看着她,伸出手去扶她,在她的指间留下了烟草的味道。

    然后微安认识他,他叫蚊子。他们开始谈恋爱。蚊子生命中的第n次恋爱,微安生命中的第一次恋爱。

    蚊子今天晚上有一次演出,我于是跑去看。当我走进会场的时候,我突然知道了,蚊子和我根本太不同了。蚊子调着吉他的弦,向我招了招手。我跑过去,风灌满了裙子。蚊子用手拍拍我的头,他说:“你来啦。”旁边的鼓手冲他做着鬼脸。

    蚊子帮我找了个位置,然后就走了。我坐下,演出开始了。我第一次听到了这种音乐,异常地嘈杂,异常地吵闹。我的心脏加快了速度,耳膜徒然膨胀开来。我勉强地看到了蚊子,他在台上,疯狂地弹着吉他,身子像弓一样地弯曲着。我身边的女孩伸着长长的手臂,喊着蚊子和其他乐手的名字,她们的嗓子几乎沙哑。我却无法忍受了,我离开了会场。蚊子没有看到,也不会看到,他的眼睛盯着地板,身子像一张弯曲的弓。

    夜风中,我第一次清醒地回忆和蚊子的爱情,其实我们根本不了解对方,andnothingincommon。很久以后,观众们都走散了。我走进会场,蚊子趴在吧台上,身上都是汗,大口地喘气,似乎耗尽了所有的气力。

    “微安,你去哪了?”

    “蚊子,我出去吹吹风。”我冲他笑。

    “微安,演出好看吗?”我看着他,他眸子里深深的不见底,最后我终于说:“不错啊,蚊子,你吉他弹的真好。”

    蚊子扬起脸来,头发散在耳后,他笑了一下,说:“真的吗,微安?那下次再来吧。”

    微安想,当时为什么要和蚊子说,她喜欢他的演出呢?她明明因为听不下去而逃出了会场。可她犹豫了那么久,终于还是说:“蚊子,你吉他弹的真好。”这是为什么呢?微安甚至怀疑,她真的喜欢过蚊子吗?当然,那时她认为她是喜欢的,蚊子总是穿着白色的t-shirt,头发像碎落的光线一样散在脸上,蚊子的脸是那种棱角分明的,每个女孩都会喜欢的。和蚊子在一起,微安很安全。但她对蚊子说了谎,她说她喜欢蚊子做的音乐,尽管在那种音乐中,她快要窒息了。但她最终笑了起来,违心地说了喜欢。蚊子笑的很好看。他把微安的手握起来,手心很温暖。

    但终有一天蚊子发现了。怎么可能不发现呢?微安在每次音乐达到高潮的时候都逃到屋外去吹风;当蚊子喝醉了,趴在她膝盖上粗声喘气的时候,她脸上有厌恶的表情;她放在背包里的是最流行的歌手的磁带,她打开背包拿纸巾的时候,蚊子也一定都看见了啊。最后,蚊子终于不再带她去看自己的演出了,不再在她面前喝酒了,也不再谈论流行歌手多么地无聊了。再以后,蚊子就消失了。和他那天出现在学校门口是很偶然的一样,他的消失也非常地突然。走出店门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微安把脸抬起来,看着颜歌。她们在路中央停了下来。

    “微安,你怎么了?”

    “没事,颜歌,我是不是个很傻的孩子?”

    “微安,微安,不是的,你只是经历太少了。”颜歌说完,微安突然哭了,颜歌把17岁那年的往事又带给了她。她现在终于开始喜欢蚊子做的音乐了,喜欢上了pinkfloyd,喜欢上了nirvana,喜欢上了在摇滚中大声喊叫的快乐,但蚊子却走了,永远地消失了。

    颜歌不知所措地站在微安面前:“微安,你想家了吗?”

    微安擦干了眼泪,说:“颜歌,我们走吧。”

    晚上回来以后,微安就躺到了床上,她静静地想起刚才的事情,想起刚才她们说的话。微安想,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了,过去的不愉快,都不再去想了。

    是啊,微安来到这里的时候,没带自己的日记本,没带自己的相册,也没带蚊子以前写给她的信。她把过去的一切纪念物都留在了那个灰暗的城市,却还是带来了回忆,回忆是她永远也扔不掉的东西。这一点,是微安没有想过的。

    还有一样东西微安也无法丢掉,那就是蚊子走后她喜欢上的摇滚乐。微安沉重的箱子里,很大的空间装着打口cd,是那种封面阴郁的,喧闹的,颓靡的歌曲。微安曾经想要逃避它,但现在微安却再也离不开了,她要听着这音乐,才会感到安全,就好像当年,蚊子握住她的手一样。

    微安真的是一个很傻的孩子。

    和蚊子牵手的那天下午,我给毛毛打了电话,请她出来吃东西。我们坐在大m温暖的店里,一口口吃着巧克力圣代。这样过了十分钟,我们对望。

    毛毛问:“什么事啊?”我就把自己和蚊子的事情和盘托出。毛毛笑了:“不错不错,小姑娘也有人爱啦。”我就跟着傻笑。

    我知道毛毛那时候也经历着她的初恋。不过她的恋爱方式很奇怪。她因为老师的干涉,和男朋友分手了,男孩子找了另外的女孩,她找我来大哭了一场。现在,她和男友经过一个晚上的讨论,终于建立了21世纪的恋爱新模式:男孩不和现在的女友分手,但如果毛毛需要怀抱,需要人安慰,就可以回到他那里去。

    毛毛说完很奸诈地笑,她说:“上个星期他还到我家,我给他做蛋炒饭了呢”看她好开心的样子,我真不能想象几天前,抹着眼泪的是同一个人。

    ——微安的日记本

    微安在床上呆了很久,却无法入睡。她突然想到了毛毛,想到毛毛和她的初恋男友,很多年以前,曾经用一种多么奇怪的方式谈着恋爱。想着毛毛这个鬼灵精怪的小孩,现在在加拿大怎么样呢?她走出房间,想去街上打ic电话。经过颜歌的房间,颜歌已经睡熟了,呼吸很安静很柔软。

    微安走到街上,整个城市都进入了安详的睡眠,她就像是空袭开始以后,突然跑出防空洞的孩子,迷茫地站在街上。她找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把卡插了进去。毛毛的声音在遥远的地方响起来。

    “微安?你怎么打电话来了?”毛毛那里一定是阳光普照吧,微安想。

    我说:“毛毛,我到了新地方了。”

    “去旅游了?现在放假吗?”

    “不是啊,毛毛,我搬家了,搬到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城市。”毛毛在那边顿了一会:“微安,我就知道你会搬的,你终于实现梦想了。”于是两个人都释然了。在地球两端安然地舒了口气。童年时的好友,为了各自的理想,终于都走散在异国他乡了。

    放下电话,我也想睡了。是在这个城市的第一次安眠吗?我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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