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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轩回家去了, 李锐一行人自然也回了家。
这次他们从山区带出来的老人原名叫周娟,她是个苦命的女人, 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又是住在那么一个穷山坳里的, 对她来说,外面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就说他们这会儿坐着的这辆面包车,她就稀罕的很。
李锐的语言学习能力不是吹的,而且到底也是浙江的农村,土话总归有些相似,如今过了二十天, 就已经能跟对方说上话了。
周娟原本并不想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 可是她的丈夫的兄弟老早就看上她家的地了,本来她儿子还在世的时候,也就是打着帮她种地的名号占了她一半的地,可是等后来她儿子的死讯传来, 几个侄子又都结婚了, 占她的地就占的越来越多了。
周娟种香菇的手艺不错,勉强还能糊口,期间蒋勇也去过几次山村,给她带了一些吃的用的东西,她的日子也就好过多了。可是她的日子好过了,别人却也是会眼红的。
她的小侄子也到了结婚年龄,却没房子结婚更没钱, 知道蒋勇想接她离开她却不走以后,她那嫂子就天天带着孙子孙女来她家里哭,心心念念惦记上她的房子和剩下的地以及料理着的香菇了。
周娟还记得三十多年前她刚结婚的时候,跟这个嫂子关系还是挺好的,丈夫刚去世的时候也全靠对方一家帮忙,可是现在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而且她嫂子后来可以说是变本加厉了,从哭诉变为破口大骂,骂她克夫克子,她到底还是在这地方住不下去了。
这会儿,带着一大袋子晒干的香菇,几件换洗的衣服,七八双鞋子,周娟算是跟着蒋勇离开了住了大半辈子的地方。
文德镇不算大,但是在周娟眼里,晚上都有路灯的地方,却跟大城市差不多了,他们每次背着晒干的香菇到山外头去卖的时候,看到的县城也就这么大。
朱云轩下了车,周娟眼看着他跑走,目光就放在了李锐身上:“娃儿,他不是你弟弟啊?”
“不是,他是我同学。”李锐看了看对面笑眯眯的老人,开口。这个老人非常质朴,也许是生活太过艰辛的缘故,明明只有五十岁,看起来却有六七十岁了,她非常地瘦,穿的是自己做的短袖,夹杂了半数白发的头发绑了两个辫子垂在耳边。
“原来是同学啊,我还以为你们是兄弟,俺们那里就连兄弟都没有这么要好的。”周娟还是很喜欢这两个孩子的,这次跟着李勇出来,她就说了她会帮忙照顾孙凌和李勇的生活,只要以后李勇能处理她的身后事就好。
“我们是挺要好的。”李锐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其实这二十天除了没东西吃让人觉得难受以外,过的还算不错。
山里有小溪,因为没有自来水的缘故,他和朱云轩两个还赤身裸体地下水洗了澡……好吧,虽然对着孩子的身体连眼福都没得饱,可两人这些天确实是朝夕相对的。
说到小溪,他们这些日子还从小溪里抓到了不少的小鱼,小鱼只有孩子手指大小,骨头又多,那里的人们是不拿来吃的,不过朱云轩见过以后,却想用油炸了吃,油炸鱼,这对李锐来说都是很有诱惑的,偏偏陈晓明好不容易带回来的猪油被偷了,他们根本没有炸鱼的油……最后只能洗剖干净以后晒干带回来了。
“怎么样,走这一趟,有没有什么感触?”孙凌看了一眼李锐,问道。
“你想让我说大面上的话还是说我自己的真实想法?”李锐看了一眼孙凌,问道。
“当然是说说你的真实想法,当然,我教的是经济。”
“生活水平低的地方劳动力廉价,但是并不能只因为劳动力廉价就确定投资,环境因素也是要考虑到的,比如之前的地方,那里交通实在不便,就算有赚钱的项目也赚不到什么钱……”李锐慢慢地说了起来,分析了那里的交通环境,然后又说起了那边的风气:“那个山村里的人大部分都安于现状,我看到很多人干完了活就闲闲地四处游逛。我跟他们聊天也得知了他们的一些生活方式,在他们看来,好像只要自己能吃饱就没问题了,有这样思想的人要做员工也是不合适的,我想他们很可能工作一个月有钱以后就先会选择玩上一个月,然后再去工作……另外,山里其实还有很多可以寻找的商机,比如那边的河里就有不少鱼,可是却只有孩子去抓,附近的大山也是宝库,可是并没有人想要从中获取什么……”李锐说了很多,在孙凌笑眯眯的眼光里,连着说了将近五分钟,直到无话可说。
明明是那样贫困的地方,据说所有人都拿着国家的补贴,可是人们却并没有太多的进取心,他看到一些不到五十岁的人,儿子一结婚就把所有的伙计全部交出去,自己似乎就是混吃等死了……
其实,这里的香菇是可以种更多的,如果能把路做通,有人组织,应该也能完全改善他们的生活,可要是真的到了那个时候,这些人应该也会偷奸耍滑的吧?
“说的挺不错的。”孙凌点了点头,李锐说的还有欠缺,不过对个孩子也算不错了。然后,他目光一转就笑了起来:“总算到家了,小惠应该准备了大餐吧?”朱云轩之前找地方通知了父母,他们当然也是通知了小惠的。
小惠确实准备了很多吃的,她从上海来到这个小镇上,工资算不得最高,工作却是最最清闲的,自然也就对这份工作充满了热爱,接到李锐的电话以后,她就开始折腾起食物来了,到了如今,蒸炒煮炸的食物摆了满满一桌子。
梅菜扣肉、粉蒸肉这两样是孙凌点名要的,杀个母鸡给儿子补补这是李跃提出的要求,除了这三样,还有的就是炸茄盒、青椒炒肉丝、清蒸带鱼、酸辣土豆丝和鱼头豆腐汤了。
梅菜扣肉和粉蒸肉都是蒸出来的,不过一个是放了梅干菜蒸,另一个却是放了姜月秀送来的炒米粉蒸的。自从有了孩子以后,姜月秀就开始惦记朱云轩小时候爱吃的东西了,因为朱云轩从五六个开始就特别爱吃炒米粉,她干脆就自己炒熟了稻米然后让朱成才带去碾了弄了一袋子的米粉给孩子预备,后来又想到要等孩子吃米粉还要半年,只好拿出来自己吃,于是她最近时不时就放点糖泡一碗香喷喷的炒米粉来吃不说,还送给了小惠不少。
进到屋里,李锐就被等着他的李跃抱了起来:“儿子,你这回可是瘦了也黑了,怎么就偏偏要跑去那里?”
“爸爸,我这是健康了。”李锐反驳,不得不说,他还真的结实了不少——这些日子蒋勇可是让他跑山路的!
“算了,你外公的决定,我也是没办法的,”李跃摸了摸儿子的头,“你本来也很健康,小孩子真不该被逼得这么紧。”孙凌的身份李跃和郑笑晴是知道的,不然他们也不会同意李锐去山区。
跟李锐说了几句话,李跃就放下儿子,然后立刻拿了碗去盛饭,思及孙凌和蒋勇的身份,又来招呼他们,不过对于周娟,他却是一头雾水了:“这位是?”
周娟颇为拘谨,站在门口不敢动,这屋子的地上铺着漂亮的瓷砖,她是连下脚的地方都找不到了,还有那一桌子她老远就闻到了香味的菜,去年村长的儿子娶媳妇的时候杀了猪还从外头买了鸡,也没有这么丰盛的席面啊!
“妈,你来吃饭吧,多吃点。”蒋勇路上要开车没说什么话,这时候到底还是招呼起来。他的命是周娟的儿子救回来的,不管怎么样他都会照顾好周娟!
“小勇,这里……”周娟慢慢地挪步子,不过看到蒋勇,明显放松了很多。
唯一的儿子死了,她的侄子都靠不住,以后就要靠着蒋勇了。
“这里是李锐家里,等吃完饭我们就回自己家,妈,你先吃饭吧。”蒋勇向李跃粗略地说了周娟的身份,就招呼周娟坐下来。
“是啊,都吃饭吧。”李跃一直关注着儿子,看到李锐时不时地去看桌上的菜,当然希望马上就能开饭让儿子吃个够。
吃饭的时候,有蒋勇帮忙夹菜,周娟本身也馋肉馋的厉害,自然也就吃得多了。
多吃几块肉还真算不上什么,就说孙凌吧,他无肉不欢,照样身体健康,可是周娟却是不一样的。
如今他们住的地方,房子都是两室一厅的,晚上的时候,蒋勇自己去了孙凌房里打地铺,把原本自己住卧室让给了周娟,结果周娟刚躺下就拉肚子了。
难得吃一回油腻的早就习惯了清淡饮食的人,突然这么大吃了一顿肉,肠胃肯定是会受不了,周娟拉肚子会拉肚子也是理所当然的。
最后周娟这一折腾,就一直折腾到了早上,让孙凌和蒋勇都没有睡好。不过到底是分开住的,李锐一夜好眠,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李锐睡得好,朱云轩睡得也不差,重新回到家里,在电扇最小档的吹拂下,朱云轩恨不得一觉睡到中午。
但是生物钟是不会放过他的,一到早上五点,朱云轩就醒了。
“轩轩你醒了?”朱成才已经起来了,这会儿正在洗脸。
“爸,大伯母的孩子生下来了吗?”朱云轩问道。
上辈子朱冬月出生的具体时候到底是什么样子他忘了,不过好像就是在暑假……也是,姜月秀摘环的时间跟上辈子一样,冯仙自然也是一样的……
唯一的区别就是上辈子朱成功还没有开始卖肉,因为生孩子的费用太大,还会来跟朱阿大和朱成才借钱。
“我也不知道,等会儿你妈会去看看,到时候你和她一块儿去看看吧。”朱成才开口,他对冯仙生孩子的事情并不上心。
“爸,我还要去孙爷爷那里呢,等会儿我自己去就行了,”朱云轩开口,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爸爸,秋月呢?”
“对了,今天没人能照顾秋月,要不然你带着她一起去孙老师那里吧。”朱成才想起了自己大哥交代的事情,连忙开口。
“好。”朱云轩点头应了,朱秋月是个安静的人,他一点也不介意带着对方。
朱成才的自行车很大,前面有一道横杠,后面也有宽敞的地方可以坐人,因为他常常带着朱云轩的缘故,姜月秀还特地缝了一个垫子放到了... -->>
朱云轩回家去了, 李锐一行人自然也回了家。
这次他们从山区带出来的老人原名叫周娟,她是个苦命的女人, 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又是住在那么一个穷山坳里的, 对她来说,外面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就说他们这会儿坐着的这辆面包车,她就稀罕的很。
李锐的语言学习能力不是吹的,而且到底也是浙江的农村,土话总归有些相似,如今过了二十天, 就已经能跟对方说上话了。
周娟原本并不想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 可是她的丈夫的兄弟老早就看上她家的地了,本来她儿子还在世的时候,也就是打着帮她种地的名号占了她一半的地,可是等后来她儿子的死讯传来, 几个侄子又都结婚了, 占她的地就占的越来越多了。
周娟种香菇的手艺不错,勉强还能糊口,期间蒋勇也去过几次山村,给她带了一些吃的用的东西,她的日子也就好过多了。可是她的日子好过了,别人却也是会眼红的。
她的小侄子也到了结婚年龄,却没房子结婚更没钱, 知道蒋勇想接她离开她却不走以后,她那嫂子就天天带着孙子孙女来她家里哭,心心念念惦记上她的房子和剩下的地以及料理着的香菇了。
周娟还记得三十多年前她刚结婚的时候,跟这个嫂子关系还是挺好的,丈夫刚去世的时候也全靠对方一家帮忙,可是现在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而且她嫂子后来可以说是变本加厉了,从哭诉变为破口大骂,骂她克夫克子,她到底还是在这地方住不下去了。
这会儿,带着一大袋子晒干的香菇,几件换洗的衣服,七八双鞋子,周娟算是跟着蒋勇离开了住了大半辈子的地方。
文德镇不算大,但是在周娟眼里,晚上都有路灯的地方,却跟大城市差不多了,他们每次背着晒干的香菇到山外头去卖的时候,看到的县城也就这么大。
朱云轩下了车,周娟眼看着他跑走,目光就放在了李锐身上:“娃儿,他不是你弟弟啊?”
“不是,他是我同学。”李锐看了看对面笑眯眯的老人,开口。这个老人非常质朴,也许是生活太过艰辛的缘故,明明只有五十岁,看起来却有六七十岁了,她非常地瘦,穿的是自己做的短袖,夹杂了半数白发的头发绑了两个辫子垂在耳边。
“原来是同学啊,我还以为你们是兄弟,俺们那里就连兄弟都没有这么要好的。”周娟还是很喜欢这两个孩子的,这次跟着李勇出来,她就说了她会帮忙照顾孙凌和李勇的生活,只要以后李勇能处理她的身后事就好。
“我们是挺要好的。”李锐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其实这二十天除了没东西吃让人觉得难受以外,过的还算不错。
山里有小溪,因为没有自来水的缘故,他和朱云轩两个还赤身裸体地下水洗了澡……好吧,虽然对着孩子的身体连眼福都没得饱,可两人这些天确实是朝夕相对的。
说到小溪,他们这些日子还从小溪里抓到了不少的小鱼,小鱼只有孩子手指大小,骨头又多,那里的人们是不拿来吃的,不过朱云轩见过以后,却想用油炸了吃,油炸鱼,这对李锐来说都是很有诱惑的,偏偏陈晓明好不容易带回来的猪油被偷了,他们根本没有炸鱼的油……最后只能洗剖干净以后晒干带回来了。
“怎么样,走这一趟,有没有什么感触?”孙凌看了一眼李锐,问道。
“你想让我说大面上的话还是说我自己的真实想法?”李锐看了一眼孙凌,问道。
“当然是说说你的真实想法,当然,我教的是经济。”
“生活水平低的地方劳动力廉价,但是并不能只因为劳动力廉价就确定投资,环境因素也是要考虑到的,比如之前的地方,那里交通实在不便,就算有赚钱的项目也赚不到什么钱……”李锐慢慢地说了起来,分析了那里的交通环境,然后又说起了那边的风气:“那个山村里的人大部分都安于现状,我看到很多人干完了活就闲闲地四处游逛。我跟他们聊天也得知了他们的一些生活方式,在他们看来,好像只要自己能吃饱就没问题了,有这样思想的人要做员工也是不合适的,我想他们很可能工作一个月有钱以后就先会选择玩上一个月,然后再去工作……另外,山里其实还有很多可以寻找的商机,比如那边的河里就有不少鱼,可是却只有孩子去抓,附近的大山也是宝库,可是并没有人想要从中获取什么……”李锐说了很多,在孙凌笑眯眯的眼光里,连着说了将近五分钟,直到无话可说。
明明是那样贫困的地方,据说所有人都拿着国家的补贴,可是人们却并没有太多的进取心,他看到一些不到五十岁的人,儿子一结婚就把所有的伙计全部交出去,自己似乎就是混吃等死了……
其实,这里的香菇是可以种更多的,如果能把路做通,有人组织,应该也能完全改善他们的生活,可要是真的到了那个时候,这些人应该也会偷奸耍滑的吧?
“说的挺不错的。”孙凌点了点头,李锐说的还有欠缺,不过对个孩子也算不错了。然后,他目光一转就笑了起来:“总算到家了,小惠应该准备了大餐吧?”朱云轩之前找地方通知了父母,他们当然也是通知了小惠的。
小惠确实准备了很多吃的,她从上海来到这个小镇上,工资算不得最高,工作却是最最清闲的,自然也就对这份工作充满了热爱,接到李锐的电话以后,她就开始折腾起食物来了,到了如今,蒸炒煮炸的食物摆了满满一桌子。
梅菜扣肉、粉蒸肉这两样是孙凌点名要的,杀个母鸡给儿子补补这是李跃提出的要求,除了这三样,还有的就是炸茄盒、青椒炒肉丝、清蒸带鱼、酸辣土豆丝和鱼头豆腐汤了。
梅菜扣肉和粉蒸肉都是蒸出来的,不过一个是放了梅干菜蒸,另一个却是放了姜月秀送来的炒米粉蒸的。自从有了孩子以后,姜月秀就开始惦记朱云轩小时候爱吃的东西了,因为朱云轩从五六个开始就特别爱吃炒米粉,她干脆就自己炒熟了稻米然后让朱成才带去碾了弄了一袋子的米粉给孩子预备,后来又想到要等孩子吃米粉还要半年,只好拿出来自己吃,于是她最近时不时就放点糖泡一碗香喷喷的炒米粉来吃不说,还送给了小惠不少。
进到屋里,李锐就被等着他的李跃抱了起来:“儿子,你这回可是瘦了也黑了,怎么就偏偏要跑去那里?”
“爸爸,我这是健康了。”李锐反驳,不得不说,他还真的结实了不少——这些日子蒋勇可是让他跑山路的!
“算了,你外公的决定,我也是没办法的,”李跃摸了摸儿子的头,“你本来也很健康,小孩子真不该被逼得这么紧。”孙凌的身份李跃和郑笑晴是知道的,不然他们也不会同意李锐去山区。
跟李锐说了几句话,李跃就放下儿子,然后立刻拿了碗去盛饭,思及孙凌和蒋勇的身份,又来招呼他们,不过对于周娟,他却是一头雾水了:“这位是?”
周娟颇为拘谨,站在门口不敢动,这屋子的地上铺着漂亮的瓷砖,她是连下脚的地方都找不到了,还有那一桌子她老远就闻到了香味的菜,去年村长的儿子娶媳妇的时候杀了猪还从外头买了鸡,也没有这么丰盛的席面啊!
“妈,你来吃饭吧,多吃点。”蒋勇路上要开车没说什么话,这时候到底还是招呼起来。他的命是周娟的儿子救回来的,不管怎么样他都会照顾好周娟!
“小勇,这里……”周娟慢慢地挪步子,不过看到蒋勇,明显放松了很多。
唯一的儿子死了,她的侄子都靠不住,以后就要靠着蒋勇了。
“这里是李锐家里,等吃完饭我们就回自己家,妈,你先吃饭吧。”蒋勇向李跃粗略地说了周娟的身份,就招呼周娟坐下来。
“是啊,都吃饭吧。”李跃一直关注着儿子,看到李锐时不时地去看桌上的菜,当然希望马上就能开饭让儿子吃个够。
吃饭的时候,有蒋勇帮忙夹菜,周娟本身也馋肉馋的厉害,自然也就吃得多了。
多吃几块肉还真算不上什么,就说孙凌吧,他无肉不欢,照样身体健康,可是周娟却是不一样的。
如今他们住的地方,房子都是两室一厅的,晚上的时候,蒋勇自己去了孙凌房里打地铺,把原本自己住卧室让给了周娟,结果周娟刚躺下就拉肚子了。
难得吃一回油腻的早就习惯了清淡饮食的人,突然这么大吃了一顿肉,肠胃肯定是会受不了,周娟拉肚子会拉肚子也是理所当然的。
最后周娟这一折腾,就一直折腾到了早上,让孙凌和蒋勇都没有睡好。不过到底是分开住的,李锐一夜好眠,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李锐睡得好,朱云轩睡得也不差,重新回到家里,在电扇最小档的吹拂下,朱云轩恨不得一觉睡到中午。
但是生物钟是不会放过他的,一到早上五点,朱云轩就醒了。
“轩轩你醒了?”朱成才已经起来了,这会儿正在洗脸。
“爸,大伯母的孩子生下来了吗?”朱云轩问道。
上辈子朱冬月出生的具体时候到底是什么样子他忘了,不过好像就是在暑假……也是,姜月秀摘环的时间跟上辈子一样,冯仙自然也是一样的……
唯一的区别就是上辈子朱成功还没有开始卖肉,因为生孩子的费用太大,还会来跟朱阿大和朱成才借钱。
“我也不知道,等会儿你妈会去看看,到时候你和她一块儿去看看吧。”朱成才开口,他对冯仙生孩子的事情并不上心。
“爸,我还要去孙爷爷那里呢,等会儿我自己去就行了,”朱云轩开口,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爸爸,秋月呢?”
“对了,今天没人能照顾秋月,要不然你带着她一起去孙老师那里吧。”朱成才想起了自己大哥交代的事情,连忙开口。
“好。”朱云轩点头应了,朱秋月是个安静的人,他一点也不介意带着对方。
朱成才的自行车很大,前面有一道横杠,后面也有宽敞的地方可以坐人,因为他常常带着朱云轩的缘故,姜月秀还特地缝了一个垫子放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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