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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岛上发现了一个被关押的武艺高强的囚犯,而对方挂在嘴边咒骂的人跟他母亲同名同姓,他跟对方打了一架,才知道对方咒骂的正是岛上的岛主……
并不是什么连贯的剧情,估计自己手里的笔记本只是中间的一本,里头的故事却写的很吸引人,不管是岛上的女侍还是主角还是那个囚犯都刻画的入木三分,等有人陆续来了,王求真才放下了手里的本子:“这书叫什么名字?你是从哪里抄来的?”
王求真可不觉得一个六岁孩子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来。
“我不知道。”李锐开口,他看得出王求真对朱云轩抱着很大的期望,如今朱云轩是跟着三年级的人在一起上奥数,那么下个学年,朱云轩是不是就要跳级去上四年级了?如果真是如此,他也不能落下了,不过,他认识这么多的字已经很难得,要是自己写……
王求真看了李锐一眼,他觉得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能字迹端正地写这么多字还是很难得的,不过这时候上课铃声响了起来,他也就没有继续再问什么,反而认真地讲起课来。
可惜的是,他还在讲着课的时候,窗外就走过来一个高大的男人,那人在窗户外头看了几眼,李锐就收拾了书包从后面悄悄地离开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他不明白李跃怎么会突然来找他。
“锐锐,等过了国庆长假,爸爸就能过来陪你了。”李跃一把把儿子抱了起来,这些日子他越来越喜欢抱自己的儿子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
“锐锐不是想让爸爸来这边做衣服吗?爸爸就打算在这里开个厂帮人做衣服了。”李跃挺高兴的,现在所有的一切就快准备就绪了,等过了十一,厂子就能开出来了,第一批订单也已经有了——帮上海的建筑工人做工作服。
工作服,只要材料用得好质量好就可以了,别的不行,李跃相信这一点自己还是能做好的。
“真的?”李锐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能做好,倒有些不敢相信了。
“当然是真的!锐锐,我看那个朱云轩的妈妈还挺会做衣服的,到时候让她来厂里上班,负责设计,也顺便管理一下厂里的女工,你说好不好?”李跃这么说,一边是为了送个人情,另一边,也是希望在儿子面前卖个好。
“嗯!”李锐点了点头,他看得出来,朱云轩那么努力,也就是希望父母能过上好日子,而姜月秀能有份稳定的工作也是很不错的,而设计……他和朱云轩都记不起太多后世的设计,但暂时还是能弄出几样来的,先凑合着好了,以后要是真能做大,跟朱云轩说的一样做窗帘做床上用品其实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那你今天先跟爸爸回上海吧,你哥哥明天也会过来的。”提到那个郑笑晴跟前夫生的孩子,李跃略有一丝不自然。
他跟那个孩子从来都是没话说的,以前李锐还小,跟对方也没什么交流,现在要一块儿住六天……
哥哥?李锐嘴巴动了动,干脆不说话了。
郑笑晴的第一个儿子,在他离婚的时候愣是被她抢回了郑家,自然也就姓郑,名字叫郑天奇。郑天奇从小被他的外公外婆养大,接受最好的教育,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很争气的人,他比李锐大八岁,上辈子李锐被扔去军营的时候他就已经混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了。这也就罢了,郑天奇二十四岁结婚,上辈子他出事前,他嫂子就已经生了一儿一女了。
对李锐来说,郑天奇就是高高在上他所不能接近的,其实郑天奇对他也不错,可是两个人总是不能像真正的兄弟一样亲昵,从小生长环境和接受的教育截然不同,甚至于说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
郑笑晴,不是一直都很放心地把郑天奇扔在北京的吗?这次……不会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把郑天奇接来的吧?
李锐被接走了,朱云轩却依旧很努力地做着题目,奥数题有不会做的很正常,朱云轩上辈子常常只能做对一半的题目在班里却也不算差,可到了如今,他却是用足了劲打算攻克所有的难题的。
重生一次,要是他只有小学的时候可以遥遥领先那就太没用了!所以这些日子,朱云轩从来没有松懈过一天,他就不信他这么努力,本身也不笨,还会比不过那些要从头学起的同学!
朱云轩这天回家的时候,带着跟王求真借的奥数教材——七天长假总不能浪费了,然后一回家,他就看到很多人围在大伯家的门口,凑近一看,才看到那是一个小型绞肉机,被朱成功用钉子固定在了一个长凳上。
相比于岁数已经大了,没有什么进取心的朱阿大,朱成功是有心好好卖肉卖出个名堂来的。因为以前朱云轩揽下来的那个给包子铺送肉的生意,他每天都能卖掉一只猪,然后,看到包子铺的人每天拿了两把大刀卖肉,他突然就想到了要买个绞肉机。
以后,可以给包子铺的人绞肉末,也能帮菜场里卖肉丸子的人绞肉,也许,他还可以顺便卖肉末?
“云轩!”看到朱云轩,比朱云轩早放学的朱秋月马上叫了起来,笑得眯起了眼睛。
“秋月,你在学校过的好吗?”朱云轩坐到了他身边,看着有人拿来个冬瓜让绞肉机弄成了冬瓜末,然后一群人啧啧称奇,就连姜月秀,都弄了一些肉末说要炸肉丸子吃。
“很好的,就是老师不带我们去滑滑梯,放学后爸爸也不让我多玩一会儿再回家。”朱秋月有些沮丧,突然又想起什么来:“云轩,学校的老嬷嬷分了菜以后,跟我一个桌的总是把不好的给我,我最讨厌吃鸡头了!”
朱云轩愣了愣,不用多想,就知道朱秋月这个没有读小班和中班直接插进大班的学生肯定是受了欺负的,给她不好的菜估计还只是其中一件,不过,估计小孩子不懂什么,所以有时候并不知道自己被欺负了。
“云轩,班里的周芸芸每次都带菜到学校,不是煎鸡蛋就是瘦肉,还有鸡腿什么的,真好。”朱秋月有些羡慕地开口。
带菜的女生?上辈子他上幼儿园的时候也遇到过一个,还跟他结下了不小的梁子,结果老师是帮着地方的……朱秋月,跟他当初进得班级是同一个吧?
“她有没有欺负你?”朱云轩问道。
“没有,她还把鸡蛋分给我吃了,”朱秋月摇了摇头,“她今天还给了我一包糖。”
看到那包糖,朱云轩的脸色就已经有点难看了,这种已经融化过然后粘在一起的彩色糖,估计是人家不要吃的吧?
可是朱秋月高高兴兴的,他难不成还要去点醒她让她难受?
在岛上发现了一个被关押的武艺高强的囚犯,而对方挂在嘴边咒骂的人跟他母亲同名同姓,他跟对方打了一架,才知道对方咒骂的正是岛上的岛主……
并不是什么连贯的剧情,估计自己手里的笔记本只是中间的一本,里头的故事却写的很吸引人,不管是岛上的女侍还是主角还是那个囚犯都刻画的入木三分,等有人陆续来了,王求真才放下了手里的本子:“这书叫什么名字?你是从哪里抄来的?”
王求真可不觉得一个六岁孩子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来。
“我不知道。”李锐开口,他看得出王求真对朱云轩抱着很大的期望,如今朱云轩是跟着三年级的人在一起上奥数,那么下个学年,朱云轩是不是就要跳级去上四年级了?如果真是如此,他也不能落下了,不过,他认识这么多的字已经很难得,要是自己写……
王求真看了李锐一眼,他觉得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能字迹端正地写这么多字还是很难得的,不过这时候上课铃声响了起来,他也就没有继续再问什么,反而认真地讲起课来。
可惜的是,他还在讲着课的时候,窗外就走过来一个高大的男人,那人在窗户外头看了几眼,李锐就收拾了书包从后面悄悄地离开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他不明白李跃怎么会突然来找他。
“锐锐,等过了国庆长假,爸爸就能过来陪你了。”李跃一把把儿子抱了起来,这些日子他越来越喜欢抱自己的儿子了。
“爸爸?”李锐有些惊讶。
“锐锐不是想让爸爸来这边做衣服吗?爸爸就打算在这里开个厂帮人做衣服了。”李跃挺高兴的,现在所有的一切就快准备就绪了,等过了十一,厂子就能开出来了,第一批订单也已经有了——帮上海的建筑工人做工作服。
工作服,只要材料用得好质量好就可以了,别的不行,李跃相信这一点自己还是能做好的。
“真的?”李锐没想到事情这么快就能做好,倒有些不敢相信了。
“当然是真的!锐锐,我看那个朱云轩的妈妈还挺会做衣服的,到时候让她来厂里上班,负责设计,也顺便管理一下厂里的女工,你说好不好?”李跃这么说,一边是为了送个人情,另一边,也是希望在儿子面前卖个好。
“嗯!”李锐点了点头,他看得出来,朱云轩那么努力,也就是希望父母能过上好日子,而姜月秀能有份稳定的工作也是很不错的,而设计……他和朱云轩都记不起太多后世的设计,但暂时还是能弄出几样来的,先凑合着好了,以后要是真能做大,跟朱云轩说的一样做窗帘做床上用品其实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那你今天先跟爸爸回上海吧,你哥哥明天也会过来的。”提到那个郑笑晴跟前夫生的孩子,李跃略有一丝不自然。
他跟那个孩子从来都是没话说的,以前李锐还小,跟对方也没什么交流,现在要一块儿住六天……
哥哥?李锐嘴巴动了动,干脆不说话了。
郑笑晴的第一个儿子,在他离婚的时候愣是被她抢回了郑家,自然也就姓郑,名字叫郑天奇。郑天奇从小被他的外公外婆养大,接受最好的教育,自己本身也是一个很争气的人,他比李锐大八岁,上辈子李锐被扔去军营的时候他就已经混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来了。这也就罢了,郑天奇二十四岁结婚,上辈子他出事前,他嫂子就已经生了一儿一女了。
对李锐来说,郑天奇就是高高在上他所不能接近的,其实郑天奇对他也不错,可是两个人总是不能像真正的兄弟一样亲昵,从小生长环境和接受的教育截然不同,甚至于说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
郑笑晴,不是一直都很放心地把郑天奇扔在北京的吗?这次……不会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把郑天奇接来的吧?
李锐被接走了,朱云轩却依旧很努力地做着题目,奥数题有不会做的很正常,朱云轩上辈子常常只能做对一半的题目在班里却也不算差,可到了如今,他却是用足了劲打算攻克所有的难题的。
重生一次,要是他只有小学的时候可以遥遥领先那就太没用了!所以这些日子,朱云轩从来没有松懈过一天,他就不信他这么努力,本身也不笨,还会比不过那些要从头学起的同学!
朱云轩这天回家的时候,带着跟王求真借的奥数教材——七天长假总不能浪费了,然后一回家,他就看到很多人围在大伯家的门口,凑近一看,才看到那是一个小型绞肉机,被朱成功用钉子固定在了一个长凳上。
相比于岁数已经大了,没有什么进取心的朱阿大,朱成功是有心好好卖肉卖出个名堂来的。因为以前朱云轩揽下来的那个给包子铺送肉的生意,他每天都能卖掉一只猪,然后,看到包子铺的人每天拿了两把大刀卖肉,他突然就想到了要买个绞肉机。
以后,可以给包子铺的人绞肉末,也能帮菜场里卖肉丸子的人绞肉,也许,他还可以顺便卖肉末?
“云轩!”看到朱云轩,比朱云轩早放学的朱秋月马上叫了起来,笑得眯起了眼睛。
“秋月,你在学校过的好吗?”朱云轩坐到了他身边,看着有人拿来个冬瓜让绞肉机弄成了冬瓜末,然后一群人啧啧称奇,就连姜月秀,都弄了一些肉末说要炸肉丸子吃。
“很好的,就是老师不带我们去滑滑梯,放学后爸爸也不让我多玩一会儿再回家。”朱秋月有些沮丧,突然又想起什么来:“云轩,学校的老嬷嬷分了菜以后,跟我一个桌的总是把不好的给我,我最讨厌吃鸡头了!”
朱云轩愣了愣,不用多想,就知道朱秋月这个没有读小班和中班直接插进大班的学生肯定是受了欺负的,给她不好的菜估计还只是其中一件,不过,估计小孩子不懂什么,所以有时候并不知道自己被欺负了。
“云轩,班里的周芸芸每次都带菜到学校,不是煎鸡蛋就是瘦肉,还有鸡腿什么的,真好。”朱秋月有些羡慕地开口。
带菜的女生?上辈子他上幼儿园的时候也遇到过一个,还跟他结下了不小的梁子,结果老师是帮着地方的……朱秋月,跟他当初进得班级是同一个吧?
“她有没有欺负你?”朱云轩问道。
“没有,她还把鸡蛋分给我吃了,”朱秋月摇了摇头,“她今天还给了我一包糖。”
看到那包糖,朱云轩的脸色就已经有点难看了,这种已经融化过然后粘在一起的彩色糖,估计是人家不要吃的吧?
可是朱秋月高高兴兴的,他难不成还要去点醒她让她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