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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挑衅他,对于克勒斯来说,他已经没有退路了。不过既然对方不知道自己的名字,那想必没有什么后台,如果有的话一定不会没听说过自己。
想到这里,克勒斯伸出自己的两根手指:“很简单,两个条件。第一,你们那头蝎尾狮应该是卖给公会了吧?把得到的钱叫出来。第二,你的同伴要向我下跪认错。”克勒斯用手指了指自己面前的地面:“就在这里。”
听见克勒斯的话,独狼的口气冷了下来:“我该说你狂妄还是勇敢呢?向你下跪认错?就你这样的杂种也配?”
独狼的话让克勒斯愤怒了,克勒斯曾经毕竟也是一个横行荒野的佣兵,不管再谨慎,他心里的野性也不会因此而减少:“你要为你的话付出代价。”
他反手从背后拿下一支火枪,瞄准独狼,举枪便射。不得不说,克勒斯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眨眼间,一颗金属弹丸已经在闷响和弥漫着硫磺味的烟雾中,疾向着独狼飞去。他的实力从此处可见一斑,但是独狼的动作更快,当枪声响起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在原地了。然后,克勒斯现独狼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他的脑袋几乎贴在了自己的枪口上。
克勒斯在这一刻显示出了他丰富的战斗经验,他没路浪费任何的时间用来惊叹独狼的度,而是一边迅后退,一边直接扔掉了手中的那把火枪,把双手伸向自己的腰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甚至看见独狼还有时间对着他露出一个嘲弄的笑容,克勒斯仅仅退出了两步,两只手也刚刚握到短枪的枪柄,在一阵碎裂声中,克勒斯的感觉自己的膝盖传来剧痛,他出一声惨叫,倒地不起。
在一阵短暂的混乱之后,五个人全都躺在地上,出痛苦的呻吟,他们的伤势全部一样,被踢碎了膝盖骨。
伊安斯皱眉注视着面前的场景,独狼下手似乎太重了,但是伊安斯的惊奇的现,周围注视他们的目光中的幸灾乐祸和不怀好意全都不见了,看着倒在地上的人,他们的目光中只剩畏惧。
…
伊安斯与独狼骑着两匹马并排而行,马儿跑的不快,而且伊安斯的动作看起来也很僵硬,这是伊安斯第一次骑马,他能保证自己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也不过是因为他强悍的武者实力,他已经算做得不错了。
独狼正在另一匹马上滔滔不绝的讲着:“…如果抢劫能得到大笔的财富,而且没有什么危险的话,这里很多人都会去做的。你的错误之处在于,你只展现出了自己的实力,但是你并没有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你的这种做法会让很多人报上侥幸心理,他们会觉得,即使失败了也没什么关系,如果你一直这样做的话,甚至会被很多人盯上你,也许在你睡着的时候偷袭你,也许偷偷的在你的食物里下毒这些也都是有可能的,试想,如果在你执行某些危险的任务的时候被他们横插一脚,那样的后果也许就要严重的多了。
所以,在这里,你一定要让他们看见找你麻烦的后果,我敲碎的那几个家伙的膝盖骨。在蛮荒之地,生命魔法师可是稀罕玩意,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佣兵生涯算是到此结束了,这样,别人在打我们主意的时候就要好好的考虑考虑了,他是否承担的起失败的后果。”说到这里,独狼耸了耸肩。
独狼的本意是想杀了那几个人,但是他不知道那个小镇的镇长是否介意别人在镇子里杀人,如果他想杀了他们,就要把他们拖出镇外,他自己要拖五个人显然有点麻烦,而且伊安斯一定会反对,所以,最终独狼没再去管他们。
伊安斯点了点头,亲身经历了整件事情的经过,伊安斯算是第一次体会都了这个世界的现实和神国的差别,他并不认为独狼的做法是错的,如果宽容不能让人们感到愧疚,那么让他们感到恐惧也许同样可以作为一种方式,让他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后悔。如果道德不能约束他们,就用惩罚来约束他们。
然后,伊安斯问出了自己的另一个疑问,就是那个自称克勒斯的男人和独狼的对话时,为什么独狼完全不说是那个大个子想抢劫他们在先。
听见伊安斯的话,独狼愣了很久,才带着无奈的表情道:“圣堂,这里是蛮荒之地,那些文明世界的人把中立之地叫做罪犯的天堂,但是中立之地和这里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
这里每个小镇的法律都不一样,而且随时有可能改变,因为它们取决于每一位镇长的为人和心情,以及,你是否能在违反了法律以后跑掉或者不让镇长知道。
我可以告诉你,伊安斯,蛮荒之地除了某些特殊的小镇以外,几乎没有哪里禁止抢劫,这里通用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一头蝎尾狮会和野牛讲道理吗?在这里,唯一的标准就是实力,如果你实力够强的话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人会管你。
当然,后台也是实力很重要的一部分,不过还是个人的武力最重要,很多的强者都做过那种打了小的惹出来老的,打了老的惹出来一家子,最后把人家一家子都屠了的事情,可是谁会去追究一开始的时候是谁对谁错呢?”
听了独狼的话,伊安斯再一次加深了对蛮荒之地的了解,虽然他无法认同这些人的做法,但是这个地方存在了一千多年,自然有它的道理,伊安斯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去评论对错,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只能按照这里的规则行事。
他们并没有在那个小镇停留,买完了马匹以后就直接上路了,当太阳落山的时候,在辽阔的平原上,火红的夕阳落山的美景让伊安斯感到深深的迷醉,自从开始冒险以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夜歌森林度过的他,已经很久没看见这样的美景了。
他和独狼对于宿营早就已经驾轻就熟,更何况这里要比夜歌森林安全得多,倒不是这里没有野兽,虽然这里没有夜歌森林这么危险,但同样也是有野兽存在的,他们碰巧抓到的那头蝎尾狮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过在视野开阔的平原上,危险总是要比丛林中更容易被提前现。
一夜无事,他们第二天一早继续出。尽管他们的马不快,但是在下午的,一个小镇的轮廓缓缓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中。
“我们到了。”独狼的声音有些低沉,感慨?思念?激动?独狼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时什么心情,他喃喃的低语着:“我回来了。”
,这样挑衅他,对于克勒斯来说,他已经没有退路了。不过既然对方不知道自己的名字,那想必没有什么后台,如果有的话一定不会没听说过自己。
想到这里,克勒斯伸出自己的两根手指:“很简单,两个条件。第一,你们那头蝎尾狮应该是卖给公会了吧?把得到的钱叫出来。第二,你的同伴要向我下跪认错。”克勒斯用手指了指自己面前的地面:“就在这里。”
听见克勒斯的话,独狼的口气冷了下来:“我该说你狂妄还是勇敢呢?向你下跪认错?就你这样的杂种也配?”
独狼的话让克勒斯愤怒了,克勒斯曾经毕竟也是一个横行荒野的佣兵,不管再谨慎,他心里的野性也不会因此而减少:“你要为你的话付出代价。”
他反手从背后拿下一支火枪,瞄准独狼,举枪便射。不得不说,克勒斯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眨眼间,一颗金属弹丸已经在闷响和弥漫着硫磺味的烟雾中,疾向着独狼飞去。他的实力从此处可见一斑,但是独狼的动作更快,当枪声响起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在原地了。然后,克勒斯现独狼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他的脑袋几乎贴在了自己的枪口上。
克勒斯在这一刻显示出了他丰富的战斗经验,他没路浪费任何的时间用来惊叹独狼的度,而是一边迅后退,一边直接扔掉了手中的那把火枪,把双手伸向自己的腰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甚至看见独狼还有时间对着他露出一个嘲弄的笑容,克勒斯仅仅退出了两步,两只手也刚刚握到短枪的枪柄,在一阵碎裂声中,克勒斯的感觉自己的膝盖传来剧痛,他出一声惨叫,倒地不起。
在一阵短暂的混乱之后,五个人全都躺在地上,出痛苦的呻吟,他们的伤势全部一样,被踢碎了膝盖骨。
伊安斯皱眉注视着面前的场景,独狼下手似乎太重了,但是伊安斯的惊奇的现,周围注视他们的目光中的幸灾乐祸和不怀好意全都不见了,看着倒在地上的人,他们的目光中只剩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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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安斯与独狼骑着两匹马并排而行,马儿跑的不快,而且伊安斯的动作看起来也很僵硬,这是伊安斯第一次骑马,他能保证自己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也不过是因为他强悍的武者实力,他已经算做得不错了。
独狼正在另一匹马上滔滔不绝的讲着:“…如果抢劫能得到大笔的财富,而且没有什么危险的话,这里很多人都会去做的。你的错误之处在于,你只展现出了自己的实力,但是你并没有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你的这种做法会让很多人报上侥幸心理,他们会觉得,即使失败了也没什么关系,如果你一直这样做的话,甚至会被很多人盯上你,也许在你睡着的时候偷袭你,也许偷偷的在你的食物里下毒这些也都是有可能的,试想,如果在你执行某些危险的任务的时候被他们横插一脚,那样的后果也许就要严重的多了。
所以,在这里,你一定要让他们看见找你麻烦的后果,我敲碎的那几个家伙的膝盖骨。在蛮荒之地,生命魔法师可是稀罕玩意,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佣兵生涯算是到此结束了,这样,别人在打我们主意的时候就要好好的考虑考虑了,他是否承担的起失败的后果。”说到这里,独狼耸了耸肩。
独狼的本意是想杀了那几个人,但是他不知道那个小镇的镇长是否介意别人在镇子里杀人,如果他想杀了他们,就要把他们拖出镇外,他自己要拖五个人显然有点麻烦,而且伊安斯一定会反对,所以,最终独狼没再去管他们。
伊安斯点了点头,亲身经历了整件事情的经过,伊安斯算是第一次体会都了这个世界的现实和神国的差别,他并不认为独狼的做法是错的,如果宽容不能让人们感到愧疚,那么让他们感到恐惧也许同样可以作为一种方式,让他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后悔。如果道德不能约束他们,就用惩罚来约束他们。
然后,伊安斯问出了自己的另一个疑问,就是那个自称克勒斯的男人和独狼的对话时,为什么独狼完全不说是那个大个子想抢劫他们在先。
听见伊安斯的话,独狼愣了很久,才带着无奈的表情道:“圣堂,这里是蛮荒之地,那些文明世界的人把中立之地叫做罪犯的天堂,但是中立之地和这里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
这里每个小镇的法律都不一样,而且随时有可能改变,因为它们取决于每一位镇长的为人和心情,以及,你是否能在违反了法律以后跑掉或者不让镇长知道。
我可以告诉你,伊安斯,蛮荒之地除了某些特殊的小镇以外,几乎没有哪里禁止抢劫,这里通用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一头蝎尾狮会和野牛讲道理吗?在这里,唯一的标准就是实力,如果你实力够强的话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人会管你。
当然,后台也是实力很重要的一部分,不过还是个人的武力最重要,很多的强者都做过那种打了小的惹出来老的,打了老的惹出来一家子,最后把人家一家子都屠了的事情,可是谁会去追究一开始的时候是谁对谁错呢?”
听了独狼的话,伊安斯再一次加深了对蛮荒之地的了解,虽然他无法认同这些人的做法,但是这个地方存在了一千多年,自然有它的道理,伊安斯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去评论对错,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只能按照这里的规则行事。
他们并没有在那个小镇停留,买完了马匹以后就直接上路了,当太阳落山的时候,在辽阔的平原上,火红的夕阳落山的美景让伊安斯感到深深的迷醉,自从开始冒险以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夜歌森林度过的他,已经很久没看见这样的美景了。
他和独狼对于宿营早就已经驾轻就熟,更何况这里要比夜歌森林安全得多,倒不是这里没有野兽,虽然这里没有夜歌森林这么危险,但同样也是有野兽存在的,他们碰巧抓到的那头蝎尾狮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过在视野开阔的平原上,危险总是要比丛林中更容易被提前现。
一夜无事,他们第二天一早继续出。尽管他们的马不快,但是在下午的,一个小镇的轮廓缓缓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中。
“我们到了。”独狼的声音有些低沉,感慨?思念?激动?独狼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时什么心情,他喃喃的低语着:“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