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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很恰当,但是很传神,因为我明白她指的是芳姐的脸。那是一张无比端正的脸,巴掌大,不丑,甚至称得上端庄,却只会让人想到两个字——严肃。
我曾跟可依闲话,“芳姐的眉眼其实很好看”。
可依邪魅的打量了我半天,咬牙切齿的来了句:“她可比你骚多了……”
我抬手欲打,又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
可依伸出一根手指,点了一下自己的右边眼角。
传说,泪痣是前世的情人因为不舍,用自己的眼泪,在三生石畔为你留下的标记,有泪痣的人若遇到命中的爱人,会用一生的眼泪偿还前世的情债,若遇不到,就会为情所困,一生流离孤苦,所谓孤星入命。
我也有一颗,不过生在眉梢,颜色很淡,轻易看不出来。
芳姐的泪痣是红色的,就在眼角偏下的地方,最是演绎风情的位置。三十五岁的女人,熟透的年纪,肌肤仍不失江南烟雨的一汪水色,点上那一粒朱砂,正应了红楼梦中的一句:任是无情也动人。只可惜,无情,确是闲杂人等所能看到的全部。
芳姐的嗓音其实很动听,有着张馨予那样的轻柔绵软,不过也就到此打住,不能再奢望其它了。她跟任何人讲话的神情语气,都只会让人想到清心寡欲的修女或者道行高深的师太。
“毛梓良,你来一下!”伴著一声开门的响声,芳姐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欸!”小毛弹簧一样起身进去了,几乎听到他起立时衣服带起的风声,就像武侠片里的动作音效。
门被“咔哒”一声带上了,坐在我对面的可依抬起黑葡萄一样的眼睛望著我的身后,直到再次响起开门的声音,她密匝匝的弯睫毛你推我搡的笑了。
“看来女人的好色并不比男人差,就连秦爷也是爱看帅哥的”,我心里这样想着,开始浏览今天的邮件。
临近中午的时候,许博打来电话,声音里透着激动。他升职了,问我晚上去哪里庆祝好。我想不到什么好去处,就让他决定。他说,叫上两边的老人去吃烤全羊,说是刚入秋的羊开始上膘,正是好吃的时候。我被他的热情感染著,再加上前一段时间妊娠反应强烈,没怎么吃肉,也有点馋,就欣然答应了。
午餐跟可依在楼下的西餐厅吃的,本来我们一向AA,今天为了答谢她送我礼物,我买单。她也不客气,给自己要了一杯红酒,给我要的果汁。
跟这丫头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永远没机会发愁,她有本事让你用最舒服的姿势笑出声来。我看她半杯酒下肚,脸上薄薄的晕了桃色,开始逗她。
“你觉得小毛怎么样?长得够帅,人又机灵,体格还特别棒……”
没等我说完,可依举著叉子上的牛排,汁水淋漓的摇晃着打断我:“怎么著姐,你看上他啦?你这还怀著呢,是想给自己个儿预备个小的还是打算招女婿啊?”
我被怼得一口老血生生咽了回去,搜肠刮肚半天没找著一个字回敬她,端过桌上的红酒籀了一口。
可依连忙抢过杯子,“哎哎,姐!姐我错了,姐!等回办公室我就娶他还不行吗?您别伤著自个儿,我这还惦记著当干妈呢!”
“切!想得美!看看你,有当妈的样儿吗你?白给我当闺女我都嫌闹心。”
“嘿嘿,那我老秦还是当干爹算了。您放心,我当爹绝对比小狼狗靠谱儿!那小子就是个青桔子,根本不是我对手。”说完,晃着手里的红酒,望著那诱惑的颜色,满脸不屑的笑意里夹著三分嘲弄,举杯喝了一小口。
“我觉得姐弟恋挺适合你呀,你这种性取向模糊,暴力倾向却明显的就得找个抗揍的。”这话接的我自己都觉得口是心非了,玩笑归玩笑,还真没想过什么样的男孩子跟可依般配,男女之间,真的存在什么合适不合适这回事么?
“婧姐,不是我说您,别看您比我大几岁,孩子也快生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未必比我看得透彻……”
我仔细的把鹅肝抹匀,听她继续说。
“你们女人啊,总害怕自个儿的男人看轻了自己,以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是男女平等,其实这叫不自信。男女之间从来没有平等,将来也不会有。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只能因为她是个可爱的女人,绝不是为了认同什么平等。”
她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拎起餐巾沾了沾娇艳的嘴唇。
“所以,我想要的一定是那个能完全降伏我的男人,小狼狗拿来玩玩可以,把我的身体搞爽了也未必拢得住我放荡不羁的心呐!”
可依滔滔不绝,绯红的俏脸上流动著妖孽横生的魅惑笑容,眼神却越来越锐利起来,突然伸出一根葱段儿般的手指,挑著我的下巴,故意压低了嗓音说:“记住秦爷一句话,男人的梦想,永远都是去上那个让全世界男人都眼馋的女人!”
我“啪”的打开她的手,把最后一块牛排送进嘴里,一根肉筋怎么也嚼不烂,一边跟它较著劲心里也不知翻腾著什么。
“姐!知道吗?你就是!”
“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这次的牛排还是太老了,下次我要吃三成熟的!”可依一勺接一勺的蒯著浓汤嘟哝著。
“你怎么不直接带着毛吃啊!”
吃饱后,可依就一个人飞走了,叫嚷著不能辜负秋高气爽的好时节。我一个人踱回办公室,打开了淘宝。
以前我很少给许博买礼物,总觉得便宜的东西看不上,贵的到头来也是花他的钱,没什么意思。事业上的成功一直是许博的追求,今天绝对是个重要的日子,我总该表示一下,让他知道我的心意。
看了一阵,眼睛有点酸,也没有什么眼前一亮的东西。楼下不远有个很大的商场,开著很多专卖店,还是等下了班去逛逛吧,网购也来不及,礼物还是当天送的比较好。
还差半个小时下班的时候,我跟芳姐打了个招呼,下楼直奔商场。灯火通明的玻璃橱窗里琳琅满目,无处不在证明给你看,你就是生活在一个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看得见摸得著,可价格标签上几个黑底白字的零一瞬间就能砸碎所有发光的想象。
楼上楼下来来回回逛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挑了一款双肩背的棕色翻盖剑桥包,容量适中,不但可以双肩背,解放双手,工作场合也能拎在手里,当公文包用。许博的工作性质是经常要跑工地的,这款包很适合他。
从商场出来,喧闹的城市已经华灯初上,穿过马路,心满意足的欣赏著手中的成果,突然想起可依送的橄榄油来,放在办公室忘记拿了。晚上去吃羊肉,又要给小东西输送营养了,可依的话在耳边响起,“你就是再天生丽质,也长不过胎儿的!”反正有电梯,就上楼取一趟吧。
走出雪亮的电梯间,走廊里静悄悄的,只有尽头的机房里亮著灯。高跟鞋的声音在空旷的通道中格外刺耳,不由得踮起脚尖,放缓了步子。
终于走到办公室门口,推了推门,不动,从包里翻出钥匙。借著昏暗的灯光,我正要把钥匙插入锁孔……
“嗯啊——”
我不能确定,首先听到这叫声的是我的身体,还是耳朵。在我脑子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一阵电流率先贯穿了我的全身。那如泣如诉,含羞带怨的吟唱充满了喜悦和情意,浓缩著身体最深处的满足,经历过的女人才明白,只有在充分润湿的前提下,第一次被狠狠的贯穿才会发出那样的叫声。
那声音虽然有点远,我还是捕捉到了尾音里焦渴难耐的喘息,就在门里面的某一处,凶悍的挺刺刚刚碾过幽谷中的泥泞,预谋著新一轮的入侵。
握著钥匙的手一阵心慌的摇颤,我的身子仿佛被定在了门前。不必猜测,即便叫得再激越昂扬,也能听出声音里的细绵柔软,那是我每天都听熟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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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很恰当,但是很传神,因为我明白她指的是芳姐的脸。那是一张无比端正的脸,巴掌大,不丑,甚至称得上端庄,却只会让人想到两个字——严肃。
我曾跟可依闲话,“芳姐的眉眼其实很好看”。
可依邪魅的打量了我半天,咬牙切齿的来了句:“她可比你骚多了……”
我抬手欲打,又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
可依伸出一根手指,点了一下自己的右边眼角。
传说,泪痣是前世的情人因为不舍,用自己的眼泪,在三生石畔为你留下的标记,有泪痣的人若遇到命中的爱人,会用一生的眼泪偿还前世的情债,若遇不到,就会为情所困,一生流离孤苦,所谓孤星入命。
我也有一颗,不过生在眉梢,颜色很淡,轻易看不出来。
芳姐的泪痣是红色的,就在眼角偏下的地方,最是演绎风情的位置。三十五岁的女人,熟透的年纪,肌肤仍不失江南烟雨的一汪水色,点上那一粒朱砂,正应了红楼梦中的一句:任是无情也动人。只可惜,无情,确是闲杂人等所能看到的全部。
芳姐的嗓音其实很动听,有着张馨予那样的轻柔绵软,不过也就到此打住,不能再奢望其它了。她跟任何人讲话的神情语气,都只会让人想到清心寡欲的修女或者道行高深的师太。
“毛梓良,你来一下!”伴著一声开门的响声,芳姐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欸!”小毛弹簧一样起身进去了,几乎听到他起立时衣服带起的风声,就像武侠片里的动作音效。
门被“咔哒”一声带上了,坐在我对面的可依抬起黑葡萄一样的眼睛望著我的身后,直到再次响起开门的声音,她密匝匝的弯睫毛你推我搡的笑了。
“看来女人的好色并不比男人差,就连秦爷也是爱看帅哥的”,我心里这样想着,开始浏览今天的邮件。
临近中午的时候,许博打来电话,声音里透着激动。他升职了,问我晚上去哪里庆祝好。我想不到什么好去处,就让他决定。他说,叫上两边的老人去吃烤全羊,说是刚入秋的羊开始上膘,正是好吃的时候。我被他的热情感染著,再加上前一段时间妊娠反应强烈,没怎么吃肉,也有点馋,就欣然答应了。
午餐跟可依在楼下的西餐厅吃的,本来我们一向AA,今天为了答谢她送我礼物,我买单。她也不客气,给自己要了一杯红酒,给我要的果汁。
跟这丫头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永远没机会发愁,她有本事让你用最舒服的姿势笑出声来。我看她半杯酒下肚,脸上薄薄的晕了桃色,开始逗她。
“你觉得小毛怎么样?长得够帅,人又机灵,体格还特别棒……”
没等我说完,可依举著叉子上的牛排,汁水淋漓的摇晃着打断我:“怎么著姐,你看上他啦?你这还怀著呢,是想给自己个儿预备个小的还是打算招女婿啊?”
我被怼得一口老血生生咽了回去,搜肠刮肚半天没找著一个字回敬她,端过桌上的红酒籀了一口。
可依连忙抢过杯子,“哎哎,姐!姐我错了,姐!等回办公室我就娶他还不行吗?您别伤著自个儿,我这还惦记著当干妈呢!”
“切!想得美!看看你,有当妈的样儿吗你?白给我当闺女我都嫌闹心。”
“嘿嘿,那我老秦还是当干爹算了。您放心,我当爹绝对比小狼狗靠谱儿!那小子就是个青桔子,根本不是我对手。”说完,晃着手里的红酒,望著那诱惑的颜色,满脸不屑的笑意里夹著三分嘲弄,举杯喝了一小口。
“我觉得姐弟恋挺适合你呀,你这种性取向模糊,暴力倾向却明显的就得找个抗揍的。”这话接的我自己都觉得口是心非了,玩笑归玩笑,还真没想过什么样的男孩子跟可依般配,男女之间,真的存在什么合适不合适这回事么?
“婧姐,不是我说您,别看您比我大几岁,孩子也快生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未必比我看得透彻……”
我仔细的把鹅肝抹匀,听她继续说。
“你们女人啊,总害怕自个儿的男人看轻了自己,以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是男女平等,其实这叫不自信。男女之间从来没有平等,将来也不会有。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只能因为她是个可爱的女人,绝不是为了认同什么平等。”
她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拎起餐巾沾了沾娇艳的嘴唇。
“所以,我想要的一定是那个能完全降伏我的男人,小狼狗拿来玩玩可以,把我的身体搞爽了也未必拢得住我放荡不羁的心呐!”
可依滔滔不绝,绯红的俏脸上流动著妖孽横生的魅惑笑容,眼神却越来越锐利起来,突然伸出一根葱段儿般的手指,挑著我的下巴,故意压低了嗓音说:“记住秦爷一句话,男人的梦想,永远都是去上那个让全世界男人都眼馋的女人!”
我“啪”的打开她的手,把最后一块牛排送进嘴里,一根肉筋怎么也嚼不烂,一边跟它较著劲心里也不知翻腾著什么。
“姐!知道吗?你就是!”
“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这次的牛排还是太老了,下次我要吃三成熟的!”可依一勺接一勺的蒯著浓汤嘟哝著。
“你怎么不直接带着毛吃啊!”
吃饱后,可依就一个人飞走了,叫嚷著不能辜负秋高气爽的好时节。我一个人踱回办公室,打开了淘宝。
以前我很少给许博买礼物,总觉得便宜的东西看不上,贵的到头来也是花他的钱,没什么意思。事业上的成功一直是许博的追求,今天绝对是个重要的日子,我总该表示一下,让他知道我的心意。
看了一阵,眼睛有点酸,也没有什么眼前一亮的东西。楼下不远有个很大的商场,开著很多专卖店,还是等下了班去逛逛吧,网购也来不及,礼物还是当天送的比较好。
还差半个小时下班的时候,我跟芳姐打了个招呼,下楼直奔商场。灯火通明的玻璃橱窗里琳琅满目,无处不在证明给你看,你就是生活在一个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看得见摸得著,可价格标签上几个黑底白字的零一瞬间就能砸碎所有发光的想象。
楼上楼下来来回回逛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挑了一款双肩背的棕色翻盖剑桥包,容量适中,不但可以双肩背,解放双手,工作场合也能拎在手里,当公文包用。许博的工作性质是经常要跑工地的,这款包很适合他。
从商场出来,喧闹的城市已经华灯初上,穿过马路,心满意足的欣赏著手中的成果,突然想起可依送的橄榄油来,放在办公室忘记拿了。晚上去吃羊肉,又要给小东西输送营养了,可依的话在耳边响起,“你就是再天生丽质,也长不过胎儿的!”反正有电梯,就上楼取一趟吧。
走出雪亮的电梯间,走廊里静悄悄的,只有尽头的机房里亮著灯。高跟鞋的声音在空旷的通道中格外刺耳,不由得踮起脚尖,放缓了步子。
终于走到办公室门口,推了推门,不动,从包里翻出钥匙。借著昏暗的灯光,我正要把钥匙插入锁孔……
“嗯啊——”
我不能确定,首先听到这叫声的是我的身体,还是耳朵。在我脑子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一阵电流率先贯穿了我的全身。那如泣如诉,含羞带怨的吟唱充满了喜悦和情意,浓缩著身体最深处的满足,经历过的女人才明白,只有在充分润湿的前提下,第一次被狠狠的贯穿才会发出那样的叫声。
那声音虽然有点远,我还是捕捉到了尾音里焦渴难耐的喘息,就在门里面的某一处,凶悍的挺刺刚刚碾过幽谷中的泥泞,预谋著新一轮的入侵。
握著钥匙的手一阵心慌的摇颤,我的身子仿佛被定在了门前。不必猜测,即便叫得再激越昂扬,也能听出声音里的细绵柔软,那是我每天都听熟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