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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我啊……是做梦的人啊,”
阿遥想着这句话,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另一层面,想到大哥未必有心,可能想到这层面上的只是自己,羞得脸上微微烧起來。
但是一种旖旎的渴望盖过了羞涩,她轻轻地说:“如果觉得这个梦还好,”
这话只有半句,因为,羞涩又占了上风。
常思豪微笑道:“好梦,每个人都想天天做吧,”【娴墨:残疾姑娘和黑马王子过上了沒羞沒臊的生活……】
阿遥知他会了意,羞得身子向他靠紧,好像离得太近,他就看不见自己了。
常思豪笑了,觉得自己不但是禽兽,而且是只下流的禽兽。
但,禽兽是快乐的。
比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快乐,比官场上的压榨倾轧快乐,甚至比为理想而奋斗快乐,比为众生而奔走快乐,【娴墨:愈堕落愈快乐,愈自私愈快乐,】
阿遥的脸靠过來的时候,碰到了他由颈侧垂下的细绳。
刚才一直很忘我,竟然沒有感觉到,【娴墨:很忘我……很忘我……】【娴二补:想是小常胸肌很厚实,故两人贴在一起时沒碰着,嗯,嗯,很厚实,一定很厚实……(某人:兀那婆娘,你瞧洒家肚子干绳么,)】
她微微后靠,看到细绳末端深入水下,系着自己缝制的那只锦囊。
轻轻一拉,锦囊露出水面,表皮已泡得干干净净【娴墨:沒有搓洗,胜似搓洗……】,上面的小龙张牙舞爪,好像比自己还开心。
阿遥轻托在手里:“大哥,你一直在身边带着它,”
常思豪:“嗯,这是我的宝物啊,洗澡从來不摘的,”
阿遥幸福地一笑:“只怕里面的符纸都泡烂了,”用指头一捏,感觉里面很硬,这才意识到它的沉并不是因为灌足了水的缘故。
“怎么,用來做钱包了吗,”她拉开绳口,把里面的东西倒出來,【娴墨:心爱之物,当钱包岂不煞风景】
落在掌心的,不是散碎银两,而是一只湿湿的玉佩。
“怎么会,”她的眼睛立刻变直了,盯着这块玉佩,她问道:“这是我家的玉佩,怎么会在你手里,”
常思豪好像被雷劈中了脑袋,当场愣在那里,好半天才反应过味來,道:“你,你说什么,这是你家的,”
阿遥道:“是啊,这玉佩是我家传下來的,爹爹一直带在身边……”
常思豪心脏突突乱跳:“你爹是……”
阿遥道:“我爹名叫程允锋,是,,”“啊,”常思豪感觉自己简直要炸开:“你,你是程家大小姐,”阿遥眼睛未离玉佩,神思陷在某种回忆里,对他异常的反应沒有太注意,喃喃道:“什么大小姐,我家连佣人也请不起,我又算什么小姐了,”
常思豪道:“你爹是程允锋,你怎么不早说,”
阿遥奇怪:“说,对谁说,”
常思豪道:“对我说呀,难道你不知我一直在……”忽然之间,他感觉这水桶是天宫中的一口井,而自己一脚蹬空,正踩着一道道不断打开的门,向无限的光芒跌去,很多事情飘在光芒中,一桩一件,都明明白白地呈现在眼前。
当初自己到秦家,夜宴上和秦家几个长辈说过程允锋的事,秦家也派人帮着找,但是府里有府里的规矩,婢女和外面办事的人,本來就不容易接触得到,何况阿遥这性格,根本不是爱打听事的人呢。
自己救了她【娴墨:夜宴前,最开始阿遥、阿香受绝响命去伺候小常洗澡时,玉佩不在他身上,而是被小雨扣着,直到宴上才还给他,二婢“陪浴”时当然看不到,可知作者写小雨抢小常玉佩玩,不还给他,其实目的实在这里,】,安排她在耘春阁服侍,因她是个女孩子,也沒和她讲过这些,秦府对明诚君一战时,在院里骑马逃窜,因绝响在自己怀里乱掏,把这玉佩颠丢了,找到后,自己怕再丢失,把玉佩装进了锦囊,后來阿遥她们过來,这玉佩就在她眼皮子底下,可就隔着那么一层锦囊,她却沒有看到,【娴墨:后來玉佩装锦囊了,再洗澡时小常都不脱这锦囊,阿遥还曾当面看过,阿香调侃,她还脸红过,殊不知二人相认只隔着这一层布,贼文忒鬼,】
再后來,跟她一路上恒山,大家都只顾秦自吟的病,沒有功夫谈闲,直到自己离开赴京,与她天涯远隔,直到重逢。
如果是在别处相见,也许她会想为自己洗衣服,洗到这锦囊也就能发现,可是这冰天雪地,锦囊一直藏在里面,睡觉也是合衣而卧,哪有这机会,直到小屋建起來,可以烧水了,因沒有可换洗的,每天也只是简单洗个脸罢了,再怎么也想不到打开锦囊看。
想到这,他恨不得掐自己几把,忙又问道:“你怎么进了秦府呢,”
阿遥有点奇怪他为何会问这个,说道:“我被拉在人市上卖,是少主爷买了我,带进府的呀,”
少主爷,。
常思豪脸都绿了。
谷尝新他们那时候天天上外头去找,各妓院都找遍了,哪想得到这人就在自己家呢,况且绝响这孩子当时那个样儿,买个把婢女还能去通知他爷爷找打吗。
对了,还记得自己和小雨一进秦府,就瞧见秦绝响骑着两个赤身裸体的婢女在打,其中一个正是阿遥,那个时候,她应该是被秦绝响买來不久,正在“被训化”吧,【娴墨:特意统计一下,从进秦府看见裸女到这,迈度长达一百八十一万字,传统小说讲伏线千里,最多不过伏上个十几万字远,《大剑》中各种线索短短长长,短的章内见响,长的隔数章、数十章、十几万字、几十万字,唯这条线从头至尾,长达一百八十万,为所有线索中最长,】【娴墨二评:不对,还有更长的,见后文,】
程大小姐原來一直就在自己眼前,自己却一无所知,这不是睁眼瞎么,【娴墨:你一直瞎,气氛不算融洽,同一个屋檐下,你看不到她的心在变化……】
哪是瞎啊,不仅瞎,还是聋子,想自己难过的时候,她曾随口就引用出柳宗元和陆游的诗來劝自己、想在恒山的时候,两个人相拥看雪,她感叹说了句“雪舞银华星河黯,烈风撕云怒九天,”自己怎么沒想到,一个出身贫寒的婢女,为何能这样出口成章呢。
她那文静的做派,她那忧伤的眼神,似乎郁结着心事的表情……自己怎么沒注意到呢,【娴墨:其实最让人感慨的不在这,此处当回头再翻看第四十六部,那时候小方和干事把烫伤了腿濒死的阿遥扔到死人堆自生自灭,后來程连安带人來埋安思惕的尸体,隐约感觉死人堆里有人爬,火把一晃,就不动了,那明显就是阿遥苏醒过來,在往外爬,她听见有人声,赶紧不动装死了,当时程连安说话,她这当姐姐的应该认得出,但是有一节:程连安自宫了,他的声音会有变化,且只是嘱一句便出去洗手了,加上阿遥害怕被发现,正紧张,所以沒听出來,两姐弟就这样错过了,后來小方转转磨磨往树林开口处走,也是放心不下阿遥,想看一眼倒底是死是活,可是刚打入东厂内部,此举太容易漏馅,他身上背负着聚豪人的未來,不由得不慎,所以只是小个便转身就沒进去看,小程在后面观察,沒观察出东西,其实要是小方真进去,小程带着怀疑跟进去,阿遥爬的不远,姐弟还许能相认,他还能帮小方一把,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姐弟终未能相见,但是话说回來,小程这样子,真见了姐姐,也只能把她藏起來,东厂这地方他绝对不会脱离开,在他心里,如今这才是他的家,阿遥知道弟弟当太监,只怕想死的心都有,所以相见真如不见,相认真如不认,】
可是,这也不对啊,他忙问:“你怎么沒裹脚,”【娴墨:捉到好大个破绽,】
阿遥有些误会了:“怎么,大哥,原來你……不喜欢我的脚,可我现在连脚都……”常思豪忙道:“不是,我只是奇怪,吟儿这样的,属于武术世家,不裹脚是正常的【娴墨:可知书中和武术人家沾边的都不裹脚,暖儿、小晴、小雨这些都如此,沒受摧残,顾思衣这样的就完了,不裹肯定进不去宫,细想皇上身边成天围一帮残疾人,琢磨不明白啊,这东西有什么好呢,】,一般人家妇女做粗活的才不裹脚,你身为一个大家闺秀,就算家境不富裕,又怎么会……”
阿遥道:“我奶奶原也是想让我裹的,我爹看着疼,裹了两天,就让松开了,说是咱们武将的家庭,用不着这么作践自己的,你怎么想起问这个,还有,你快说说,这玉佩又是怎么到了你手里的,”
常思豪直愣半晌,给她讲述了城破人亡,自己如何受她父亲之托到太原的经过。
阿遥也直了,指头掩在唇边,好像一口气噎住,过了好半天,这才喃喃道:“怎么会,怎么会,”
常思豪叹道:“我也觉得不会,原來你就在我身边,我却一直不知,玉佩就在锦囊里装着,在你眼前天天晃着,你就是看不见它,这事太离奇,太不可能,比梦还像梦,简直跟双吉由傻二变成李老剑客一样滑稽,可是就真真的发生了,”隔了一隔,又喃喃道:“阿遥,阿遥……原來你就是程大小姐,我忽然感觉到好像都不认识你这个人了,”【娴墨:我们都是这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阿遥道:“什么小姐,我还是那个阿遥,是你的好……”究竟是好妹子,还是好什么,她忽然有些拿不准,但是明显感觉,常思豪看自己的眼神有点远了,这感觉让人心里揪揪的,假如之前他便知道了自己是程家小姐,多半要恭恭敬敬,还会碰自己一个指头吗。
她的眼光低垂下去。
水有些凉了。
雾气消失,好像梦醒了,一切都真实无比,【娴墨:春梦无痕尘梦冷,梦來梦去都是空……早知道是这样,如梦一场,你还会不会把爱放在同一个人身上……】
所谓真实就是:常思豪的妻子刚死了,自己是个残疾【娴墨:落魄别说当年贵,现实情况要认清】,难道他真的能待在这里,和自己过一辈子吗,【娴墨:我想你会一直孤单,一直都这么孤单,有了爱犹豫不决,他在想你就离开……】
面对常思豪的表情,她心里钝钝地痛起來,把玉佩默默塞回锦囊,轻轻放下,低头挪转身子,手扒木桶边缘,想往外爬。
桶内较深,爬上去有些不易,她扳了两下,又“扑嗵”跌回水中。
但是她沒有难过,沒有哭泣,又继续扳着桶沿爬去。
“扑嗵,”
“扑嗵,”
水花四溅,桶外的地板被打湿了,【娴墨:谁能用爱來烘干我这颗潮湿的……好吧不闹了,】
她感觉沒了力量,背对着常思豪,安静地道:“侯爷,可否帮奴婢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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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遥想着这句话,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另一层面,想到大哥未必有心,可能想到这层面上的只是自己,羞得脸上微微烧起來。
但是一种旖旎的渴望盖过了羞涩,她轻轻地说:“如果觉得这个梦还好,”
这话只有半句,因为,羞涩又占了上风。
常思豪微笑道:“好梦,每个人都想天天做吧,”【娴墨:残疾姑娘和黑马王子过上了沒羞沒臊的生活……】
阿遥知他会了意,羞得身子向他靠紧,好像离得太近,他就看不见自己了。
常思豪笑了,觉得自己不但是禽兽,而且是只下流的禽兽。
但,禽兽是快乐的。
比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快乐,比官场上的压榨倾轧快乐,甚至比为理想而奋斗快乐,比为众生而奔走快乐,【娴墨:愈堕落愈快乐,愈自私愈快乐,】
阿遥的脸靠过來的时候,碰到了他由颈侧垂下的细绳。
刚才一直很忘我,竟然沒有感觉到,【娴墨:很忘我……很忘我……】【娴二补:想是小常胸肌很厚实,故两人贴在一起时沒碰着,嗯,嗯,很厚实,一定很厚实……(某人:兀那婆娘,你瞧洒家肚子干绳么,)】
她微微后靠,看到细绳末端深入水下,系着自己缝制的那只锦囊。
轻轻一拉,锦囊露出水面,表皮已泡得干干净净【娴墨:沒有搓洗,胜似搓洗……】,上面的小龙张牙舞爪,好像比自己还开心。
阿遥轻托在手里:“大哥,你一直在身边带着它,”
常思豪:“嗯,这是我的宝物啊,洗澡从來不摘的,”
阿遥幸福地一笑:“只怕里面的符纸都泡烂了,”用指头一捏,感觉里面很硬,这才意识到它的沉并不是因为灌足了水的缘故。
“怎么,用來做钱包了吗,”她拉开绳口,把里面的东西倒出來,【娴墨:心爱之物,当钱包岂不煞风景】
落在掌心的,不是散碎银两,而是一只湿湿的玉佩。
“怎么会,”她的眼睛立刻变直了,盯着这块玉佩,她问道:“这是我家的玉佩,怎么会在你手里,”
常思豪好像被雷劈中了脑袋,当场愣在那里,好半天才反应过味來,道:“你,你说什么,这是你家的,”
阿遥道:“是啊,这玉佩是我家传下來的,爹爹一直带在身边……”
常思豪心脏突突乱跳:“你爹是……”
阿遥道:“我爹名叫程允锋,是,,”“啊,”常思豪感觉自己简直要炸开:“你,你是程家大小姐,”阿遥眼睛未离玉佩,神思陷在某种回忆里,对他异常的反应沒有太注意,喃喃道:“什么大小姐,我家连佣人也请不起,我又算什么小姐了,”
常思豪道:“你爹是程允锋,你怎么不早说,”
阿遥奇怪:“说,对谁说,”
常思豪道:“对我说呀,难道你不知我一直在……”忽然之间,他感觉这水桶是天宫中的一口井,而自己一脚蹬空,正踩着一道道不断打开的门,向无限的光芒跌去,很多事情飘在光芒中,一桩一件,都明明白白地呈现在眼前。
当初自己到秦家,夜宴上和秦家几个长辈说过程允锋的事,秦家也派人帮着找,但是府里有府里的规矩,婢女和外面办事的人,本來就不容易接触得到,何况阿遥这性格,根本不是爱打听事的人呢。
自己救了她【娴墨:夜宴前,最开始阿遥、阿香受绝响命去伺候小常洗澡时,玉佩不在他身上,而是被小雨扣着,直到宴上才还给他,二婢“陪浴”时当然看不到,可知作者写小雨抢小常玉佩玩,不还给他,其实目的实在这里,】,安排她在耘春阁服侍,因她是个女孩子,也沒和她讲过这些,秦府对明诚君一战时,在院里骑马逃窜,因绝响在自己怀里乱掏,把这玉佩颠丢了,找到后,自己怕再丢失,把玉佩装进了锦囊,后來阿遥她们过來,这玉佩就在她眼皮子底下,可就隔着那么一层锦囊,她却沒有看到,【娴墨:后來玉佩装锦囊了,再洗澡时小常都不脱这锦囊,阿遥还曾当面看过,阿香调侃,她还脸红过,殊不知二人相认只隔着这一层布,贼文忒鬼,】
再后來,跟她一路上恒山,大家都只顾秦自吟的病,沒有功夫谈闲,直到自己离开赴京,与她天涯远隔,直到重逢。
如果是在别处相见,也许她会想为自己洗衣服,洗到这锦囊也就能发现,可是这冰天雪地,锦囊一直藏在里面,睡觉也是合衣而卧,哪有这机会,直到小屋建起來,可以烧水了,因沒有可换洗的,每天也只是简单洗个脸罢了,再怎么也想不到打开锦囊看。
想到这,他恨不得掐自己几把,忙又问道:“你怎么进了秦府呢,”
阿遥有点奇怪他为何会问这个,说道:“我被拉在人市上卖,是少主爷买了我,带进府的呀,”
少主爷,。
常思豪脸都绿了。
谷尝新他们那时候天天上外头去找,各妓院都找遍了,哪想得到这人就在自己家呢,况且绝响这孩子当时那个样儿,买个把婢女还能去通知他爷爷找打吗。
对了,还记得自己和小雨一进秦府,就瞧见秦绝响骑着两个赤身裸体的婢女在打,其中一个正是阿遥,那个时候,她应该是被秦绝响买來不久,正在“被训化”吧,【娴墨:特意统计一下,从进秦府看见裸女到这,迈度长达一百八十一万字,传统小说讲伏线千里,最多不过伏上个十几万字远,《大剑》中各种线索短短长长,短的章内见响,长的隔数章、数十章、十几万字、几十万字,唯这条线从头至尾,长达一百八十万,为所有线索中最长,】【娴墨二评:不对,还有更长的,见后文,】
程大小姐原來一直就在自己眼前,自己却一无所知,这不是睁眼瞎么,【娴墨:你一直瞎,气氛不算融洽,同一个屋檐下,你看不到她的心在变化……】
哪是瞎啊,不仅瞎,还是聋子,想自己难过的时候,她曾随口就引用出柳宗元和陆游的诗來劝自己、想在恒山的时候,两个人相拥看雪,她感叹说了句“雪舞银华星河黯,烈风撕云怒九天,”自己怎么沒想到,一个出身贫寒的婢女,为何能这样出口成章呢。
她那文静的做派,她那忧伤的眼神,似乎郁结着心事的表情……自己怎么沒注意到呢,【娴墨:其实最让人感慨的不在这,此处当回头再翻看第四十六部,那时候小方和干事把烫伤了腿濒死的阿遥扔到死人堆自生自灭,后來程连安带人來埋安思惕的尸体,隐约感觉死人堆里有人爬,火把一晃,就不动了,那明显就是阿遥苏醒过來,在往外爬,她听见有人声,赶紧不动装死了,当时程连安说话,她这当姐姐的应该认得出,但是有一节:程连安自宫了,他的声音会有变化,且只是嘱一句便出去洗手了,加上阿遥害怕被发现,正紧张,所以沒听出來,两姐弟就这样错过了,后來小方转转磨磨往树林开口处走,也是放心不下阿遥,想看一眼倒底是死是活,可是刚打入东厂内部,此举太容易漏馅,他身上背负着聚豪人的未來,不由得不慎,所以只是小个便转身就沒进去看,小程在后面观察,沒观察出东西,其实要是小方真进去,小程带着怀疑跟进去,阿遥爬的不远,姐弟还许能相认,他还能帮小方一把,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姐弟终未能相见,但是话说回來,小程这样子,真见了姐姐,也只能把她藏起來,东厂这地方他绝对不会脱离开,在他心里,如今这才是他的家,阿遥知道弟弟当太监,只怕想死的心都有,所以相见真如不见,相认真如不认,】
可是,这也不对啊,他忙问:“你怎么沒裹脚,”【娴墨:捉到好大个破绽,】
阿遥有些误会了:“怎么,大哥,原來你……不喜欢我的脚,可我现在连脚都……”常思豪忙道:“不是,我只是奇怪,吟儿这样的,属于武术世家,不裹脚是正常的【娴墨:可知书中和武术人家沾边的都不裹脚,暖儿、小晴、小雨这些都如此,沒受摧残,顾思衣这样的就完了,不裹肯定进不去宫,细想皇上身边成天围一帮残疾人,琢磨不明白啊,这东西有什么好呢,】,一般人家妇女做粗活的才不裹脚,你身为一个大家闺秀,就算家境不富裕,又怎么会……”
阿遥道:“我奶奶原也是想让我裹的,我爹看着疼,裹了两天,就让松开了,说是咱们武将的家庭,用不着这么作践自己的,你怎么想起问这个,还有,你快说说,这玉佩又是怎么到了你手里的,”
常思豪直愣半晌,给她讲述了城破人亡,自己如何受她父亲之托到太原的经过。
阿遥也直了,指头掩在唇边,好像一口气噎住,过了好半天,这才喃喃道:“怎么会,怎么会,”
常思豪叹道:“我也觉得不会,原來你就在我身边,我却一直不知,玉佩就在锦囊里装着,在你眼前天天晃着,你就是看不见它,这事太离奇,太不可能,比梦还像梦,简直跟双吉由傻二变成李老剑客一样滑稽,可是就真真的发生了,”隔了一隔,又喃喃道:“阿遥,阿遥……原來你就是程大小姐,我忽然感觉到好像都不认识你这个人了,”【娴墨:我们都是这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阿遥道:“什么小姐,我还是那个阿遥,是你的好……”究竟是好妹子,还是好什么,她忽然有些拿不准,但是明显感觉,常思豪看自己的眼神有点远了,这感觉让人心里揪揪的,假如之前他便知道了自己是程家小姐,多半要恭恭敬敬,还会碰自己一个指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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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有些凉了。
雾气消失,好像梦醒了,一切都真实无比,【娴墨:春梦无痕尘梦冷,梦來梦去都是空……早知道是这样,如梦一场,你还会不会把爱放在同一个人身上……】
所谓真实就是:常思豪的妻子刚死了,自己是个残疾【娴墨:落魄别说当年贵,现实情况要认清】,难道他真的能待在这里,和自己过一辈子吗,【娴墨:我想你会一直孤单,一直都这么孤单,有了爱犹豫不决,他在想你就离开……】
面对常思豪的表情,她心里钝钝地痛起來,把玉佩默默塞回锦囊,轻轻放下,低头挪转身子,手扒木桶边缘,想往外爬。
桶内较深,爬上去有些不易,她扳了两下,又“扑嗵”跌回水中。
但是她沒有难过,沒有哭泣,又继续扳着桶沿爬去。
“扑嗵,”
“扑嗵,”
水花四溅,桶外的地板被打湿了,【娴墨:谁能用爱來烘干我这颗潮湿的……好吧不闹了,】
她感觉沒了力量,背对着常思豪,安静地道:“侯爷,可否帮奴婢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