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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反栽赃
转眼, 就是乡上竞选文化宣传员的日子了。
谷南可以说是特别的紧张啊。
没错,她就是苏小南, 也是个穿书者。
有一天, 她正在给书写结局,写到宋东海和宋西岭俩兄弟自相残杀,宋西岭拆了宋东海的义肢, 把他扔到铁轨上, 眼看着火车呼啸而来,正在狞笑的时候, 宋东海一枪爆了宋西岭的脑袋, 然后被铁轨碾压的粉身碎骨的时候, 她莫名其妙的, 就穿越到书中世界里来了。
奇怪的是, 她没有穿越成女主角, 反而是穿越成了里面的一个配角,应该说,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角色。
在原书中, 谷南是一个爱劳动, 乐观向上的好姑娘, 会一路从乡上的文化宣传员做到县长, 再做到省长, 一路那叫一个顺风顺水。
但是,醉心仕途, 终身未嫁。
穿过来之后, 苏小南迷茫了好几天, 然后,她就萌生了一个希望, 那就是嫁给书中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宋庭秀。
宋庭秀性格虽然有点爆,但为人善良,质朴,而且还孝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不过,在原书中,宋庭秀是一直默默的,喜欢着苏向晚的妹妹苏向红的。
所以,她明知道宋庭秀会喜欢上苏向红。
于是果断出手,拿钱包栽赃,就是想败坏了苏向红在宋庭秀心目中的印象,然后,再通过宋二花的介绍,顺理成章的,嫁给宋庭秀。
当然,身为师长的女儿,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学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贵,在现在来说,那帮人都是具有很强的影响力的。
她在穿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苏向晚也穿越了。
毕竟原来的苏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色,而现在的苏向晚,不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姐。
堂姐苏向晚,从小就家庭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优,而且学习还比她好,比她更会赚钱,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来,总是把那种优越感伪装的特别好。
从小,苏小南的衣服,鞋子,甚至书包,全都是用的苏向晚的旧东西。虽然说父母从苏向晚那儿要东西的时候,只是想占点便宜而已。但是,苏小南可没像父母那样,觉得占了点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庭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会以堂姐为原型,把书中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
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恨啊,恨堂姐一直以来那种抹不去的优越感。
当身份对调,她拥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姐一无所有,还多了几只拖油瓶,苏小南的心理,终于平衡了许多。
“承泽,记得一会儿你该怎么做吗?”到了新兴乡镇府之后,苏小南轻劝拽了拽李承泽的手,问他。
李承泽咬了咬牙,说:“知道。”
苏小南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刚到清水县城的李承泽,收养了李承泽,为什么呢?
因为他是整本书里,智商最高,也最心狠手辣的孩子。
他生父是个公安,而且是在中缅边境上,一直以来维护边境安全的公安,他给这孩子教了很多东西,他能徒手开锁,还能徒手自己制炸药,要论盗窃啊,作贼啊,样样精通。据说,他还在云南的时候,自己绘汇款单,就能从银行里骗出两百多块钱来。
收养他,对他好,让他听自己的话,为自己所用,这孩子简直就跟个金手指一样,对吧?
这不,苏小南带着自己的干儿子,就到新兴乡镇府的门前面了。
李承泽想起昨天他偷的那只大鹅,转念一想,估计苏向晚已经把它给吃掉了,好吧,恩是恩,义是义,他虽然要犯错,但已经弥补过苏向晚了,对吧。
那他做的事情,就是无错的了。
因为是周末,苏向晚也非得带着她的俩小傻蛋儿不可。
宋青山还得去加班,把苏向晚放到会场之后,就赶到水库上去了。
前几天从宋二花那儿买了很多调绒布,苏向晚给狗蛋和驴蛋一人做了一件调绒面的无头小背心儿,做的时候简单,穿上以后,俩人一个赛一个的,就像电影里的王二小似的。
吱吱穿的,是苏向红从城里要来的小裙子,头上还有一顶小凉帽呢,黑白相间,凉帽子上还有个软嘟嘟的小熊猫。
又白又嫩的小丫头,见谁都愿意让人抱一下,一把摸过去,简直不要太舒服。
熊蛋妈和陶红武是小宋庄的村民代表,也准备要去参加选举,俩人抢着抱小吱吱呢,毕竟小宋庄闺女少,家家生的都是儿子,小吱吱在村里,现在可是唯一一个小闺女儿,村里谁不喜欢多抱抱她啊。
进了乡镇府的大院,各村的代表都已经到齐了。
而且,今天,宋二花还专门给苏小南约了宋庭秀,让俩人在开完会之后,见个面。所以,苏小南特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衬衣是现在最珍贵的,的确凉的面料。
裤子,是现在最流行的灯芯调绒布。
谷南本身的相貌,跟上辈子的苏小南很相似,总得来说,就是平平无奇。但是,架不住她家庭好,有钱呀,而现在的姑娘,可不讲究本身长的有多漂亮,光是一件的确凉的衬衣,就会吸引一大片的目光。
所以,苏小南一进新兴乡政府的院子,顿时,就引来了诸多人的围观。
“的确凉呀,这一米怕很贵吧?”有些妇女悄声的议论着呢。
还有小伙子鼓起勇气说:”这姑娘的家庭背景一定特别好,不然的话,怎么穿得起的确凉?“
“肯定是个知青,你去追她吧?”
“不敢,我哪追得起这么漂亮的姑娘啊?”
听着这些窃窃私语的声音,谷小南愈发的开心了。
而就在这时,她看到堂姐苏向晚也进乡政府的大院了。
看到堂姐苏向晚的那一刻,苏小南就差点跳起来。因为,她发现堂姐一个人带着仨孩子,但是一个个都穿的可干净,可精神了。
尤其是宋西岭,原本就该是一坨提不起来,糊不上墙的烂泥巴,可你看他现在的样子,小花布褂子穿着,小头颅仰的高高的,要多精神就有多精神,看了简直叫人可恨。
苏小南有点暗悔,她好像自打收养了李承泽之后,都没给这孩子买过一件好衣服。不过,看李承泽阴森森的目光盯着苏向晚呢,她就说:“孩子还是朴素点的好,苏向晚那么惯,会把孩子惯坏的,干妈虽然不在物质上给你很多,但干妈一直在精神上爱你,明白吗?”
李承泽居然说了句:“干妈,我知道你很爱我,但是,我不喜欢你总让我偷别人的东西。“
“我不是说了吗,苏向晚和宋青山两口子本身就不是好人,而且他们一直都是在利用你,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是为了你的家产不被他们剥夺,你还不明白吗?”苏小南说着,学苏向晚的样子,亲昵的搂了搂这孩子。
李承泽轻轻推开了干妈,远远的望着刚进会场,肩上背着个小女孩的苏向晚。
小女孩看起来萌嘟嘟,软嘟嘟的,也在看着他呢。
不过,小家伙的眼睛里满是愤怒,看了他半天,突然就嘟起小嘴巴来,轻轻的哼了一声,嘴里大概还在嘟囔:“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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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反栽赃
转眼, 就是乡上竞选文化宣传员的日子了。
谷南可以说是特别的紧张啊。
没错,她就是苏小南, 也是个穿书者。
有一天, 她正在给书写结局,写到宋东海和宋西岭俩兄弟自相残杀,宋西岭拆了宋东海的义肢, 把他扔到铁轨上, 眼看着火车呼啸而来,正在狞笑的时候, 宋东海一枪爆了宋西岭的脑袋, 然后被铁轨碾压的粉身碎骨的时候, 她莫名其妙的, 就穿越到书中世界里来了。
奇怪的是, 她没有穿越成女主角, 反而是穿越成了里面的一个配角,应该说,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角色。
在原书中, 谷南是一个爱劳动, 乐观向上的好姑娘, 会一路从乡上的文化宣传员做到县长, 再做到省长, 一路那叫一个顺风顺水。
但是,醉心仕途, 终身未嫁。
穿过来之后, 苏小南迷茫了好几天, 然后,她就萌生了一个希望, 那就是嫁给书中自己最喜欢的角色,宋庭秀。
宋庭秀性格虽然有点爆,但为人善良,质朴,而且还孝顺,实在是个难得的好男人。
不过,在原书中,宋庭秀是一直默默的,喜欢着苏向晚的妹妹苏向红的。
所以,她明知道宋庭秀会喜欢上苏向红。
于是果断出手,拿钱包栽赃,就是想败坏了苏向红在宋庭秀心目中的印象,然后,再通过宋二花的介绍,顺理成章的,嫁给宋庭秀。
当然,身为师长的女儿,谷南在省城都有不少的同学和朋友,全都是非官即贵,在现在来说,那帮人都是具有很强的影响力的。
她在穿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苏向晚也穿越了。
毕竟原来的苏向晚,是她自己塑造的角色,而现在的苏向晚,不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活生生的,就是她的堂姐。
堂姐苏向晚,从小就家庭比她好,父母比她的更优,而且学习还比她好,比她更会赚钱,更重要的是,她一直以来,总是把那种优越感伪装的特别好。
从小,苏小南的衣服,鞋子,甚至书包,全都是用的苏向晚的旧东西。虽然说父母从苏向晚那儿要东西的时候,只是想占点便宜而已。但是,苏小南可没像父母那样,觉得占了点便宜就能沾沾自喜,相反,她总是在接受东西的时候觉得耻辱。
她恨父母的穷,无能,同时也恨苍天不公,把她生在一个父母懒惰,贫穷的人家。而苏向晚的家庭条件,则比她好了太多太多。
所以,她才会以堂姐为原型,把书中的苏向晚写的那么惨,甚至在书的最后,不顾读者的抱怨,要把俩兄弟写死。
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恨啊,恨堂姐一直以来那种抹不去的优越感。
当身份对调,她拥有了更好的家世,背景,而堂姐一无所有,还多了几只拖油瓶,苏小南的心理,终于平衡了许多。
“承泽,记得一会儿你该怎么做吗?”到了新兴乡镇府之后,苏小南轻劝拽了拽李承泽的手,问他。
李承泽咬了咬牙,说:“知道。”
苏小南穿越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刚到清水县城的李承泽,收养了李承泽,为什么呢?
因为他是整本书里,智商最高,也最心狠手辣的孩子。
他生父是个公安,而且是在中缅边境上,一直以来维护边境安全的公安,他给这孩子教了很多东西,他能徒手开锁,还能徒手自己制炸药,要论盗窃啊,作贼啊,样样精通。据说,他还在云南的时候,自己绘汇款单,就能从银行里骗出两百多块钱来。
收养他,对他好,让他听自己的话,为自己所用,这孩子简直就跟个金手指一样,对吧?
这不,苏小南带着自己的干儿子,就到新兴乡镇府的门前面了。
李承泽想起昨天他偷的那只大鹅,转念一想,估计苏向晚已经把它给吃掉了,好吧,恩是恩,义是义,他虽然要犯错,但已经弥补过苏向晚了,对吧。
那他做的事情,就是无错的了。
因为是周末,苏向晚也非得带着她的俩小傻蛋儿不可。
宋青山还得去加班,把苏向晚放到会场之后,就赶到水库上去了。
前几天从宋二花那儿买了很多调绒布,苏向晚给狗蛋和驴蛋一人做了一件调绒面的无头小背心儿,做的时候简单,穿上以后,俩人一个赛一个的,就像电影里的王二小似的。
吱吱穿的,是苏向红从城里要来的小裙子,头上还有一顶小凉帽呢,黑白相间,凉帽子上还有个软嘟嘟的小熊猫。
又白又嫩的小丫头,见谁都愿意让人抱一下,一把摸过去,简直不要太舒服。
熊蛋妈和陶红武是小宋庄的村民代表,也准备要去参加选举,俩人抢着抱小吱吱呢,毕竟小宋庄闺女少,家家生的都是儿子,小吱吱在村里,现在可是唯一一个小闺女儿,村里谁不喜欢多抱抱她啊。
进了乡镇府的大院,各村的代表都已经到齐了。
而且,今天,宋二花还专门给苏小南约了宋庭秀,让俩人在开完会之后,见个面。所以,苏小南特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衬衣是现在最珍贵的,的确凉的面料。
裤子,是现在最流行的灯芯调绒布。
谷南本身的相貌,跟上辈子的苏小南很相似,总得来说,就是平平无奇。但是,架不住她家庭好,有钱呀,而现在的姑娘,可不讲究本身长的有多漂亮,光是一件的确凉的衬衣,就会吸引一大片的目光。
所以,苏小南一进新兴乡政府的院子,顿时,就引来了诸多人的围观。
“的确凉呀,这一米怕很贵吧?”有些妇女悄声的议论着呢。
还有小伙子鼓起勇气说:”这姑娘的家庭背景一定特别好,不然的话,怎么穿得起的确凉?“
“肯定是个知青,你去追她吧?”
“不敢,我哪追得起这么漂亮的姑娘啊?”
听着这些窃窃私语的声音,谷小南愈发的开心了。
而就在这时,她看到堂姐苏向晚也进乡政府的大院了。
看到堂姐苏向晚的那一刻,苏小南就差点跳起来。因为,她发现堂姐一个人带着仨孩子,但是一个个都穿的可干净,可精神了。
尤其是宋西岭,原本就该是一坨提不起来,糊不上墙的烂泥巴,可你看他现在的样子,小花布褂子穿着,小头颅仰的高高的,要多精神就有多精神,看了简直叫人可恨。
苏小南有点暗悔,她好像自打收养了李承泽之后,都没给这孩子买过一件好衣服。不过,看李承泽阴森森的目光盯着苏向晚呢,她就说:“孩子还是朴素点的好,苏向晚那么惯,会把孩子惯坏的,干妈虽然不在物质上给你很多,但干妈一直在精神上爱你,明白吗?”
李承泽居然说了句:“干妈,我知道你很爱我,但是,我不喜欢你总让我偷别人的东西。“
“我不是说了吗,苏向晚和宋青山两口子本身就不是好人,而且他们一直都是在利用你,我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是为了你的家产不被他们剥夺,你还不明白吗?”苏小南说着,学苏向晚的样子,亲昵的搂了搂这孩子。
李承泽轻轻推开了干妈,远远的望着刚进会场,肩上背着个小女孩的苏向晚。
小女孩看起来萌嘟嘟,软嘟嘟的,也在看着他呢。
不过,小家伙的眼睛里满是愤怒,看了他半天,突然就嘟起小嘴巴来,轻轻的哼了一声,嘴里大概还在嘟囔:“坏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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