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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香和伊凡卡也没戏,家世都太好。
王子安说道:“可能你们会觉得,这种惨是相互的。一年到头只见自己的老公、孩子一次,织女的悲伤,我们想像不到。然而并不是,虎毒不食子。哪有不为子女考虑的父母?天帝早就为自己的宝贝女儿考虑好了,他把织女留在天上。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也就是说,织女其实每天都在鹊桥上会牛郎。而牛郎在地上才是真正的一年才见一次织女。”
新垣结衣和栗可欣震惊。
原来如此。
王子安叹道:“这个规矩,摆明了就是在欺负人,欺负牛郎。虽然在表面上看,夫妻俩所付出的代价是一样的。可给他们的伤害,又完全不一样。织女依然每天在天上当仙女,夜幕降临的时候跑到在河边会一把情郎和孩子。牛郎的日常呢,除了放牛带孩子、就是带孩子放牛,一年到头只有七夕这天才能与老婆温存一下。”
刘仙女张大嘴巴。
她不用听故事,光听这些,就大概知道故事的开始、过程和结局。
“关键是,凭着老婆家的势力,他连离婚再娶的想法都不敢有,多悲催啊。所以结婚这种事,根本就是两个家庭的事,门当户对很重要很重要。”王子安平静说道。
听完,新垣结衣和刘仙女忽然解开了心中的一阵阵疑团。
原来如此。
三三是好男人。
新垣结衣和刘仙女很感动。
他不想不负责。
不想耍流氓、玩弄感情。
他想要的是,一生一世。
所以,他就算看得出来自己的心意,也一直没动自己。
入夜,栗可欣睡着了。
王子安和刘仙女也走了,回他们住的酒店。
新垣结衣却睡不着,她打开床头灯,翻看王子安给她写的角色小传。
“绿色的江南,绿色的水乡,是我诞生的地方,也是我挚爱的地方。
因为生在这一片片无穷无尽绵柔多情的绿色,于是爹给我起名,叫阿碧。
江湖路远,血雨腥风。
那年,我遇见了慕容老爷。
慕容老爷单名一个‘博’字,不肯真正买我做丫环,他待我很好很好,就像是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
从此,我住在了慕容老爷的家里,他的家在洞庭苇塘的深处,名叫参合庄。
我不知道为什么老爷那样聪明的人要把宅子建在这样一个诸多不便的地方。
但是后来我还是知道了。
那是慕容氏最大的秘密:原来他们慕容氏是五胡乱华时鲜卑人的后裔,他们一心想的,便是逐鹿中原,打下万代的基业。
知道了这个秘密之后,我便算正式是慕容氏的一员了,这让我的心里一阵阵地泛着丝丝的甜。
慕容老爷有个小公子,大我几岁。
小公子单名一个‘复’字。我知道那是老爷想让他完成复国大业的一番心意。
每天公子都要去练武。
不只是练他慕容家家传的武艺,还要兼修各门各派的功夫。
因为慕容氏在江湖上有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名头,公子杀人的时候,总是要用那人的成名绝技。
老爷和公子每杀一个人都是有目的的。
他们活得小心翼翼,他们的使命之一便是守护慕容氏的大秘密并且竭尽全力地实现它。
我不知道这样去杀人对不对,也不知道这样小心翼翼是值得还是不值得。但是既然公子是这样做并且这样想的,我就坚定地认为,那是对的。
后来,我也学会了应付那些来生事或是来拜师的无聊客人,我想这样子也可以帮公子一点忙吧。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心里甜甜的,甚是受用。
后来公子长大了,我也长大了。心里那种隐隐的情感,也悄悄地长大。
我总是做一个奇怪的梦,梦见公子和我追逐着奔跑在江南绿色的雨季里。
醒来才知道那不过是一场空。
公子是公子,我只是一个丫环,有什么资格去想那些事情?
何况公子还有一个漂亮的,喜欢他的表妹。
公子的表妹很美,我想,世上再不该有那么美丽的女子了。
参合庄里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丫环——不是说性格差不多,只是在慕容家的地位差不多。
那个丫环叫阿朱。
我想只有她知道我对公子的爱。
她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女子。
而我,不仅不像公子的表妹一样美,竟也不像阿朱一样聪明,我有什么资格去爱呢?
但是有些感情是没有办法说放就放的,我只能偷偷地,毫无指望地爱着公子。
公子大了以后,经常出门去,每一次都要好几个月。
我总觉得他每一次回来都会瘦一点,而且公子总是不开心的,我想,那是他复国之事进行得不顺利的缘故。
那么,复国这件事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公子,你心里装着的是天下,是复国的大业,我心里,可只有一个你啊!
我只希望你快快乐乐地活着,复国也好,统一也好,都不是什么要紧的呀!
可是这些话我不敢说,也不能说。
我知道他听了这些话,是会不高兴的。
如果不是那个呆头呆脑的段公子闯入参合庄的话,公子应该是会娶他的表妹吧。
后来,发生了好多好多的事情。有的我知道,有的我不知道。
但是很久之后,我再见到公子的时候,公子已经疯了。
我几乎不能相信,面前这个蓬头垢面的疯子就是参合庄的少主,就是那个风度翩翩,英俊倜傥的慕容复。
他总是痴痴呆呆地看着我,有时又忽地对我严肃说着,爱妃,怎么不为朕斟酒之类的话。
他疯了,他是真的疯了。
他疯在他们慕容氏做了几百年的皇帝梦里。
我和他不敢再住在参合庄,因为这样的我们再也抵挡不了多年来结下的那些仇家。
我们隐居世外。
既然他喜欢,我就总是找一些不更事的小孩,做一些糕饼分给那些孩子然后让那些孩子跪拜他,对他说,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既然他喜欢,在心底几乎不敢念及的地方我有一丝丝的庆幸,感谢上天,把他赐给了我。
虽然,是以这种方式。
我还是会做那个和公子互相追逐奔跑的梦,不过梦不再是绿色的,而是黄色——如暮色一般苍茫的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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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香和伊凡卡也没戏,家世都太好。
王子安说道:“可能你们会觉得,这种惨是相互的。一年到头只见自己的老公、孩子一次,织女的悲伤,我们想像不到。然而并不是,虎毒不食子。哪有不为子女考虑的父母?天帝早就为自己的宝贝女儿考虑好了,他把织女留在天上。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也就是说,织女其实每天都在鹊桥上会牛郎。而牛郎在地上才是真正的一年才见一次织女。”
新垣结衣和栗可欣震惊。
原来如此。
王子安叹道:“这个规矩,摆明了就是在欺负人,欺负牛郎。虽然在表面上看,夫妻俩所付出的代价是一样的。可给他们的伤害,又完全不一样。织女依然每天在天上当仙女,夜幕降临的时候跑到在河边会一把情郎和孩子。牛郎的日常呢,除了放牛带孩子、就是带孩子放牛,一年到头只有七夕这天才能与老婆温存一下。”
刘仙女张大嘴巴。
她不用听故事,光听这些,就大概知道故事的开始、过程和结局。
“关键是,凭着老婆家的势力,他连离婚再娶的想法都不敢有,多悲催啊。所以结婚这种事,根本就是两个家庭的事,门当户对很重要很重要。”王子安平静说道。
听完,新垣结衣和刘仙女忽然解开了心中的一阵阵疑团。
原来如此。
三三是好男人。
新垣结衣和刘仙女很感动。
他不想不负责。
不想耍流氓、玩弄感情。
他想要的是,一生一世。
所以,他就算看得出来自己的心意,也一直没动自己。
入夜,栗可欣睡着了。
王子安和刘仙女也走了,回他们住的酒店。
新垣结衣却睡不着,她打开床头灯,翻看王子安给她写的角色小传。
“绿色的江南,绿色的水乡,是我诞生的地方,也是我挚爱的地方。
因为生在这一片片无穷无尽绵柔多情的绿色,于是爹给我起名,叫阿碧。
江湖路远,血雨腥风。
那年,我遇见了慕容老爷。
慕容老爷单名一个‘博’字,不肯真正买我做丫环,他待我很好很好,就像是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
从此,我住在了慕容老爷的家里,他的家在洞庭苇塘的深处,名叫参合庄。
我不知道为什么老爷那样聪明的人要把宅子建在这样一个诸多不便的地方。
但是后来我还是知道了。
那是慕容氏最大的秘密:原来他们慕容氏是五胡乱华时鲜卑人的后裔,他们一心想的,便是逐鹿中原,打下万代的基业。
知道了这个秘密之后,我便算正式是慕容氏的一员了,这让我的心里一阵阵地泛着丝丝的甜。
慕容老爷有个小公子,大我几岁。
小公子单名一个‘复’字。我知道那是老爷想让他完成复国大业的一番心意。
每天公子都要去练武。
不只是练他慕容家家传的武艺,还要兼修各门各派的功夫。
因为慕容氏在江湖上有个“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名头,公子杀人的时候,总是要用那人的成名绝技。
老爷和公子每杀一个人都是有目的的。
他们活得小心翼翼,他们的使命之一便是守护慕容氏的大秘密并且竭尽全力地实现它。
我不知道这样去杀人对不对,也不知道这样小心翼翼是值得还是不值得。但是既然公子是这样做并且这样想的,我就坚定地认为,那是对的。
后来,我也学会了应付那些来生事或是来拜师的无聊客人,我想这样子也可以帮公子一点忙吧。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心里甜甜的,甚是受用。
后来公子长大了,我也长大了。心里那种隐隐的情感,也悄悄地长大。
我总是做一个奇怪的梦,梦见公子和我追逐着奔跑在江南绿色的雨季里。
醒来才知道那不过是一场空。
公子是公子,我只是一个丫环,有什么资格去想那些事情?
何况公子还有一个漂亮的,喜欢他的表妹。
公子的表妹很美,我想,世上再不该有那么美丽的女子了。
参合庄里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丫环——不是说性格差不多,只是在慕容家的地位差不多。
那个丫环叫阿朱。
我想只有她知道我对公子的爱。
她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女子。
而我,不仅不像公子的表妹一样美,竟也不像阿朱一样聪明,我有什么资格去爱呢?
但是有些感情是没有办法说放就放的,我只能偷偷地,毫无指望地爱着公子。
公子大了以后,经常出门去,每一次都要好几个月。
我总觉得他每一次回来都会瘦一点,而且公子总是不开心的,我想,那是他复国之事进行得不顺利的缘故。
那么,复国这件事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公子,你心里装着的是天下,是复国的大业,我心里,可只有一个你啊!
我只希望你快快乐乐地活着,复国也好,统一也好,都不是什么要紧的呀!
可是这些话我不敢说,也不能说。
我知道他听了这些话,是会不高兴的。
如果不是那个呆头呆脑的段公子闯入参合庄的话,公子应该是会娶他的表妹吧。
后来,发生了好多好多的事情。有的我知道,有的我不知道。
但是很久之后,我再见到公子的时候,公子已经疯了。
我几乎不能相信,面前这个蓬头垢面的疯子就是参合庄的少主,就是那个风度翩翩,英俊倜傥的慕容复。
他总是痴痴呆呆地看着我,有时又忽地对我严肃说着,爱妃,怎么不为朕斟酒之类的话。
他疯了,他是真的疯了。
他疯在他们慕容氏做了几百年的皇帝梦里。
我和他不敢再住在参合庄,因为这样的我们再也抵挡不了多年来结下的那些仇家。
我们隐居世外。
既然他喜欢,我就总是找一些不更事的小孩,做一些糕饼分给那些孩子然后让那些孩子跪拜他,对他说,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既然他喜欢,在心底几乎不敢念及的地方我有一丝丝的庆幸,感谢上天,把他赐给了我。
虽然,是以这种方式。
我还是会做那个和公子互相追逐奔跑的梦,不过梦不再是绿色的,而是黄色——如暮色一般苍茫的黄色。”